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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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们伟大的祖国
山东省菏泽县牡丹乡是我国著名的牡丹花产地之一。这里培植牡丹花,从明代至今已有四百多年。少年先锋队员们在牡丹乡王黎庄第二互助组的花园里,观赏盛开的白玉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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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欧洲国家华沙会议继续举行
  各国代表团团长在会上讲话
新华社十二日讯 塔斯社华沙十一日讯: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华沙会议一九五五年五月十一日会议公报:
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会议于一九五五年五月十一日十时在华沙克拉科夫斯基—普热德密西大街的波兰部长会议大厦开幕。
出席会议的有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八国的代表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位观察员也参加了会议。
主持上午会议的波兰代表团团长、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约·西伦凯维兹在会议开幕时致欢迎词。
会议通过了议程,接着开始讨论。苏联代表团团长、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亚·布尔加宁,捷克斯洛伐克代表团团长、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理威·西罗基,波兰代表团团长、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约·西伦凯维兹在会上讲了话。
下午会议由罗马尼亚代表团团长、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乔治乌—德治主持。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团长、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理奥·格罗提渥和匈牙利代表团团长、匈牙利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安·赫格居斯在会上讲了话。
下次会议将在五月十二日举行。
新华社十二日讯 据波兰通讯社华沙十二日讯: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会议的华沙会议公报:
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华沙会议于五月十二日继续进行讨论。
上午会议由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安·赫格居斯主持。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穆·谢胡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伏·契尔文科夫在会上作了发言。
讨论在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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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莫洛托夫复信给美法英三国外长
  同意举行会谈并在十五日签订对奥和约
新华社十二日讯 塔斯社莫斯科十一日讯:前已报道,从五月二日起,苏联、法国、美国和英国的大使一直在奥地利代表的参加下在维也纳举行会议。这次大使会议的目的是完成草拟关于使奥地利恢复成为一个独立民主国家的对奥和约的工作,这个条约将由苏联、美国、英国和法国的外交部长以及奥地利加以审议和签字。
鉴于大使们共同草拟和约的工作即将结束,英国驻莫斯科大使海特尔爵士五月九日把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法国外交部长比内、英国外交大臣麦克米伦的信件转交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上述三国的外交部长在这个信件中建议,如果一切都准备停当的话,对奥和约的签字仪式在五月十五日在维也纳举行。他们并且建议四国外交部长在五月十四日进行一次非正式会谈。
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在五月十日经由海特尔大使把复信交给杜勒斯、比内和麦克米伦,信中说,建议中的举行一次会议的日期是可以接受的,莫洛托夫表示他将在五月十四日到达维也纳,并且将能够参加这次非正式会谈。莫洛托夫还说,他很满意地接受三个西方国家的外交部长提出的于五月十五日在维也纳在对奥和约上签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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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伦凯维兹在华沙会议上致开幕词
新华社十二日讯 据塔斯社华沙讯:波兰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约·西伦凯维兹,十一日在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会议华沙会议上致开幕词。
西伦凯维兹首先代表波兰政府和人民向与会的各国代表团表示衷心的欢迎。
西伦凯维兹接着说,从我们上次在莫斯科聚会以来,五个月已经过去了。我们在莫斯科通过的宣言中,对西方国家复活德国军国主义和变西德为侵略性军事集团前哨的行动,表示了明确的态度。莫斯科会议声明,如果巴黎协定获得批准,参加会议的国家就要采取具体的措施。由于美国统治集团施加压力的结果,侵略性的巴黎协定被批准了。
在这期间,我们就我们的联合防御工作问题,特别是缔结友好、合作和互助条约的问题,以及组织我们武装部队的联合司令部问题,进一步交换了意见。
西伦凯维兹说,这次会议面前摆着重大的任务,因为我们要讨论保障我们这些国家的安全的具体办法,以便保障欧洲和平。
我们一方面坚决沿着保证我们的安全和独立的道路前进,一方面也不放过任何机会来争取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来阻止帝国主义和军国主义集团所策划的疯狂的扩充军备。因此,华沙会议有着重要的意义。
西伦凯维兹强调说,华沙会议将在实现集体安全原则的道路上前进一大步,它将树立强大的障碍,来阻挡复活希特勒“国防军”的军国主义者、复仇主义者的侵略阴谋。
西伦凯维兹最后祝会议获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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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伦凯维兹招待参加华沙会议各国代表团
新华社华沙十二日电 据波兰通讯社报道:波兰部长会议主席西伦凯维兹十一日举行招待会,招待参加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华沙会议的各国代表团。
出席招待会的有: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代表团团长、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代表团团员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兼外交部长莫洛托夫,苏联国防部长、苏联元帅朱可夫,苏联元帅科涅夫,俄罗斯联邦部长会议主席普扎诺夫,乌克兰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卡尔钦科,白俄罗斯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马楚罗夫,拉脱维亚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拉齐斯,立陶宛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盖德维拉斯,爱沙尼亚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缪里谢普,苏联外交部副部长佐林和苏联驻波兰大使波诺马连科;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代表团团长、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理西罗基,代表团团员第一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契皮茨卡大将和外交部长戴维;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团长、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理格罗提渥,代表团团员副总理乌布利希,副总理兼内务部长斯多夫,副总理努舍克,副总理洛赫,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博尔茨,农林部长赖希尔特,内务部副部长霍夫曼,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波兰大使赫曼;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匈牙利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赫格居斯,代表团团员外交部长波尔多奇基,国防部长巴塔上将,外交部第一副部长西克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驻波兰大使德拉霍什;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乔治乌—德治,代表团团员部长会议副主席兼武装部队部部长波德纳拉希大将,外交部长布吉奇,总参谋长图托维亚诺中将,外交部第一副部长普利奥特亚萨和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驻波兰大使扬尼斯库;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契尔文科夫,代表团团员外交部长涅伊切夫和国防部长潘切夫斯基大将;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谢胡,代表团团员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兼国防部长巴卢库和外交部长什图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席华沙会议的观察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彭德怀以及各代表团的顾问,专家和工作人员。
波兰方面出席招待会的有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贝鲁特,国务委员会主席萨瓦茨基,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诺瓦克,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国防部长罗科索夫斯基,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奥哈布和马茹尔,部长会议副主席贝尔曼和约兹维亚克—韦托德,部长拉德凯维奇和萨姆布罗夫斯基等人以及波兰军队代表,各政党和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和科学、文化、新闻界人士。
出席招待会的还有各国驻波兰的外交使节和武官。
招待会在非常热烈和友好的气氛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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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联政府关于裁减军备、禁止原子武器和消除新战争威胁问题的建议
新华社讯 塔斯社莫斯科十一日电:苏联政府关于裁减军备、禁止原子武器和消除新战争威胁问题的建议,全文如下:
宣言
联合国大会
鉴于联合国对维护国际和平的重大责任,认为有责任提请各国注意目前在国际关系上形成的局势。
经历过生命损失惨重和物质破坏巨大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并不太久的各国人民,从来没有现在这样强烈地表现出争取和平的不屈不挠的意志。
各国人民这种爱好和平的深切愿望已经导致朝鲜和印度支那的流血战争的结束,从而为解决其他悬而未决的国际问题创造了较有利的条件。
同时,各国人民有鉴于欧洲和亚洲目前形成的局势,对和平的命运表现出合理的关心。例如,不久以前在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的决议就反映了这种关心,这个会议对争取和平、各国人民的自由和独立的斗争有重大的意义。
现在,世界上某些地区的情况不但没有改善,反而复杂起来,国同国之间的互不信任加深了。国际关系中缺乏必要的信任,是阻挠欧洲和亚洲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获得解决的主要原因。
对维护普遍和平和各国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的各大国之间的相互关系,首先就处于这种情况之中。
尽管各大国和联合国其他会员国承担着在维护和平和国际安全方面互相合作的义务,但是它们彼此间的关系并不符合这些要求。各大国相互关系中的不信任,使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产生了其后果将更为严重的新战争的威胁。
由于这种不信任,首先是作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各大国之间的关系中的不信任,军备竞赛的规模越来越大,陆海空军的数量不断增加。科学和技术的最高成就被用于生产破坏性最大的杀人工具。在生产原子武器和氢武器这一类危险武器方面,军备竞赛的规模是特别大。
在别的国家的领土上正在建筑着无数的外国的军事基地,这将引起接近这些基地的国家的合理的担心。这种基地的建立也加深了对这些基地所在的国家的安全的威胁。这种基地的存在——其中有许多被某些国家用来进行原子战争准备——越来越加深国际关系中的互不信任,并且加剧国际紧张局势。
所有这一切的结果是,许多年来世界一直处于所谓“冷战”的状态中,而各国的军事准备所加在各国人民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
早在一九四七年,联合国大会曾经一致通过了
一个决议,谴责“目的在于造成或者加强、或者能够造成或者加强对和平的威胁和破坏、或者侵略行动”的任何形式的宣传。但是在一些国家内,竟不顾这一决议,公开进行新战争的宣传。报纸、广播电台和公开演说中的战争叫嚣不但没有停止,而且越来越经常了。尤其在最近时期,原子战争的叫嚣变得特别频繁了。
许多国家之间多年来的传统的经济和贸易关系受到了破坏,这对国际经济合作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目前形成的局势要求:采取急迫和切实的措施来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巩固国际关系中的相互信任。只要终止“冷战”,制止某些国家所进行的新战争宣传,同时制止它们在各国人民之间煽动敌视和仇恨,唆使一些国家的人民反对另一些国家的人民,这是可以做得到的。
某些国家继续进行目的在于煽动战争歇斯底里的宣传和战争的叫嚣,只能加剧国际紧张局势和增加各国之间的互相不信任,从而增强了新的世界大战的威胁。相反,停止各国之间的“冷战”状态,就会促进国际紧张局势的和缓,促成国际关系中的必要的信任,消除新战争威胁,为各国人民和平的和安宁的生活创造条件。这就会给实现广泛的裁军方案和建立必要的国际监督以监督这个方案的执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为了这些目的,联合国大会:
一、建议各国采取必要措施,严格执行联合国大会关于谴责任何方式的新战争宣传的决议,禁止在报刊、无线电、电影和公开演说中叫嚣战争和煽动人民间的敌对情绪。任何国家如果不遵守这项建议,将被认为是违反它的国际义务和对联合国所承担的义务——在国际关系中不用武力进行威胁或者采用武力,不容许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者政治独立。
二、满意地指出有关国家之间就朝鲜问题进行导致了停止朝鲜战争的谈判以及关于停止印度支那敌对行动问题的谈判中所获得的成就。这些成就消除了远东的两个危险的战争策源地。由于有关国家进行了谈判,缔结保证恢复奥地利独立的对奥和约的问题也有了解决的可能。奥地利问题的解决是对巩固欧洲和平事业的一个新的重大贡献,它有助于替圆满解决其他尚未解决的战后问题创造条件。
这一切表明,通过大国谈判、按照和平、各国人民的自由和民族独立的利益来解决尚未解决的国际问题的可能性,还远没有利用。
三、认为苏、美、英、法四国如果把它们驻德国的占领军,除了极少数在缔结完全撤退的协定以前还暂时留在德国领土上的部队以外,立刻撤回它们本国,那是符合缓和国际局势和树立各国之间的必要信任的目标的。在德国两部分建立员额有严格限制的地方警察部队,以及对相应的协定的执行建立四国共同监督,也是符合这些目标的。
四国如果为了从德国领土撤退自己的军队和为了便于按照欧洲安全和使德国统一为一个统一、和平、民主的国家的利益解决德国问题而采取任何其他步骤,大会都将予以欢迎。
四、认为: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必须就取消外国在别国领土上建立的军事基地达成协议,并且把结果通知安全理事会和大会。这种协议对于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消除国同国之间的不信任,会有重大的意义,并且可以为停止军备竞赛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号召在生产原子物质和原子能方面有经验的国家在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向其他国家提供广泛的、生产上的和科学技术上的帮助,而且提供这种帮助不得以任何政治性或者军事性的要求为先决条件。
六、号召各有关国家根据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解决远东的悬而未决的问题,因为远东某些地区的现有的紧张局势包含着新战争的危险性,而且是对维护普遍和平的严重威胁。
七、认为各国在它们的经济关系中有必要消除各种歧视,这些歧视阻碍了各国之间广泛的经济合作的发展,首先是贸易方面的发展。各国间曾经长期存在的贸易关系陷于中断的局面,使私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都遭到损失。消除这种歧视现象,并且根据互利的原则广泛地发展国际贸易关系,将有助于巩固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促进各国人民的福利。不消除在发展国际贸易道路上的这些障碍,就不可能指望在国际关系中达到真正的缓和。
扩大国际文化交流,特别是广泛地互派代表团,促进工业、农业、贸易、科学、文化和艺术界人士的互相访问,以及互派学生代表团、发展旅行等等,也是改善各国间互相关系和使各国接近的重要方法。
八、决定把各国执行本宣言条款的结果的问题列入联合国大会常会的议程,这是因为:这些条款的执行符合各国人民要求和平的愿望,有助在各国之间树立必要的信任,从而有利于实现广泛的裁军方案以及对这一方案的执行建立有效的国际监督。
关于缔结裁减军备和禁止
原子武器的国际公约
大会(安全理事会)
为了拯救人类免于遭到新战争的浩劫,缓和各国之间的紧张局势,使各国人民摆脱由于不断扩充军备而承受的沉重的赋税负担,
为了保证使那些解脱出来的资源有可能用来提高各国人民的福利和给经济上落后的国家以广泛的援助,
兹委托联合国裁军委员会草拟“关于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氢武器以及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国际公约(条约)”草案,并且提交安全理事会批准。
这样一个以巩固和平和国际安全为目的的公约,应该作下列规定:
一、完全禁止使用和制造核子武器以及其他各种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并且把现有的核子武器储备用在和平用途上;
二、大量裁减一切武装部队和一切常规军备;
三、建立一个监督机构,赋予它以应有的权利、权力和职能,以保证一切国家同样有效地遵守协议了的禁令和裁军规定。
为此,公约(条约)应该包含下列基本原则,就是关于裁减各国常规军备、禁止原子武器、氢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措施以及关于在两个时间内实现这些措施的程序的原则。
第一时期——在一九五六年内实施的一些措施。
在一九五六年内将实施下列措施:
一、公约(条约)缔约国承担下列义务作为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的第一个步骤:不再把它们的武装部队和常规军备增加到超过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军备和武装部队水平。公约缔约国还应当承担义务:不再把用于武装部队和包括原子武器在内的军备的拨款增加到超过截至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的一年内用于这些目的的拨款的水平。
上述措施在相应的协定生效以后两个月内实施。
美国、苏联、中国、英国和法国应在公约(条约)生效以后一个月内向裁军委员会提出关于自己的武装部队、常规军备和用于军事需要的拨款的全面的官方数字。
二、确定一个一致同意的水平,所有国家超过这一水平的武装部队都要裁减到这一水平,使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拥有足以严重威胁国际和平的武装部队。美国、苏联、中国、英国和法国都要大量裁减武装部队。为了这些目的,上述五个国家有义务把自己的武装部队的人数裁减到不超过下列水平:
美国——一百万人到一百五十万人;
苏联——一百万人到一百五十万人;
中国——一百万人到一百五十万人;
英国——六十五万人;
法国——六十五万人。
五国有义务相应地裁减自己的常规军备。
上述五国将以它们在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武装部队和军备的水平和它们所承担的义务所规定的上述裁减后的水平为根据,在一年之内裁减两者之间的差额数量的百分之五十。
各国对武装部队和常规军备的拨款将相应地裁减。
三、最迟在一九五六年上半年召开有联合国会员国和非会员国参加的世界普遍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会议,以决定其他国家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的数量和禁止原子武器。
其他国家所能保有的武装部队人数,无论如何要大大低于替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规定的水平。
在确定各国——其中包括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裁减军备的数量时,应当考虑到简单的、大家同意的准则,其中包括人口的、地理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因素,其目的是加强普遍和平和国际安全以及减少侵略威胁。
四、作为实现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方案的首要措施之一,拥有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国家必须停止试验这些武器。
为了监督各国履行上述义务,成立一个国际委员会,它负责向安全理事会和大会作出报告。
五、在五大国开始采取措施把自己的军备和武装部队进行大家所同意的、为了裁减到规定水平所需要的那种裁减的百分之五十的裁减时,各国应当:在完全禁止原子武器的协定生效之前,庄严保证不使用核子武器,认为核子武器对它们来说是被禁止的。如果为了对侵略进行防御,当安全理事会通过相应的决议的时候,可以允许对本条规定有例外。
六、在别国领土上拥有陆、海、空军基地的国家应当保证撤除这些基地。
关于什么样的基地应当在第一时期内撤除的问题,有待另外取得协议。
实施这些措施能够促进巩固各国之间的必要的信任,并且有助于实施第二时期所规定的关于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的措施。
第二时期——在一九五七年内实施的一些措施。
在一九五七年内将实施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制造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相应地缩减国家预算上的军事拨款。
二、美国、苏联、中国、英国和法国在一年内裁减自己武装部队和军备的其余的百分之五十,即它们的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武装部队和军备的水平和它们各自根据公约所承担的义务所规定的裁减以后的水平之间的差额的百分之五十。这些国家将相应地缩减用于武装部队和常规军备的拨款。
在这一时期内,还将完成其他国家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的措施,裁减的数额由世界会议为它们规定。
三、在武装部队和常规军备按照公约所规定的裁减总额裁减了百分之七十五之后,完全禁止使用原子武器、氢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协定就将生效。从各国军备中去除这些武器并加以销毁,裁减武装部队和常规军备的大家同意的裁减数额的余下的百分之二十五,这两项工作将同时开始进行,而且应在一九五七年内的一定时限内完成。那时所有原子物质将只用于和平目的。
各国应当承担义务:促进在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建立广泛的国际合作。这种合作也将包括自由交换有关在工业、农业、医药以及经济和科学的其他部门中利用原子能的情报。应当特别注意给经济上落后的国家以帮助。这种帮助不应当以任何政治性或者军事性的要求为先决条件。
各国应致力于把在世界范围内裁军和去除核子武器之后所节省下来的款项的一部分,用于广泛地和平利用原子能。
四、关于撤除在别国领土上的所有外国的陆海空军基地的措施应当完成。
在所有上述措施实现后,各国进一步把自己的军备和武装部队裁减到为维持内部安全和完成它们所承担的联合国宪章的义务所绝对必要的水平,是适宜的。
中国作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之一,它所应承担的关于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氢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公约中的义务问题,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下进行研究。关于对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进行的国际监督问题
联合国大会承认,对于各国执行关于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以及禁止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公约的义务建立有效的国际监督,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大会指出:要想现在就建立一种可以获得一切国家的信任并且完全符合国际安全需要的监督,目前还不具备必要的条件。
不能忽视这一事实:目前存在着严重的国际紧张局势和国同国之间的互不信任。这正好说明了:为什么在目前国际间互不信任的局面之中,甚至工业、农业、科学、文化等代表团的互相访问也遭到各种障碍。由于这种情况,关于各国容许外国监督人员进入自己的企业,特别是进入军事生产企业来进行监督的问题,就很不容易达成协议。
在现在许多国家都对自己的安全表示正当关怀的情况下,很难设想这些国家会信任地让其他国家来接近它们的对它们的安全有着切身重要意义的工业资源和其他资源。
既然目前在国与国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那就可能造成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的关于国际监督的决定将实际上流于形式,而不能达到目的。而在目前这种原子武器和氢武器(对于这种武器建立国际监督是特别困难的)的存在引起了各国爱好和平的人民极大忧虑的情况下,上述这种情况就尤其是不能容忍的。
这种危险是由原子生产的性质所引起的。大家都知道,用于和平目的的原子能生产可以被利用来积累原子爆炸物质,而且积累数量可以越来越多。这就是说,拥有原子能生产的企业的国家可以破坏相应的协定而积累大量用来制造原子武器的爆炸物质。在有相当数量的原子爆炸物质的情况下,从技术上来说,制造原子弹和氢弹是完全可以办到的事,而且可以大规模地进行制造。如果考虑到这一点,那么这种情况的危险性就是越发可以理解的了。
因而,甚至即使有关于国际监督的形式上的协定存在,也会有国际监督所无法控制的逃避监督和进行秘密生产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签订国际公约的各国的安全就不能得到保证,因为潜在的侵略者是会有可能储存原子武器和氢武器来对和平国家突然进行原子攻击的。
任何关于建立国际监督的协定,在没有造成国际关系中的信任气氛之前,只会麻痹各国人民的警惕。这类协定只能造成虚假的安全感,而实际上存在的将是生产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危险,因而也就是突然的进攻和发动原子战争并使各国人民遭受这种战争的一切可怕后果的危险。
还不能不考虑到:新战争的准备(这种战争的危险由于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出现而大大增加了),不可避免地使得有必要在某些地点集中大量的武装部队和大量的常规军备:飞机、大炮、坦克、军舰等。这种大量地面武装部队、海军和空军的集中和它们的调动,只有通过大的中心点、港口和飞机场才能实现。这些中心点对于准备侵略性战争的作用,在现代军事技术条件下不仅没有减少,而且恰恰相反,是在不断增加。
一旦战争爆发,除了具有很大破坏力的原子武器和氢武器以外,对任何大战的结局都有决定意义的千百万军队和大量常规军备,也必然将投入战斗。
在解决建立国际监督以监督各国履行根据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的公约所承担的义务这一问题的时候,必须考虑到这一切情况。
因此,必须把关于建立国际监督以及关于国际监督机构的权利和权力的问题同执行上述的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巩固各国之间的信任以及实行有关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的其他办法的措施,紧密地联系起来加以研究。
根据上述各点,
联合国大会成立一个拥有下列权利和权力的国际监督机构:
一、在实行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的措施的第一时期。
甲、为了防止一个国家突然进攻另一个国家,国际监督机构将根据互相的原则在所有有关国家的各个大的港口、铁路枢纽、公路线和飞机场建立监察所。这些监察所的任务是进行监视工作,以便不让海、陆、空军进行危险的集中。
乙、国际监督机构将有权要求各国提供关于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的措施的执行情况的必要情报。
丙、监督机构将有权不受限制地获得有关各国军事方面预算拨款的材料,包括各国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有关这一问题的全部决定。各国应按时定期地向监督机构报告它们执行公约(条约)所规定的各项措施的情况。
二、在实行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的措施的第二时期。
上述宣言中所规定的措施以及为第一时期规定的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禁止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措施的实行,将在各国之间造成必要的信任气氛。因而扩大国际监督机构的职能的适当条件将得到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监督机构将拥有下列权利和权力:
甲、执行监督,包括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检查的范围应当足以保证使各国履行上述公约。国际监督机构在执行这些职能时,还有权要求各国供给关于执行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的必要情报。
为执行这种检查要吸收一批根据国际原则挑选出来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作。
乙、派遣它的检查人员常驻公约所有签字国,检查人员在他们的监督职权的范围内有权在任何时间不受限制地视察所有监督对象。
为了防止一个国家突然进攻另一个国家,国际监督机构将根据互相的原则在所有有关国家的领土上,在各个大的港口、铁路枢纽、公路线和飞机场有监察所。
丙、监督机构将有权不受限制地获得有关各国军事方面预算拨款的材料,包括各国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有关这个问题的全部决定。各国应按时定期向监督机构报告它们执行公约(条约)所规定的各项措施的情况。
三、监督机构就对破坏关于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公约的国家应采取怎样的警告和制裁措施,向安全理事会提出建议。
四、根据上述原则,应当明确规定常设国际监督机构的职能和权力,并为此目的制定有关的指示。
上述苏联政府的建议是由苏联代表雅·亚·马立克一九五五年五月十日在伦敦提交联合国裁军委员会小组委员会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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