1956年9月2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贯彻执行群众路线
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部长 李雪峰同志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刘少奇同志、邓小平同志和周恩来同志所作的报告。我现在就党在国营工业企业中的工作问题发表一些意见。
我国国营工业企业的工作,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几年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由于大规模的管理现代化的工业企业是在革命胜利以后才开始的一项新的工作,因而也产生过许多缺点和犯过一些错误。其中,值得严重注意的是在国营工业企业中,滋长了一种忽视党的领导的倾向和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因此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和在企业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成为当前改善工业企业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关于加强党对国营工业企业的领导问题,中央已经决定在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也就是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这个领导制度,是总结了几年来党在企业各方面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才确定下来的。在我国经济恢复时期,国营工业企业的恢复生产和民主改革工作,一般是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当时对企业的领导,基本上采取了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这种制度,虽然在执行中也曾经发生过党委包办代替行政工作的偏差,在生产管理上造成了一些混乱现象,但从总的方面来看,还是发挥了党在企业中的领导作用,保证了当时各项工作任务的胜利完成的。从一九五三年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各地区和各工业部门,为了整顿企业的生产秩序,改进企业的管理工作,先后推行了一长制。这种一长制的推行,就其克服生产管理上无人负责现象,建立责任制度方面来说,是有一定的成效的;但是由于错误地强调了企业行政负责人是企业的全权领导者,企业党组织对生产行政工作的职责只能是保证和监督,企业行政领导者在和党委发生意见分歧的时候可以不执行党组织关于生产行政工作所做的决议,因而就在实际上把企业的行政领导与党的领导对立起来,否定了企业党组织对于企业生产行政工作的领导,使党组织处于从属的地位。凡是实行这种一长制的企业,都程度不同地模糊了党员和群众对党的领导作用的认识,侵蚀了干部特别是某些负责行政领导工作的干部的党性,使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大大抬头,资本主义经营思想随着滋长起来,骄傲自满情绪和独断专行的作风也日益发展,而领导干部之间,干部和群众之间,企业相互之间,扯皮、隔阂和不团结的现象也增多起来了。自然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的工作是做不好的。但是,另一方面,就在推行所谓一长制的这个期间,也有不少企业,由于领导干部保持了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优良传统,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了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就把企业办得比较好,也创造出了党如何领导企业的一些良好经验。这些企业行之有效的经验是,企业中的重大问题,包括生产行政工作在内,都在党委会上进行充分的讨论,依靠集体的经验和智慧,做出决定,然后,由企业行政领导同志按照个人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执行。至于日常行政事务和技术工作,则一概由企业行政领导同志独立负责处理,党组织不仅不加干涉,并且从各方面给以支持。紧急的问题需要当机立断,迅速处理的,也由企业领导同志负责处理,党委给以支持。在这些企业中由于比较正确地发挥了党的领导作用,能够把个人的经验智慧同集体的经验智慧结合起来,因而就保证了企业领导者在决定重大问题的时候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即或犯了错误,也比较容易纠正。同时,又由于党在群众中的政治工作,能够把党的决定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所以企业行政领导者的命令就能比较顺利地执行,他们在群众中也比较有威信,这样就更好的实现了生产管理上的集中指挥,建立了有效率的生产管理工作。
既然所谓一长制的做法在我们的工业企业中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而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又已经取得良好的经验,为什么还有些同志总是坚持一长制的主张呢?主要的是由于这些同志没有实事求是地总结企业领导的经验,没有全面地研究企业中的实际情况,而是片面地强调工业生产要求集中管理这一方面的特点,机械地认为既要厂长负责,厂长就必须要有“全权”,就可以不服从党委的决定,如果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就必然陷于“一揽子领导”,而破坏个人负责。这是把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对立起来,而又把个人负责同个人独裁混同起来了。同时,这些同志也忽视了我们党在领导各方面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没有充分考虑我们党在军队中所实行的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的成功的经验。从思想方法上说来,这是一种主观主义——主要的是教条主义的错误。我认为,回顾一下我们党学习管理现代化工业企业所走过的道路,向广大干部说明党在确定企业领导制度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教训,对于正确贯彻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是很有必要的。
企业党委的领导必须建筑在群众路线的基础上
党委的集体领导必须建筑在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必须把领导人员的经验和智慧同广大群众的经验和智慧结合起来。如果离开了群众路线,就不能保持正确的领导,就不能克服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因此在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特别注意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传统,批判和纠正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在工业企业中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问题,是有关调动企业中一切积极因素,发扬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企业的党组织和所有企业领导干部必须在全部企业工作中确立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的观点;必须把对国家负责和对群众负责是一致的这种思想明确起来;必须关怀群众的生活和思想,善于引导群众关心他们自己的创议和生产成果;必须善于把教育群众和向群众学习的观点统一起来,善于把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先进经验集中起来,又返回到群众中去普遍提高全体职工群众的生产实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职工群众培养成为一支具有政治觉悟和生产知识的战斗队伍,而没有这样的队伍,要顺利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可能的。
我们已经有许多企业领导同志,摸索到执行群众路线的一些经验,但是也有不少的干部在不同程度上模糊了或者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而滋长了官僚主义的作风。他们片面强调自上而下的管理,片面强调行政命令,不重视依靠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重视职工群众对生产管理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企业的生产计划,只依靠少数人闭门编造,不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不吸收职工群众参加,结果不是偏于保守,就是流于冒进。计划的执行,也是单纯地依靠行政命令,不注意在群众中进行政治思想工作。对职工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先进经验,不重视,不支持,不去帮助组织实现和推广,有的甚至规定许多烦琐的手续,加以限制。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会议,本来是企业中发扬民主最好的形式,但是往往变成领导布置任务、群众提出保证的会议,企业领导者很少在这样的会议上进行自我批评,更不注意发动群众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职工群众形容这样的会议是“厂长报告、党委指示、工会号召、群众保证”。有些企业领导者,不是依靠说服教育和严肃行政纪律相结合的办法,发动职工群众自觉地执行命令和遵守纪律,而往往是单纯地用处分的办法维护纪律,甚至错误地擅立罚规,乱订章程。有些企业的党组织和工会的负责干部,也采用各种强迫的或者变相强迫的办法,迫使职工群众参加各种业余活动。更严重的是不少企业领导干部,不去接近群众,不关怀职工群众的痛痒,不注意解决职工群众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以致严重地影响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影响了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文化技术水平的提高。所有这些,不能不引起我们党的严重警惕。
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我们的同志本来是熟悉的,为什么在企业领导工作中不能认真执行反而发展了官僚主义呢?我以为,除了种种客观原因以外,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地是因为这些同志对企业管理这样比较复杂的新事物缺乏清楚的全面的认识,或者是认识上有偏差、有错误。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原则与资本主义相反,必须是把高度集中的管理建立在高度的民主的基础上。因为只有高度的民主才能把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起来,才能在集思广益和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的基础上,达到高度的集中。但是我们有些同志只看到现代化工业企业是一个高度严密的生产组织,只强调必须实行高度集中管理的这一方面,而忽视在企业管理上同样重要的民主化的另一方面,因而就不注意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了。社会主义的企业,不但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一切成果,认真推行切合实际的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而且必须重视职工群众从生产实践中所提出来的改进生产技术和劳动组织的一切有益倡议。科学技术和规章制度是用来指导和组织群众的生产活动的,可是归根结蒂说来,它又是总结、集中和提高群众生产实践的结果;群众的生产经验,正是不断提高技术,改进管理,发掘生产潜力的最重要的源泉。我们有些同志重视科学技术和规章制度,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由此发展到不重视职工群众的经验和倡议,那就是错误的了。社会主义企业,要求人们爱护机器,充分发挥机器设备的潜力,保证国家生产任务的完成。但是同时,也要求高度关怀使用和掌握机器来进行生产的人,要求十分注意发挥做了国家主人翁的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求把这两方面统一起来。而我们有些同志却只是重视生产任务,重视机器,而不重视或者不十分重视为生产物质财富而进行忘我劳动的职工群众,不关心或者不十分关心群众的物质生活和他们的文化技术学习,因而企业的生产任务也完成得不好,工作越来越被动。所有这些,都是一种主观主义、片面性的错误。
在我们的工业企业中,不仅已经有了成功的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成功的经验,而且也有了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的成功的经验。例如:拿编制生产计划来说,凡是工作比较好的企业,在领导上讨论定案以前,都要经过一个和群众一起反复研究的过程。大体上是先经过领导上就已有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估计生产潜力,寻找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初步的经济技术指标和具体措施,作为计划初稿,然后交给职工群众组织认真的讨论,做到从上至下又从下至上、层层研究和综合平衡,最后才确定下来。这就是说,计划的制定固然是依据国家颁发的控制数字,但同时也是从实际中来和从群众中来的。许多事实证明,这样制定出来的计划,总是比较先进的和比较可靠的。至于在执行计划中采取群众路线的方法,通过细致的群众工作,将计划变为群众的实际行动,保证计划的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这在目前全国各企业中所展开的先进生产者运动里,可以举出许多生动的事例,许多事例证明,如果不采取群众路线方法,计划就不可能完成,即使勉强一时完成了也不可能保持经常稳定的。再拿企业的技术工作来说吧,表面看来,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似乎是不容易适用的。但是,实际上也并不如此。凡是生产技术工作做得比较好的企业,他们都十分注意:一方面在职工群众中开展合理化建议运动,发现和总结工人群众中的先进经验,借以改进生产技术;一方面发动技术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学习和推广苏联的先进经验,并且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密切联系,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依靠大家动手动脑来解决生产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在这些企业中不仅在贯彻执行生产技术工作的规程和制度的时候,注意进行充分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职工群众能够自觉自愿地遵守,而且在制定和修改规程和制度的时候,也都注意依靠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的合作,集中工人群众实际操作中的优良经验,把它们吸收到规程和制度里边去。由此可见,在计划工作和技术工作中走群众路线,也完全是可能的而且是绝对必要的。如果认为由于现代化工业企业的特殊条件就可以不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那是完全错误的。
改进企业的民主制度
要克服企业领导上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不但必须不断地总结领导方法、工作方法方面的经验,而且还应该在企业现行的民主制度方面,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我觉得,可以考虑将现行的由工会主持的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改为职工代表大会,采取固定代表制,一年改选一次,代表向选举他们的职工负责。在定期召开的企业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上,应该保证职工有必要的时间和其他条件,来对企业各方面工作进行无顾虑的批评和积极地提出各种建议,以发挥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的监督作用,引导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的管理。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所通过的、需要由行政领导者执行的决议,只要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命令指示不相抵触,行政领导者应当无保留地采纳执行。如果执行确有困难,应当向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作负责的交代,并且报告上级领导机关;如果发现上级的命令指示有不合实际的问题。也应当报告上级请求改正。对于一贯漠视职工群众意见,不执行大会决议和违反集体合同的行政领导者,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建议上级领导机关加以适当的处理,直至建议撤销他的职务。
能否在企业的各方面工作中保证充分地发扬民主,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决定的环节是加强企业党委的领导和发挥全体党员在企业工作中的作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加强党的思想工作和党内教育,并且根据中央关于调整企业领导干部的指示,将一部分不称职的专职党务干部做适当的调整。同时必须活跃党内民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加强党员群众对企业工作的责任感,和提高他们团结教育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目前企业中党员数量一般已达到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大部分干部都是党员,按照中央确定的制度,党组织又负担着领导企业各方面工作的责任,在这样条件下,如果党内民主生活活跃起来,党内教育和党与群众的联系加强了,则克服或者减少企业领导上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就比较容易一些了。
改善国家工业管理部门和地方党委对企业的领导工作
前面说到的企业领导工作上的各种错误和缺点,很明显,有许多都是和我们上级党政领导机关的错误和缺点分不开的。要改进企业领导,就必须改善和加强国家工业管理部门和地方党委对于企业的领导工作。这里,我只想讲讲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应该面向企业的问题。我们的工业企业在实现国家工业化的斗争中处于第一线的地位。要把一个复杂的企业真正管好和使我们的企业领导干部真正掌握领导艺术是不容易的,我们决不能简单地责备他们,而应该更多地从我们领导工作的缺点上找原因。在我国目前计划工作和各种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他们在工作中经常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其中有些不靠上级领导机关的及时帮助,就不能解决,而我们上级党政领导机关,过去在帮助企业解决具体困难上,却是做得很不及时和很不够的。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应当明确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点,更多地采取“上就下,官就兵”和“个别指导,推动一般”的办法,给企业以具体指导和帮助,打破现在领导一般化、会议繁多、命令指示不切实际和部分规章制度妨碍工作的状况;特别是要迅速克服领导机关责任不明,互相推诿,办事拖延不决的作风。对于这种作风,下边同志有些已经到了不可忍耐的地步,例如他们形容到上级国家工业机关请示事情时候的情形说:“进了办公楼,就得三个钟头,转来转去,还是没有头!”这深刻地反映了他们工作中的苦恼,同时也是对领导机关的尖锐批评。不论国家工业部门或者地方党委都应当引为鉴戒,采取有效步骤,切实改善自己的领导工作,并且和企业里一切工作同志在一起,争取在今后几年内能够把我国的工业企业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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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而努力
清华大学校长蒋南翔同志的发言
尽量为国家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建设干部——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是多方面的复杂的斗争——需要逐步解决高等学校的各种困难——贯彻执行“掌握重点,照顾其他”的方针
我完全同意和拥护毛泽东同志的开幕词和中央委员会的三个报告。现在我对高等学校的工作,发表一点意见。
一九五二年高等学校实行院系调整,学习苏联先进经验,进行教学改革,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历史上的一次革命。这次改革使我们能够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来改造高等学校的工作,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和进步。
现在摆在高等学校面前的任务,就是要尽量为国家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建设干部。解放以来,我国高等学校学生人数己从十一万余人发展到三十八万余人,今后高等学校学生人数还要有更大的发展,为了适应我国突飞猛进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这种发展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对于我国高等教育来说,提高质量的问题,现在却更加值得我们重视。因为我国伟大的建设事业,不但要求干部的广大数量,而且更要求干部的高度质量;因为在高等教育中,提高质量比发展数量更困难,可是更重要。如果我国高等教育只有数量上的增长,没有或者很少有质量上的提高,如果我们长时期内不能依靠本国培养的专家来独立解决工业建设中的重要关键问题,如果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长时期内远远落在世界各个工业先进国家之后,那就将给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带来严重的后果。科学技术的落后,意味着工业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不能独立。我国的高等教育,应该而且必须成为提高全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有力杠杆。
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这是一个多方面的复杂的斗争。这需要提高高等学校入学学生的质量;这需要切实解决高等学校的师资问题;这需要建立充足的物质设备,为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创造良好的条件;这需要科学地组织全校的教学工作,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学到最必需最有用的知识;这需要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和国家的科学规划,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学水平;这需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学生培养成为先进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解决这些问题,对于高等学校来说,是迫切的艰巨的任务。
现在高等学校的负担都已相当沉重,学校发展的快,师资问题、基本建设问题、实验设备问题、图书资料问题、行政管理问题,以至教学辅助人员和实习工厂技术工人的补充问题,都发生困难。以清华大学为例,从解放到现在,学生人数增加到四倍——从二千多人增加到八千多人,而基本建设只增加一倍多,因而使房屋供应十分紧张,学生五人住一屋(解放前两人住一屋),助教三人住一屋,上课不得不实行“二部制”;由于房屋困难,影响了学校许多工作。教师的培养更是赶不上需要,现在全校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课程,只能由青年助教来担任,教学质量就不免受影响。其他学校的困难,可能还要比清华大学更大些。现在北京有些高等学校,有的学生的宿舍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自然,这些只是发展中的困难。但是这些困难如果不能逐渐解决,那么学校的教学工作就会受到影响,教学质量就很难提高,科学研究也很难更有力地开展。
我们认为,高等教育也应当考虑经济核算的原则,力求以比较经济的人力、物力,为国家又多又好地全面完成培养干部的任务。如果只顾“需要”,不顾“可能”;只追求数量,不注意质量;平均主义,没有重点;这就会使培养干部的任务不能很好完成,因而给国家带来损失。一九五二年采取“包下来”的办法大量招生,并且采取“打乱平分”“好坏搭配”的原则实行分配,把不少不够中学毕业程度的学生勉强送入高等学校,使得许多学校都发生学生程度参差不齐,教学工作不好安排,因而在学校教育过程中造成了很高的淘汰率。降低要求大量招生的结果,不但使培养干部的质量受影响,而且最后使数量也不能保证,徒然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这是一个教训。
因此,关于发展高等教育的规划,我们完全拥护周恩来同志在这次大会报告中所提出的“掌握重点,照顾其他”的方针,我们认为只有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这一方针,切实地考虑到需要和可能的统一,把工作放在充分可靠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地解决高等教育中数量和质量、普及和提高的关系;才能使我国高等学校,不但能为国家培养相当大量的干部,以应当前急需;而且真正能够做到重点提高,更有力地配合我国的科学进军,使我国最重要的科学技术部门,能够不失时机地迎头赶上世界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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