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22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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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上海各界代表一万多人举行盛会
热烈欢迎苏联海军友好访华舰队
本报上海21日电 今天下午,上海市各界代表一万三千多人举行盛大的欢迎会,欢迎苏联海军友好访华舰队。下午两点钟,当苏联太平洋舰队司令切库罗夫海军中将、军事委员波丘巴伊洛海军少将、海参崴市苏维埃代表彼得罗夫海军少将、苏联驻华大使馆参赞苏达利柯夫、苏联驻上海总领事奥西波夫、苏联驻华大使馆武官朱道夫少将和一队队苏联海军军士出现在会场的时候,全场一万多人有的挥动着手,有的热情鼓掌,向贵宾们致敬。
三点钟,欢迎大会正式开始,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代表上海市六百万人民在会上讲话。他说:上海用这样热烈的友情来欢迎外国舰队的到来还是第一次。从1842年第一只外国军舰来到上海,就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限灾难,上海人民和中国人民斗争了一百多年,才把侵略者驱逐出中国。现在苏联舰队带来的是全体苏联人民对中国人民的深厚友谊和无比的关怀,带来的是快乐和幸福。柯庆施详细介绍了上海人民几年来和平建设的成就,并且对苏联友人无私的援助表示感谢。苏联太平洋舰队司令切库罗夫海军中将也在会上讲了话,他感谢上海市劳动人民对苏联舰队的热诚欢迎,并一再说中苏两国人民的牢不可破的友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接着,海参崴市苏维埃代表彼得罗夫海军少将代表海参崴市全体劳动人民向上海人民赠送锦旗。上海市副市长刘季平代表上海市人民接受了锦旗,同时向海参崴市人民赠送锦旗一面。当这两面象征着中苏两国人民永恒友谊的旗帜同时在台上出现的时候,乐队奏起了音乐,全场一万多人跟着站起来,再一次为和平和友谊热情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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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萧劲光、柯庆施等参观苏联巡洋舰
本报上海21日电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员萧劲光海军大将,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上海市副市长许建国等三十五位领导人员,今天上午参观了正在上海作友好访问的苏联“德米特里·波日阿尔斯基”号巡洋舰。苏联太平洋舰队司令切库罗夫海军中将等引导客人们进行了两小时的参观。
参观以后,切库罗夫海军中将设宴招待了客人们。
今天上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的军官们参观了苏联雷击舰“启蒙”和“智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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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联军舰接待上海人民参观
本报上海21日电 停泊在上海黄浦江上的苏联友好访华舰队,今天热情地接待了第一批登舰参观的人们。前往参观的有驻上海的人民解放军陆、海军军官和士兵,以及工人、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居民。当载着参观者的小艇靠近军舰时,苏军军官和水兵在舰舷列队热情欢迎。
军舰上到处贴着欢迎的标语。甲板上还为参观者搭起了遮阳的凉篷。军官们热情地为参观者讲解舰队的光荣历史和设备。苏军官兵们并同参观的群众亲切地交谈,相互交换礼物。有的在军舰上照相、签名留作纪念。
当人们参观完毕登上小艇时,苏军官兵们又排队欢送,高唱“莫斯科—北京”,并用才学会的中国话喊着“中苏友好万岁”。
今天上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政治部文艺工作团还在苏联巡洋舰上表演了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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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苏联舰队访问上海
苏联驻上海总领事举行盛大酒会
新华社上海21日电 苏联驻上海总领事奥西波夫今晚为苏联舰队访问上海举行盛大酒会。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在酒会上向苏联太平洋舰队的海军将领们举杯祝贺他们访问上海成功。
这个在上海中苏友好大厦大厅里举行的酒会上有四百多位客人,其中包括国防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员萧劲光海军大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驻军和东海舰队的负责人以及上海市党、政机关的负责人等。切库罗夫海军中将、奥西波夫总领事和萧劲光海军大将都在酒会上为苏联舰队的访问上海和中苏两国牢不可破的友谊而举杯祝贺。
由苏军官兵组成的苏联太平洋舰队歌舞团在酒会后举行了在上海的首次演出。在演出的二十个节目中,表演者用中国语合唱了中国的民歌“东方红”,还用俄语唱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和描述苏联太平洋舰队光荣战史的“太平洋之歌”。演员们还表演了好几个舞蹈节目。客人们的表演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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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舰队官兵在上海参观
本报上海21电 苏联友好访华舰队的一部分官兵,今天上午第一批出发参观了上海的一些工厂、学校、工人文化宫、孙中山故居和鲁迅纪念馆等地。贵宾们受到了各单位人们热烈的欢迎。
在上海汽轮机厂的各个车间,客人们都看到了为欢迎苏联舰队出的黑板报。在新建的高大明亮的汽轮机车间,客人们围住一部苏联磨床,非常感兴趣地观看它磨削一根六千瓩汽轮机主轴。厂长、工程师、工人们和客人手挽着手参观了整个工厂。
苏联海军官兵们在国营上海第一棉纺织厂,和纺织女工们纷纷在车间里和工厂的花园里合照留念,并且交换礼物。
参观工人文化宫的时候,贵宾们和正在进行排演舞蹈的工人业余舞蹈训练班的学员一起进行了联欢。复兴中学的学生把自己创造的两个雷击舰模型送给客人们。在参观同济大学的时候,宾主双方互相照相、赠送礼物留作纪念。铁道专科二年级的几个学生拿出一包书籖送给苏联朋友。工业测量系毕业班学生尼景贤把照片送给了客人,苏联水兵沙夏也把他妹妹娜嘉的照片转送给工业测量系二年级同学王璧珍。(附图片)
苏联太平洋舰队司令海军中将切库罗夫(前右)受到上海市市民的热烈欢迎。左为上海市副市长许建国。 新华社记者 王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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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在沈阳审判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新华社沈阳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六月九日到十九日在沈阳对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铃木启久等八人进行了审判。
这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是:前日本陆军第一一七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第五九师团中将师团长藤田茂、第五九师团第五三旅团少将旅团长上坂胜、第三九师团中将师团长佐佐真之助、第五九师团第五四旅团少将旅团长兼济南防卫司令官长岛勤、第一三七师团第三七五联队大佐联队长船木健次郎、前日本关东军第七三一部队第一六二支队少佐支队长榊原秀夫和第三九师团第二三二联队本部中尉俘虏监督军官兼情报宣抚主任?野晋太郎。
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长是军法少将袁光,审判员是张向前和军法上校牛步东。国家检察机关出席法庭的首席检察员是军法少将王之平,检察员是权维才、军法上校田志洪、王宝祺。
律师徐平、王敏求、孙仆、邓毅、韩凤路是被告人的辩护人。
到庭旁听的有从北京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代表、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代表,沈阳市工厂、学校和机关的代表,以及许多新闻记者。
正式开庭前五天,法庭将起诉书副本连同日文译本送达各被告人,辩护人并会见了被告人。
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审判长袁光将军宣布正式开庭。审判长向被告人说:“你们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向证人和鉴定人发问,除辩护人为你们辩护外,你们还可以自己辩护,另外你们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接着,审判长请国家公诉人首席检察员王之平将军宣读了起诉书。
从九日下午到十三日下午法庭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在确凿的证据和证人的证词面前,八名被告人都当庭服罪。
庭审调查证实了被告人铃木启久、藤田茂、上坂胜、佐佐真之助、长岛勤等五人坚决执行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在战争中公然违背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都是犯有严重罪行的战争犯罪分子。
法庭首先审问了铃木启久。证实铃木启久指挥所属部队在1941年12月到1944年10月,在河北省冀东地区和河南省浚县等地进行残酷“扫荡”和“讨伐”时,制造了六起集体屠杀和平居民的罪行。
1942年10月,被告人为了执行“三光政策”,曾向所属第一联队和骑兵队下过“彻底肃正潘家戴庄”的命令。在潘家戴庄集体屠杀了一千二百八十多名和平居民,烧毁民房一千多间。
证人周树恩是位四十四岁的农民,他是在潘家戴庄集体屠杀中从埋人的坑里逃出来的受害人,至今身上还有伤痕。他在法庭上作证,详细叙述了1942年10月28日早晨,铃木部队在潘家戴庄进行集体屠杀的情况,并诉说他的一家十二口人,被杀害了六口。村中粮食牲畜被抢劫一空。
被告人铃木启久低着头听完了证人的证词后说:“这完全是事实,我诚恳地谢罪。”
铃木启久所犯的各项罪行,为被害人和被害人亲属的控诉书一百八十一件、证人的证词四十五件、查讯笔录八十九件、调查报告一件、照片三十八张等证据所证实。法庭继续审问了被告人藤田茂、上坂胜、佐佐真之助、长岛勤、船木健次郎等五名前日本陆军的指挥官。证实这些被告人,有的命令所属部队残杀和平居民,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惨案;有的命令部队大量掠夺和平居民的粮食和财物;有的命令所属部队杀害我被俘人员;有的命令部下把我人民当作训练新兵刺杀的“活靶”;有的命令所属部队把我国人民作为战场上的“扫雷工具”。被告人船木健次郎公然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除指挥命令所属部队残杀中国和平居民外,还曾经在1941年9月在河北省宛平县杜家庄命令所属部队施放毒气,使和平居民四百余人中毒。
庭审证实了被告人?野晋太郎在参加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期间,犯有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杀害三十三名和平居民和被俘人员以及对被俘人员百般虐待等罪恶事实。
最后,法庭调查了前日本关东军第七三一部队第一六二支队少佐支队长榊原秀夫的犯罪事实。1942年11月至1945年8月,被告人榊原秀夫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亲自领导部下在中国黑龙江省培养细菌和制造细菌武器,从事准备细菌战的活动。在用活人试验细菌效能的时候,杀害了和平居民四人。
十四日休庭一天,十五日上午开始辩论。检察员权维才指出:庭审调查已经完全证实了起诉书中所控诉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虽然被告人的种种罪行仅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所犯滔天罪行的一小部分,就此已经给我国人民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灾难。对于本案各被告人必须给以应得的惩罚。对他们的惩罚,同时也将是对于一切妄图再走日本帝国主义可耻道路的侵略分子一个严正的警告。
接着,律师徐平为被告人铃本启久、藤田茂和佐佐真之助辩护说,他们虽是日本陆军的高级指挥官,但他们的重大行动必须受战地最高司令官的指挥。徐平律师还提供了一些有关被告人认识到罪恶的严重性和向中国人民低头认罪等表现的情况,作为法庭对被告人量刑时考虑的因素。他请求法庭对各被告人从宽处理。
律师王敏求、孙仆为上坂胜、长岛勤、船木健次郎作辩护。
律师韩凤路为榊原秀夫辩护。
律师邓毅为被告人?野晋太郎作了辩护。
在辩护人进行辩护以后,公诉人就辩护词中的某些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辩护人又发表了意见,直到公诉人和辩护人都说没有意见需要再陈述时,审判长才宣布辩论结束。
法庭接着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
铃木启久陈述意见说:“对自己的残暴行为,起初曾企图隐瞒,但在中国人民对我人道主义待遇的感召下,启发我进行了反省,认识了自己犯下的罪行。根据我的罪行,我在法庭上本无辩护的余地,但是,法庭给我指定了辩护人,还告诉了我在法庭上的权利,我感谢中国人民,我诚恳地谢罪。”
藤田茂说:“我现在认识到:对中国进行的残暴的侵略战争,不仅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的罪行,同时,也给日本人民带来了空前的灾难。今天,通过代表六亿中国人民意志的法庭,向中国人民特别是被害者们表示痛改前非,真诚接受法庭的裁判。”
被告人上坂胜、佐佐真之助、长岛勤、船木健次郎、榊原秀夫和?野晋太郎也都对他们的罪行表示了忏悔,愿诚恳接受法庭的正义裁判。长岛勤说:“我的罪行是已经写在历史上的事实,对这罪行我负全部责任,请法庭给我应得的惩处。”榊原秀夫说:“我制造细菌武器准备进行细菌战的罪行,公然践踏了世界人民神圣的公约,违反了人道主义原则,愿受法庭严重处罚。”他又说:“法庭给我的处分,我想也可以作为一个警告,使那些帝国主义分子们再不敢使用大规模杀人的武器。我在悔罪的痛苦过程中,已经认识到战争的可恨。只要我的生命能够存在一天,我就向反对战争、争取和平的道路前进。”
法庭在听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退庭进行评议。经过十六、十七、十八三天的评议以后,在十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开庭宣判,宣读了特别军事法庭的判决书。特别军事法庭判处铃木启久徒刑二十年,藤田茂、上坂胜徒刑各十八年,佐佐真之助、长岛勤徒刑各十六年,船木健次郎徒刑十四年。?野晋太郎、榊原秀夫徒刑各十三年。各被告人的刑期,自判决之日起算,判决前关押的日数,以一日抵徒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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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在太原审判富永顺太郎战争犯罪和特务间谍犯罪案
新华社太原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六月十日、十一日在太原对富永顺太郎在日本侵略中国战争期间和战争结束以后,战争犯罪和特务间谍犯罪一案进行了审判。审判结果,法庭认定:被告人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犯有参与策划和推行各项警务、特务措施,建立傀儡政权,组织领导特务间谍活动,抓捕、刑讯、奴役、残害中国人民等罪行;在日本投降后,又犯有阴谋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继续潜伏中国,勾结汉奸和蒋介石集团特务组织,进行间谍活动,破坏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等罪行。法庭在十九日宣布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二十年。刑期自判决之日起算,判决前关押的日数,以一日抵徒刑一日。
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长是朱耀堂,审判员殷建中、军法上校张剑,国家公诉人军法中校丁明。
被告人的辩护人有王乃堂、倪彬彬。
在旁听席上的有太原市各界人士和人民解放军驻军代表约三百人。
法庭在宣读起诉书后开始进行事实调查。在事实调查过程中,法庭除听取了被告的供述外,还听取了六名证人的证言,并根据种种证物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
在事实调查过程中,证实了富永顺太郎是一个长期对中国进行间谍活动的日本特务骨干分子,自1933年起,就一直依托东北和华北的日伪铁路机构,参与策划、组织、领导对中国人民的警察特务统治和间谍活动。
被告人自1937年9月到1940年5月在华北日伪铁路系统参与策划了扩充和加强交通警察机构的计划,并督导所属贯彻实施了“抗日思想言动取缔”、“集会结社取缔”、“警备情报搜集要领”等多项特务措施。由于被告人这些罪恶的计划,使各铁路线警务机构构成了一个刺探抗日军民活动的庞大的情报网。
自1940年起至日本投降,被告人又在华北交通株式会社资业局第二交通课任课长职务,这个课后期改为北支那交通团防卫本部交通地志室,是一个持有军事目的特务间谍机关,通称“富永机关”。它的任务是搜集华北、西北、华中、西南、内蒙古等地区的交通、军事、政治、经济的情报,搜集到的最主要的情报有陕西、宁夏、甘肃、新疆、青海、河南等省的军用地图资料和西北地区抗日潜力的调查研究资料等。此外,他还搜集了建筑从东亚到柏林的所谓“欧亚横贯铁路”的有关中国部分的资料。当审判长问到当时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策划建筑这条铁路的目的时,被告人回答说是“企图强化当时‘轴心国家,的联系,扩大侵略战争。”
被告人在1939年4月至1940年5月和1941年7月至1942年11月期间,还兼任华北交通株式会社警务部(后改称警务局)铁道外事警察班(后改称中央特务班)班长,组织、领导了大批特务分子在北京设立班本部,并且在北京、天津等地设立分驻所和伪装为商店的“中外兴信所”等特务分支机构,刺探抗日军民活动情报和以刑讯、暗杀等手段,迫害旅客、平民及铁路员工。
日本投降后,被告人仍然继续潜伏中国境内,妄图为复活日本军国主义并且为再度侵略中国作内应。被告人曾经为组织潜伏武装和原北支那交通团长官宇佐美宽尔进行了密谋,并通过他的亲信伪华北交通株式会社爱路训练处主任宋大为和汉奸荣耀、蒋介石集团特务分子徐文乔相勾结,以原北支那交通团属下的路警和装备为基础,企图组成一支庞大潜伏武装——“护路总队”,并且实际上在富永机关旧址成立了这个护路总队的司令部。
法庭传宋大为出席作证,宋大为向法庭揭发了被告人潜伏的目的,他说:被告人在日本投降前后向他说:“日本势力一定会重来中国,我们要留在中国作为内应。”
被告人在1945年冬,曾通过特务分子富施富吉娜搜集了中国东北地区军政活动等情报达六十四件之多。
被告人还和蒋介石集团军统特务分子马汉三等相勾结,以原“富永机关”的全套侦收设备为基础,并以所属特务分子为骨干,组成蒋介石国防部第二厅北平工作队
(后改北平电讯支台),进行间谍活动,“北平工作队”上尉资料整理员金伯群等三人被传到庭作证。他们证实:被告人在充任副队(台)长期间,积极领导这一特务组织侦收我解放区军事、政治、经济等情报,报送蒋介石国防部并曾获得奖金。1946年5月和1948年10月,被告人曾两次去南京参加蒋介石国防部召开的电波情报会议,并出谋献策,建议在青岛、沈阳、归绥等地建立无线电测向台和侦察电台,侦察我人民解放军动向。被告人还曾向反革命特务头子戴笠提供了我解放区通讯网图表。
庭审调查完全证实了被告人所犯的种种罪行。
法庭在辩论过程中,王乃堂律师替被告人辩护指出:被告人对他所犯的罪行已经有所悔悟。辩护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审判长给予了被告人以最后申诉的机会,富永顺太郎说:“审判是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光明正大进行的,我只有低下头来对自己的罪恶加以反省。”他还说:“但是苏醒了的我的良心,不容许我要求对我宽处。多么重的处分我都愉快的接受,我低下头来,向中国人民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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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在太原审判前日本军政人员城野宏等八名战争犯罪分子
新华社太原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六月十二日到二十日在太原市审判了前日本军政人员城野宏等八名战争犯罪案件。
这八名战争犯罪分子是:伪山西省政府顾问辅佐官、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少将总队附兼政工部(处)长城野宏,前日本陆军独立混成第三旅团第九大队大尉大队长、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少将团长相乐圭二,前日本陆军独立混成第三旅团独立炮兵大队大尉大队长、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少将炮兵团长菊地修一,伪闻喜县、安邑县保安队联队本部指导官、阎锡山暂编独立第十总队上校团长永富博之,前日本陆军独立步兵第十四旅团第二四四大队大尉中队长、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上校团长住冈义一,伪大同省应县县公署参事官、阎锡山第二战区炮兵集训团中校教官大野泰治,伪山西省壶关县政府顾问、阎锡山暂编独立第十总队少校军需事务长笠实,伪大同省公署直辖警察队首席指导官、阎锡山大同保安总队司令队少校情报主任神野久吉。
法庭审理后确认:各被告人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期间,分别以日本军政官吏等各种不同的身份,参加侵略中国的战争,都是犯有严重罪行的战争犯罪分子。日本投降后,又犯有在中国领土内组织前日本军人,阴谋复活日本军国主义,参加阎锡山反革命军队,反对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罪行。
特别军事法庭出庭人员有:审判长朱耀堂、审判员郝绍安和军法上校张剑,国家公诉人首席检察员井助国、检察员军法大校黄泽湘、军法中校郭轩和张焕新。
被告辩护人是律师冀贡泉、王克勤、崔玉华、何士英、黄文忠和梁振寰。
到庭旁听的有太原市各界人士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三百多人。
法庭在十二日上午八时半开庭。首先审讯相乐圭二。庭审调查证实:相乐圭二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战争期间曾多次命令和亲自指挥部下杀害中国和平居民,俘虏抗日军队的伤员。日本投降后,相乐圭二又鼓吹复仇主义,妄图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煽动日本士兵参加阎锡山反革命军队,并以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少将团长等身份,率领所部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
第二个被审讯的是山西省日伪政权的参与操纵者、日本侵略军“残留山西运动”的参与策划者和组织者城野宏。
城野宏在担任伪山西省政府顾问辅佐官期间,曾参与制定了“民国三十三年度山西省施政大纲”,这个施政大纲的总方针是“集中全省人力、物力,支援大东亚战争,完成大东亚兵站基地使命”。按照这个方针,被告人操纵伪山西省保安队、警务厅和剿共委员会等机构,扩充伪保安队,并且组成了二十多个以消灭各县边区抗日根据地为目的的联防区,“以中国人杀中国人”;被告人并且多次向伪道尹、县长指示:保安队要多出动“扫荡”、抢粮和配合日军作战,并且以此作为考绩的标准。被告人还主谋策划和亲自指挥省直属保安大队进行了多次“扫荡”。被告人的罪行为被传到庭的伪山西省保安队副司令赵瑞、伪冀宁道保安队指挥牛新田等证人分别证实。
证人证实:在日本投降以后,被告人主谋发动了煽动日本军政人员留在山西的“残留运动”。1945年9月,他和日本北支那派遣军第一军参谋岩田清一,先后会见了阎锡山的代表赵瑞、梁綖武和阎锡山本人。并且组成了协助阎锡山反共的日阎合组的“合谋社”。他在“合谋社”中一方面著作了作为“残留运动”理论基础的“日本人的立场”一书,煽动日人的复仇主义,要他们“卧薪尝胆,为了复兴祖国而残留”。一方面组织了大批日本宣传员分别在太原、榆次、阳泉、忻县、大同等地的日军部队、医院中进行煽动。在被告人和岩田清一等策划下,先后纠合了前日本军政人员五千多人,在1946年春组成了变相的侵略武装部队“特务团”,后来改为“暂编独立第十总队”、“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被告人亲自担任少将总队附兼政工部(处)长。直到1949年4月24日太原解放,这支部队被全部歼灭为止,被告人一直参与指挥它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
当时任阎锡山第七集团军司令的赵承绶也出庭作证。他详细地叙述了被告人城野宏主谋策划和组织日本军政人员成立武装部队的经过。他说:被告人是非常主动、积极地进行这一阴谋活动的。他在煽动前日本军政人员“残留”时,采取了威胁、利诱、欺骗等各种手段。
被告人和岩田清一等为进一步扩充这个变相的侵略武装,曾多次向阎锡山建议从日本招募“义勇军”。1948年5月,被告人亲自草拟了从日本国内动员“义勇军”五十万人来华以及建立“防共政务局”和“实施全世界规模的反共解放运动”的计划,多次派人回日本活动,并且派永富博之等赴上海、北京等地,企图建立同日本的连络据点以及开辟中日间的密航路线。
另外,被告人还在1948年10月草拟了一个情况报告,向蒋介石国防部提出在日本招募五百名军官来华的建议。
法庭审讯了被告人永富博之和菊地修一。他们曾经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中指挥部下残杀我和平居民和被俘人员,在日本投降后又都积极追随城野宏,煽动前日本军政人员残留山西,参加反革命军队,破坏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
永富博之在山西省闻喜县主持伪横水镇情报工作处期间,曾以极其残酷的手段刑讯中国和平居民,逼索情报,先后亲自指挥和命令部下杀害了一百多人。他在1943年10月7日,在沁源县自强村将党翠娥等妇女和儿童十一人赶入窑洞纵火焚烧。幸免于难的六十来岁的党翠娥从沁源县赶来太原控诉被告人的罪行。
接着,法庭进行对大野泰治、笠实和神野久吉的事实调查,他们都是傀儡政权和伪警察的直接操纵者,犯有进行经济掠夺、毁灭城镇和残酷镇压和平居民的罪行。他们并且都积极参与了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残留运动”,煽动和组织了大批日本军政人员参加阎锡山军队。大野泰治在1936年在伪满时,曾经以残酷手段刑讯中国民族英雄赵一曼。
法庭最后审讯了住冈义一。住冈义一在1942年7月下旬和8月上旬曾两次参加了日本侵略军在太原小东门外赛马场屠杀我被俘人员的暴行。在这两次暴行中,八路军被俘人员袁立夫等男女三百四十余人被作为日军新兵“试胆锻炼”的活人靶。
在确凿的人证物证面前,各被告人对他们所犯的罪行都供认不讳。
律师们根据被告人服罪和悔罪的表现,请求法庭从宽处刑。
法庭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首先发言的是城野宏,他说:“我犯了严重罪行,是个不可饶恕的罪犯,可是中国人民,却给我人道主义的待遇。我完全错了,我的确有罪,请给我以严厉惩处吧!”
接着相乐圭二说,他从他的血腥的罪行中了解到自己过去所走的战争的道路,是完全错误的,他不仅使中国人民受到了无穷尽的祸害,而且也为日本人民带来了不堪忍受的灾难。“我决不再拿起侵略武器,我宣誓要重新作人。”
菊地修一、永富博之、住冈义一、大野泰治、笠实和神野久吉在他们的最后陈述中,也一致地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惩处。
特别军事法庭在十九日休庭进行评议,二十日下午二时半宣布了对各被告人的判决。法庭判处城野宏徒刑十八年,相乐圭二徒刑十五年,菊地修一、永富博之、大野泰治徒刑各十三年,住冈义一、笠实徒刑各十一年,神野久吉徒刑八年,各被告人刑期自判决之日起算,判决前关押的日数,以一日抵徒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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