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3月1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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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们伟大的祖国
守卫祖国边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各族人民建立了亲密的友谊。这位帕米尔高原的塔吉克族牧民,在冬闲时用骆驼给部队运来了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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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发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一百九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一项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这个命令除少数地区经过政务院批准不予实行外,全国各地已经全面贯彻。命令全文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为了保证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所需要的粮食,稳定粮价,消灭粮食投机,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特根据共同纲领第二十八条“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的规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简称统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销),并规定办法如下:
一、生产粮食的农民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计划收购的分配数量将余粮售给国家。农民在缴纳公粮和计划收购粮以外的余粮,可以自由存储和自由使用,可以继续售给国家粮食部门或合作社,或在国家设立的粮食市场进行交易,并可在农村间进行少量的互通有无的交易。
二、开始实行粮食计划供应时,可先规定一些简便易行的办法,逐步研究改进,使之趋于完善:(甲)在城市,对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等的人员,可通过其组织,进行供应;对一般市民,可发给购粮证,凭证购买,或暂凭户口簿购买。(乙)在集镇、经济作物区、灾区及一般农村,则应采取由上级政府颁发控制数字并由群众实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使真正的缺粮户能够买到所需要的粮食,而又能适当控制粮食的销量,防止投机和囤积。(丙)对于熟食业、食品工业等所需粮食,旅店、火车、轮船等供应旅客膳食用粮,及其他工业用粮,应参照过去一定时期的平均需用量,定额给予供应,不许私自采购。
三、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控制数字,应根据国家及人民需要和农村粮食情况作适当的规定:(甲)大行政区控制数字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编制的全国控制数字规定。(乙)省、专、县三级控制数字,由其上一级政府规定。(丙)区、乡(村)两级控制数字由县人民政府规定。乡(村)一级控制数字应向群众公开宣布,并领导和组织群众进行民主评议。
计划收购的粮食种类、规格,由省(市)人民政府拟定计划草案报大行政区批准,转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备案。
四、今年秋粮计划收购的价格,基本上按照现行的收购牌价;计划供应的价格,目前基本上按照现行的零售牌价。现行收购牌价及零售牌价有畸高畸低而且显著突出者,应按照如下的分工和程序,作适当调整:(甲)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审查、调整中央所掌握城市的粮食价格,并制定调整粮食价格的原则。(乙)各大行政区行政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省(市)人民政府、各专员公署(行署)和各县人民政府,负责依据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所制定的原则,各自审查其所掌握城镇的粮食价格,拟定调整方案,大行政区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省(市)报大行政区行政委员会批准,专、县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均层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备案。
五、一切有关粮食经营和粮食加工的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经营的粮店和工厂,统一归当地粮食部门领导。
六、所有私营粮商一律不许私自经营粮食,但得在国家严格监督和管理下,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代理销售粮食。各种小杂粮(当地非主食杂粮),原则上亦应由国家统一经营,在国家尚未实行统一经营以前,得在国家严格监督和管理下,暂准私营粮商经营。
七、所有私营粮食加工厂及营业性的土碾、土磨,一律不得自购原料、自销成品,只能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加工或在国家监督和管理下,代消费户按照国家规定的加工标准从事加工。
八、城市居民购得国家计划供应的粮食,如有剩余或不足,或由于消费习惯关系,须作粮种间的调换时,可到指定的国家商店、合作社卖出,或到国家设立的粮食市场进行相互间的调剂。
九、为了加强市场管理,取缔投机,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的检查和监督。对于违犯国家法令的投机分子,必须严予惩处;对进行投机和勾结、包庇投机分子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加重惩处;对破坏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反革命分子,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治罪。
十、各大行政区行政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省(市)人民政府应即根据以上各项规定,参照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各大行政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实施办法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各省(市)的实施办法,报由各大行政区行政委员会批准,并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备案。
以上各项,应即遵照执行!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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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发布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一百九十四次会议通过一项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暂行办法除少数地区经过政务院批准不予实行外,全国各地已经全面贯彻。暂行办法全文如下:
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依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为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私营粮商,在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一律不准私自经营粮食,但在国家严格监督和管理下,得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代理销售粮食的业务。跨行跨业兼营粮食的私商,除少数大城市经国家特许代销者外,一律禁止兼营粮食。
第三条 所有私营粮食加工厂及营业性的土碾、土磨,得由国家粮食部门视需要与可能委托加工,或在国家监督和管理下代消费户按国家规定的加工标准从事加工,一律不得自购原料、自销成品。
第四条 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代销粮食和办理粮食加工的私营店厂,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法令,不准有掺杂、掺假、使潮、降低品质、短秤、抬价等损坏国家、人民利益的不法行为。
第五条 城市中的熟食业、食品工业等所需粮食,旅店、火车、轮船等供应旅客膳食用粮,及其他工业用粮,一律由国家粮食部门有计划地予以供应,不准私自采购或转售粮食。集镇中的旅店、熟食业、复制业等所需粮食,得视当地具体情况,由国家粮食部门予以调剂供应,或准其到指定的国家粮食市场进行采购。
第六条 城市和集镇中的粮食交易场所,得视需要,改为国家粮食市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工商行政部门为主会同粮食部门共同管理之。凡进行粮食交易者,均须入场交易,严禁场外成交。
第七条 城市居民购得国家计划供应的粮食,如有剩余或不足,或因消费习惯关系,须作粮种间的调换时,可到指定的国家粮店、合作社卖出,或到国家粮食市场进行相互间的调剂。
第八条 农民向国家缴纳公粮和计划收购粮以外之余粮,可以自由存储,自由使用,可以售给国家粮食部门和合作社,或至国家粮食市场进行交易,并可在农村间进行少量的互通有无的交易,但严禁投机倒把、扰乱市场。
第九条 为切实贯彻国家对粮食的统购统销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切实进行经常的检查和监督,并应发动群众性的监督和检举;对投机取巧、扰乱市场、造谣破坏,违反本办法规定者,必须严予议处。
第十条 各大行政区行政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省(市)人民政府得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补充办法或施行细则,大行政区或内蒙古自治区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省(市)报大行政区行政委员会批准,转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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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论

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是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在全国广大农村中结合总路线的宣传,展开了一个售粮和购粮的群众运动;在各大中城市里,也先后实行了计划供应的措施。截至目前为止,粮食收购计划已接近完成,供应工作的情况也很平稳。粮食工作中购少销多的情况变化了,投机奸商抢粮囤粮哄抬粮价的行为被制止了,城乡人民担心国家供应不上粮食的心情安定了。这是我们在粮食战线上的一个巨大胜利,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经济政策的又一次胜利,也是在实行总路线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的胜利。
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是过渡时期中的一项重要政策。粮食的计划收购,就是农民除了缴纳公粮以外,凡余粮户(缺粮户和不余不缺粮户不在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合理价格将一定数量的余粮卖给国家,并不许商人再向农民买粮食。粮食的计划供应,就是由国家按照一定的价格划分销区,按时卖给城市里的每个人和农村里的每个缺粮户以必需的粮食,不准任何人囤积居奇,更不准奸商投机倒把剥削城乡人民。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政策,是根据目前粮食情况和国家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而制定的,它既符合于国家与人民的目前利益,也符合于国家与人民的长远利益。
现时我国粮食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呢?谁都知道,粮食的情况是和城乡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的。过去几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是相当快的,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并已超过抗战以前最高水平。但是我国目前的农村经济主要的还是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什么样的经济呢?是商品率极低、多半自给自足的消费经济。这就是说:小农经济所提供的商品粮食本来是有限的。再加之几年来农民生活的改善,许多余粮户不急切需要出售粮食来进行周转;特别是自由市场的存在和粮商的投机捣乱,更助长了余粮户贮存观望、等待高价、不愿迅速出卖粮食的心理。而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正在日益发展,城市和工业人口迅速增加,原料作物区逐年扩大,对商品粮食的需要也随之迅速增大。因此,虽然全国粮食总产量没有减少,只要调度得法和措施恰当,不仅够吃够用,还能略有积余;可是去年秋收后却仍然出现了国家收购粮食的计划在很多地区不能按期完成,粮食销售却远远超出计划的情况,形成购销不平衡的局面。以山西省为例,去年粮食产量比一九五二年约增加十二亿斤,公粮与国家购粮计划只比一九五二年多二亿斤,但在实行计划收购以前,很多地方完不成收购计划,甚至赶不上一九五二年的收购量。这说明了粮食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如果不采取断然措施,由国家统一地有计划地进行收购和供应,国家就不能掌握足够的粮食,就不能保证对人民食用的供应;而如果市场粮食缺乏,就可能引起物价波动,就会影响经济建设的正常进行,最后就会使我们国家的经济生活处于严重困难的境地。
就国家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来说,去年秋收后粮食市场上收购困难和供销不平衡的状况,其本质是反映了国家计划经济与小农经济和自由市场之间的矛盾,反映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与农民自发势力和资产阶级反限制的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归根结蒂,是反映了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之间的矛盾。因此,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也就不能彻底解决粮食问题。从去年第四季度起,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一方面努力促进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化和技术改良,借以增产粮食,把粮食生产发展的速度逐步提高到足以保证国民经济向前发展的水平;另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采取了如下的措施:一、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的政策;二、对城市人民和农村缺粮人民,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的政策;三、实行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的政策;四、实行在中央统一管理之下,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粮食管理政策。这些都是从根本上解决粮食问题的必要措施。因为实行了上述政策,不但在现在的条件下可以妥善地解决粮食供求的矛盾,更加切实地稳定物价,和有利于粮食的节约;而更重要的是由于国家与粮食投机商以及农村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作斗争的结果,基本上取缔了粮食的自由市场,就必然使农村的自发势力失去了粮食自由市场做依据,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发展,而在一个重要方面把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地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之内,并将加快地促进农民对于社会主义的觉悟,因而也就能够促进广大农民加快地走上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所以,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也是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三个多月来,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经验,证明了我们的粮食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全国人民都是拥护和热情支持这个政策的。因而,不仅在粮食战线上,而且在整个国家经济生活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都取得了很多的胜利。
表现在粮食市场情况方面,这就是消除了购销不平衡的局面。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以后,各地农民出售余粮和国家收购粮食的数量猛然提高,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份比十月份的粮食收购量增加了百分之八十五点五二,十二月份又比十一月份增加了百分之七十二点二二,比一九五二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三十七点三四,今年一月份比去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三百二十五点一四。从目前的购粮进展情况来看,全国粮食收购任务不但可以完成,还可以保证有所超过。与此同时,由于取缔了投机粮商和消除了粮食的紧张空气,各地粮食销售量则按照合理的程度下降。北京市实行计划供应以前,面粉供应的情况是很紧张的,实行计划供应以后,每月实销面粉量较计划供应前减少了百分之三十至四十。购销情况的这种变化,对进一步作好粮食供应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全国其他各地的情况亦大体与此相同。
表现在国家经济生活方面,由于取缔了投机粮商和由国家统一了粮食的购销工作,因而首先就消灭了粮食牌价和市价不一致的现象。例如去年新粮上市后,天津、北京、上海、青岛等地的粮商,纷纷到河北宣化等地抢购小麦、豆类和油料,曾造成当地市价高于牌价百分之四十左右的情况;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后,这种现象很快地就被制止了,结果就使得广大城乡人民避免了由于奸商压价、抬价而遭致的损失。其次,就使国家有可能进一步作好粮食的供应工作。目前,在各大城市、各工矿地区以及经济作物地区,国家储存的粮食,超过了历年的存粮数量,不仅可以保证目前的供应,也足够全年的供应。对农村及一些灾区的粮食供应,在现在也已开始作出了统一的计划。再次,特别重要的,就是由于粮食市场的稳定,从而也就更加保证了其它方面的物价稳定,而物价的稳定,乃是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
表现在促进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就是通过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工作,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社会主义的觉悟,和提高了互助合作和生产的积极性。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也随之增长,少数农民积存了一些粮食或其它副业收入后,就逐渐开始了囤粮、雇工、放高利贷和兼营商业等等资本主义活动。广西省容县专区一个县城内,有九十一个座商是由农民改业的。江苏省一个民兵队长订了个一百字的“五年计划”,打算三年作富农,五年当地主。另一个村干部的“五年计划”是:先囤粮放债,再盖房买田,由贫农变成富农。显然的,如果听任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对国家对农民都是十分不利的。经过总路线的宣传和贯彻计划收购政策以后,给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进行了一次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主义教育,很多有过糊涂思想的农民也都觉悟过来了,认清了农村经济发展的两条道路。“劳动生产多打粮食光荣,将余粮卖给国家支援国家建设更光荣”,已成为广大农民爱国主义的行动口号。河南省信阳专区各县三级干部会议上,传达了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信阳县第十四区代表李廷恺说:“我家有余粮四千多斤,原想拿来买田地,雇长工。这个会一开,我心里亮堂了。这条使大多数人受苦的资本主义道路再也不能走了,我要走大家富裕的道路。回去后,我一定把多余的粮食卖给国家。”显然的,这是代表着广大农民的思想的。因此,在完成了粮食计划收购的地区,到处出现了扩大生产和组织互助合作的新气象。农民社会主义觉悟的提高和生产情绪的更加高涨,这对今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所起的推动作用是无法估计的。斯大林说:“我们要采取一切办法来提高农民的觉悟,教育他们,使他们靠近我国革命的领袖——工人阶级,这样,我们就会使农民成为我国无产阶级更坚定的更可靠的同盟者。”(“论工人阶级的同盟者农民”)实践证明,这些话对我们具有极深刻的现实意义。
现在,当我们宣布在粮食战线上已经取得的胜利,当我们初步总结这个胜利的时候,我们也必须指出:过去的一切工作,还只是顺利解决粮食问题的一个开端,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当农村经济完全实现集体化以前,粮食问题将始终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我们国家这一新的粮食政策,也不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而是国家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所必需采取的一项较长期的措施,摆在我们面前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工作,仍然还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绝不能满足于既得的成绩,而应该很好地总结今年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经验,为今后更好地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工作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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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家粮食计划收购获得巨大胜利
农民互助合作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国家从去年十一月开始实行的粮食计划收购政策,由于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各地人民政府的巨大努力和全国农民爱国热情的高涨,已获得巨大胜利。截至今年一月底的统计,国家从一九五三年七月开始在市场收购和计划收购的粮食总量,已占国家购粮计划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其中最近三个月的收购量,超过了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到一九五三年一月三个月的百分之一百二十六。从目前各地农民售粮情况看来,国家购粮计划可能超额完成。到一月底止,国家收购的粮食的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七十以上,超过了解放以来任何一年的水平。
我国有计划建设时期开始,各项建设蓬勃发展,要求国家能掌握充分的粮食,以保证供应各城市、工矿区、集镇以及广大农村中的缺粮户的需要,保障粮价稳定、支援工业建设。一九五三年我国粮食的产量已超过战前年产最高水平百分之十,比一九四九年解放初期,增产了百分之四十五以上,但由于我国农民习惯于“用一点钱、卖一点粮”,而且由于自由市场的存在和私商投机的影响,有“待价惜售”的心理,相当影响了国家购粮计划的完成。因此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计划收购粮食的工作,动员有余粮农民把余粮的大部分卖给国家。这次计划收购的粮食只占农民手中余粮的一部分,而且价格公道,计划收购价格比一九五二年平均收购价格提高了百分之八左右。全国卖粮农民因此就增加了大约三万亿元的收入。
各地在开展粮食计划收购运动时,首先是自上而下地召开干部会议,在干部了解了政策并经过重点试验取得经验后,再全面展开计划收购运动,这个运动的声势和规模,都可以和我国伟大的抗美援朝运动相比拟。全国参加粮食计划收购的有数百万干部。他们到达农村后,首先大张旗鼓地向农民宣传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耐心地向农民说明出售余粮对国家和自己的好处。广大农民认识了出卖粮食支援工业建设和争取社会主义美好前途后,“卖爱国粮”的热情普遍高涨。首先出卖大批余粮的是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和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民。参加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的农民,粮食打的多、卖的多,为全体农民树立了榜样。东北、华北、河南、陕西等地三、四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带头卖粮,推动了售粮运动。松江省桦川县星火集体农庄出售余粮一百八十多万斤和山西长治专区九百八十四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卖粮的行动,受到广大农民的敬仰。桦川县建设村有十二户农民出卖余粮都在一万斤以上。“卖余粮光荣”已成为农村新的风尚。
和生产密切结合是计划收购运动中突出的特点。“卖余粮扩大生产”和“支援工业建设”,是农村售粮运动中的响亮口号。全国各地在计划收购时,都从领导农民“打生产谱”着手,最后又订出了售粮计划。在计划收购工作基本结束的地区,当地党和政府就领导农民开展迎接春耕的生产运动。
农民经过总路线的教育后,参加互助合作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中共各地党委根据这种情况拟订了今年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计划。山西省各地党委和政府部门在制订粮食收购计划的同时,制订了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今年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由现有的一万四千多个可能发展到四万五千个左右,互助组也将有广大发展。目前,各地农民参加互助合作发展生产的运动已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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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解放军全军努力进行现代化建设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人民的支援下,几年来,已改善了原有陆军的装备,建设了现代化的空军和海军,还建设了现代化的炮兵、装甲、防空、工兵、通讯、铁道、公安等各种不同性能的兵种和后勤部队。同时,人民解放军还实行了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和统一的训练,使全军逐步趋于正规,成为一支高度集中统一的、具有现代化装备的国防武装。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人民解放军还建设了各种正规的军事、政治、文化学校,训练和培养了大批的干部,这些干部经过学习,总结和提高了他们在长期革命战争中的经验,学习了苏军的先进军事科学知识和现代的联合兵种作战的指挥艺术。这些干部,已成为人民解放军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骨干。
几年来,人民解放军进行了全军的、大规模的文化学习,全体干部、战士的文化水平已大大提高。为了增强干部、战士的体质,各部队还广泛展开了各种体育活动。人民解放军还进行了土地改革、“三反”运动等教育和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教育,最近又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宣传教育,使全军的政治觉悟提高到了新的水平。
人民解放军各兵种进行了以苏联军队为榜样、以人民解放军的建军经验和中国人民志愿军与美帝国主义作战的经验为基础的军事训练。广大指挥员、战斗员提出“学好本领、保卫祖国”的口号,以最大的毅力和勤学苦练的精神进行学习。进行正规军事训练的结果,部队掌握现代化装备和技术的能力已大大提高。例如某部十连一个班的冲锋枪实弹射击全部达到优秀成绩。某部战士轻机枪单枪射击按规定为四十发子弹,而他只用了十五发子弹就消灭了三道堑壕的隐显目标。又如“济南第一团”演习冲锋发起的动作时,各连都做到一秒钟内全部跃出堑壕,没有超前或落后的。
人民解放军在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所获得的成就,可从他们保卫祖国安全的卓越贡献中得到证明。人民解放军有计划地收复了沿海的许多岛屿,并迅速地歼灭了美帝国主义指挥来犯的残余蒋匪军。人民空军和防空部队曾以高度的勇敢和技术,屡次击落和击伤了侵犯我国领空的敌机。一九五二年,美帝国主义飞机八架侵入我国沈阳领空,即被我军击落七架。人民空军又以同样的勇敢和技巧,在康藏高原上空,突破了被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帮所惊叹的“空中禁区”,创造了空军史上的奇迹。在保卫祖国海防的斗争中,人民海军以勇猛、准确的动作和高度熟练的技巧,在四年中击沉、击伤和俘获残余蒋匪的舰艇一百多艘。
目前,人民解放军正在深入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在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人民解放军一面警惕着敌人的阴谋破坏活动,一面更加努力地进行现代化的建设。这支优良的革命军队,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下正在努力地为保卫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远东与世界的和平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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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联“真理报”总编辑谢皮洛夫
设宴欢送我国新闻工作者代表团返国
苏联党和政府领袖马林科夫等出席宴会
【新华社莫斯科二十八日电】应“真理报”编辑部的邀请到苏联访问的中国新闻工作者代表团即将离莫斯科返国,“真理报”总编辑谢皮洛夫二十七日在克里姆林宫为代表团设宴饯别。
出席的有苏联共产党和政府领袖马林科夫、莫洛托夫、赫鲁晓夫、布尔加宁、卡冈诺维奇、米高扬、萨布罗夫、别尔乌辛、什维尔尼克、波诺马连科、苏斯洛夫和夏塔林。
出席的还有“真理报”编辑委员会全体委员,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鼓动部负责同志,塔斯社社长帕尔古诺夫,苏联外交部新闻司司长伊利切夫、远东司司长费德林,“消息报”、“红星报”、“劳动报”和“青年团真理报”总编辑。
由“人民日报”总编辑邓拓率领的中国新闻工作者代表团全体都应邀出席。
我国驻苏联大使馆临时代办戈宝权也出席了宴会。出席的还有“人民日报”驻莫斯科记者和现在莫斯科的“真理报”驻北京记者。
宴会在中苏友好和中苏两国新闻工作者亲密合作的气氛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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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德艺术歌舞团返国
据新华社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人民艺术歌舞团胜利结束了在我国的访问演出,除少数团员到北京乘飞机返国外,大部分团员在团长汉斯·皮什纳教授率领下,已于二月二十七日乘专车离哈尔滨返国。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人民艺术歌舞团来我国的两个多月中,先后在我国首都和各大城市举行了三十四场歌舞表演和九次音乐会,观众共达十四万多人。艺术歌舞团演出的精彩歌舞和音乐节目受到我国人民热烈欢迎和赞扬。
艺术歌舞团二月二十三日到哈尔滨,在哈尔滨停留的四天中,曾作了两场歌舞表演,并在二十五日最后一场演出后,举行了结束在我国访问演出的闭幕式。闭幕式上哈尔滨市市长吕其恩代表我中央文化部和哈尔滨市人民致谢词。感谢歌舞团在加强中德两国人民友谊,和促进两国文化交流上所作的良好的贡献。艺术歌舞团团长汉斯·皮什纳致告别词,表示要把中国人民对德国人民争取和平、统一的同情很好地传达给德国人民。
哈尔滨市市长吕其恩曾举行酒会欢送歌舞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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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政务院举行第二零四次会议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百零四次政务会议在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举行。
会议听了和批准了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所作的“关于中国科学院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和中国科学院访苏代表团团长钱三强所作的“关于中国科学院访苏代表团工作的报告”。
会议一致同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并撤消绥远省建制的报告”。这个报告将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
会议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警报和预防工作的指示”。
此外,会议并通过了各项任免名单和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免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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