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8月20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鞍钢应该认真处理积压原材料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分行鞍钢第一办事处主任 何贵谦
鞍钢供应处在今年上半年的反浪费运动中,发现积压的钢铁、水暖、钉材、电气、轴承、橡胶等十六种原材料,价值就近一千万元。钉材中的一种木螺丝,库存量有八吨多,按过去每年平均耗用量计算,够用八十多年。水暖材料中消火用的水龙带接头,库存四千四百个,按过去三年每年平均只用三十个计算,足够一百四十七年使用。这些还是没有失掉使用价值的物资;至于那些大量充塞在仓库里的,因积年累月没人理而成了废品废料的材料,如三通、弯头、活接头、电线、电缆、橡皮线、油刷子、抬筐、滚珠等,到底值多少钱,更无法计算了。
我们给鞍钢供应处算了一下账,如果仅以那些还没有失掉使用价值的十六种原材料的价值——将近一千万元,存入银行,三年期间就可得到四百三十二万元利息。国家利用这一千万元存款将创造出大量的财富。这一千万元原材料的积压,三年贷款利息就要付出一百二十四万元。
这种积压浪费原材料的情况,在鞍钢各车间、厂部、矿山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是一个铸管厂,就积压了价值十万元的原材料。有一次订购了二十吨吊车的减速盒子,因为订货重复,积压了三吨半,够四、五年使用。还有一种黄梅钢十字架由于设计者疏忽,把上面的“槽”漏画了,结果做了二十个一个也不能用。类似这样的事情很多。
这种情况是怎样造成的呢?从以下的事实可以说明:
一九五二年公司需要水暖器材,派人到处采购,见了就买,大宗地买。有一次,在天津发现了一个专门生产三通、弯头、水咀子等的供应户——监狱生产大队,采购员张口就要十火车,监狱生产大队不能生产这么多,退了三火车,加上退掉的一火车不合格品,留下的六火车到现在只用掉四分之一,剩下的预计还够用二、三十年。再如轴承,库里已有大量积压,一九五四年公司又从国内国外大批购进,到现在一个也没有用。一九五三年买了好几吨汽水瓶盖,到现在还有三吨多积压在库里,共值两万多元,其中有三分之二已生锈不能使用。有些东西本可以利用旧材料经过熔炼或加工改制,但没有人管这样的事,一直花钱到处去买现成的。
造成这种盲目采购的思想根源在哪里呢?
首先是鞍钢有些管理原材料和管理财务工作的人员,特别是某些领导人员,有严重的“家大业大,浪费点没啥”的思想。有一次,我们向公司提出:“你们如果能处理积压物资五百万元,就可解决鞍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部流动资金的需要。”但公司有位领导同志听了反而觉得很可笑,认为:他们是大联合企业,处处得从大处着眼,银行小里小气的,明白个什么。至于“宽打窄用,有备无患”、“积压浪费不可避免”的思想更是严重。一九五五年鞍钢资金定额草案中打进了大量的超额、积压和不参加运转的物资,使定额失去了先进性和指导作用,结果定额竟大到提出好几千万元的积压物资而定额仍不超过,这种定额所起的作用只能是鼓励积压浪费了。
这些问题,公司的有关领导人员并不是不知道,只是知道而不重视,对别人的意见也不愿理睬。中国人民银行鞍钢办事处常常就有关资金使用问题向公司提出意见,如一九五三年底,我们就对公司资金活动提过一次意见,但公司财务处却借口数字有出入,情况不完全,取材不当等,对正确部分避而不答。一九五四年八月,我们对公司资金积压又提出意见并列举了很多事实,这些意见提出后也如石沉大海,消息杳无。一九五四年底,我们又对公司物资积压事提出建议,也遭到同样的命运。
公司对待资金积压问题,常常用这样的话推脱责任:“没有办法啊!国家硬要平衡,不要也得要。”可是国家从来也没有要鞍钢存够一百四十七年使用的水龙带接头,也从来没有让鞍钢买成吨的汽水瓶盖扔在库里锈坏。
鞍钢财务供应部门不欢迎批评竟到如此程度:当银行提了意见后,他们竟采取拒绝供应资料的办法来加以阻扰。因此,我们建议上级有关机关对鞍钢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储备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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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个继续浪费的建设单位
孙加斌
国营第八橡胶厂(以下简称甲方)修建的宿舍和食堂工程,原设计的造价很高。宿舍每平方公尺九十七元;食堂每平方公尺一百零五元。李富春副总理关于“厉行节约,为完成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的报告发表以后,为该厂施工的长春市第二工程公司第一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的建筑工人们,提了很多削减项目、降低建筑物造价的合理化建议,截至七月八日止,已使宿舍工程造价降低了百分之五点九二,使宿舍每平方公尺造价降低到九十二元多。
这指标还远远达不到国家的要求,需要进一步降低造价。可是,当乙方继续提出节约办法时,甲方却不同意。例如乙方曾建议在宿舍工程三楼推广苏联的“空心墙”先进经验,这样可减轻墙的重量,既安全,质量又好,可以节约六百多元。但甲方拒绝推广。乙方工地主任建议在食堂修四个火墙代替暖气,可节省一万三千多元,又经济又适用。但甲方工地代表不赞同这个意见,并强调“料已备齐了,不修没法处理”。乙方提出取消房檐下的装饰部分,经过再三商量,甲方仍坚持要保留一部分,结果白白浪费了六十四元。为了“美观”,甲方基建科王副科长还主张把楼的外皮刷一层红色。乙方工地主任起先不同意,说“这样作是浪费,要受批评。”王副科长说:“受批评我不怕,犯错误我负责。”结果乙方工地主任也没坚持节约原则仍然刷了。
事实上,修筑这种标准比较高的宿舍,既浪费国家的资金,又脱离了职工的现实生活水平。该厂去年新修的宿舍,标准也很高。三车间工人王学增每月工资二百四十五分,一家四口人住了十六平方公尺左右的房子,加上水、电和暖气等费用,去年十二月份一个月支出二十二元九角一分。因为房租贵,不少人要搬家。但该厂的领导工作人员丝毫没有考虑职工这些实际困难,今年又继续修建了标准这样高的宿舍。(原载吉林日报,本报略加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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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永新县高贤等三乡的建社准备工作
旷怡传 蓝尚
为进一步发展农业合作社,中共江西永新县委农村工作部最近选择了三个不同类型的乡,进行建社准备工作的考查,以便做到心中有底,更好地领导全县的建社工作。这三个乡代表全县三种不同类型。高贤是一类乡,已建了三个社,办得还好;高川乡只建了一个社,工作一般;文雅乡还没有建社。
这三个乡的建社准备工作从今年春耕的时候就已开始,一般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选择较好的互助组,进行培养,积极创造办社条件。另一方面是认真办好现有的农业合作社,影响和带动互助组向合作化道路迈进。在建社准备工作中,老社的示范影响作用是很大的。高贤、高川的四个社,去年虽然遭受了严重的水灾,仍有两个社增了产,其余两个社也基本保产,比互助组、单干农民都强得多。群众普遍认识到农业合作社是“方向好、产量高、收入多”,不少互助组在这种实例教育下,亲眼看到合作社的优越性,积极要求转社,为今年建社准备了有利条件。三个乡重点选择了九个较好的互助组,作为建社培养对象。九个组中有五个是各乡评比的一等组、四个是二等组。当地工作人员计划分两批建社。第一批秋前建立六个社,(高贤三个、高川二个、文雅一个);秋后再建立三个社。
从建社的思想准备来看,这九个组有四个是今春就打算转社的,他们认真学习过社章,组织过筹委会,交过“入社申请书”;另外的五个组也都学习过社章和有关材料,有些组员还到老社去旁听会议。每逢社里解决较重大的问题时,如定生产计划等,经常让互助组长们参加;有些中农组员不断到社里去探问:入社会不会吃亏?能不能增产等?有些乡还组织田间生产评比参观,这些活动对准备转社的组教育意义更大。组员们看到从前耕作不好的田,入社后禾苗长得很好,感动地说:“要没有农业合作社,这田是难得翻身的。”经常的多方面的学习和宣传,使不少组员了解了办社的好处和党的合作化政策,他们迫切要求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据五个组一百六十户成员的调查,有百分之八十四都自愿要求办社。
从组织准备来看,也做了一系列的工作。党支部首先注意了在互助合作组织中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并物色公道能干的积极分子,培养为建社的骨干。九个组中已发展了新党员四名,还有几个发展对象。有三个组已确定了正副社长和会计,其余也都确定了领导骨干的培养对象。这些组还进行了扩组并组工作。其中五个组去冬就并了组,三个是今年春耕后合并的。由于建社准备工作开始较早,有些骨干分子在组员中已经树立起威信。在整顿合作社工作中,当地并注意对互助组也进行了整顿,解决了存在的问题,纯洁了组织。如文雅乡刘贻洪组,清除了一个有破坏活动的国民党分子,使互助组进一步得到纯洁和巩固。
准备建社的九个互助组中,有七个是三年以上的老组。这些组在生产中处处模仿着农业合作社,有些组的田已评定了底分,刘贻洪组学习合作社的包工制,做到了全组劳力统一调配,田亩包工,组员劳动效率高、积肥多、生产比一般互助组要好。耕牛、农具也评了价。另外,各组还检查了互利政策,做到按时清工结账,夏收中还进行了验收,加上以前掌握的实际产量,为入社评产打下了基础。九组中还有五组集体添买了黄牛、农具,有四个组开了荒,积累了公共财产。
从三个乡建社准备工作总的情况来看,一般是较好的,农民入社情绪是高涨的。但是也还有一些问题。首先是准备建社工作中没有注意深入宣传政策,有些农民对入社仍然有“怕入社不够吃”、“怕不自由”等思想顾虑,根据五个组组员的思想情况分析,疑虑较大、不想入社组员约占百分之十六,有些曾要求建社的,思想也不够稳定,表现犹豫观望,听到说社的一两句坏话,就动摇了入社信心,说“入了社还不知是红是黑。”这样的组员约占百分之四十。另外,准备工作中,还有孤立建社的缺点,工作只局限于对象组,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合作化政策和优越性不够。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工作人员过高估计了这些建社准备工作的成绩,认为今年建社容易,不需要再进行什么宣传发动了。这些情况说明建社准备工作是有一定成绩的,但还须继续进行工作,不能把群众的热情和有利条件代替建社过程中必须的政治和组织工作。
其次,从九个组中看,有的组骨干培养还不够,有三个组还没有会计,有一组本来有一个可培养的团员,有些组员却说:这个工作很重要,怕他做不好,不敢大胆培养。另外,在检查各组建社准备工作中,还感到全面筹划、分批发展的重要,这里第一批建社组一般准备较好,第二批组领导就注意不够,问题较多,这是需要加以注意的。建社的准备工作应该全盘考虑,长远打算,在第一批互助组准备建社时,不能把第二批组丢掉,应采取“挂钩”办法,走第一步就为第二步作好准备。另外,准备工作还有第一类乡较好、第三类乡较差的不平衡状态,这在建社配备领导力量时应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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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长治专区推广青贮玉米秸的经验
晋青
山西省长治专区为了克服牲畜冬季饲料缺乏的困难,一九五四年秋收时,在全区二百一十五个农业合作社,十个地方国营农场和中苏友好集体农庄进行了玉米秸青贮工作。这些单位共青贮玉米秸二百七十四窖,共有二百三十二万多斤。据检查,这些青贮饲料,除部分因窖址选择不当、踩踏不实或加水过多发生腐烂外,青贮成功的占百分之八十三点五。这些单位由于青贮玉米秸秆而扩大了饲料来源,解决了牲畜冬季缺乏饲料的问题。同时由于这些单位在这一工作上的示范,使附近农民亲眼看到青贮饲料的好处,开始认识到这是解决冬草不足的最好方法,给今后进一步推广青贮饲料打下了良好基础。
利用玉米秸秆做青贮饲料是一件新的工作,在开始推行时有不少农民有怕贮后“弄不成沤了粪”“白误工”“提前收获影响玉米收成”等思想顾虑。为了解除这些思想顾虑,专区的农业生产领导部门在各县农业科长、农场场长、畜牧工作人员等会议上进行了充分的发动,并印发了怎样青贮的宣传材料,还组织了在乡的工作人员和兽医,通过中心工作和看槽检查,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为做好这一工作的重点示范,专区农业生产领导部门还召开了各县畜牧股股长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开会,进行青贮技术的传授和实习。各县在推广中都选择了重点,组织附近农业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去重点参观。据晋城、高平、陵川、阳城等六县统计,到重点参观青贮的就有九百一十七人。
据许多单位的试验,青贮窖址必须选择地势高、地下水位低、离树木河流远、离畜圈近和向阳干燥、土壤黏重的地方。窖的大小应根据牲畜头数和需要来决定,一般的以圆形直径六尺,深九尺,一窖可装八千斤为适宜。窖壁要打坚实光滑,使其不透空气。沁县、壶关等十三个县的许多农业合作社和中苏友好集体农庄等所贮的青饲料,都因窖址选择得好,窖挖得合标准,而得到良好的结果。晋城县史村农业合作社的一个青贮窖因挖在大树附近,而使青贮的玉米秸烂了三分之二。平顺县国和农业合作社因把窖打在水沟附近,又加土质松软,青贮的玉米秸全部腐烂了。
在选择青贮材料上,应该掌握既不影响玉米产量,又能保持青贮质量的原则。经验证明,青贮的玉米秸秆的好坏,直接关系将来青贮饲料的质量,因此在选割青贮材料时应该适时,并且要当天收割当天贮藏,以防止秸秆内的水分蒸发。
青贮的饲料在贮后四十天即可开窖饲喂牲畜。传授开窖、取料、饲喂技术也是很重要的。长治专区去年有些单位就因为没有做好这些工作,有的在开窖后因家畜不习惯吃就把好的饲料丢掉;有的由于对开窖后的青贮饲料管理不当而发生腐烂现象。
群众对利用青贮玉米秸做饲料的反映基本上是好的。晋城成庄农业合作社的青贮饲料开窖后一点也没有腐烂,颜色黄绿,味很好,驴很爱吃,连一点圪节也不剩。附近群众看到这一情况后悔说:“当初为什么不也贮一窖。”沁县次村农业合作社社长说:“青贮草就是好,味气好牲口爱吃,今年贮少了,明年一定要多贮两窖。”陵川石家坡农业合作社去年试贮了两窖玉米秸,这个社的九匹马由于吃青贮饲料都上膘了。社员牛袁海说:“青贮的草就是好,瘦弱的牲口吃了都能上膘。”这个社的牛来拴原来对青贮饲料最不相信,后来看见社内的马都吃的上膘了,也偷偷地取了两箩头青贮玉米秸试喂自己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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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开辟骡马鬃尾货源的好办法
黄涤尘
骡马的鬃尾是制造箩筛底布,毛呢料衣服衬料、刷子、乐器用弦、弓弦等的原料。不仅在国内用途很广,而且也是出口的重要物资之一。
我国养牧骡马的数量很多。但农民牧民都没有剪取骡马鬃尾的习惯,他们害怕剪了鬃尾以后牲畜不好看、容易伤风或没有劲。所以畜产公司经常感到骡马鬃尾货源不足。
中国畜产公司酒泉支公司业务员们,经常注意开辟骡马鬃尾货源问题。他们看到酒泉市粮食公司仓库的门口每天都有许多农民拉着马和骡子来交粮、卖粮、买粮或领粮加工。每天中午牲口都集到一块,俨然像一个牲口市场。于是他们就抽出几个懂得剪取鬃尾的技术人员,向农民们说明骡马的鬃尾长到一定程度后,就会逐渐脱落,若能及时剪取鬃尾出卖,不但能增加自己的收入,而且能给国家增加不少有用的物资等道理。并且说服了几个年轻的农民,示范剪了几个骡马的鬃尾卖给畜产公司。
当农民们看到剪下的骡马鬃尾立刻能卖钱,而且骡马去掉鬃尾后更显得好看时,都消除了不敢剪鬃尾的顾虑。三、五天内,畜产公司就动员农民从三十三匹马身上剪下十二斤半马尾、十三斤九两马鬃,并且都用合理的价格收购了。现在,很多养骡马的农民牧民都要求学习剪鬃尾技术,准备自己剪。甘肃省畜产公司很重视这个组织货源的办法,并正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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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鹰厦铁路的开路先锋殷步实
最近,我访问了鹰(潭)厦(门)铁路线上的勘测设计人员。在这里,人们都怀着尊敬的心情把勘测设计人员称誉为“开路先锋”。
每天清晨,当大雾还笼罩着山岭的时候,勘测设计人员就扛着仪器、背着标尺、水壶到野外去工作。他们整天奔波在山河之间,常常钻进大森林,穿过深草树丛,衣裳打得透湿。他们在中午休息时,常常是轮流换班吃饭,也很少停止工作。夜晚他们还不顾疲劳地计算当天测量的结果。二分队共产党员郎彝祥所领导的线组在某山谷测量时,碰到了很多困难。这里的山高入云霄,很多悬崖陡壁,下面是急湍的河流,再加上遮天蔽日的树木,简直没有办法进行观察和拉尺。有一次,郎彝祥领导大家爬到山上,把妨碍测量的树木一棵棵砍倒。接着,青年团员吴先福和李英俊把绑带捆在一棵大树上,将自己吊在离地三十多公尺的悬崖上进行拉尺。在高空中经过半小时反复拉尺,才准确地测完这个观察点。
一天傍晚,我去访问钻探队。领工员兼二号钻探机组长顾宝鼎向我介绍他们小组的情况说:“我们小组共有二十一人,文化水平最高的是高小程度,其余的人是初小学生。除了我和另外一个同志外,其余的人都没有操纵过机器,甚至没有看见过这样新式的钻探机。从进入鹰厦线钻探以来,我们在技术上碰到了许多困难,后来经过边教、边做、边学,大家积极劳动,热心钻研,现在已有四人学会操纵给进把,两人学会开内燃机,两人学会使用水泵,另外还培养出一个记录员和三个班长。”在这些日子里,顾宝鼎所领导的机组,由于经常召开生产研究会研究改进技术,防止了事故,保证了质量,每月都能提前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在钻探某隧道时,有一天,三班在八小时钻进了八级花岗岩三点八八公尺,超过国家规定定额一倍半以上。
在工程设计部门的办公大楼,我会见了二等先进工作者、五十岁的逯光宇。逯光宇是一位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工程师。他在担任鹰厦线某段四十公里的定测工程中,曾经带领其他工程师多次登高山、渡大河,进行勘查研究,发现原草测线路地形零乱复杂,就建议把线路重新选定,结果减少隧道六座,减少大桥二座,缩短线路四公里零四百公尺,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工程投资。
我还访问了青年技术员刘会。在鹰厦线某段初测工作中,刘会发现原线约有四百公尺的一段地质条件很不好,铺设铁路后可能产生塌陷事故,必须改线。他便一次又一次翻山越岭到现场观察地形,计算线路的长短,他又积极学习有关选线设计的书籍来充实自己的知识。为了选择一条比原线更经济的线路,他还向当地农民请教,终于在错综复杂的山峦中找到了一条地质好、花钱少的线路。这条新线路还比原线少修三百五十公尺隧道和一座桥梁,为国家节省了工程修建费。刘会因此被评为二等先进工作者。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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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命令
城市交通规则业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特令公布,并决定自一九五五年十月份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一九五一年公布的“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即行废止。
此令
部长 罗瑞卿
一九五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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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城市交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便利交通运输,维护交通安全,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的人员、车辆驾驶员、市民以及临时来往城市的一切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第三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等部门的车辆管理人员和乘车人员,不准迫使、纵容驾驶人员违犯本规则。
第四条 遇到本规则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五条 驾驶车辆,赶、骑牲畜,都必须在道路的右边行进。
第六条 没有经过当地公安局的同意,不准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第七条 铁路与街道交叉的路口,必须安装护栏等安全设备。
第二章 交通指挥信号和交通标志
第八条 交通民警使用指挥棒指挥交通(见附件一——交通指挥棒使用办法)。
第九条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和牲畜通行。
第十条 红灯亮时:
(一)禁止车辆和牲畜通行;
(二)在不妨碍绿灯放行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准许向右转弯;
(三)丁字路口的直行车辆,如右边无横道,在不妨碍绿灯放行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准许通行。
第十一条 黄灯亮时,禁止车辆和牲畜通行,如已越过停车线时,须继续行进。
第十二条 车辆行经交叉路口,遇有信号灯发出停止信号时,须停在停车线以外;无停车线的,停在人行横道线以外。
第十三条 交通标志(见附件二)。
第三章 车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车辆必须接受车辆检验机关的检验,领取牌照并安装在指定的位置(电车必须在车前、后用白漆涂写本车号码);机动车的行车执照必须随车携带,不准转借、涂改、损毁。
第十五条 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中的自行车、三轮车、兽力货车必须安装有效的制动器。
第十六条 除兽力货车、人力车、人力货车、手推车以外,其他车辆的音响器必须保持完整有效;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必须安装专用的警报器。
第十七条 车辆行驶:在街道划有小型快速车道、大型载重车道、非机动慢车道三种线的,小汽车、机器脚踏车在小型快速车道行驶;大客车、载重汽车在大型载重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慢车道行驶。在街道划有快车道、慢车道两种线的,机动车在快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慢车道行驶。快慢车道不分的道路,机动车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在右边行驶。
第十八条 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中的自行车、三轮车、兽力货车在夜晚行驶时,必须燃灯;机动车在雾中行驶也必须开灯。
第十九条 各种车辆都必须让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先行。
第二十条 在交叉路口各方同时来车时,必须遵守下列的规定:
(一)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
(二)无轨车让有轨车先行;
(三)同类的车辆相遇时: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支、干路不分的道路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辆先行。
第二十一条 单行路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以外,其他车辆不准逆行。
第二十二条 禁行路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及不属于禁行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通行。
第二十三条 安装有铁轮的重型车辆(拖拉机、起重机、坦克车等)通行街道以前,须通知当地公安局,按公安局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第二十四条 兽力货车、排子车进入市内,必须依照公安局指定的路线行驶。
第二十五条 各种车辆停车时,须在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在其他地点临时停车时,只准在道路的右边暂停,但在妨碍交通时,必须迅速离开。
第二十六条 距离交叉路口、转弯地点、桥梁、城门、牌楼、消防龙头和铁路与街道交叉的地点十公尺以内不准停车。
第二十七条 在电车站、公共汽车站、消防机关门口十五公尺以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
第二十八条 车辆载重,不准超过车辆检验机关所规定的数量。
第二节 机动车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三十至五十公尺的地方减低速度,用方向标表示行进方向;在夜间并须将大光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第三十条 夜间两车相遇时,应在距离对面驶来车辆的一百公尺以外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第三十一条 夜间行车每小时的速度不超过三十公里时,车灯光线必须照出三十公尺;如果超过三十公里时,须照出一百公尺以外。
第三十二条 方向标的使用:
(一)直行:两标灯均不开放或箭头指向上方;
(二)右转弯:开放右边的标灯或箭头指向右方;
(三)左转弯:开放左边的标灯或箭头指向左方;
(四)调头:开放左边的标灯或箭头指向下方。
第三十三条 载重汽车载货高度超出车厢时,押运人员须紧靠驾驶室乘坐,不准在货物上躺卧;货物高度超过驾驶室时,货上不准坐人。
第三十四条 载重汽车载人时,车厢必须坚固,车厢高度不足一公尺的,乘客不准站立车中,并须选派技术较熟练的驾驶员驾驶。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行驶街道,两车间的距离至少是二十公尺;在繁华地区至少是五公尺。
第三十六条 电车、公共汽车行驶路线和车站的设立、变更,须事先征得当地公安局的同意。
第三十七条 电车、公共汽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中途停车或上下乘客。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很好,又没有限制速度的标志时,在保障交通安全的条件下,每小时的最高行驶速度规定如下:
(一)小汽车、机器脚踏车是五十公里;
(二)大客车、载重汽车是四十公里;
(三)无轨电车是三十五公里;
(四)有轨电车是三十公里。
第三十九条 遇到下列情况时,每小时速度不准超过十五公里:
(一)繁华的交叉路口或行人稠密的地点;
(二)调头、转弯、下陡坡;
(三)拖带机件损坏的车辆;
(四)穿过铁路、桥梁、城门、涵洞;
(五)在下雪结冰的道路上行驶;
(六)遇大风、大雾,视线在三十公尺以内时;
(七)遇有警告标志时。
第四十条 遇有下列情况时,每小时速度不准超过五公里:
(一)制动器、灯光(夜间)、喇叭中途发生故障时;
(二)下雨、下雪,雨刷中途损坏时;
(三)驶离停车地点和倒车时。
第四十一条 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不受速度的限制。
第四十二条汽车、机器脚踏车超越前方车辆时,必须遵守下列的规定:
(一)须从左边超车(超越电车时可根据道路情况,规定从左边或右边超越),但须在对面驶来的车辆一百五十公尺以外;
(二)超车时须在距离前方车辆二十至三十公尺的地方鸣喇叭,等前方车辆让路后方可超越,但前车不准故意不让。超车后应在离后车(原前车)二十公尺以外驶进纵列线;
(三)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四)遇到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情况时不准超车。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的考核发给驾驶执照,方准驾车。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执照;
(二)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驾驶与驾驶执照规定不相符合的车辆;
(四)在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谈话;
(五)不准将车交给没有驾驶执照的人驾驶;
(六)不准将驾驶执照转借他人;
(七)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的学习驾驶员必须领取学习驾驶执照,在道路上练习或实习驾车时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在当地公安局指定的时间、路线练习驾车;
(二)实习驾驶车辆时,必须有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教导,如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教导人员应负一部或全部责任;
(三)车上不准乘人。
第四节 非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车辆驾驶人员酒醉以后不准驾驶车辆。
第四十七条 骑自行车的时候不准:
(一)双手离把;
(二)两个人同骑一辆车或扶肩并行;
(三)攀扶其他车辆或撑伞;
(四)在人行道上骑车;
(五)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第四十八条 驾驶三轮车行驶时,必须遵守第四十七条第一、三、四、五各项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兽力货车驾驶人必须经常保持车辆、鞍套的坚固和完整,行车时不准在车上躺卧。
第五十条 兽力货车行经下列地点,驾驶人员必须下车牵引牲畜:
(一)车辆、行人来往很多的地方;
(二)坡路、狭路、弯路、交叉路口、桥梁、涵洞和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
第五十一条 兽力货车成队行驶街道时,应分成若干组,组与组之间的距离至少为二十公尺。
第四章 行人
第五十二条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无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二)行人需要乘电车、公共汽车时,须在站台上或在靠近停车地点的人行道上候车;
(三)搬运笨重物品时,须在车行道的右边行走;
(四)行人横过街道或通过交叉路口时,须在划定的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第五十三条 未满七周岁的儿童在街道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第五十四条 纵队通行街道,每横列不准超过四人(儿童不准超过二人),并须在车行道的右边行走(儿童走人行道)。在必要时交通民警对长列队伍可以暂时中断。
第五章 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五十五条 对违犯本规则的人,公安机关有权按情节作下列处理:
(一)违犯本规则情节轻微,尚未发生事故,一般给予批评教育;
(二)违犯本规则情节严重或发生事故,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扣留驾驶执照、拘役处罚;
(三)因违犯本规则发生严重事故,需受刑事处罚时,移送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处理。
第五十六条 违章人确实是不懂得交通规则,或者偶尔违章能够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违犯,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 车辆管理人、乘车人,迫使驾驶人员违犯本规则,或迫使、纵容非正式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由迫使、纵容人员负主要责任,须加重处罚。
第五十八条 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时,须立即停车设法抢救被伤害的人,并报告附近的交通民警或公安机关听候处理。对违章或发生事故后畏罪潜逃的人,应加重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各市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报经当地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公布施行,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条 本规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布施行。
(新华社注:本规则的附件一、附件二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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