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0月31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

十月二十九日在四国外交部长会议上
莫洛托夫的发言
苏联代表团注意到今天和昨天的一些发言。我们认为我们有责任回答昨天在这里的发言。当然,我们也必须针对今天这里的发言加以我们的说明。
杜勒斯先生在今天的发言中对四国政府首脑的指示作了分析,他的发言是有些出乎意料的。我首先想谈谈这个发言。
杜勒斯先生的发言带有某种程度的法律上的性质,即从法律上来分析政府首脑给我们的指示。但是,我认为,在对问题进行法律上的分析时,无论问题的形式和内容都是重要的。
我们还希望,在这里的发言中将考虑到苏联代表团在声明中所特别指出的事情。事实上我们在昨天提出自己的建议的时候就说,它涉及的是欧洲安全问题,我们打算在今后提出我们关于德国问题的建议。既然这样,难道还可以提出苛求,似乎我们一定应当在建议中涉及两个问题吗?我们在一个文件上谈到一个问题,而在同议程这一项有关的另一个文件上谈到同这项议程有关的另一个问题,这种作法难道是违反事情的利益的吗?我们认为,甚至从最正确的法律的观点来分析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也没有任何矛盾和任何不正确的地方。
有人对我们说,四国政府首脑指示中提到德国的重新统一和欧洲安全问题之间应当有一种紧密的联系。我们并不反对这一点,而且正因为如此,我们大家都同意讨论第一项议程时既讨论欧洲安全问题,也讨论德国问题。我们已经一致认为,这就正确地反映了四国政府首脑的指示。
杜勒斯先生喜欢他提出来给我们讨论的草案。这是他所有的权利。但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按照美国国务卿认为最好的方式去做,为什么我们不能照我们认为更加合适的方式去做,也就是分别地注意到欧洲安全问题和德国问题,更详细地讨论欧洲安全问题,然后讨论德国问题呢?
这里如果从四国政府首脑指示的真正意义看来,指示第一点中先谈到欧洲安全问题然后再谈到德国问题,我认为这点在通过指示的时候是有它的意义的。七月间我们讨论这个问题后已经达成协议:首先谈欧洲安全问题,然后才是德国问题。这里我们也是以指示中规定的次序为根据的。四国政府首脑的指示第一点第一部分谈的是欧洲安全,所以,正如这里所正确指出的,我们的建议也从欧洲安全的问题开始。
四国政府首脑指示的第一点的第二部分谈到德国问题。我们已经预先声明,对这个问题我们还要提出自己的建议,并且认为:在我们讨论主要问题——欧洲安全问题时,我们就在为讨论德国问题创造良好的前提,德国问题是欧洲安全,即欧洲各国的安全这个主要问题的一部分,是从属于这个主要问题的问题。
至于德国问题,我们认为,它的讨论也应当符合四国政府首脑指示。而在这个指示中指出,外长们可以吸收有关方面参加这个问题的讨论。在这里有谁提出希望在有德国人自己参加的情况下讨论德国问题这种意见吗?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如果我们要直接就讨论德国问题,很明显,我们首先应当决定德国人民的代表是否参加讨论这个问题。昨天我们说,我们准备在具体讨论德国问题时提出这个问题。
我们对三国外交部长对第一项议程所提出的草案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苛求。我们也认为,对我们建议提出任何苛求也是没有根据的。
如果我们始终是从执行四国政府首脑指示出发的话,那末在我们着手讨论德国问题的时候,我们就应当考虑德国人民代表参加我们的讨论的问题。我认为,这是符合四国政府首脑指示的。但是直到现在,大家看,还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因为更仔细地讨论德国问题还在以后。我们懂得: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现在主要还在就欧洲安全问题交换意见。
比内先生和麦克米伦先生在这里对我们关于欧洲集体安全体系的基本原则的草案提出了批评。他们说这个草案是陈旧的。但是我要说明,欧洲集体安全问题过去和现在都是欧洲各国人民所感到兴趣的。我们也认为,这个问题作为保证和平和欧洲安全的一个主要问题,也是我们所感到兴趣的。
这里有人说,苏联代表团所提出的关于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的全欧条约基本原则草案是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早些时候在四国政府首脑会议上已经提出过的。我们不打算否认这一点。但是,这个建议也像责成部长们在这次会议上讨论的就欧洲安全问题提出的其他建议和意见一样,在当时没有加以讨论。
比内先生在谈到欧洲安全问题时,引述了法国的历史经验。他在这方面说,苏联关于集体安全问题的建议似乎就像在过去不止一次地叫法国上当的那些纸上的保证。我认为,比内先生并没有能证实他所说的这一点。
我想提出一些事实。我们同意,法国的经验很能说明问题。如果正视事实的话,那末应当说,法国过去的不幸,像欧洲的其他许多国家一样,是由于它的领导者不愿意把自己的力量同其他的大国——其中包括苏联——联合在一起,来共同给予准备发动战争的侵略者以打击。这些领导者宁愿执行建立集团的政策,大家知道,这种政策曾经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大家也知道,正是苏联曾经号召欧洲国家为了维护和平而采取集体行动,就像它现在主张建立集体安全一样。
比内先生在这里热烈地替北大西洋集团辩护。我们今天很感兴趣地听取了——就像过去一样——法国代表为了替北大西洋集团辩护而提出的那些论据。这里应当指出,苏联对北大西洋集团的态度在这里被叙说得不完全确切,而如果仔细地熟悉一下我们提供大家讨论的关于集体安全的全欧条约基本原则草案的话,这是不难看到的。同时,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苏联对北大西洋集团的态度对你们并不是什么秘密,我们没有必要重复这一点。
麦克米伦先生曾经怀着某种热忱说明,据他看来为什么不能接受苏联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他的理由是:北大西洋集团和苏联追求着不同的目标。
我们互相之间是足够了解的,我们完全清楚,至少,在一个对世界各国人民说来都是主要的问题上,我们过去和现在都认为我们是有共同的一致的目标的,这就是保卫和平、保障本国和世界各国的安全的目标。如果我们在保卫和平利益这个问题上的目标也各不相同,那末,我们在这里聚会干什么呢?我们又何必在这里讨论欧洲安全问题、德国问题、裁军问题、发展东西方之间的接触问题这样一些问题呢?
比内先生的话可以这样理解:苏联似乎不愿意真心诚意地同美国在保障欧洲和平的问题上、在保障欧洲安全的问题上实行合作。我认为,这种解释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为我们认为日内瓦四国政府首脑会议的全部意义和我们这次会议的意义就在于:我们,法国、英国和苏联的代表,应该同美国的代表一道致力取得彼此间的协议,对保卫欧洲和全世界的和平和安全的利益取得共同的谅解。同时我们希望,尽管有困难,还是可以达到这个目标。
苏联代表团试问法国代表团:某些欧洲国家可以参加一个组织,参加一个军事集团,甚至重新军国主义化的西德也不例外,而同时却认为不能接受爱好和平的苏联参加这个组织,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欧洲和平的利益和我们这些国家的直接利益呢?这难道能够证明这样一个集团具有防御性质而不是针对着苏联的吗?还有一个问题:这种情况是不是符合我们大家都曾经承认是最起码的、最无可争辩的事实,即在残酷的战争年代中我们曾经奋勇抵抗德国侵略,而且,我们曾经郑重允诺采取共同措施来协力同心地防止德国侵略再起?这是当然要提出来的问题。
杜勒斯先生昨天说过,西方国家的军事集团,即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西欧联盟,也是“集体安全的组织”。他还发挥了这样的思想:这些集团是联合国宪章中所提到的各国人民的不可剥夺的单独防御和集体防御权利的表现。但是,这种说法是难以同意的。假如从这种观点出发,我们显然就应当承认,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协约国和三国同盟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反共产国际协定也都是一种“集体安全的组织”了。大家知道,这些军事集团的策划者时时刻刻在借口说,这些集团的建立是为了自卫。然而我们并不以为,我们之间有谁会同意对上述的军事集团作这样的估价。
联合国宪章的确规定了各国人民实行单独防御和集体防御的神圣权利,这种防御的目的应当是保障国家的安全。但是,如果建立的是排他的军事集团,其矛头是指向那些事先被排斥而不得参加相应的协定和条约的其他国家的,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三国外交部长的建议的积极意义在于:它同去年柏林会议的时候相比,已经前进了一步。其中已经谈到欧洲安全,而在柏林会议的三国建议中,这点是很隐晦的。因此,我们可以满意地指出:三国的态度同苏联的态度已经有了接近。
但是,我们如果仔细看一下这个建议,就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这里对欧洲安全问题的提法是非常形式的。显然,对这个问题并没有给予我们认为应有的重视。
杜勒斯先生这里提到了三国外长的草案中对欧洲安全问题所作的一些宣言性的声明。即使这样的宣言性的声明也可能是有益的。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准备争辩。但是,仅仅作一些宣言性的声明和提一提协商的可能性,是不是就足够保障欧洲安全了呢?
苏联代表团在指出三国外交部长草案积极的一面的同时,还认为必须注意到它本质上的缺点。
我们认为,三国部长提出来的所谓“恢复德国的统一和安全”草案的基本缺点就是,这个草案的一切都从属于一个目的:要把整个德国,而且是重新武装起来的德国,包括进北大西洋集团里去。草案里谈到德国重新统一的问题,但是很显然,这个问题并不是草案草拟人所感兴趣的。
这里有人劝告说要更仔细地研究一下三国部长的草案。当然,这种合理的劝告和温和的态度我们适当地考虑到了。可是对上述草案越研究就越使人相信草案里所提出的建议是不符合根据德国的民族利益和保障欧洲的安全利益统一德国的目的的。
使人产生这样一种感觉:德国统一问题只有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才能使草案的草拟者感到兴趣:要统一后的德国成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大西洋集团)的一员。所谓关于恢复德国统一的“特别保证”条约也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才能生效。
杜勒斯先生很耐心地向我们说明,如果统一后的德国成为华沙条约的成员国时,那末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德国问题上作出保证的就不是西方三国了。当然,这种说明是恰当的。但是,杜勒斯先生完全没有谈到这样一个问题:统一后的德国如果能真正自由地选择自己的道路的话,它可能根本不想参加任何集团。关于这一点,无论是三国外长的条约草案中,无论是杜勒斯先生、麦克米伦先生或比内先生在我们的讨论的过程中,都没有作令人信服的说明。
难道只有事先被我们认为一定要参加某个集团的这样的德国才使我们感到兴趣吗?难道只有为现在存在的集团满意和合乎其愿望的这样的德国才使我们感兴趣,而不是真正有自由选择道路成为民主和和平的国家的德国使我们感兴趣吗?我们觉得,德国的道路应当由德国人民自己决定,这样做是符合他们的自由意志的,但是我们应当关心去协助和及时帮助德国人民,以便使统一后的德国成为爱好和平和民主的国家。
那时,就没有必要把德国拉入某种集团,以致或多或少地限制德国人民对于在和平和民主基础上重新统一德国这个问题的自由意志了。
这一切要求我们,首先是在基本问题上,在全欧各国安全的问题上,取得协议。那时,德国问题也就会占有它应有的地位,而不至于令人担忧它会得到片面的解决了。目的在于把统一的德国拉进某种集团的那种片面的解决德国问题的办法,将得不到力求巩固和平和欧洲安全的欧洲人民的同情。
我再说一次,我们已经取得一些进展——我们大家都承认欧洲安全问题对欧洲人民有头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事实上,如果我们主要是从某种国家集团的利益着眼,从巩固欧洲的某种国家集团着眼,来看欧洲安全问题,这种狭隘的看法是未必会得到欧洲人民的同情的。
正因为这样,我们就要问:我们大家是不是能够一致同意,我们在这里讨论安全问题时,不是从巩固某种国家集团着眼,而是从欧洲一切国家的安全利益着眼,无论如何,从那些在过去深受德国军国主义的苦难并且竭力不准德国军国主义复活、不许它发动新侵略的那一切欧洲国家的利益着眼。
苏联代表团请求会议参加者在我们继续讨论之前,先就这个问题发表意见。
(新华社据塔斯社日内瓦三十日电)


第4版()
专栏:

四国外长会议继续讨论首项议程
据新华社三十日讯 据塔斯社日内瓦讯:法、英、苏、美四国外交部长在二十九日举行第三次会议,继续讨论第一项议程——欧洲安全和德国问题。由莫洛托夫担任会议主席。
杜勒斯首先发言。据杜勒斯说,四国政府首脑的指示中提到恢复德国统一和欧洲安全问题的密切联系,西方三国的建议是考虑到这一点的,而苏联提出的关于欧洲安全的建议却是同恢复德国统一没有联系的。杜勒斯说,四国政府首脑责成外交部长们研究目的在于建立欧洲安全的建议,包括不使用武力和不帮助侵略者的保证。他说,苏联建议和西方三国建议之中都同样包含有这种保证,然而这里面“可以看得出不同的方针”。杜勒斯还说,苏联的建议同西方国家的建议相反,没有考虑政府首脑的指示在有关建立欧洲安全、解决德国问题和恢复德国统一这一项上的其他指示。而据他说,西方国家的建议是符合政府首脑的指示的。
杜勒斯认为在讨论第一项议程时应当以西方三国的建议为基础。
接着由比内发言。他表示同意杜勒斯的意见。他说,如果苏联代表团继续坚持它的立场,会议就没有可能不辜负各国人民的愿望。比内承认苏联的草案中包括了一些有益的建议,认为这些建议同西方的草案相近,并且表示对苏联草案中规定对在欧洲发生的任何侵略采取集体行动的这一部分感到兴趣。但是比内又说,法国不能同意像苏联建议所主张的那样取消北大西洋公约。
比内发言后,麦克米伦发言,他表示同意美国和法国外交部长的发言。他硬说,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是为了集体防御而建立的一个组织。他又说,西方之所以不同意苏联参加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是因为这个组织的成员国还不可能同苏联建立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观点。
然后由莫洛托夫发言。
在莫洛托夫发言后,外交部长们就今后会议程序问题交换了意见,并且决定在十月三十一日举行的下次会议上先讨论第三项议程——关于发展东西方之间的接触问题,讨论的目的是成立一个关于这个问题的专家小组,然后在这次会议上就继续讨论第一项议程。


第4版()
专栏:

民主德国政府发表声明
说明对日内瓦四国外长会议的立场
新华社柏林三十日电 据德意志通讯社消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部长会议二十八日举行会议,会后发表声明,说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对日内瓦四国外交部长会议的立场。
声明说:缔结欧洲集体安全条约和取消现有的军事条约,将大大有助于在和平和民主的基础上重新统一德国。声明着重指出,只有制止重新军国主义化才能实现德国重新统一。
声明说,一个统一的、爱好和平的和民主的德国的基础是:按照波茨坦协定的规定取消垄断资本的势力和按照一九四七年莫斯科法、英、苏、美四国外交部长会议所指出的那样在西德实行土地改革。


第4版()
专栏:

越南祖国战线中央常委会举行扩大会议
就南越“公民投票”和实现祖国战线纲领问题作出决议
新华社河内三十日电 越南祖国战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九日在河内举行扩大会议。
会议听取了越南祖国战线统一运动委员会关于统一国家的斗争的报告和越南祖国战线中央委员会书记处关于越南祖国战线纲领的传达工作的报告,并且就南越的“公民投票”和实现越南祖国战线纲领问题作出了重要的决议。
决议指出,吴庭艳政权举行“公民投票”、并将进而通过“宪法”和成立南越单独的“国会”的行动,是严重违反日内瓦协议的。这是美帝国主义的阴谋。
决议又说,越南祖国战线的纲领得到了越南南方和北方各阶层人民以及国外侨民的热烈欢迎,并且受到世界舆论的重视。
决议决定:
(一)越南祖国战线继续支持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正确执行日内瓦协议,继续推进反对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斗争,反对它们在越南南方制定“宪法”、成立单独的“国会”和把越南南方拖入东南亚集团的阴谋,要求南方当局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进行协商,正确按照日内瓦协议来讨论自由普选统一国家的问题,要求签订日内瓦协议的法国政府彻底地执行日内瓦协议。
(二)越南祖国战线中的各党派、团体、人士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越南祖国战线的纲领,努力为实现这一纲领而奋斗,以便建立一个强大的民族统一战线,并且为巩固越南北方而努力。
(三)越南祖国战线特别欢迎南方人民为和平、统一、独立和民主而斗争的英勇精神,欢迎国外侨民对于国内为民族神圣权利所进行的斗争的支持。
(四)越南祖国战线热烈拥护正在日内瓦举行的旨在进一步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四国外交部长会议。越南祖国战线表示希望日内瓦会议将注意到远东的问题,其中包括越南问题,以便谋求适当的解决办法,使远东局势和世界局势得到缓和。


第4版()
专栏:

“关于欧洲集体安全的全欧条约”草案
新华社讯 塔斯社日内瓦二十九日电:莫洛托夫二十八日在四国外长会议上提出“关于欧洲集体安全的全欧条约”草案,全文如下:
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欧洲集体安全的全欧条约
(基本原则)
苏联代表团建议
(一)
为了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并且防止对欧洲任何国家的侵略,
为了按照尊重各国的独立和主权和不干涉各国内政的原则来加强国际合作,
为了使所有欧洲国家一致努力来保障欧洲的集体安全,而不是组织某些欧洲国家反对其他一些欧洲国家的集团,从而引起国际磨擦和紧张关系并且加重互不信任,
鉴于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会有助于通过在和平和民主基础上统一德国的途径早日解决德国问题。
欧洲国家本着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缔结一项保障欧洲集体安全的全欧条约,条约的基本条款如下:
(一)所有欧洲国家——不管它们的社会制度如何——以及美利坚合众国都可以参加这个条约,只要它们承认条约中陈述的宗旨,并且承担条约中规定的义务。
在一个统一的、爱好和平的、民主的德国成立以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可以参加这个条约,享受同其他缔约国平等的权利。当然,在德国统一以后,统一的德国可以在共同的基础上参加这个条约。
欧洲集体安全条约的缔结不应当影响苏、美、英、法四国处理德国问题的权限,德国问题应当按照四国从前作出的决定加以解决。
(二)缔约国保证互不进行侵略,也不在它们的国际关系中进行武力威胁或者使用武力,并且保证遵照联合国宪章,用和平方法和不危及欧洲的国际和平和安全的方式,解决它们中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端。
(三)凡任何缔约国认为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在欧洲有遭受武装进攻的危险时,它们应彼此进行协商,以便采取有效步骤来消除这种危险和维持欧洲安全。
(四)任何一国或者一些国家在欧洲对任何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发动的武装进攻,应被认为是对所有缔约国的进攻。一旦遇有这样的进攻发生时,每一缔约国应行使单独自卫或者集体自卫的权利,以它所拥有的一切手段,包括使用武力在内,来援助受到这种进攻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国家,以便恢复和维持欧洲的国际和平和安全。
(五)缔约国保证尽速共同讨论并确定在欧洲出现需要作集体努力来恢复并维持欧洲和平的局势时缔约国提供援助——包括军事援助在内——的办法。
(六)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把为了行使自卫权利或者维持欧洲和平和安全而已经采取或者打算采取的任何行动,立即通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七)缔约国保证不参加其宗旨与欧洲集体安全条约的宗旨相抵触的任何同盟或联盟,也不缔结任何这样的协定。
(八)缔约国保证促进它们之间以及它们和其他国家之间广泛的经济和文化合作,办法是在排除任何妨碍这种合作的歧视和限制的基础上,发展贸易和其他经济关系,扩大文化联系。
(九)为了执行条约中关于缔约国间进行协商的规定并且考虑由于保障欧洲安全的任务而产生的问题,应当作下列规定:
(甲)举行定期会议,或者在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每一国家指派一个政府官员或者某一其他特派代表参加会议。
(乙)设立一个常设政治协商委员会,它的任务是准备向缔约国政府提出适当的建议。
(丙)设立一个军事协商机构,它的职权范围到适当时间加以具体规定。
(十)认识到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对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负有特别责任,缔约国应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指派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依照条约成立的各种机构。
(十一)本条约不应丝毫损害欧洲国家根据它们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只要这种协定的原则和宗旨同本条约一致。
(二)
(十二)缔约国同意,在执行本条约规定的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的措施的第一阶段(两年到三年),它们不应解除它们根据现有条约和协定承担的义务。
同时,参加有军事义务规定的现有条约和协定的国家,不得使用武力,并且应当用和平方法解决它们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在它们之间发生可能构成对维持欧洲和平的威胁的任何分歧或争端时,有关条约和协定的缔约国也应互相协商。
(十三)在关于裁减军备和禁止原子武器以及关于从欧洲国家的领土上撤退外国军队的协议缔结以前,缔约国保证不采取任何进一步的步骤来根据它们先前缔结的条约和协定增加它们在其他欧洲国家领土上的武装部队。
(十四)缔约国同意,在一致商定的从本条约生效之时起的某一时限期满时,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四日的华沙条约,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的巴黎协定和一九四九年四月四日的北大西洋公约都应失效。
(十五)本条约的有效期限为五十年。


第4版()
专栏:

联大政委会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问题的讨论结束
通过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联合提案
新华社二十九日讯 纽约消息: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二十七日结束了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问题的讨论。
在讨论过程中引起争论最多的是关于建立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机构的问题。美国代表帕斯托主张关于建立这个机构的章程草案只应该由美、英、法等八个国家来草拟,然后再由这些国家邀请联合国其他会员国或专门机构的会员国参加所谓最后拟订机构章程的会议。帕斯托表示反对让联合国组织和大会来参加机构章程的制定工作,并且主张这个机构同联合国的关系相当于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同联合国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美国企图把建立国际机构的工作完全把持在以美国为首的狭隘的国家集团手中,从而使它们享有特权地位。同时,美国还企图使这个机构尽量同联合国疏远。
在美国表明了它的立场,并且同英国和其他一些国家提出了相应的提案以后,许多国家代表都表示反对。苏联代表库兹涅佐夫指出,在建立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机构的问题上,必须本着没有一个国家或者国家集团可以处于特权地位的原则。这个机构不应当成为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手中对其他国家施加政治或经济压力的工具。库兹涅佐夫主张国际机构应该建立在联合国范围内,并且建议召开一次有关国家的专家会议来共同研究由于拟订机构章程而产生的问题。库兹涅佐夫建议就禁止原子武器的问题达成协议,主张任何国家,即使它不是联合国或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成员,都可以参加这个机构。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乌克兰和白俄罗斯的代表也发表了同苏联代表相似的意见。
许多亚非国家、拉丁美洲国家和北欧国家也对美英等国的提案表示异议。这些国家或者是强调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机构必须是真正国际性的,大小国家都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这个机构;或者是反对美国提出的这个机构同联合国疏远的原则,而赞成国际机构同联合国建立密切关系。
美国代表由于遭到反对,最后不得不对原提案提出了一些修正。美国的修正案首先对提案的序言作了补充,加上大会认为应该“大力促进原子能只用于为人类的和平活动服务和改善人类的生活条件”一句。此外,提案还补充了一条,规定邀请巴西、印度、苏联、捷克斯洛伐克政府作为有关国家的政府同美英等八个国家的政府一起参加关于建立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机构和拟订这一机构的章程的谈判。提案的实质部分也补充了这样一条,规定上述国家政府得向联合国大会提出报告。至于这个机构同联合国之间的关系,提案规定由联合国秘书长加以研究。但是修改后的提案仍然拒绝了苏联的建议,规定只有联合国或者专门机构的会员国才能参加这个机构。
政治委员会的会议还讨论了继续召开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科学技术会议的问题。美英等国的提案原来规定“在大约三年内”再举行这种会议,后来修改为两年或三年之内举行这种会议。美国代表帕斯托指出,这种修改是根据苏联的建议提出的。但是美国却拒绝了苏联提出的关于所有国家都可以参加这个国际会议的建议。
新华社二十九日讯 据塔斯社纽约讯: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二十七日以五十三票多数通过了美国、英国和其他一些国家提出的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问题的联合提案。在表决时没有一个国家投反对票,叙利亚、沙特阿拉伯、埃及、伊拉克、黎巴嫩和也门等六个国家弃权。
委员会通过的决议表示联合国大会希望能够大力促进原子能只用于为人类的和平活动服务和改善人类的生活条件,并且指出持久的国际合作对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和平利用原子能是十分必要的。决议对今年八月间在日内瓦举行的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会议的工作表示满意,并且建议在两年或三年之内再举行这种会议。
决议在关于建立和平利用原子能国际机构的部分规定邀请全体联合国会员国和专门机构会员国参加拟订这个机构的章程定本的会议,并且邀请巴西、印度、苏联和捷克斯洛伐克四国政府作为有关国家政府同现在已经参加建立原子能国际机构工作的各国政府一起参加关于拟订原子能国际机构的章程的谈判。决议建议由联合国秘书长研究这个机构同联合国的关系问题,并且把工作结果在拟订国际机构章程定本的会议召开以前通知有关政府。决议规定有关政府应该根据需要向联合国大会提出报告。


第4版()
专栏:

联大关于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仍未获结果
美国的阴谋继续遭到挫败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 塔斯社纽约讯:联合国大会二十七日举行全体会议,继续选举安全理事会的一个非常任理事国。
像在以前的会议上一样,投票是在美国代表团对许多国家代表团粗暴地施加压力的气氛中进行的。美国代表团违背联合国宪章原则和大国的伦敦协定,竭力企图使菲律宾当选。东欧和西欧各国以及亚洲和近东大多数国家支持南斯拉夫。
二十七日举行了三次投票,南斯拉夫和菲律宾都没有获得当选所必需的三分之二多数。美国代表团为使菲律宾票数增加而采取的施加压力和“威迫”的手段也没有得到有利于美国的结果。二十七日,菲律宾三次投票中没有一次超过三十二票,而在以前几次的投票中,有一次它曾获得三十八票。
随后,英国代表狄克逊建议把选举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的投票延期十天再举行,以便代表团能利用这个时期寻找打开目前僵局的途径。美国代表洛奇反对这个建议。大会以二十一票对十八票(另十五票弃权)通过狄克逊的建议。苏联代表团同其他许多代表团投票赞成这个建议,美国代表团投反对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