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6月15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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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们伟大的祖国
北京市少年之家“少年航空模型家小组”,是由北京市各中学爱好航空模型的优秀少年先锋队员组成的,他们经常参加各种发展航空模型的活动。这是组员和首都空军部队联欢后乘坐飞机俯览首都的美丽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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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新华社十四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十四日下午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会议由毛泽东主席主持。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之前,在会上发言的,有:李济深、宋庆龄、张澜、黄炎培、张难先、马叙伦、乌兰夫、何香凝、陈叔通、赛福鼎、程潜、傅作义、章伯钧、朱学范、陈嘉庚、章蕴、张治中、胡耀邦、李四光、陈其尤、许德珩等二十一人。发言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一致表示拥护和赞同。
会议经过讨论后,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委员陈毅、李立三、林伯渠、何香凝、刘伯承、吴玉章、彭真、薄一波、聂荣臻、董必武、赛福鼎、陈嘉庚、罗荣桓、邓子恢、乌兰夫、徐特立、蔡畅、刘格平、陈云、林枫、马叙伦、邓小平、高崇民、沈钧儒、陈叔通、司徒美堂、黄炎培、蔡廷锴、习仲勋、彭泽民、张治中、傅作义、章伯钧、程潜、张奚若、陈铭枢、谭平山、张难先、柳亚子、龙云等四十六人。
列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在京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和所属各委、部、会、院、署、行的负责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兵种部队的指挥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负责人,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各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在京负责人,北京、天津两市市长、副市长以及少数民族代表等共二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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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
关于宪法起草工作经过的报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进行起草工作,从三月二十三日至六月十一日,历时八十一天,除开过收集和交换意见的非正式会议多次外,共开正式会七次,经过详细的周密的研究和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在起草工作进行期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以及各大行政区、各省市的领导机关,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和武装部队的领导机关,组织了各方面人士八千余人参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的讨论,在讨论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共计五千九百余条,这些意见中有许多是合用的,对于起草工作给了重大的帮助。起草委员会所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内分“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五个部分;除“序言”部分外,共计条文一百零六条。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我们认为是适当的。现在把这个草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请在通过后予以公布,在全国人民中组织讨论,以便收集意见,再作修改,向第一届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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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予以公布。
(二)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在人民群众中普遍地组织对于宪法草案的讨论,向人民群众广泛地进行对于宪法草案内容的说明,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提出自己对于宪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应当继续进行工作,收集人民的意见,加以研究,在第一届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以前完成宪法草案的修改,并准备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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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宋庆龄的发言
毛主席在一九四○年所写的“新民主主义的宪政”里早就说过:“中国缺少的东西固然很多,但是主要的就是少了两件东西:一件是独立,一件是民主。”自从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就得到了独立和民主。我们有共同纲领作为共同奋斗的目标。现在通过我们国家四年多的事实,总结各方面的宝贵经验来制定一个建成社会主义的宪法,这是空前的、伟大的、非常光荣的一件大事。我们这个宪法,将昭示全世界的人民:使他们知道我们国内是一个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
平等的大家庭;使他们知道我们对外方针是为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的崇高目的而努力。
是的,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力量能够通过和平的道路消灭一切剥削和贫困。而宪法更将保证把我们国家建成为一个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
当然,死抱住资本主义式宪法口谈民主,而实际是欺骗群众的人们是不喜欢听到我们的成就的。但事实胜于雄辩,我们的确站起来了。我们的代表团在日内瓦会议上不仅提出了切实解决问题而拯救和平的方案,并且代表全亚洲人民的呼声要求独立和民主,使得美国帝国主义者的那些阴谋破坏已陷于瘫痪,国际局势从而有新的扭转了。现在全世界都体会到中国人民和亚洲其它各国人民的力量是不容轻视的。我们的宪法正是全面地表示了这样的精神和力量。
宪法草案初稿在几个月中,曾经过八千余人的讨论和修改,并将要再经过全国人民的学习和讨论。这是充分地发扬了民主制度。况且每一字句都经过千锤百炼,每一条文都通过事实考验,我们的宪法将成为每一个公民自己的公约般的条文。
宪法草案中特别规定妇女在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特别表示国家对于发展青年体力和智力的关怀,更说明劳动是每一公民的光荣,这些都是新中国的新事情。
目前全中国人民将以胜利的心情来迎接这个宪法。
这是全中国人民引以为荣的一件大喜事!
这是全亚洲的争取民族独立和自由的人民值得兴奋羡慕的一件大喜事。
这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将要欢欣鼓舞的一件大喜事。
这是我对于宪法起草的一种深切的感想。
李济深的发言
今天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件大事,我参加这个会议,感到万分兴奋和光荣。
这个宪法草案是由中共中央提出初稿,毛主席亲自领导和参加了这个工作。经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的详细讨论,充分地吸收了各方面代表人物的意见,公布后还要在全国人民中展开广泛讨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就要成为我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宪法。从这一个宪法的产生过程,也说明了它的深刻的民主性。
中国人民为民主革命进行了长时期的斗争,终于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下,取得了彻底的胜利。由于这个胜利,中国人民才有可能建立人民民主国家,实行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定人民自己的宪法。
这个宪法草案,是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的类型,同时结合了我国的实际;它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同时是共同纲领的发展。
宪法草案规定了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规定了由选民产生、受选民监督、立法权与行政权统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规定了公民的各种权利和逐步扩大物质保证的措施,从各方面为实现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提供了保证。这完全符合于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同时也远超过了历史上许多仁人志士所追求的理想。它必将大大提高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我国人民的民主生活更向前推进一步,使全国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的周围,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这里,我对于宪法草案的全部内容,表示完全同意和衷心的拥护。
张澜的发言
今天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要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宪法草案,并加以公布,我感到无限兴奋。
中国人民要求立宪行宪已经有五六十年了。但是从来不曾有过真正民主的宪法。从满清到国民党反动政府,所谓宪法,都是由少数人钦定的,只是为了巩固反动政权,维护少数人利益,和大多数人民毫不相干。只有现在我们的宪法草案,才是真正按照国家的需要,保证人民应享受的权利来制定的,是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情况和全国人民共同愿望的。这个宪法将要保证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和平的道路,逐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宪法颁布以后,将倚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彻底实施,使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永远成为统一、富强、繁荣的大国。这就是我国人民多年来流血奋斗所寻求的目的,而由于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英明正确的领导,就要如愿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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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北各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
积极准备宣传宪法草案
【新华社西安十四日电】西北区各省正为宣传和讨论宪法草案积极进行准备工作。新疆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在五月二十八日就已成立,并在同日举行了第一次委员会议。会议讨论了“关于宣传宪法草案训练报告员、宣传员的计划”,并具体布置了在全省各族人民中进行宪法草案的宣传和讨论工作。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宣传部还在六月二日协同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办公室召集省级宣教机关和群众团体开会,详细研究了讨论和宣传宪法草案的问题。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新疆省工作委员会和新疆省总工会筹备委员会等单位,也分别拟订计划或发出指示,动员所属单位做好宣传宪法草案的准备工作。目前,全省大部分专区和县都已成立了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乌鲁木齐专区和哈密专区大部分县的宣传员、报告员训练班都在六月十日前先后开办。
陕西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六月十四日正式成立。宝鸡、渭南等专区的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也已成立。现在,陕西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决定在六月十五日以后派出一批负责干部分赴各专区,向各地报告员和机关、学校、工矿企业的干部作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
宁夏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六月二日成立。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联席会议在六月十二日讨论通过了“动员全省各族各界人民热烈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讨论计划”,要求全省各级组织按原有学习系统,组织领导全体干部讨论宪法草案;并要组织各级人民代表、报告员、宣传员和一切可能利用的宣传力量,深入农村、牧业区、厂矿、街道和学校,向人民群众作宣传报告和组织群众参加讨论。现在,全省各自治区、县、市的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正陆续建立;贺兰、惠农等县并开始组织报告员、宣传员和区、乡干部进行宪法草案讨论的准备工作。
青海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六月十一日成立,十二日举行第一次委员会议,会上讨论和确定了宣传和讨论宪法草案的组织领导、具体方法及时间安排等问题。全省各自治区、县、市及省级各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的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将在六月十五日左右分别成立。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办公室将在讨论期间供给牧业区大批藏族和蒙族文字的文件。
甘肃省武威专区也在六月十日成立了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武威专区所属各县从六月十日开始训练报告员和宣传员。武威县将在六月十八日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以讨论宪法草案为会议中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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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图为毛泽东主席宣布开会。主席台上自左至右:林伯渠、宋庆龄、朱德、毛泽东、刘少奇、李济深、张澜。 新华社记者齐观山、钱嗣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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