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 文字版 1953-12-14

1953-12-14新闻联播 文字版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关于改进和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的指示

第3版()<br/>专栏:<br/><br/>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br/> 关于改进和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的指示<br/>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br/> 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根据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的总路线总任务和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基本任务,我们的教育事业的基本任务是大力培养建设人才和逐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高等师范教育是办好和发展中等教育的关键,而办好和发展中等教育又与培养国家建设人才和提高人民文化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高等师范学校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中等教育,影响新中国青年一代的培养,间接影响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提高,也就影响国家培养建设干部的计划和国家建设计划的完成。四年来我国高等师范学校,经过迅速恢复,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共有高等师范学校三十一所,在校学生超过旧中国历史上最高一年(一九四六年)的数字一倍以上,四年来共毕业了学生两万人以上,供应了中等学校部分师资的需要。同时高等师范学校进行了教师思想改造、院系调整、教学改革等一系列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今天的高等师范学校,不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都还远不能适应中等学校的要求。因此,发展和提高高等师范教育以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是当前教育建设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为此,特作如下指示:<br/> 一、今后高等师范教育工作应该采取在整顿巩固现有高等师范教育的基础上,根据需要与可能,有计划、有准备地予以大力发展的方针。应该肯定: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今后高等师范教育必须大力发展,同时也必须注意整顿巩固,提高质量。在今后若干年内高等师范学校的发展,主要是扩充现有学校,其次才是有准备地建立新校。不顾到国家建设的需要,不积极发挥潜力,不努力创造条件、克服困难、以力求发展的保守思想是不对的;单从主观愿望出发,不考虑可能条件,单纯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盲目冒进的做法也是不对的。<br/> 二、为了求得中等学校师资供求的平衡,除按照现行高等师范学校学制,继续办理四年制本科、二年制专修科和二年制师范专科学校外,在保证一定质量的原则下,还必须着重采取多种临时过渡的办法,如本科生提前一年毕业,选拔一部分专修科毕业生充任高级中等学校教师,选调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予以短期训练培养成为高中和初中教师等等。各地区应根据本区的需要与可能,提出具体方案,送中央教育部批准后执行。<br/> 综合大学有培养一部分中等学校师资的任务,其具体办法由高等教育部、教育部与人事部共同研究确定,送中央文委批准后执行。体育学院和艺术学院亦有培养一定数量的中等学校体育、音乐和美术师资的任务,由体育运动委员会、文化部、高等教育部、教育部与人事部共同研究确定,送中央文委批准后执行。此外,在中央与地方各机关、团体进行精简机构中,应由中央人事部和各级人事部门负责调配一批具有适当条件的人员,到中等学校担任教学工作。这是目前补充中等学校师资不足的办法之一,各级人民政府应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br/> 三、高等师范学校本身的师资问题是办好和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的关键。各高等师范学校须认真执行团结和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并加强对教师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的领导,以提高现有教师的政治和业务水平。现在有些学校中存在着新老教师不团结的现象,必须大力予以纠正。新老教师应彼此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团结一致,以便做好教育工作。为了适应今后高等师范教育的发展需要,凡有条件的高等师范学校,都应有计划地大力培养新师资。中央教育部须根据今后高等师范学校发展的需要,制订培养研究生和助教的具体计划,交有关高等师范学校执行,以解决高等师范学校的师资问题。此外,综合大学、其他高等学校及科学研究机关亦应负责培养高等师范学校的一部分师资,其具体办法由高等教育部、中国科学院、教育部与人事部共同研究确定,送中央文委批准后执行。<br/> 四、为了提高高等师范教育的质量,各高等师范学校除应继续克服忙乱现象,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加强学习纪律外,尤应抓紧教学改革这一中心环节,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逐步地将旧的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改革为新的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以适应国家建设的要求。在实行教学改革时应认真地系统地学习苏联的先进教育理论和经验,并密切结合中国的实际,特别注意联系中等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本身的实际。不认真学习苏联经验,不体会苏联教育理论与经验的实质,不认真结合中国的实际,而只是形式地机械地搬用苏联经验是不对的。教学改革的进行,必须稳步前进,既要反对要求过高过急的急躁情绪,又要反对安于现状、拖延不改的保守思想。<br/> 教学改革应着重教学内容的改革,就是首先解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问题。中央教育部须于最近期间颁布师范学院的暂行教学计划,并须于明年内修订师范专科学校的暂行教学计划。由于各高等师范学校条件不同,各校教学计划目前还不可能完全一致,各高等师范学校应根据中央教育部颁布的暂行教学计划,按照各校具体条件,制订本校的教学计划,送中央教育部审核批准。中央教育部应负责组织各高等师范学校教师有计划有步骤地编订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并须在五年内,完成制订教学大纲的工作,和编译部分主要科目的课本和讲义。现时应即组织交流教材的工作,以利教学的进行。在改进教学内容的同时,应相应地改革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指导组是加强教学工作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发挥集体力量,提高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工具,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运用。<br/> 五、为了加强对高等师范学校的领导与管理,并发挥地方办学的积极性,高等师范学校应根据统一领导、分层管理的原则,由中央统一领导,地方直接管理。中央教育部对全国高等师范学校的统一领导,主要是掌管其方针、政策、计划、教育业务指导和解决教材问题。地方对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直接管理的方式可由大区根据当地情况决定,或由大区行政委员会统一管理,或在大区统一计划与督导下,由省(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中央教育部应根据上述原则并照顾各地区不同情况,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师范学校的领导关系及分工职掌,送中央文委批准后执行。大区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设置一定人员负责管理高等师范学校。今后各地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积极办好本地区的高等师范学校,逐步做到中等学校师资由各地区自给自足。由于目前各地区高等师范教育发展不平衡,在今后一定时期内高等师范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应实行由地方分配、中央调剂的原则。其具体办法由人事部会同教育部规定之。<br/> 六、为了办好高等师范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师范学校应继续深入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分散主义的斗争,切实改进领导方法和作风。省(市)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其所属高等师范学校的领导、管理与检查。各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应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指导下,根据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的总路线和总任务,遵照人民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政治思想领导与业务领导,并把政治领导与业务领导很好地结合起来,更好地团结并发挥校内一切力量,共同为完成学校的教育计划而努力。<br/> 总理周恩来<br/>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

第3版()<br/>专栏:<br/><br/>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br/> 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br/>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br/> 四年多来,全国小学教育已经恢复并且大大超过了解放前的规模。目前小学生人数已达五千五百余万,较之旧中国历史上小学生数最高年份(一九四六年)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三十五。在小学教育的内容与教学方法方面也进行了初步改革。广大的小学教师一般都参加过各种社会改革运动和政治学习,因而在政治觉悟上已提高了一步。他们为教育新后代作了很大的努力,其中有不少人已成为优秀的人民教师。这些都为今后进一步办好小学教育打下了初步基础。但必须指出,当前小学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很严重的问题。一方面是原有师资质量一般低,校舍设备简陋,加上近一、二年来发展很快,又未能适当地考虑解决师资校舍等问题,以致学校的混乱现象很严重,教学质量还很差;另方面,由于人民群众政治觉悟提高,经济生活上升,对文化要求日益增长,现有的学校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子女入学的要求,特别在工矿区和大城市问题更严重。所有这些都是胜利发展中带来的困难,我们必须而且也是能够逐步加以解决的。但也应该认识,这种情况需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作很大的努力,才能加以改变。现在特就当前小学教育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作如下指示:<br/> (一)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建设的基础。它的任务是教育新后代,使之成为新中国的健全的公民。从当前教育建设的可能条件与人民群众文化要求的实际情况出发,今后几年内小学教育应在整顿巩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br/> 由于国家逐步工业化,城市人口增加较快,而过去几年内城市小学增加的比例一般地较乡村为小,因此,在工矿区、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公立小学应作适当发展。目前师资、校舍等条件一般缺乏,各地必须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积极采取各种办法,如调整班级,充实学额,采用二部制,开办夜校,协助工矿企业、机关和团体办学,协助办好私立学校,允许群众和工商业家继续兴办学校,并用其他各种可行的办法,适当地解决初小毕业生升学和学龄儿童入学的问题。<br/> 在农村,为适当解决农民子女入学的问题,应根据需要与自愿的原则,提倡民办小学(包括完全小学),充分发挥群众自己办学的积极性。各地人民政府对此必须有足够的重视,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师资、教材等问题。对乡村公立小学,除在学校较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和老革命根据地应作适当发展外,其他地区均应以整顿提高为主,一般不作发展。<br/> (二)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小学教育的发展也不平衡。我们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提出不同的要求来办小学教育;如果要求全国小学整齐划一,那是做不到的。今后应首先着重办好城市小学、工矿区小学、乡村完全小学和中心小学。在农村,则除办集中的正规的小学外,还可以办分散的不正规的小学,如半日班、早学、夜校之类。<br/> (三)小学教育是人民的基础教育。今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小学学生毕业后,主要是参加劳动生产,升学的还只能是一部分。因此,在学校平时教育中不应片面强调学生毕业后如何升学,而应强调毕业后如何从事劳动生产,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思想感情和劳动习惯,克服目前有些学生轻视体力劳动的倾向。同时要把这个道理向人民群众解释清楚。从现在起,各级人民政府和全体小学教师即应在人民群众和小学生中进行此项宣传教育工作。<br/> (四)教学是学校中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校长与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为了纠正教师、学生过多地参加社会活动和校内非教学活动的偏向,克服当前学校中的混乱现象,做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效果,增强师生健康,特作如下规定:<br/> 1、小学校的工作和学习,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布置,其他单位和团体,不得直接向学校布置工作,以免妨害学校工作计划的进行。<br/> 2、教师在学期当中,参加校内外社团活动时间,每人每月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寒暑假期间不得超过整个假期的六分之一(假期集中学习包括在内);学生在学期当中,参加校内外社团活动时间,每人每周不得超过一小时半。<br/> 3、对小学教师的工作,不得随便调动,使能安心工作,熟悉儿童情况,以提高教学效果。<br/> 4、学校的教室与办公室,在学期当中,不得任意借用;万一必须借用,亦应在课余时间,以免妨碍教师备课与学生作业。<br/> 5、适当精简学校内的非教学组织,减少会议,减少教师与校长的兼职。<br/> 6、各地各学校应根据中央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订课程表及教学进度,并按照课程表与教学进度上课,建立出席检查、请假、成绩考核等制度。除政府规定的假日外,学校不得任意停课、放假,教师不得随意旷课。在农忙时节,农村小学得酌放农忙假或准许年龄较大的学生请假,使能回家帮助生产。<br/> 7、改进教学方法。要求教师认真备课和认真教课,并尽可能地注意直观教学,提倡教师带领学生自己动手搜集、制作标本,并制作简单模型等。<br/> 8、对小学生的教导管理,应该依靠耐心的说服教育,既要禁止采用体罚和斗争等粗暴方式,又要反对放任不管。应加强纪律教育,使学生养成自觉地遵守纪律的习惯。提倡教师爱护学生,学生尊敬教师,养成师生间和同学间友爱团结的优良风气。<br/> 9、加强学校体育运动与课外文化娱乐活动,注意使师生在课余时间和星期日得到休息,以增强师生体质和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br/> (五)提高小学教师质量,是办好小学教育的决定因素。今后必须有领导地、有计划地组织在职教师进行学习,以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与业务水平。凡具有初级师范学校(以下简称初师)毕业程度以上的教师,应着重学习政治与业务。凡不到初师毕业程度的教师,主要是补习初师的课业,以提高到初师毕业的水平。对于组织这类教师补习初师课业的主要方式有三:一是抽调有高小程度的教师到初师学习;二是办师资轮训班,吸收有初级中学一、二年级程度的教师予以一至二年的训练;三是设立教师业余进修学校及函授学校组织教师进行在职学习。提高教师质量是一件长期的经常的工作,不能要求过高过急,并须注意结合实际情况,防止形式主义。<br/> 对于小学教师的队伍,应作适当整顿。对那些文化水平过低,确实无力任教者,应积极帮助他们升学或转业,其中适于回家生产者,则应动员回家生产。对某些年老力衰、不能继续任教或有严重传染病影响儿童健康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妥善安置。对升学或转业的教师,除酌发路费外,一律发给一个月工资作为生活补助费;对回家生产者,除酌发路费外,并一次发给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助费;对需要安置和有特殊困难者,得酌情多发一至两个月的工资。整顿教师队伍,必须慎重从事,应切实注意防止因此而引起混乱现象。对编余教师,应本积极负责的精神,作妥善安置;在未予安置前,仍应继续维持原薪,不得弃置不顾。<br/> (六)目前农村小学有相当数量的超龄生,这是革命胜利后劳动人民要求学习文化的一种好现象,人民政府应予以照顾。因此,对已入学的超龄生,不仅应让他们继续留校学习,而且还应积极地把他们教好,决不能采取不负责任的轻率态度,把他们挤出校外。为了更好地组织超龄生学习,在超龄生多而又有适当师资条件的地方,可在小学内为他们办速成班,或为他们单独办速成小学。在有速成班、速成学校和办理较好的常年民校的地方,今后入学儿童年龄,初级小学最高以不超过十二足岁,高级小学最高以不超过十六足岁为原则,插班生依此类推。在没有速成班、速成学校和常年民校的地方,对于超龄生入学,仍应适当照顾。为了保证儿童身心发育健全,今后应严格限制不足学龄的儿童入学。<br/> (七)关于小学五年一贯制,从执行情况看来,由于师资教材等条件准备不足,不宜继续推行。因此已从本学年起,一律暂行停止推行。小学学制仍沿用四二制,分初、高两级。初级修业期限四年,高级修业期限二年。<br/> (八)要切实关心小学教师的政治待遇与物质待遇。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应认识小学教师是新后代的培育者,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应尊重他们,以加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热忱,任何歧视和排斥小学教师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对于小学教师的工资,目前一般暂维现状,但对依靠工资为生而没有其他收入的多子女的、有特殊困难的教师,必须酌予补助。在整顿小学工作告一段落后,可根据教师业务能力和教龄,有领导地进行评级工作,并照顾当地情况及明年度预算指标,对少数工资过低者酌予调整。<br/> (九)关于小学教育经费的管理办法,自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起,各地应按小学的行政领导关系分别列入各级预算。城市公立小学校舍的修缮、修建费及设备费,都由各该市、县政府预算开支。乡村公立小学校舍的修缮、修建以及增添设备,由各该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如有不足,得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筹款备料,或采取群众献工献料等办法加以解决。各县在土地改革中如留有机动土地,在可能条件下,应划出一部分作为学田,由县掌握,以弥补小学经费之不足。<br/> (十)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是一项艰巨而细致的工作。各省市人民政府应予以十分重视,并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首先应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如对于小学的校数、班数、学生、教职员工等基本数字必须调查清楚。然后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重点试办,取得经验,订出计划,慎重地、有步骤地进行。此项工作应在一九五四年上半年基本上完成。<br/> (十一)为了加强对小学教育的领导,各地必须注意加强县级及县以下的教育行政领导。在今后一、二年内应有计划地大力配备政治上和业务上较强的干部,充实和健全县级教育行政机构。应积极地帮助教育部门建立系统的经常的业务工作,不要过多地分配他们作其他工作,督促他们勤于钻研本部门业务,由不熟悉到熟悉,由外行变成内行。对县区教育行政干部,不要轻易调动,以保证他们熟悉业务,把人民教育的领导工作作好。<br/> 总理周恩来<br/>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切实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

第3版()<br/>专栏:社论<br/><br/> 切实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br/>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了“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这是当前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主要指导文件,也是今后几年内小学教育的一个工作纲领。各地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都必须以这个指示所规定的方针、政策及办法为指针。<br/> 在整个国家建设中,在整个教育建设中,小学教育应占一个适当的地位。小学教育是人民的基础教育,是整个教育建设的基础。它的任务是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后代。而工农群众翻身、初步改善生活后也多要求子女入学受教育。因此,忽视或轻视小学教育工作,是错误的。但过分强调小学教育的发展,甚至要求过早地在全国普遍实行普及小学教育,也是不切合时宜的。因为当前国家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工业,努力使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其他一切事业都应围绕着配合着工业建设来进行。苏联在建设初期,就集中力量来发展工业。当时列宁曾说,苏维埃国家要到处节省,甚至节省学校,以拯救和恢复重工业。我们应该很好吸收苏联的这一经验。<br/> 四年来,我们小学教育发展很快,但带有盲目性,因而产生一种极不合理的现象,这就是工矿区和城市小学发展的速度比农村缓慢。这是不符合工业化的要求的。工矿地区和大城市都是生产发展先进的地区,按一般规律,这些地方的教育往往跟着生产发展的需要,发展快一些。正是因为这样,政务院的指示规定今后国家把小学教育的发展重点放在工矿区和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以适应工业建设日益发展的要求。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又应看到,人民群众的文化要求日益增长,而目前国家既要用主要力量来从事工业建设,还不可能把教育事业全部包下来,用于教育事业的力量不能不有所节制,因此,除政府办学之外,在城市还应鼓励工矿企业、机关、团体办学,允许私人办学,在农村提倡民办小学,以适当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要求。各工矿企业、机关、团体以及人民群众,应很好体会这种精神来积极办学,以求适当解决儿童的学习问题。<br/> 同时我们要使大家都了解:小学教育是人民的基础教育。所谓基础教育,主要地是说在当前的情况下,小学教育乃是人民普遍应受的最低限度的教育;在受完这一段教育之后,人们就能够和应该参加劳动生产和其它各项建设工作。应该认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小学学生毕业后,主要是参加劳动生产,升学的学生只能是一部分。由于旧社会的影响,又由于我们的学校教育还存在着片面强调升学忽视劳动生产的偏向,以致有些小学生产生一些错误的看法。如认为只有升学光荣,回家劳动就觉丢脸;只有升学有前途,不能升学就悲观失望。还有一部分家长,认为孩子不升学就是失学。对于这些,我们一方面应该努力创造条件,适当地解决一部分小学毕业生的升学问题,另一方面,也必须把小学教育的性质向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必须在今后小学中加强劳动生产的教育,使小学生认识劳动的崇高意义,认识学习就是为了更好地劳动。在新社会里,劳动和劳动人民是最光荣的,无论参加那种生产劳动,工业也好,农业也好,不论做什么行业都有光明前途。尤其对于农村小学,应该指出:参加农业生产合作工作,参加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小学毕业生的光荣任务。应该教育小学生准备在小学毕业之后,走上生产战线上发挥高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祖国建设作出极大的贡献。<br/> 目前我们的小学里还存在着社会政治活动过多、妨害教学工作的混乱现象。这种混乱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有些机关团体任意到学校去布置工作,乱拉教师和学生参加社会活动,甚至对于教师错误地要求“教好课不算成绩,搞好中心工作才算成绩”;另方面则是由于学校本身过分强调课外活动,存在组织多、兼职多、会议多、活动多的偏向。自今年三月十七日本报发表“不许乱拉教师参加社会活动”的社论后,很多地方对乱拉教师参加社会活动的现象已有所纠正。这是很好的。但必须指出,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照这样做了。因此,有些地方还要用大力来纠正这个偏向。除此之外,各地党和人民政府还要进一步督促和帮助学校克服校内组织多、会议多、活动多的忙乱现象,减少非教学性质的活动,真正做到使教学成为学校中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并逐步提高质量。<br/> 为了提高小学教育的质量,适当地整顿一下小学教师队伍是必要的。对这个问题,政务院的指示根据党和人民政府团结、教育、争取改造知识分子政策,一面提出对小学教师队伍要适当整顿;另一方面又指出对一般小学教师要爱护他们,并积极设法提高他们。各地党和人民政府,必须十分注意和教育干部要体会和掌握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指示中规定的关于处理这个问题的原则精神,慎重从事,不得任意清洗教师,要向群众和教师进行宣传解释整顿的积极意义,反对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来处理这一问题。如有编余教师,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作妥善安置。<br/> 小学教师肩负着为人民教育子女、为国家培养新人的光荣任务。党和人民政府一向都是很关心和尊重他们的。我国人民向来就有尊师的优良传统。但也有一些人,包括一些干部在内,还错误地看不起小学教师,甚至不把教师当做革命干部看待。列宁曾说过:“应当把我国国民教师的地位提升到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教师们所始终不能达到的高度上。”(“日记摘录”)政务院指示中也明确指出“要切实关心小学教师的政治待遇与物质待遇”。各地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列宁这句话和政务院指示的精神,并在实际行动中加以贯彻。<br/> 要使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方针原则能够贯彻执行,最重要的关键,是依靠各地党委和人民政府加强对于小学教育的领导。过去几年,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都着重忙于社会改革运动和财政经济的恢复工作,还腾不出手来管教育工作。现在国家已进入计划建设的新时期,各级党委就应腾出一些工夫来加强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教育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中。各级党委宣传部要认真地对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重点的学校有经常的政治领导,给以具体的帮助。要定期检查他们工作,及时地给以指导。再次是指导教师政治学习,帮助他们解决比较重大的思想问题。我们必须深刻领会斯大林同志的话:“党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重大任务之一,就是展开以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的精神改造老一代和教育新一代的工作。”“以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精神教育新的一代,这一切,就是我们党的当前任务,不执行这些任务,社会主义就不能取得胜利。”(“关于俄国共产党(布)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总结”)<br/> 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应很好掌握和贯彻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指示的方针政策,从提高质量的积极方面着想,要善于教育干部体会这一工作的积极意义,并防止“左”或右的偏向——特别是在整顿教师队伍时,更要仔细向干部交待政策,并经常了解执行的情况。其次是注意配备适当的教育行政干部,并且要善于指导他们建立系统的经常的业务工作,要坚决改变那种光叫他们做中心工作,放弃本身业务不管的情况。<br/> 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建设的不可缺少的一环,是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事业,我们对这一事业必须予以应有的重视,并加强其领导。这半年来,已有不少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根据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在着手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这是很好的。整顿特别是改进小学教育是个长期工作,今后不论已着手或未着手整顿小学教育的地方,都应把政务院关于整顿与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有计划有步骤地付诸实施,使这个指示的方针政策和办法能够贯彻下去,把小学教育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一步。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 关于一九五四年新年春节期间进行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第3版()<br/>专栏:<br/><br/>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br/> 关于一九五四年新年春节期间进行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br/> 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今后的优抚工作,必须把发动与组织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转业军人积极从事劳动生产当做主要任务,把鼓励与吸收他们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当做主要方向。为此,各地在一九五四年的新年春节期间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br/> 一、结合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回国后的传达报告和正在进行的关于国家总路线总任务的宣传,通过各种群众性的集会,采用各种宣传方式,向全国人民宣传抗美援朝的胜利,并进行爱护人民军队与优抚政策的教育,以便继续深入抗美援朝运动,做好拥军优抚工作。同时应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转业军人宣传国家总路线和总任务,动员他们积极劳动生产,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和各种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争取更大的光荣。<br/> 二、各地应检查一九五三年的优抚工作。对发动与组织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转业军人参加生产和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对代耕土地的产量与享受代耕、负担代耕的是否公平合理;对复员转业军人的安置以及优抚事业费的使用等情况,均应有重点地加以检查。<br/> 通过此次检查,应认真地动员组织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转业军人参加生产,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整顿代耕组织,使享受代耕与负担代耕达到公平合理,以保证代耕土地得到增产。为了更好地帮助贫苦的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特别是革命烈士家属)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各地可在新年春节期间有重点地发放一次实物补助费。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应针对当地的具体情况拟订一九五四年优抚工作计划,提请党、政领导统一部署下去。<br/> 各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召开各机关、部门、团体、企业等单位的座谈会,检查一九五三年对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就业、入学、治病、贷款等优先权的执行和对已安置在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的复员转业军人的照顾情况,讨论拟定一九五四年做好优抚工作的办法。<br/> 三、在新年春节期间,各地除结合抗美援朝分会对医院伤病员、革命残废军人学校与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中的革命残废军人进行慰问外,并可召开军民联欢会或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转业军人代表和驻军代表联欢会,或依各地群众习惯对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进行慰问。<br/>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 十二月九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的各项名单

第3版()<br/>专栏:<br/><br/>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的各项名单<br/> 一、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副部长补充名单<br/> 副部长<br/> 袁任远曾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br/> 二、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补充名单<br/> 副主任委员<br/> 陶希晋 现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秘书长。<br/> 三、松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补充名单<br/> 副主席<br/> 赵去非 现任松江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br/> 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补充名单<br/> 副主席<br/> 李士英 现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政务院提请任命的各项名单

第3版()<br/>专栏:<br/><br/>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政务院提请任命的各项名单<br/> 一、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补充名单<br/> 副校长<br/> 任国祥 曾任中国医科大学内科学院院长。<br/> 二、同济大学校长、副校长名单<br/> 校长<br/> 薛尚实 曾任中国共产党山东省青岛市委员会副书记。<br/> 副校长<br/> 夏坚白 现任同济大学教授。<br/> 三、浙江大学副校长补充名单<br/> 副校长<br/> 刘丹 现任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br/> 四、重庆大学副校长名单<br/> 副校长<br/> 郑思群 曾任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教育长。<br/> 五、中央戏剧学院副院长补充名单<br/> 副院长<br/> 沙可夫 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办公厅主任。<br/> 六、北京工业学院院长名单<br/> 院长<br/> 魏思文 现任北京工业学院副院长。<br/> 七、河北医学院副院长补充名单<br/> 副院长<br/> 常程 曾任河北医学院办公室主任。<br/> 八、山西医学院副院长名单<br/> 副院长<br/> 刘静山 现任山西省教育工会副主任。<br/> 九、东北药学院副院长名单<br/> 副院长<br/> 马翔 曾任中国医科大学内科学院副院长。<br/> 十、华东化工学院院长名单<br/> 院长<br/> 张江树 曾任南京大学教务长。<br/> 十一、华东体育学院院长、副院长名单<br/> 院长<br/> 吴蕴瑞 曾任南京大学体育系主任。副院长<br/> 范鸿恩 曾任安徽省行政干部学校组织处处长。<br/> 十二、上海财经学院院长、副院长名单<br/> 院长<br/> 姚耐 现任上海财经学院副院长。副院长<br/> 李炳焕 曾任复旦大学财经学院院长。<br/> 李鸿寿 曾代理上海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校长。<br/> 十三、上海第一医学院副院长名单<br/> 副院长<br/> 李文 曾任华东人民革命大学教育长。<br/> 颜福庆 曾任上海医学院临时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br/> 黄家驷 曾任上海医学院教授。<br/> 十四、上海第二医学院副院长名单<br/> 副院长<br/> 胡文耀 曾任震旦大学校长。<br/> 王乐三 曾任华东人民革命大学第四部主任。<br/> 倪葆春 曾任圣约翰大学医学院院长。<br/> 杨士达 曾任震旦大学教务长兼医学院院长。<br/> 十五、山西省人民政府委员补充名单<br/> 委员<br/> 卫逢祺 曾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委员兼秘书长。<br/> 十六、旅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补充名单<br/> 副市长<br/> 冯秉天 曾任东北人民政府人事部副部长。<br/> 厉男 现任旅大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局长。<br/> 十七、本溪市人民政府市长名单<br/> 市长<br/> 李宁 现任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br/> 十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名单<br/> 主席<br/> 陈雷 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副主席<br/> 于克 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东北分署副检察长。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免职事项

第3版()<br/>专栏:<br/><br/>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免职事项<br/> (一)免去武新宇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副部长职。<br/> (二)免去魏思文北京工业学院副院长职。<br/> (三)免去孙冶方上海财经学院院长职,姚耐副院长职。<br/> (四)免去孙平本溪市人民政府市长职,李宁副市长职。<br/> (五)免去王景侠松江省人民政府委员职。<br/> (六)免去赵德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席职,陈雷、张骇青副主席职,王敏求、许英年、殷参等三人委员职。<br/> (七)免去李东冶、杨润田热河省人民政府委员职。<br/> (八)免去李甫山甘肃省人民政府委员职。<br/> (九)免去张先进武汉市人民政府委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