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月9日人民日报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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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抗美援朝总会举行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
贺龙将军作赴朝慰问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关于赴朝慰问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华社八日讯】 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于八日下午举行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扩大会议。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总团长贺龙将军在会上作了第三届赴朝慰问团的工作的报告。
到会的有: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主席郭沫若,副主席彭真、陈叔通,常务委员司徒美堂、李四光、沈雁冰、邵力子、章乃器、许德珩、许宝驹、梁希、彭泽民、蒋南翔、刘宁一、萧三、罗隆基,秘书长刘贯一,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副主任甘泗淇,华北抗美援朝总分会主席聂真,各人民团体代表栗再温、钱三强、张文浩、廖梦醒、伍云甫等。
到会的还有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总团长贺龙,副总团长邢西萍、章伯钧、蔡廷锴、朱学范、陈沂、吴晗、刘芝明、康克清、梅兰芳、周信芳,第一总分团副团长陈其瑗、钱端升、侯德榜、黄琪翔、洪深、史东山、程砚秋、金城,第五总分团团长邵式平等。
会议由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副主席彭真主持。
贺龙总团长在报告中报告了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在朝鲜对朝鲜人民军、朝鲜人民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慰问工作,以及给予朝鲜人民和朝、中人民军队的鼓舞。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在朝鲜的慰问,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中、朝人民的友谊团结,鼓舞了志愿军保卫祖国、保卫和平的决心。
贺龙总团长报告后,慰问团副总团长朱学范,第五总分团团长邵式平、第一总分团副团长洪深、总团副团长陈沂等,相继在会上作了发言。
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工作报告的决议(全文另发)。
最后,由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主席郭沫若讲话。他在讲话中,对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表示感谢。并勉励作好传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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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扩大会议一月八日通过
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扩大会议完全同意贺龙总团长关于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的工作报告。
本会议对于慰问团胜利地完成了全国人民所委托的慰问朝鲜军民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任务,表示完全满意,并向慰问团全体同志表示感谢。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美帝国主义侵略阴谋的警惕性,并鼓舞全国人民继续深入抗美援朝运动,巩固国防,遵循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积极推进国家的建设事业,必须向全国人民再一次进行关于抗美援朝斗争伟大胜利意义的宣传,宣传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反侵略战争中所获得的辉煌胜利,宣传朝鲜人民反侵略斗争的胜利对于中国的伟大帮助和对于远东及世界和平的伟大贡献,宣传中朝两国人民互助合作的重要。为此,特决定由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各总分团,分赴全国各地向人民群众和部队、机关、学校作关于这次慰问工作的传达报告。传达报告应力求普及和深入,传达报告的时间定为一个月,本会各地分会应负责组织及协助这一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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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新华社记者评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
这个报告进一步证实了美方破坏“职权范围”的事实
全世界公正舆论必将一致支持我方提出的合理主张
【新华社开城八日电】 本社特派记者报道: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提交朝鲜停战缔约双方的关于委员会工作的临时报告,向全世界说明了美方破坏有关战俘遣返协议和解释工作的肯定事实,进一步证实了美方对于目前由于战俘问题而引起的严重局势负有无可逃避的责任。
“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根据委员会将近四个月来的努力和工作经验,因而能够比较公正地指出了联合国军方面通过它所布置的特务组织继续控制中立国看管营场、破坏解释工作、以暴力阻挠战俘遣返,使停战协定的“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无法实施的一系列事实。报告同时说明: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认为朝鲜停战双方应有权进行九十天的解释工作。报告并声称:由于政治会议尚未实现,委员会要求双方根据“职权范围”的基本目标对整个战俘处理问题予以认真的考虑。
临时报告列举的事实又一次揭发了美方有计划地破坏“职权范围”、阴谋强迫扣留朝中被俘人员的罪行。报告指出:早在战俘移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之前,美方就在朝中被俘人员中布置了“甚为复杂而完整”的特务组织,这组织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阻止战俘的遣返。为了便于特务控制和制造骚动,美方并把它所修建的战俘营场高度地集中在一小块地方,造成了印度看管部队在看管工作中的
“很严重的障碍”。战俘移交以后,美方更通过各种非法途径保持与特务组织的联系,控制了整个战俘营。特务组织的“总部地点在汉城,受大韩民国宪兵总司令官的控制。这一总部与控制六个战俘围场的四个分支组织是相联系的。分支组织则控制着所有五十五个营场中的营场组织。在这三层组织之间有一个有效的通讯系统在工作,联合国军第六十四野战医院在这一通讯系统中构成了最重要的一环”。美方所事先布置并继续指挥的特务组织,在东场里营地继续维持了美方所一贯进行的恐怖统治。特务组织“所使用的方法是强迫性的。暴力行为曾施用于那些愿意行使遣返权利的人”。“若干次凶杀事件曾经发生”。东场里战俘营中“没有一个战俘敢于公开要求遣返”。“那些愿意遣返的战俘是受有胁迫而强行拘留在战俘营里的,而在他们的战俘营里是不能行使其遣返权利的”。“任何愿意遣返的战俘都不得不秘密地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这样做”。
破坏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是美方强迫扣留朝中被俘人员的阴谋中的主要一项。报告指出,美方在移交战俘之前,不但并未按照“职权范围”的明确规定使全部战俘正确地了解“职权范围”的条款,而且相反地向战俘曲解“职权范围”,声称战俘不必出席解释,预谋破坏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当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按照“职权范围”的规定制定“解释和访问工作细则”时,美方更公开提出战俘得个别地或集体地拒绝听取解释而不受任何制裁,俨然为特务阻止战俘听取解释预作准备。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在致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函中,公开要求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非法进行甄别以代替“职权范围”所规定的解释工作。报告中正确地指出解释工作是“职权范围”的强制性的规定,委员会必须根据“职权范围”向解释代表提供必要的自由与便利,解释工作决不能为克拉克所建议的程序所代替。
报告中也叙述了美方一再破坏朝中方面解释工作的事实经过。美方捏造各种借口,公然诳骗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以拖延解释设备的修建,使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推迟了二十天。美方指使其特务不让朝鲜人民军的被俘人员听取解释,不让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实行隔离已听解释与未听解释的战俘的规定,使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再三陷于中断。报告指出,特务组织不让战俘出营场听取解释,“是与那时在战俘营外的某些有关方面对解释所采取的敌对态度有关系的”;所谓有关方面,就是报告中所提到的前拘留一方以及李承晚、元容德和蒋匪的所谓“驻南朝鲜大使馆”。报告中并指出,特务不让战俘实行隔离的规定,是由于“他们明白申述的恐惧,即打散战俘营就会导致营内组织的涣散,并从而削弱这些‘代表’对大部战俘所施行的影响”。在美方及其特务的破坏下,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仅仅进行了十天。就在这仅仅十天的解释中,听取解释的朝中被俘人员仍然处于美方特务的控制和威胁之下。报告指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到了战俘在解释帐篷里的行为具有一致的类型……用同样的语言喊同样的口号”,显然战俘是在特务的恐怖威胁之下不得不按其布置在解释营场中行事的。报告中并以具体的例证,说明了即使在解释帐篷内,战俘“心中灌注了这样的恐惧,以致虽然渴望回家但又不能摆脱那些恐惧”。
根据上述各项事实,报告在结论中指出,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下的朝中被俘人员中,并没有能够解除原拘留一方即美方的控制和影响。美方及其特务组织的活动削弱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看管和控制,使绝大部分的战俘根本未能听取解释,使战俘不能行使其遣返权利。朝中被俘人员不但“在营场中时均未享有寻求遣返的自由,并处于武力或武力威胁之下”,而且甚至在个别解释中,也不能免于“来自战俘营组织与其领导的、并与战俘营组织与其领导有密切联系的武力或武力威胁”。这充分地说明“职权范围”已遭受到了美方多么严重的破坏。
报告中关于东场里营地情况的结论和关于松谷里营地情况的叙述,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报告指出,在松谷里美方战俘营地“并无证据足以证明原拘留一方对于营中战俘有任何活动”,“未有任何证据,可以显示任何组织的存在”。报告中并指出,松谷里战俘营的“解释工作显著地不受任何骚扰且没有任何暴力的表现”。这一鲜明的对照,是朝中方面严格遵守协定与美方蓄意破坏协定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的反映。
临时报告也叙述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本身未能采取坚决措施维护与实施“职权范围”的事实经过。委员会在其工作的初期,曾经根据“职权范围”制订“解释和访问工作细则”,委员会并曾在公报中说明东场里营地为特务组织的暴力行为所控制的情况。但委员会并没有采取任何实际措施严格执行“职权范围”和它所通过的“工作细则”,改善战俘营中特务横行的情况。虽然朝中方面和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捷克斯洛伐克委员、波兰委员都曾一再指出,如果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不采取有效措施打散特务组织,隔离特务分子,则将会无法履行其职责。但委员会的瑞典、瑞士委员竟借口所谓“按照日内瓦公约总的精神,战俘应被允许仍在其有组织的团体中”,反对打散以暴力统治战俘、阻挠遣返的特务组织。委员会的印度代表团虽然承认有必要隔离特务,但又以所谓“实际的困难”、兵力不足等为理由,延不采取实际行动。当朝中方面和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捷克斯洛伐克与波兰委员又一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使用武力以制止特务破坏解释工作的活动时,委员会也曾一致通过印度看管部队的士兵进入战俘营场帐篷带出战俘听取解释的决定,并决议印度看管部队在遭到袭击和发现有集体逃跑的企图时可以使用武器。但在印度看管部队应具体执行这一决定时,瑞典、瑞士委员竟又曲解“职权范围”和日内瓦公约,颠倒是非地将问题说成是“对战俘使用武力”,反对以必要的强制手段制止特务的破坏活动。瑞士委员甚至以退出委员会相威胁,而印度代表团却又一面承认“职权范围”第七款“明白规定,为了履行本委员会的职务与责任,此类武力是可以使用的”,但另一方面又以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需要委员会一致支持等为理由,实际上仍然采取了坐视的态度。委员会不顾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委员的坚决反对,不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打散特务组织,制止特务活动,却相反地依赖特务进行一切工作,并且声称委员会是批准朝中方面解释计划的“最高权力机关”,它可以根据所谓“是否行得通”的标准来决定是否批准朝中方面的解释计划。结果是朝中方面的解释计划只要特务不同意就是行不通,因而不能实现。只有在特务把一切安排妥当,自认为可以控制一个营场的每一个战俘时,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才能进行。批准朝中方面所提解释计划的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并不是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而是那些有计划破坏解释工作的联合国军方面的特务。
正如报告中所叙述的,朝中方面曾经一再指出:“职权范围”明确规定,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负有责任保证战俘之遣返不受武力或武力威胁的阻挠,保证战俘所属国家有自由与便利不间断地向战俘进行九十天的解释,从而使全部战俘有行使其遣返权利的机会。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有完全的权力和义务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打散美方的特务组织。反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对特务行使其使用强制手段的权力,乃是有意保护特务分子对于战俘的暴力威胁和恐怖统治,使战俘得不到行使其遣返权利的机会。正因为“职权范围”和日内瓦公约都规定了不得对战俘施行暴力,对于以暴力统治战俘的组织拒不采取强制手段,加以制裁,乃是对于“职权范围”和日内瓦公约的严重的破坏。由此可见,战俘问题上的严重局面虽然是美方一手造成的,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美方及其特务的破坏、威胁之下进行工作,虽然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委员会未能坚决抗拒外界干涉,履行其庄严的职责,因此也不能不负有一定的责任。
临时报告虽然基本上是符合事实的,但也存有着其本身的缺陷。正如草拟这一报告的委员会中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委员在同意这一报告的声明中所指出的,报告在叙述产生战俘营中不合人意的情况的原因时“逻辑的一致性不够”,“是以一种很模糊的方式提出的”,“没有足够清楚地说明目前非军事区南部战俘营中存在的不幸情况是原拘留方即联合国军方面预先安排好的有计划的活动的结果”。但即以报告中所列举的不完全的事实情况,也就充分地说明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联合国军方面有计划的阻挠、破坏和威胁之下,未能坚决执行“职权范围”的规定,从而造成了“职权范围”未能实现的目前的严重情况。
“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已经不可动摇地确立了联合国军方面破坏解释工作、破坏“职权范围”的事实。朝中方面一贯坚持必须忠实而严格地执行“职权范围”以求得战俘问题的公正解决。金日成元帅和彭德怀将军已经严正指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必须立即恢复解释工作、清除美方特务、打破美方特务组织,补足朝中方面九十天的解释时间,保证每一战俘都有行使其遣返权利的机会;剩余战俘的处理问题必须交由政治会议在三十天内讨论与解决。全世界的公正舆论基于对事实的毫无偏见的了解,必将一致支持朝中方面的合理的与正义的主张,反对对美方强迫扣留战俘的阴谋采取让步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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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莫斯科各报刊载
金日成彭德怀给蒂迈雅的信
【新华社莫斯科八日电】 莫斯科各报八日都刊载金日成元帅和彭德怀将军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及委员会主席来信与备忘录给蒂迈雅中将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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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捷沃西安回到莫斯科
【新华社莫斯科八日电】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邀请到我国参加鞍山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和第七号炼铁炉开工典礼的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冶金工业部部长伊·费·捷沃西安等一行,已于七日乘飞机回到莫斯科。我国驻苏联大使张闻天前往机场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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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新华社记者评瑞士瑞典委员的“个别报告”
瑞士瑞典委员妄图歪曲事实掩饰美方破坏解释的罪行
“职权范围”未能彻底实施瑞士瑞典委员应负很大责任
【新华社开城八日电】 本社特派记者报道: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讨论提交朝鲜停战缔约双方的“临时报告”的时候,瑞士、瑞典委员曾经认为“不能找到任何理由在本委员会的工作结束之前作这样一个报告”。可是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以多数票通过“临时报告”以后,瑞士、瑞典委员却立刻认为“有必要”提出一个所谓“个别报告”了。他们企图以这个“个别报告”来隐瞒和掩饰“临时报告”中所列举的美方拖延和破坏解释工作的活动,替美方开脱责任。
但是铁的事实却使这个报告不能不暴露美方拖延和破坏解释工作的一部分情况。
瑞士、瑞典委员的报告实际上不得不承认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多数通过的“临时报告”中所指出的美方的每一项破坏阻挠行为,但是它的含混不清的词句和模棱两可的说法却给美方打了掩护。
这个报告承认,美方在将战俘移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时,曾经曲解“职权范围”,企图禁止朝中方面的观察代表到场观察。但是报告却故意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驳斥美方无理要求的论据略而不谈。
这个报告也承认,美方移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战俘对“职权范围”“了解不足”,而美方又无理地抗议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向战俘散发说明“职权范围”的传单。这个报告曲意替美方这种干涉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工作的横蛮行为辩护,说什么“这个抗议所根据的是该项传单的中译本的一个不正确的英文重译本”。但是这种辩护显然不能抵销美方在抗议中反对战俘遣返的明确表示。
这个报告承认美方曾经抗议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所通过的“解释和访问工作细则”,可是它把事情说得十分轻描淡写,把克拉克在一九五三年十月五日给蒂迈雅的信和蒂迈雅十月七日给克拉克的复信完全不提,企图这样来隐瞒美方抗议的实质——不让战俘有申请遣返的机会和自由,同时又隐瞒了战俘是处在美方特务的武力和武力威胁之下、被剥夺了申请遣返的自由的事实。
这个报告还承认了美方先则故意拖延修建解释设备,后来又反对延长解释期限。它承认美方拖延修建解释设备的理由之一是朝中方面指定的修建地点“可能有地雷”,可是它只说朝中方面“强调说就他们所知该地区并未敷设地雷”,而完全不提美方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提出的非军事区内已无地雷的保证。这个报告承认,美方在十月三日“估计需要一个星期来完成一个设有二十个帐篷的临时地区,二十天完成第一个永久地区,再要三十天完成第二个永久地区”。对于美方这种故意拖延的谎话,瑞士、瑞典委员没有加以任何评论。而对于美方在舆论压力下终于在一夜之间就完成了美方原说要几十天才能完成的修建工作的事实,这个报告却只简单的说:“联合国军最后于十月十三日完成了这些修建”,用这种含糊的说法,把事情说得好像美方并不是拖延了修建,而是勉力完成了这些修建似的。
瑞士、瑞典委员觉得这样还不够,特地在报告中加上了一段,企图把解释工作拖延开始的责任推在朝中方面身上。这一段说:“在回顾时,并根据在南营进行解释工作的经验,本委员会意识到原来所修建的解释设备由于地方太窄小,是不会令人满意的,但在完成新场所期间,解释工作原仍可以利用这些设备在有限的规模上进行的。”这个报告的结论部分还说,解释开始的拖延,“是因为南营准备好的供解释用的物质设备未为解释一方所接受”。
只要看一看“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就可以知道瑞士、瑞典委员的论点不是一种公正的态度而是偏袒的态度。“临时报告”指出:“联合国军原来修建的解释设备会是完全不适合的,这些设备在空间上太挤。在这些设备里进行解释,想不受战俘喧嚣与暴行的最严重的扰乱是不可能的。”瑞士、瑞典委员似乎认为美方毫无道理地拖延修建是应该的,而朝中方面拒绝在按照美方破坏解释的计划修建起来的设备中进行解释,倒是不应该的。
瑞士、瑞典委员承认:“战俘到达时是有组织的,这是事实”,而且这种组织“显而易见地是为了政治目的”。“这些组织对要求遣返的战俘控制很严,因此后者常常不得不秘密地并冒着生命危险来申请遣返”。“事实上南营里曾发生了好几起凶杀案”。“在南营内截获的由一个营场传递到另一营场的甚至有由各营与外界往来的几封信件,已进一步显示出战俘营内有些强有力的组织存在”。
但是瑞士、瑞典委员却硬说北营也存在和南营一样的情况,好像“天下乌鸦一般黑”,因此美方指挥特务破坏解释工作、迫害谋杀战俘的罪行就可以不必计较似的。但他们所说的只是“在解释的期间,北营战俘的行动举止都是一模一样的”。而北营战俘的行动举止究竟是怎样的呢?瑞士、瑞典委员的报告承认:战俘“同意隔离”“解释毫无中断地顺利进行”。如果北营也像南营一样有着特务组织,为什么北营战俘同意隔离而南营战俘不同意呢?为什么北营解释工作能够毫无中断地顺利进行,而南营却最多也只不过连续进行了三天呢?瑞士、瑞典委员没有说明这个问题。
瑞士、瑞典委员还承认,北营解释工作的终止并不是由于战俘不愿听解释,而是由于他们要求美方更多地解释有关他们回家的事项。他们的报告说:“战俘一直表示他们要发言,并要向解释代表进行解释(记者按:实际上是要求解释代表作更多的充分的解释),但是解释代表不答应这样,当战俘坚持时,他们便终止了解释。”
瑞士、瑞典委员承认了南营战俘处于强有力的恐怖组织的控制之下,受到特务分子的暴力威胁,可是他们却举日内瓦公约来反对打散特务组织,反对在必要时对以暴力胁迫并屠杀战俘的特务分子使用武力加以制裁。他们说:“依照日内瓦公约的总的精神,应准许战俘继续保持有组织状态”,也就是说,应当准许战俘中的特务组织继续控制战俘。试问这与日内瓦公约的总的精神有什么共同之处?日内瓦公约的总的精神就是要保证给予战俘以人道主义的待遇,保障他们的包括遣返权利在内的一切权利。该条约第三条明白规定,对战俘,“不论何时何地”,不得“对生命与人身施以暴力,特别如各种谋杀、残伤肢体、虐待及酷刑”;不得“损害个人尊严,特别如侮辱与降低身份的待遇”。该公约第七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战俘不得放弃本公约或上条所述特别协定——如其订有是项协定——所赋予彼等权利之一部或全部。”瑞士、瑞典委员现在承认南营中的特务组织虐杀战俘、阻止战俘遣返,却说应当准许这种组织存在,这与日内瓦公约的总的精神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同样,瑞士、瑞典委员用日内瓦公约来反对对特务使用武力,也是站不住脚的。他们不许对特务使用武力,瑞士委员甚至不惜以退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相威胁,可是对于特务对战俘使用武力,他们却不许加以制裁。他们虽然也说,“印度看管部队司令应尽一切可能努力防止和压制暴力行为,并对那些能被证明犯有此种行为者予以处罚。”可是他们却坚决要保存这一切暴力行为的根源——特务暴力组织。
从瑞士、瑞典委员的报告所承认的许多事实,人们只能得出一个唯一的结论,这就是朝中方面解释工作之所以不能正常进行,起初是由于美方的阻挠和拖延,后来是由于美方所指挥的营场中的特务组织的破坏。可是瑞士、瑞典委员却作出了奇怪的结论,说什么“以后解释工作的中断,大部分是由于解释一方对解释的进行和战俘们对于解释的态度”。按照他们的说法,一方面,是“解释一方进行解释工作方法的一再更改”,另一方面,是“已成为进行解释中的一个决定性因素”的“战俘的合作”。
很明显,这两方面对于美方的解释工作都是不存在的。正如这个报告所承认的,美方解释工作是“毫无中断地顺利进行的”,战俘不是拒绝听解释而是“要求长的解释”,如果美方要说服他们的战俘遣返,这是一个极端有利的条件。但是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却的确因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不能带出战俘来听取解释,而曾经不断改变解释工作的计划,并且在解释工作进行中遭到特务的破坏和捣乱,同时又受到瑞士、瑞典委员的阻挠。
从瑞士、瑞典委员的报告,人们可以看得很清楚,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整个工作中的基本问题是保证“职权范围”彻底实施的问题,而不是如瑞士、瑞典委员所说的仅仅是“对战俘使用武力的问题”。而“职权范围”之所以未能彻底实施,瑞士、瑞典委员显然要负很大的一部分责任。他们的报告是不能替美方开脱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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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赫尔公开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行施压力
空口抵赖破坏解释的罪行,扬言要武力劫夺朝中战俘
【新华社开城八日电】 本社特派记者吴敏报道:联合国军总司令赫尔一月三日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与后附的瑞典、瑞士委员的“个别报告”和有关文件,致函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主席蒂迈雅。赫尔在信中企图空口抵赖联合国军方面破坏“职权范围”和解释工作的责任,并横蛮地宣称解释工作必须不再继续进行,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必须在一月二十三日把其看管下的战俘交给联合国军司令部。赫尔的信公开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行使压力,要它同意美方强迫扣留二万多名朝中战俘的罪恶计划。
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提交朝鲜停战缔约双方的
“临时报告”,列举了许多具体事实,彻底证实了美方执行特务恐怖政策来破坏停战协定之实施的罪恶行为。在世界舆论面前狼狈地处于被告地位的联合国军总司令赫尔,对于“临时报告”所提出的证实联合国军方面强迫扣留战俘罪行的各项具体事实,一条也不敢加以辩驳。这个原因是很简单的:因为临时报告所列举的具体事实是赫尔所无法辩驳的。赫尔完全没有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本身发表意见,而只是像快要淹死的人想抓住一根稻草来救自己一样,抓住瑞典、瑞士委员的“个别报告”来给自己开脱责任。然而,这个瑞典、瑞士委员的报告,其蓄意隐瞒和掩饰联合国军破坏解释工作活动的面目的不公正性质,是人所共见的。
正好像杀人犯把他的血手藏在背后而嘴里说“没有犯罪”一样,赫尔在信中说:“联合国军司令部断然否认关于我们曾在任何方面试图用派遣特务煽动分子的办法来对南营战俘加以——最低程度的——控制的任何说法,或是我们曾试图维持任何种类情报网的说法。”然而,几个月来在朝鲜非军事区所发生的事情早已把联合国军司令部的血手揭露于世了,赫尔现在还来空口“断然否认”也是白费力气的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中确定地指出,联合国军方面在朝中战俘中布置的“甚为复杂而完整”的特务组织,控制了整个战俘营。特务组织的“暴力行为曾施用于那些愿意行使遣返权利的人”,“若干次凶杀事件曾经发生”,使南部战俘营中“没有一个战俘敢于公开要求遣返”。特务组织的“总部地点在汉城,受大韩民国宪兵总司令官的控制”,总部通过一个“有效的通讯系统”指挥各营场特务的恐怖活动,而“联合国军第六十四野战医院在这一通讯系统中构成了最重要的一环”。在这个问题上,甚至被赫尔抓住当作救命草的瑞典、瑞士委员的报告也救不了他。报告中也不得不承认:南营中存在的“组织对要求遣返的战俘控制很严,因此后者常常不得不秘密地并冒着生命危险来申请遣返”。南营中“发生过暴力行为,甚至凶杀事件”。
联合国军方面通过其特务以暴力阻止战俘遣返,这个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关键性事实,说明了为什么对南营战俘的解释工作不能按照“职权范围”进行。然而,赫尔在信中却还企图用反咬朝中方面一口的办法,来推卸联合国军方面破坏解释工作的责任。赫尔竟把解释工作遭受破坏的原因归之于所谓朝中方面的“拖延策略”,并且说什么朝中方面关于解释设备的要求“毫无道理”,朝中方面“拒绝接受每天愿意听取解释的战俘的合理人数”,“拒绝利用可以利用的解释时间”。人们看一看“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中关于事实的叙述,就可以知道赫尔是多么无赖了。朝中方面关于解释设备的要求被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认为是合理的,而联合国军方面拖延解释设备的修建是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所谴责的。朝中方面根据“职权范围”提出每天的解释计划,一再遭到联合国军方面特务的阻挠和破坏。正因为这些事实,朝中方面不能得到九十天的解释日期,而只能向极少数战俘进行了十天的解释工作。联合国军方面威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不得使用武力来制裁特务,就使得特务能够放手破坏解释工作和凶杀愿意遣返的战俘,彻底破坏“职权范围”。在这些事实面前,岂容赫尔来混淆视听!
很显然,无论空口否认也好,嫁罪于人也好,都是绝对抵赖不掉联合国军方面破坏有关战俘遣返协议和解释工作的严重责任的。联合国军这种破坏行为的目的,就是要强迫扣留朝中战俘。赫尔在信中也进一步向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提出了联合国军方面强迫扣留朝中战俘的计划。他专断地说:不管
“职权范围”的规定如何遭受了破坏,不管政治会议是否召开,解释工作都应在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截止,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应在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结束对战俘的看管,到一月二十三日就要把战俘交给联合国军司令部。他说:“我们不能够接受任何其他机构……可能提出的任何其他建议。”赫尔表示联合国军司令部“已完全准备接纳”战俘,并说要把“他们送往他们自己选择的地方去作为一个平民和平地就业”。后面一句话当然是一个骗人幌子,赫尔自己就已经下令在非军事区南部建造二个扣留战俘的营场,美方也早已毫不掩饰地一再表示要把朝中战俘送交李承晚及蒋介石匪帮充当炮灰,并且还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扣送美国军事基地冲绳岛去受进一步的特务军事训练。
人们看得很清楚,赫尔明知美国方面是毫无道理地破坏他们自己所签字的国际协议的。因此他只好横蛮霸道,不讲道理,一面表示“不接受任何其他建议”,另一方面却强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接受他的无理主张。他的这封信以及美方宣传机器配合着发出的关于美方将允许李承晚军队进入非军事区以武力劫夺战俘的叫嚣,都是在企图迫使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完全放弃其公正立场,放弃其根据“职权范围”所应该履行的合法职务,而使美方强迫扣留朝中战俘的计划得以最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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