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2月1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
专栏:

我们伟大的祖国
在西北地区大力进行的有重点、有步骤的石油地质探勘工作,给我国今后石油工业的建设奠定了基础。这是陕北最近被发现的新油田的所在地。地质探勘人员正在这里探测油层的构造。


第1版()
专栏:社论

大力准备开展贯彻婚姻法的群众运动
我们国家各方面的建设都在突飞猛进地向前发展,但是在我们发展的道路上还有很多绊脚石。封建的婚姻制度,就是一块很大的绊脚石,必须把它搬掉。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以来,有一部分地区由于认真地贯彻执行了婚姻法,解除了封建的包办买卖婚姻制度所加于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痛苦,使许多经常生气吵架的不幸家庭变成了民主和睦的幸福家庭,婚姻不自由、男女不平等、妇女受虐待的现象以及因此而死人的事件已很少发生,人们在生活和生产劳动中充溢着愉快和生趣,随之而来的是生产的更迅速增长。但是在另外许多地区,由于对婚姻法执行不力,包办买卖婚姻仍然很流行,婚姻自由仍然受着无理的干涉,男女不平等、妇女受虐待的现象仍然广泛地存在。这种情形,使大量的家庭生活继续陷于无止境的纠纷和深深的痛苦中,生产也受到严重的影响。尤其是广大妇女还在忍受着难于想像的精神上肉体上的折磨。她们为争取婚姻自由和一点起码的人权,仍然受到了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封建思想的仇恨,以致继续遭到野蛮的迫害和残杀。据中南区一九五一年九月份以前一年中不完全的统计,因婚姻不自由而自杀被杀的妇女达一万人。一九五二年上半年,仅湖南省三十九个县统计,自杀被杀的妇女即达六百零六人。广西临桂县妇女曾水初因为要参加当地革命工作,竟被丈夫和同族的人活活打死,尸体被砍成数段。湖南桃江县妇女彭葭秀,被丈夫用木棍打昏在地,又被婆婆用烧红的火钳刺死。这种野蛮残暴的手段,只有在奴隶主的庄园里,在封建暴君的监牢里,在帝国主义践踏下的殖民地里才是合法的,而在我们新民主主义的国家里,则是完全不能容忍的严重罪行。
因此,在全国范围内除少数民族地区和土地改革尚未完成的地区以外,大张旗鼓地发动一个贯彻婚姻法的群众运动,从根本上摧垮封建主义的婚姻制度,实现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从封建婚姻制度束缚下解放千百万青壮年男女特别是妇女群众,就成了十分迫切的事情。而在封建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已经消灭之后,在全国农村的土地改革和城市厂矿的民主改革已经大体胜利完成之后,开展这一运动的主观和客观的条件也完全成熟了。现在,全国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已经成立,各地已开始作准备工作,在今年三月即将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的运动月。我们必须用大力来开展这个运动。
贯彻婚姻法的运动,是一个重大的社会改革运动。从这一点来说,它和历次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有同样重要的革命意义。但我们必须同时看到:这一运动所要解决的问题,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的问题。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在运动中就应该用主要的精力对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经过新旧婚姻对比的实例,充分了解婚姻法的目的。特别要介绍和表扬那些婚姻自由、家庭和睦的例子,使群众切实体会怎样建立民主和睦的新家庭,把不幸的家庭都变成幸福的家庭,提高生产兴趣,推进生产建设,并使我们的后代成长为身心健康的人。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彻底打破所谓“实行婚姻法会使天下大乱,妻离子散”的谣言或误解,扫除残余的封建思想和对于婚姻法的各种片面的错误的认识,使群众自觉自愿地按照婚姻法办事。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就不应该采用某些地区只发动妇女、不发动男人,只发动青年、不发动老人,只发动穷苦者、不发动富裕者,或者是把妇女、青年组织起来向男人、老人进行斗争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只能造成群众的分裂和隔阂,加深群众对婚姻法的误解,增加运动的阻力。还有一些地区应该与发动妇女同时,用大力发动婆婆和丈夫,共同控诉封建婚姻给与人们的痛苦,共同检查和批评干涉婚姻自由和虐待妇女的行为,共同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婚姻法和实现民主和睦家庭,共同订立保证按婚姻法办事、实行夫妻互敬互爱、家庭和睦团结、共同抚育子女和发展生产的公约。对于大量既成的包办婚姻,一般应强调教育,反对封建思想,搞好家庭关系,把旧家庭改变为民主和睦的新家庭。对其中家庭关系恶劣,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仍然应该尽量调解,使可能和好的重新和好,但是如果再三调解无效的,或是如果不让离婚就会造成当事人生命危险的,就必须按照婚姻法,准予离婚,不许强迫调解,以免造成终身的痛苦或逼致自杀被杀。这种道理,应该给群众解释明白。对于今后的婚姻,必须保证按婚姻法办事,不允许有任何包办、强迫或干涉婚姻自由的情事发生。
对于违犯婚姻法的案件,如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与迫害妇女,以致造成妇女自杀或被杀的案件,必须作认真严肃的处理;过去处理错了的重要案件,必须重新处理;并应采取公开审判或其他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用这些实例教育群众,扩大影响,使群众具体地全面地了解婚姻法,了解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这些措施,对于开展运动和贯彻执行婚姻法是十分重要的。过去有些地区因为没有认真严肃地处理婚姻纠纷和违犯婚姻法的案件,曾经严重地打击了争取婚姻自由者的斗争热情和信心,助长了干涉婚姻自由和虐待、迫害妇女者的气焰,因而妇女自杀被杀的惨痛事件不断发生。这种情形必须采取一切有效办法,包括惩处有关干部的办法,予以迅速纠正。但是,惩罚本身并不是目的,惩罚正是为了给群众以更实际的教育。因此,判处刑事处分的,就只能是极少数犯有严重罪行,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妇女自杀被杀事件),以至民愤很大的分子。对于一般性质的违反婚姻法事件,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只要经过深刻的揭发批判和教育,犯错误者表示决心改正,即可不必实行法律处分。而且,即使是对重要事件的严肃处理,也必须和广大城乡贯彻婚姻法运动中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相结合,使这种严肃处理能为广大群众所支持,并收到教育群众的效果。过去有些地区把贯彻婚姻法的工作了解为单纯的处理婚姻案件的工作,把贯彻婚姻法的运动了解为召开几个轰轰烈烈的公审大会,忽略了在广大群众中进行艰苦的工作,因而这种处理所起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在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整个动员工作中,动员基层干部有着特别的重要性。因为这一运动中的大部分工作,是要基层干部来做的。但是至今为止,基层干部中仍然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残存着夫权、父权等封建落后思想,不能接受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的原则。他们对待婚姻法的态度是消极的,被动的。他们对于各种违犯婚姻法和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与迫害妇女的现象,采取官僚主义和不负责任的态度,不告不理,告也不理,见死不救,死了也不问,甚至给争取婚姻自由的人乱加罪名,乱订离婚结婚条件,开会斗争,滥施刑罚。这种情形,大大地助长了某些落后舆论,助长了违犯婚姻法和迫害妇女事件的发生。对于这些干部,应该用集训等方式进行耐心的教育,克服他们的封建意识,使他们认识婚姻法对于推进国家建设的作用,积极主动地担负起宣传和贯彻婚姻法的责任。目前就应该结合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和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发动一次深入的思想检查和反省,暴露和解决各种错误思想和犯法行为。对一般犯有错误的干部应该批评,错误严重的应给以一定的处分,对执行婚姻法有显著成绩的应给予表扬。
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都应该在各系统广大干部中进行普遍的动员,密切配合,协同贯彻婚姻法,参加这一个大规模的社会改革运动。我们要求党、政、军、民、工、农、青、妇、文化教育各系统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在当地党和政府领导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都能在执行婚姻法上起模范作用,带头作用,在舆论上支持这一运动,在各项实际工作上尽可能配合这一运动。这就是说,在各部门工作与群众接触的场合,都要注意向周围群众进行关于婚姻法的宣传解释工作,注意了解婚姻法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问题。这样,贯彻婚姻法的运动就能够与生产建设、文化教育、整党、建政以及各部的业务和组织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互相推动,互相充实,共同完成。过去有些地区把贯彻婚姻法孤立起来进行,许多部门都认为贯彻婚姻法与自己无关,甚至连青年团和工会的一些地方组织也袖手旁观,结果成效就很小。这种情形,应该由当地党政领导机关在这次运动中加以纠正。
人们都看到有许多青年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至今因婚姻不自由仍受着深重的痛苦和野蛮的迫害。其中一部分因此而自杀被杀,死于非命;另一部分如果不去急救,不幸事件仍会继续发生。任何一个共产党员和革命工作人员,任何一个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的人,对这样的事情是不能漠不关心的。我们有完全的责任来消灭这种令人痛心的现象,首先是消灭因婚姻不自由而死人的现象。而要消灭这种现象,就必须首先做好婚姻法的宣传工作,扫除人们的封建思想残余,转变社会风气。同时,各地方组织对于为婚姻自由而斗争的青年男女特别是妇女必须大力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妇联、青年团应该给在严重压迫下争取婚姻自由的青年男女“保镖”,保证她们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对其中遭遇生活困难和生命危险的妇女要实行临时安置和必要的救济。这是一切革命工作同志都应该勇敢地坚决地担负起来的神圣责任。
宣传贯彻婚姻法的运动已被规定为三月份的中心工作,各地党委应当积极准备,具体布置,认真领导。当然,贯彻婚姻法、彻底肃清封建婚姻制度,决不是短短一个月的运动就能解决问题的。这个运动牵连的范围这样广,时间又是这样短促,所以我们也必须防止急躁情绪。在这个运动月当中,我们只要求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进行一次普遍的婚姻法的宣传,务期作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第二,认真检查一次婚姻法在各地执行的情况,使领导人心中有数,也使群众了解问题的严重;第三,大张旗鼓地表扬一些婚姻自由、家庭和睦、生产积极、政治进步的模范人物和模范乡村,处理一些最严重的摧残婚姻自由和妇女权利案件,并解决各地急待解决的一些婚姻纠纷。在这个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的期间,各地必须保证制止因婚姻问题而死人的现象。经过这个运动以后,我们必须争取一般地纠正干涉婚姻自由与虐待妇女的现象;破除包办买卖婚姻、早婚、童养媳等封建陋习;更进一步造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使一般人都愿意按照婚姻法办事,鼓励青年人为婚姻自由而斗争。最后,在这次运动月中,我们要打下长期贯彻婚姻法的群众基础,以便在今后结合各时期的中心工作,继续贯彻婚姻法、继续为肃清封建婚姻制度、继续清除人民思想中残余的封建意识而斗争。


第1版()
专栏:

全国很多地区的事实表明婚姻法执行情况极不平衡
【本报讯】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后,全国各地将根据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的决议,开展一个大规模的贯彻婚姻法的群众运动。这是因为婚姻法在全国各地执行的情况极不平衡。少数地区执行婚姻法有成绩,很多地区根本没有贯彻执行。
从各地的情况来看,自婚姻法颁布以来,一部分解放较早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河南省鲁山县,全县一百八十八个乡中,已有一百五十个乡根绝了包办买卖婚姻。夫妻之间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互敬互爱、互相帮助的关系。妇女已不再受歧视和虐待,在家庭中和男子有着同样的权利。在社会舆论上,包办买卖婚姻、童养媳和早婚等现象已被视为非法,男女恋爱和寡妇改嫁已不再被认为“有伤风化”,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已被认为正当权利,不再受丈夫、公婆和社会舆论的干涉,青壮年男女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政治积极性和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妇女下地生产、参加革命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以及学习文化的日益增多。去年夏季,该县有百分之八十的妇女下地劳动,全县每一互助组都有妇女参加,她们已成为收割、锄地、抗旱点种和治虫中的主要力量。在抗美援朝的捐献运动中,仅妇女就捐了五亿一千万元。
但在广大的新解放区和一部分老解放区,包办、买卖婚姻、童养媳、早婚和虐待杀害妇女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而严重。一般男女自由结婚和寡妇结婚,仍然受到父母公婆或本家的干涉和舆论的压迫。有些地区甚至还存在着“典妻”、“租妻”、“换妻”、“抢亲”、“等郎媳”、“望郎媳”等极端野蛮的现象。据河北省沧县十个村统计,从一九五一年一月到十月共有结婚的六十对,其中由父母包办的就有五十一对。山西省河津县武家堡等四个村的学龄儿童中,有百分之五十四已经由家庭包办订了婚。福建省宁德县一区三个乡统计,租妻的有一百四十九人,典妻的有一百五十九人,伙妻的有五人。在这种地区,妇女因不堪虐待而要求离婚被丈夫公婆杀害或自杀的事件不断发生。经过一九五一年底对婚姻法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虐杀妇女的野蛮现象虽曾一度减少,但有些地方因根本问题没有解决,一九五二年以来又继续增加。山东省文登专区一九五一年九个月中共有一百零四个妇女自杀或被杀,平均每月死十一个半;而一九五二年一至六月就死了一百一十四个,平均每月死十九个。湖南省自一九五○年六月至一九五二年六月的两年间,据三十六个县统计,自杀被杀的妇女共一千二百四十一人,而据一九五二年上半年三十九个县统计,自杀被杀的妇女即达六百零六人。福建省一九五一年底以前的一年半内,因婚姻不自由而死的男女为每月五十人,一九五二年竟增至每月八十八人。
在这些地区,有不少工作人员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封建残余思想,对婚姻法有着各种错误的和片面的了解,如所谓“实行婚姻法就会天下大乱,乱搞男女关系,妨碍社会治安”,“准许女人离婚就要弄得贫雇农没有老婆”等等。在这种错误思想支配下,他们既不向群众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对于群众中发生的包办、买卖婚姻、童养媳、早婚和打骂虐待妇女的现象也不过问,对于争取婚姻自由的男女也不加支持。有些干部不仅自己不宣传婚姻法,还借口“中心工作忙”,阻止别人宣传婚姻法。例如湖北省麻城县城关区的副区长,看见妇联干部调解婚姻纠纷,便荒谬地对她们说:“你们搞这鬼名堂,中心工作完不成任务,由你们负责!”有一些干部,主要是区乡干部,自己就不按婚姻法办事,随意包办子女或弟妹的婚姻、重婚、早婚和虐待妻子,对于恋爱中的青年男女则任意侮辱、打击。如陕西省铜川县文明区乡文书李文华,把他妹子卖了四石麦子。该县金镇区青年团书记杨成万和该区五乡青年团书记周青元,互相交换自己的妹子作妻子。苏南丹徒县九品乡妇女盛红奇,因与丈夫一贯感情不好,于一九五一年提出离婚,她丈夫也同意,但村干部却多方阻挠,一直拖延不处理。后盛红奇与同村贫农单身汉巫之华发生爱情,村干部却三次开会“斗争”她,逼得她自杀一次。最后竟将盛红奇衣服剥光,吊在梁上毒打而死。
有一些司法机关的干部,在处理妇女被虐待或被杀自杀的案件时,也是从封建思想出发,多方找寻理由来为凶犯开脱责任,甚至根本不予处理。例如陕西省长安县人民法院在受理一件毒打妻子并用剪刀刺杀妻子的案件时,仅仅判了凶犯八个月的徒刑。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提出意见,县人民法院却以“一事不再理”为借口,置之不理。甘肃省皋兰县青石乡魏王氏,因不堪婆婆和丈夫虐待投河而死,虽有人到县告发,但该县人民法院却以“娘家没人告”为理由,不予受理。这种情形,助长了虐待妇女的风气。又如北京市人民法院助审员孙兆瀚,在处理吴袁氏因不堪丈夫虐待要求离婚的案件时,认为只是“夫妻口角”,让其夫吴宝崑具结不再打老婆后,便认为问题已经解决,要吴袁氏撤回诉讼。结果吴袁氏在回家后因又受其夫的虐待和威逼,便投井而死。
具有这种浓厚封建思想的干部,对于离婚妇女的财产问题,子女的正当权利,以及寡妇改嫁的财产问题,同样作了极不正确的处理。他们错误地认为,允许妇女离婚已经是男方的“损失”,如果再判给女方应得的财产或生活费,男方便会“人财两空”。有些人民法院的干部认为,凡是女方提出离婚的,就不应判给财产或生活费。有的人民法院则是不管那方提出离婚,都不判给女方应得财产和生活费;即使判给,也不认真执行。加上当地区村干部多方阻难,判决就更难执行了。山西省高平县司法科在司法改革运动中检查出该县所判决的一百七十件离婚案中,便有一百三十五件未判给女方应得的财产。天津市在一九五一年底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时,曾检查了九十五个离婚案件,其中女方提出的七十二件,有五十四件没有判给女方生活费。这种漠视妇女正当权利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也是极其严重的。有些地方就曾经发生过妇女离婚后无法生活而自杀的事件。或者离婚妇女为生活所迫,又草率结婚、重新陷入痛苦之中。例如山西省稷山县一区坑东村妇女黄兰花,从小由父母包办和杨彦儿结了婚,十几年来双方感情非常不好,过着痛苦的日子。一九五○年冬经一区区公所调解,她和杨彦儿离了婚,表面上分给她两间房子三亩地,但她都没有得到。因生活没有办法,一九五一年又被父母卖给寗金斗为妻。婚后仍受打骂,逼得跳井自杀,未死。后经稷山县民政科批准她和寗金斗离了婚,但同样没有判给她财产。她曾数次到区和县请求追回与杨彦儿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也没有结果。直到去年司法改革时,她的问题才得到正确的处理。
有不少政法机关和妇联组织,对婚姻问题采取推拖敷衍的态度,或者借口没有介绍信或条件不足等,多方为难,以致婚姻案件被大量积压起来,得不到处理,使争取婚姻自由的妇女因无法生活而绝望,自杀,或者被迫回到婆家而被杀。仅据广东省一九五二年六月份的调查,七十九个县共积压婚姻案件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九件,其中妇女因婚姻问题或其他原因被虐杀的人命案就有二百三十五件,离婚案有九千三百多件。
以上这些情况充分说明,婚姻法的执行虽然已经获得相当成绩,但是还根本没有全面地正确地贯彻下去。因此各级党、政机关和妇联等人民团体,仍应积极地为贯彻执行婚姻法而努力。


第1版()
专栏:

东北深入检查基本建设准备工作
【本报讯】为督促各单位迅速做好一九五三年的基本建设准备工作,原东北人民政府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于去年十二月下旬和今年一月上半月,深入地检查了基本建设准备工作,特别是详尽地检查了重点部门和重点工程的准备工作。
这次检查是由东北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顾卓新主任亲自主持的。检查的办法有召集汇报、派人检查、调查统计三种。检查结果说明:今年东北的基本建设准备工作比去年大有进步。到一月上旬为止,全区已固定建筑工人十二万名,冬季训练普遍开始。各种主要建筑材料——水泥、红砖、木材等的储备量,已足够供应第一期施工的需要,并正陆续运往现场;其他建设器材以及国内国外设备,也已开始订货。在工程设计方面,部分单位已经结束,尚未结束的则在积极进行中。总的看来,基本上可以保证四月份内普遍开工。
检查当中也发现不少问题。最主要的是部分单位对准备工作还不够重视,消极等待思想相当严重,工程设计未做好,施工技术力量很薄弱,直接影响开工。但这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不是积极设法解决这些问题,而是抱着“设计靠地方政府解决,技术力量等上级调配”的错误态度。有些单位到检查时还不知道本单位今年的工程项目是什么;或尚未订出分期施工计划,致使准备工作失掉正确依据。在设计方面,不少单位对地质、水文勘察及其他原始资料的搜集、分析、研究还不仔细,对其中发生的问题也未十分注意解决。此外,还有些单位设备、器材的订货还没搞好,或者建筑材料尚未储备齐全;有的技术力量还薄弱,特别是缺乏特殊工种的技术工人,如电工、焊工、铆工、架工、钳工等。
东北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在这次检查工作中,批判了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并采取了发现问题就随时协助解决的办法。一二二建设单位经过检查后,明确了必须重视基本建设工作贯彻自力更生的精神,开始转变了消极等待的思想,着手健全组织机构,从生产部门抽调了科级干部十九人,股长三十多人,车间主任五人,工程技术人员二十二人,三个厂长中有两个开始专管基本建设,固定工人已增到三千多人,并计划组织施工人员到电工局去学习,大大加强了基本建设力量,同时并开始制订了具体的施工计划,因而目前准备工作进展很快。水利局某一巨大工程,初步设计未按规定作完土壤分析、地质测量、水工试验,就进行部分工程的技术设计;临时工程房屋基础浅,房檐短,工程才完就被风吹倒了一栋;工程现场紊乱。经检查后,该局已开始纠正这些缺点。鞍山钢铁公司材料处提出今年第一期施工将缺大量红砖,运输部提出运输工具不足,该会马上从沈阳、抚顺拨去红砖三千万块,指定由公路局拨给鞍山汽车。在及时解决问题的同时,该会已根据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深入进行基本建设准备工作”的指示,进一步推动全区的基本建设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计划、工程设计、施工力量以及设备、材料,从数量、质量及时间上,都能满足如期开工的要求。


第1版()
专栏:

志愿军中三支高射炮部队展开战斗竞赛
【新华社朝鲜前线三十一日电】有三支中国人民志愿军的高射炮部队最近展开了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的战斗竞赛。他们在竞赛中使侵入到北朝鲜天空中的美国空中强盗受到了更加沉重的打击。
这个竞赛是在荣立二等功的某高射炮部队提出打敌机的挑战书以后开始的。这支部队在粉碎敌人重点轰炸时曾与三百六十多架次的敌机激战十三小时,击落击伤敌机二十五架。当时他们的挑战书得到了另外两支战绩卓著的高射炮部队的热烈响应,订立了打敌机的竞赛条件。
这支荣立二等功的高射炮部队,在接到应战书的第二天——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就打下了一架B二六型的敌机。二十七日,敌人又派八架F八十四型战斗机来袭击他们的阵地。他们在敌机还来不及俯冲时就用炮火打落打伤了敌机各一架。
另一支高射炮部队在提出应战书后,也积极寻找战机打击美国空中强盗。他们在元旦欢庆新年的时候,还抓紧时机打伤了一架飞过阵地上空的敌机。一月三日上午,十架敌机向他们阵地附近的村庄投弹,他们又立即以猛烈的火力封锁住敌机的俯冲路线,把一架敌机打得从空中掉了下来。这时,天空又出现了三十二架F八十四型的敌机,它们分成两路交叉着向地面俯冲投弹。炮手们立即分头迎击俯冲的敌机。一门炮一连三发炮弹都打在一架敌机上,那架敌机冒着红火掉了下来。以后,敌机又改成四路俯冲,阵地上的炮手们也打出了更多的炮弹。激战五十五分钟,敌机被打跑了。英勇的高射炮兵们在这次对空作战中,取得了击落击伤敌机各三架的胜利。


第1版()
专栏: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成立
中央和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分别去电祝贺
据新华社讯: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第一届第一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一月十七日到二十三日在车里县城举行,正式宣布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的成立。出席这次会议的有该区傣族、爱尼族、汉族、蒲满族、倮?族、瑶族、攸乐族等各民族的代表共四百一十六人。云南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连芳也前往参加。会议受到全国各地的热烈祝贺,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各专区和普洱专区各县各族各界人民先后发来贺电、贺信并致送巨幅的贺幛。
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了召存信(傣族)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刀承宗(傣族)、刀学林(傣族)、车罗(爱尼族)、刘岩(汉族)、刀有良(傣族)为副主席,刀正纲等三十一人为政府委员,并成立了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选出召存信(傣族)为主席,余松(汉族)、祜巴猛(佛爷、傣族)、白腊兹(攸乐族)、刀桂庭(蒲满族)、黄山乐二(瑶族)为副主席、岩总等三十七人为委员。
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召存信(前云南省普洱专员公署副专员)作了“云南省西双版纳三年来的工作”和“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后二年工作纲要”的报告,全体代表经过热烈讨论、通过了这两个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条例”等草案。
在宣布自治区成立的大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召存信率领全体政府委员宣誓:今后一定要在中国共产党、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学习汉族及汉族干部的榜样,领导傣族人民帮助其他各少数民族人民、首先帮助本自治区内的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同心协力,粉碎美帝国主义及蒋介石匪帮特务分子的一切破坏活动,为巩固祖国国防,建设新的西双版纳而奋斗。云南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连芳代表中共云南省委员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向大会致贺。他说:以傣族为主建立的自治区,除广泛吸收了傣族各阶层人民代表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外,并充分注意了其他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这就大大加强了民族团结。王连芳着重指出:傣族人民和人民政府的傣族委员,今后要认真负责地帮助其他少数民族人民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事业,使各民族间的团结更加巩固。会议最后通过向毛主席、中国人民志愿军致敬的电文。
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北纬二十二度的南边,包括车里、佛海、南峤、镇越四县和江城、思茅、宁江、六顺等县的各一部分,面积近二万五千平方公里,聚居有傣族、爱尼族、蒲满族等四十七种民族,人口约二十万,为我国西南边境民族众多、人口众多的第一个自治区。
【新华社昆明三十一日电】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和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电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成立。电文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贺电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欣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特电致以热烈的祝贺。毛主席的民族政策保证了各民族共同走向繁荣幸福的生活;希望西双版纳的各族人民今后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本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协助人民解放军为巩固伟大祖国的国防而努力。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
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贺电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各兄弟民族人民遵循共同纲领民族政策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这是你区傣族人民及其他各族人民空前未有的大喜事,也是各族人民在增进团结友爱、互助合作、实行当家作主的政治平等权利上面获得进一步发展的重大标志。特电致以热烈的祝贺!希望今后更紧密地团结各族人民,在毛主席、共产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为巩固伟大祖国的国防与增进各族人民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奋斗!
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


第1版()
专栏:

中央财政部发出通告
修订公债还本付息办法
【新华社三十一日讯】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发出关于“修订胜利折实公债还本付息办法”的通告,文如下:
一九五○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还本付息办法,本部业于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公布施行。嗣因东北、新疆币制统一,并于一九五二年二月一日将有关新疆发行债券及本期债券在各地兑付办法修订公布在案。兹为加强各地兑付工作并使债券持有人便于领取本息起见,特再将原办法第九条修订如下:
在新疆省发行之债券,如携至其他各省市者,为持有人兑取便利起见,特指定各地人民银行为转办行;并指定兰州、西安、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沈阳等九地人民银行分行为代付行。兑付办法按照新疆省牌价付给之。代付行可凭券即付,转办行收到债券应掣给收据迅即函转代付行,代付行查对无误后,将应付本息汇交转办行转由持券人凭收据领款。中央发行之胜利折实公债券携至新疆和东北各地者,指定迪化市人民银行和东北各省市分行为代付行,按人民银行总行公布牌价付给之。新疆省内各地人民银行和东北各省内各地人民银行为转办行,其转办办法与上述同。


第1版()
专栏:

各地粮食公司迎接春节
充分准备应节粮食
【新华社三十一日讯】全国各地粮食公司已为广大城乡人民准备了充足的大米、面粉和各色应节粮食。
为把这一工作切实做好,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早在一月以前,就向各地粮食公司发出指示,要求各地粮食公司计算各级市场需要粮食的品种与数量,做到心中有数;主动与运输、搬运、加工厂联系,大力完成储运加工任务,并和国营零售公司、合作社、粮商等研究,在统一计划下适当分工。一个多月来,各地粮食公司都进行了大规模的调运、储备和各项准备工作。


第1版()
专栏:

来华接洽日侨回国问题
日本代表团抵北京
【新华社三十一日讯】由日本红十字会、日中友好协会、日本和平联络委员会三团体组成的前来和中国红十字会洽商协助日侨回国的来华船只及其他具体问题的日本代表团于一月三十一日晚十一时零七分乘火车由广州抵达北京。代表团包括日本红十字会岛津忠承(团长)、工滕忠夫,日中友好协会内山完造、加岛敏雄,日本和平联络委员会平野义太郎、畑中政春及高良富女士等七名代表和工作人员六人。到车站迎接的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常务理事伍云甫,副秘书长林士笑、倪斐君,联络部部长纪锋,顾问赵安博及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秘书长刘贯一等人。前往欢迎的还有现在北京的出席世界人民和平大会的日本代表西园寺公一、中村翫右卫门和日中贸易促进会常任理事铃木一雄等三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