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6月16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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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们伟大的祖国
首都八百六十四名初中毕业生,出发到西北去参加建设祖国的壮丽事业。当火车开动的时候,他们热烈地挥手,向亲爱的首都和送行的人们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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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各地基本建设单位
开展节约运动节省建设资金
新华社十四日讯 各地基本建设单位大力开展节约运动,为国家节省建设资金。东北煤矿系统最近根据全面节约的精神,削减了一些不必要的和非生产性的工程项目,可减少国家投资一千五百万元。正在建设中的西安中央竖井,削减了六个可不施工的工程项目以后,总计可为国家节省五十万元的建设资金。本溪彩屯竖井削减洗煤场贮煤仓的不必要的机械设备以后,也可节省四十万元的投资。阜新平安竖井的高压锅炉原计划采用国外设备,现已改为采用国内制造的另一种锅炉,这样不仅不影响生产,还可节省很多费用。沈阳煤矿设计院在设计采煤区巷道中,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将原设计的采煤区的双孔巷道改为单孔巷道,可以节省大量建设费用,并不妨碍巷道通风。这个设计院在土木建筑工程和福利设施设计中,改变了过去盲目追求“现代化”、脱离实际的偏向。在宿舍等土木建筑工程设计中,他们采取了用坑木代替成材,用土坯代替红砖的办法,为建设单位节省施工费用。
在淮南煤矿,承建谢家集二号和三号竖井的淮南煤矿基本建设局因为改变原来设计,将原用木支架建筑的永久巷道改为钢筋混凝土支架,并用矸石代替混凝土填充,可以节省木料和混凝土费用二百多万元。
热河省、吉林市、石家庄市等地的基本建设单位,都大力开展了节约工作。热河省领导机关最近对各项地方基本建设计划重新作了审查,削减了一些不必建设和可以延缓建设的项目,共为国家节省了一百五十二万六千元投资。承德市自来水厂等单位,还削减了一部分不根据需要和超过目前人民生活水平而盲目建设的礼堂、办公楼、俱乐部等建设项目。吉林市不少基本建设单位已制定了较全面的节约方案。有三个基本建设单位削减了可建可不建的工程项目,可为国家减少大量投资。石家庄市各基本建设单位的广大职工在中共石家庄市委的领导下,检查和揭发了建设中的浪费现象,并积极提出改进管理工作和降低工程造价的建议。预计全市建筑部门在今年施工过程中节省的费用,可供国家装备一座两万多纱锭的纺织厂。新建石家庄热电厂最近修改了四项不合理的设计,就可为国家节省二十二万五千八百元的投资。
沈阳市城市建设局、公用局和电业局最近也削减了可以缓办的市政建设项目,并将节省下来的几百万元资金用到了为工业服务的建设项目中去。在施工中,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都十分注意节约。在修建皇姑屯到铁西工业区的马路中,施工人员把在当地拆下来的破碎砖瓦用来垫路基,为国家节省了七千多元购买碎石的费用。在修建市内运河的一个闸门时,由于改变了设计,也节省了一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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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的实施办法
我国和印度尼西亚总理互换照会
新华社十五日讯 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理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访华期间,我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曾经和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总理,在北京商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的实施办法,并在充分交换意见之后达成谅解。两国总理在一九五五年六月三日上午在北京互换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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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的实施办法的换文
我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去文总理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已经在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在阁下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期间,我们双方政府又在北京就这个条约的目的和实施办法充分交换了意见,并达成谅解。我现在确认我们所达成的谅解如下:
(一)上述双重国籍条约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之间的双重国籍问题。这是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是符合于我们两国人民的利益的。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两国政府同意,在实施上述条约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使每一个具有双重国籍的人,都能够自愿地选择他们的国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同意:在同时具有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当中,有一类人,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的意见,由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证明他们已经不言而喻地放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可以被认为只具有一种国籍,而不具有双重国籍。
属于上述一类的人,既然只具有一种国籍,就不需要按照双重国籍条约的规定选择国籍。
对于这一类人,如果他们有此要求,可以发给他们一项证件,以资证明。
(三)为了消除对上述双重国籍条约第十四条关于二十年有效期的规定的误解,两国政府同意下列解释:即在二十年期限满后,根据上述条约已经选择了国籍的人,不再进行选择国籍。
(四)为了完善地实施上述条约,两国政府同意在雅加达成立一个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双方代表组成的联合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任务是讨论和规定有关实施上述双重国籍条约的办法。
(五)在选择国籍的两年期限内,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在他或她按照上述条约的规定进行选择国籍之前,他或她所处的现有地位不变。
上述各点如果获得阁下确认,则本照会和您的复照即成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执行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时所达成的谅解,并和上述条约同时生效。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此照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理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签字)
一九五五年六月三日于北京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理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复文总理阁下:
您一九五五年六月三日的来照我已经收到。来照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已经在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在阁下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期间,我们双方政府又在北京就这个条约的目的和实施办法充分交换了意见,并达成谅解。我现在确认我们所达成的谅解如下:
(一)上述双重国籍条约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之间的双重国籍问题。这是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是符合于我们两国人民的利益的。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两国政府同意,在实施上述条约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使每一个具有双重国籍的人,都能够自愿地选择他们的国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同意:在同时具有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当中,有一类人,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的意见,由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证明他们已经不言而喻地放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可以被认为只具有一种国籍,而不具有双重国籍。
属于上述一类的人,既然只具有一种国籍,就不需要按照双重国籍条约的规定选择国籍。
对于这一类人,如果他们有此要求,可以发给他们一项证件,以资证明。
(三)为了消除对上述双重国籍条约第十四条关于二十年有效期的规定的误解,两国政府同意下列解释:即在二十年期限满后,根据上述条约已经选择了国籍的人,不再进行选择国籍。
(四)为了完善地实施上述条约,两国政府同意在雅加达成立一个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双方代表组成的联合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任务是讨论和规定有关实施上述双重国籍条约的办法。
(五)在选择国籍的两年期限内,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在他或她按照上述条约的规定进行选择国籍之前,他或她所处的现有地位不变。
上述各点如果获得阁下确认,则本照会和您的复照即成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执行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时所达成的谅解,并和上述条约同时生效。”
我代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同意您的照会。您的照会和我的复照即成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执行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时所达成的谅解,并和上述条约同时生效。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阁下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理
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签字)
一九五五年六月三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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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决定
赠送捷展览会部分机器和交通工具给我国
新华社十五日讯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决定把日前在北京举行的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展览会中的一部分机器和交通工具,包括E25型万能挖掘机,斯可达375KVA柴油发电设备,HVFD型台式钻床,OKU35型铣齿机,HOJ—4型四吨液压旋转式卡车起重机,斯可达706RO型公共汽车和拖拉机等,赠送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捷克斯洛伐克政府代表团团长卢德米拉·扬科夫卓娃副总理前在北京时曾致函陈云副总理。原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代总理尊敬的陈云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兄弟合作,为了我们两国人民的利益,正在日益巩固和加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种兄弟般的合作和帮助,在北京举办了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展览会,这一展览会的任务是促使我们的合作进一步加深和相互间更好的了解。
我荣幸地代表捷克斯洛伐克政府代表团通知您: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业已决定将目前在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展览会上陈列的一些机器和交通工具赠送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请接受这些机器和交通工具作为捷、中两国人民友谊的象征。
附清单一纸。
捷克斯洛伐克政府代表团团长
工程师卢德米拉·扬科夫卓娃
一九五五年四月三十日于北京
陈云副总理代表我国政府对捷克斯洛伐克政府的赠礼已复函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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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出席世界和平大会代表团去赫尔辛基
世界和平理事会副主席郭沫若由京启程
新华社十五日讯 出席赫尔辛基世界和平大会的世界和平理事会副主席郭沫若,中国代表团团长茅盾、副团长陈叔通、廖承志和一部分团员今天上午十点一刻乘飞机离开北京去赫尔辛基。
同机前往的有出席赫尔辛基世界和平大会的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副团长阮春水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平人士黄凤九等人。
前往机场欢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真,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和各人民团体负责人。
越南民主共和国、蒙古和芬兰大使馆官员也前往欢送。
中国代表团另一部分团员已先期乘火车离京,取道苏联前往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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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举行第十一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十五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在九日下午举行。会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一九五四年铁路工作总结和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工作的措施,交通部一九五四年工作基本总结和一九五五年工作部署,邮电部一九五四年工作基本总结和一九五五年工作要点,中国民用航空局一九五四年工作基本总结和一九五五年主要工作措施,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关于第四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一九五六年国外进口订货编审工作的决定,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关于所属各部门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各项任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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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在缅甸腊戍设总领事馆
新华社十四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在八日在缅甸腊戍设立总领事馆。总领事王泽偕同总领事馆人员在当天到达腊戍就任。王泽总领事一行在到达腊戍机场时,受到当地政府官员及华侨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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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声讨胡风反革命集团
本报讯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执行局和北京市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在六月十四日举行声讨胡风反革命集团罪行的座谈会。在会上发言的人一致表示要把粉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坚决进行到底。同时必须同暗藏在人民内部的一切反革命分子进行无情的斗争,把他们从革命阵营中清洗出去。发言的人还指出:民主党派的成员应该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改造自己的思想,提高政治警觉性,并且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努力做好本身岗位工作,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奋斗。
据新华社讯 九三学社在八日召开座谈会,声讨胡风反革命集团。他们一致认为,对胡风这样一个怙恶不悛的阴险恶毒的反革命分子,要撤销他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要无情地加以镇压。到会的人还指出,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被揭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又一次重大的胜利。我们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提高觉悟,提高警惕,紧紧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同一切反革命阴谋进行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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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声讨胡风
回民文化协进会全体委员会议通过声讨胡风集团的决议
新华社十五日讯 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在六月十三、十四两日举行了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声讨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秘书长刘贯一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他说,报纸上发表的材料已经铁案如山地证明,胡风集团分子是长期潜入我们内部进行各种阴谋活动的反革命分子,他们是我们最阴险、最凶恶的敌人。他们的不可告人的目的是企图使已被推翻了的反动统治在我国复辟。为了保证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为了保障我国人民和平幸福的生活,我们必须坚决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
许多在大会上发言的人,都斥责了胡风集团的各种反革命行为。大家愤慨地指出,胡风集团分子竟然在暗中肆意诬蔑我们伟大的共产党和人民,对在文学创作事业和世界和平运动上有重要贡献的本会主席郭沫若以及许多进步作家进行恶意的攻击和荒谬无耻的谩骂,这完全表明了他们是全体人民的死敌。大家要求人民政府严厉惩处这批反革命分子。
最后大家一致表示,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革命警惕性,认真作好自己的工作,彻底肃清胡风集团和一切反革命分子。
据新华社十三日讯 正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回民文化协进会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通过了声讨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决议。
决议中说:我们到会全体委员和代表,坚决要求彻底清算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并依法严惩。
决议说:这一反革命阴谋集团的揭发,又一次地提醒我们必须提高警惕,随时揭露一切暗藏在革命队伍里的敌人,把他们清除出去,以加强民族团结,巩固革命政权,为建设我们伟大的可爱的祖国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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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各界人民欣赏印度艺术家的卓越表演
印度文化代表团继续为北京儿童演出歌舞剧
新华社十五日讯 十五日晚上,有三千八百多人在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的一座露天剧场里,欣赏了印度人民艺术的花朵——印度文化代表团的艺术表演。
北京人民把能看到印度艺术家们的表演看作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十四日,当印度文化代表团要在劳动剧场演出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就从工厂、学校、机关、部队、街道、郊区赶到劳动人民文化宫列队购票。购票的队伍从劳动剧场一直伸延过天安门的中门。尽管售票的时间是在上午十二点开始,但人们早在清晨七时半就在那里等候。全部票子在不到两小时的时间内就全部售完,然而,还有很多人要求买票,他们只好空手而归。
宽大的露天剧场里,座无虚席。人们在演出开始前一小时,就陆续到达剧场。
舞台的帷幕在观众长时间的掌声中徐徐拉开了。会场顿时安静下来,许多人张起了望远镜在仔细地欣赏着印度艺术家们的动人表演,晚会上演出的十个音乐舞蹈节目普遍受到观众的热爱。
小巴蕾舞剧团团员演出的手帕舞,和中国北方的小秧歌舞很相似,今晚又一次受到了好评。这个节目表演结束后,报幕人曾两次走到台前准备报告下一个节目,都被观众的热烈掌声所阻止。表演者再三谢幕后,会场的掌声仍然没有平息,最后作了再一次表演。
锡达尔的演奏者阿·哈·贾·康恩,今晚又以他那超人的音乐才能获得了观众的赞赏。一开始,康恩就以轻微动听的旋律把观众带进优美的音乐境界,随着音乐旋律的逐渐强烈,观众的兴趣也越加浓厚,人们为这种完美的艺术表演而情不自抑地暴发出一阵短促的掌声。当康恩正演奏得引人入胜的当儿,中国著名画家叶浅予将他扶琴演奏的动人形象留在画面里。
由苏·德维等五名艺术家表演的那加族舞,是印度东北曼尼普尔邦的卡布伊·那加族的民间舞,每年冬季里表演一次。表演者的细致动作给观众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晚会在罗摩衍舞表演后宣告结束,首都观众代表六十多人登台,向印度艺术家们献花表示感谢。这时,全场起立,掌声雷动。
新华社十五日讯 印度文化代表团小巴蕾舞剧团的艺术家们,今天为北京的儿童演出了一个把巴蕾舞、歌曲和戏剧溶合为一的歌舞剧:“智慧生活的艺术”。
印度艺术家在今天的演出中,出色地创造了许多亲切可爱的生物的形象,其中有机灵老练的乌鸦,有稳重聪明的乌龟,有灵活的老鼠和美丽的小鹿。孩子们带着微笑在观看表演,并不时发出低低的赞美声。每场表演后,孩子们都热烈地鼓掌,印度艺术家们表演结束后在长达十分钟的掌声中再三谢幕。乌鸦的表演者卡尔塔先生高举起一个向他献花的五岁儿童;上台献花的孩子们,都拿着印度艺术家回赠的花朵在台上鼓掌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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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钱达等访问中央民族学院和国棉一、二厂
本报讯 印度文化代表团团长钱达、钱达夫人和一部分团员,继续在首都访问和参观。
十五日上午九时半,他们来到中央民族学院,受到了穿着各种鲜艳民族服装的学生们的热情欢迎。贵宾们在副院长熊寿祺陪同下参观了教室大楼。钱达先生和好几个学生谈了话,询问他们学习和生活的情况。藏族学员拉登·柏姆是前世达赖喇嘛的侄女,曾经在印度加伦邦住过四年。钱达先生问她:“你喜欢那个地方吗?”柏姆说:“是的,我很喜欢印度。”钱达和她紧紧地握手。
贵宾们走进了肃穆庄严的藏经楼,瞻仰黄教世祖宗喀巴和其他各种佛像。他们参观了专为信奉伊斯兰教的同学设立的礼拜堂,参观了为解决不同宗教信仰学生的饮食问题而分设的七个食堂中的一个。在阅览室里,他们看到了用蒙、维吾尔、藏、朝鲜等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报刊。
贵宾们无论走到那里,教室内,走廊里,草坪上,浓荫下,到处都响起热烈的掌声。印度朋友们双手合十向欢迎者问好。宾主最后在研究部大楼前的平地上举行了一次小型联欢会,学员们演出了“快乐的小伙子”、“苗族芦笙舞”等四个舞蹈节目。印度民歌歌唱家迪帕克兄弟为学员们合唱了一首旁遮普省的民歌,女舞蹈家古哈表演了卡塔克舞中的一段。
钱达先生在和熊副院长握别的时候说:中国政府设立这样大的学府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一件很好的工作。印度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我们从你们这里可以学到许多东西。
下午二时,钱达先生等到了国营北京第二棉纺织厂。
贵宾们仔细地参观了七个车间各个工序的试车情况,向工厂的工作人员询问工厂的规模和生产上的一些问题。他们还看了车间的黑板报,上面有一篇表扬车工绳德顺劳动态度的文章。正在落纱的工人的敏捷动作吸引住了参观者。他们在那里观看了很久。
随后,贵宾们参观了国营北京第一棉纺织厂的工人宿舍。当代表们到饭厅时,很多工人正准备开会,见远方的客人来了,都站起来热烈地鼓掌。代表们对食堂便宜的菜单很感兴趣。他们还看了厂里的人民银行,在那里很多工人都有存款。在临离开工厂的路上,碰见一个女工抱着一个白胖胖的小孩。钱达先生关切地问这位女工,上班的时候孩子放在那里?女工回答说,上班时把孩子放在厂里的乳儿室,钱达先生听了很高兴,最后和她亲切地握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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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解放军在南麂山岛缴获的文件
证实蒋贼军有计划抢劫商船
新华社十五日讯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南麂山岛缴获的物件中,清查出一份蒋贼军“独立第三十五纵队司令部”讨论抢劫海上往来商船分赃办法的
“会议记录”。这份文件中规定:蒋贼军各部队截获过往商船财物后,其中百分之二十的赃物归参加抢劫的蒋贼军官兵作为“奖金”,另外百分之二十上缴给所谓“出发主管单位”作为“周转金”,担任指挥抢劫的蒋贼军官,可以分到百分之五的所谓
“特别奖金”;其余的百分之五十五的赃物拨归蒋贼军中的“经济委员会”充当军费。这份文件中还规定:蒋贼军各部队拦截过往商船所耗用的燃料、武器、弹药等,都由蒋贼军“总部配发”。
这份文件完全证明了蒋贼军劫掠过往商船的海盗罪行是有指挥、有计划地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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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次会议通过)
我国人民武装部队自一九五○年起就开始了有计划的整编复员工作,今后由于义务兵役制度的实行,每年都将有大批新兵入伍,同时每年也都将有大批的军人复员回乡。复员建设军人一般都有较高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坚强的组织性、纪律性;许多复员建设军人都经过了长期革命战争的锻炼和考验,并有很大一部分编入了人民解放军的预备役。妥善地安置他们,使他们各得其所,在各个工作岗位和生产战线上发挥积极作用,这是国家的一项长期的重要政策,也是各级政府和全体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的光荣的政治任务。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工作同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密切相关,做不好这项工作,就会对推行义务兵役制度,加强国防力量和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发生很不利的影响。各级人民政府对于这一工作必须予以极大的注意;把它作为次要工作而不加以充分的重视,是极端错误的。
几年来各地对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工作一般是重视的,过去的复员建设军人绝大多数已经得到了适当安置,他们参加了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工作,并且有许多人已经成为生产上或工作上的积极分子和模范人物。但是,这项工作中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缺点。各地都或多或少有一些复员建设军人至今还没有得到安置或者安置得不够妥善。有些复员建设军人虽然原来是在农村参军的,但现在具有专门技术,应当根据他们本身的条件给他们分配以适当的工作;而有些地方在安置这些复员建设军人时,机械执行“原籍安置”的原则,硬要他们从事农业生产,没有根据不同对象,适当地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有些厂矿企业、机关、团体片面强调复员建设军人“业务生疏”、甚至错误地认为他们“爱提意见”、“不好领导”等等,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录用他们,或者在录用以后不去热情地帮助他们熟悉业务,作出成绩,有的甚至对他们采取歧视、排斥、刁难、打击等恶劣态度。有的厂矿企业拒绝原来从本单位参军的复员建设军人复业,有的学校拒绝原来从本校参军的复员建设军人复学。有些地方对于复员建设军人的生产、生活和疾病医疗上的困难没有认真地予以解决。这样就使有些复员建设军人情绪不安,埋怨政府,为寻找工作和生活出路到处奔波,影响很坏。以上这些严重现象虽然不是很普遍的,但决不能容许其继续存在。
为了进一步妥善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特作如下决议:
(一)安置复员建设军人是中央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各种企业、事业单位的一种不容推卸的责任,各单位在调用干部、调配劳力和招收工人、学徒、职员、技术人员时,都应当把复员建设军人作为第一位录用的对象。
凡是从工厂、矿山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参军的职工,原单位不论是公营或私营,均应恢复其工作,如果原单位因为编制所限不能吸收时,也应当将他们列入编外职工的平衡调配计划之内,加以培训或调入本系统其他单位就业。对原是私营企业职工现在该企业已经停业或改组的,应当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由主管该行业的机关安置他们的工作。
对原从中等以上学校参军的学生,原学校应当准其复学,或由当地教育部门介绍入其他适当学校复学。
各国营厂矿等企业部门在为新建、扩建厂矿培训人员时,应当将条件适当的复员建设军人作为培训的对象,以解决复员建设军人的职业问题和增强将来新建、扩建生产单位的骨干力量。
工业、铁道、交通、农业、林业、水利、邮电、地质、商业、贸易等部和全国合作总社,在新建扩建厂矿、铁路、公路、农场、合作、邮电等较大企业的时候,应当有计划地吸收一批复员建设军人参加工作。今后遣送复员建设军人的时候,国防部应当对他们加以审查,把家居城市、参军前无固定职业、回城市后安置确有困难的人员以及家居农村但不适于在农村安置的人员,另行组织集体转业,参加到上述各有关部门的新建或扩建的企业中去。上述部门应当每年将用人计划送交劳动部汇总转送国防部,以便统一调配遣送。
劳动部门和计划部门在给新建、扩建的厂矿企业调配人员时,应当优先调配复员建设军人,并在劳动力调配计划中,把复员建设军人放在第一位。各级政府的人事部门在调配工作人员时,应当把合于干部条件的复员建设军人列在调配计划之内,酌情分配以适当的工作。中央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系统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具体实施办法。
对参加机关、团体工作的复员建设军人,在分配工作、确定薪金待遇时应适当照顾到他们原在部队的级别,其军龄应当算做参加工作的历史,同一般工作人员一样享受本机关的福利待遇。对参加厂矿等企业部门工作的复员建设军人,其军龄应当算做工龄享受劳保待遇,并且不得无故解雇。
责成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和中央各有关部门对所属地区和本系统各单位录用和培养使用复员建设军人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那些对复员建设军人采取拒绝录用、歧视、排斥、刁难、打击等错误态度的单位,应该予以严厉的批评,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处分。
(二)对原由农村参军的复员建设军人如无专门技术,仍然应当全部回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对于回到农村生产的复员建设军人,应当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没有或缺乏土地、房屋等困难问题,动员和组织他们参加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组织,帮助他们订立生产计划,教育他们将生产资助金用于生产,并及时帮助他们克服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了能够主动地为安置在农村中的复员建设军人解决没有或缺乏土地、房屋等困难问题,各地应当对农村的公有财产预先加以认真的调查登记。
对于回到农村的复员建设军人中的二等以上残废和重慢性病员,在粮食(特别是细粮)和油类的供应上,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对于已经和即将复员到农村,但确实具有相当文化水平或专门技术又不适合从事农业生产的,当地县人民委员会应当加以分类登记,尽量就地解决他们的工作问题。如在本县范围内确实无法解决时,可报请省人民委员会设法统一调配解决。任何不顾实际情况机械执行“原籍安置”或借口“原籍安置”而推出了事的做法,必须纠正。
(三)对于既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又没有在其他方面就业条件的复员建设军人,民政部门应当在有关部门协助下,根据他们的条件和本地情况组织他们从事适当的生产。对于年老体弱、长期患病、丧失劳动力而又无人赡养的复员建设军人,应由民政部门送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或贫民生产教养院加以收容教养。对带病还乡和患病需要治疗的复员建设军人,当地卫生部门应当优先予以治疗,对伤口复发的,应当切实负责医治。对患有精神病需要治疗的复员建设军人,应当由当地卫生部门负责收容治疗,生活供应由民政部门负责。
(四)复员建设军人在家庭婚姻上存在不少问题,有些甚至因此造成自杀被杀事件,各地人民委员会应当以严肃的态度进行检查处理。对一般性的婚姻问题要尽可能地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加以解决,对破坏复员建设军人家庭婚姻关系屡教不改、和利
用职权打击陷害复员建设军人的分子必须依法惩办。对将要回乡的复员建设军人在婚姻上存在的问题,要预先检查处理,切实防止发生问题。
(五)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特别是各大中城市的人民委员会应当责成当地转业建设委员会和民政部门对目前尚未安置的复员建设军人进行深入的了解,加以分类登记,提出安置他们的具体意见,然后由政府负责干部召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共同讨论,求得一致认识,进行统一安排。各地还必须为接收安置新的复员建设军人作好准备工作。在复员建设军人到达以后,应热情地欢迎和招待他们,仔细地了解他们的情况,分别加以适当安置,并向他们详细介绍当地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生产和工作。
(六)为了及时解决复员建设军人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地民政部门在每一批复员建设军人安置下去以后,必须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对安置不当和他们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同时,对复员建设军人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也应当予以加强。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耐心和热情关怀复员建设军人的态度,具体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不得推诿。对他们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大问题,应当本着负责到底的精神,深入检查,给予彻底的解决。
(七)复员建设军人应当接受组织的分配,安心于自己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在生产和工作中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遵守政府法令和劳动纪律,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军队政治机关在复员建设军人离开军队以前,应该进行充分的政治工作,向他们切实说明这些道理。各地民政部门应当通过召开复员建设军人代表会或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他们工作、学习、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问题;征求他们的意见,听取他们的批评;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发动他们对那种不安于农业生产,或者不愿离开城市、不愿到艰苦地区工作和过分挑剔工作、居功骄傲等错误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以纠正。各地民政部门还应当注意培养复员建设军人在生产和工作中的模范人物,以树立旗帜,并在报章杂志上广泛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
(八)各级监察部门应当对地方各级政府在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上的失职违法事件进行检查,并加以严肃处理。凡对这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机关或个人应当予以适当奖励。
(九)各地人民委员会必须加强对接收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市、县的转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成为经常的办公机构,同民政部门合署办公。转业建设委员会应指定一负责干部具体领导办公室的工作。办公机构已经健全的不应削弱,尚未建立健全的地方,应当很快建立健全起来,特别是县市的复员转业办公机构必须加强。办公机构所需要的干部由当地人民委员会从各有关部门抽调,遇有临时重大任务时,并可以从各有关部门随时抽调人员,帮助工作。各级转业建设委员会应当建立定期的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今年复员的军人要求各地在十月份以前基本上安置下去,并认真解决以往的遗留问题,十月底以前各省、市应将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工作作出专题总结,报告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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