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9月1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人民司法机关中的共产党员必须保证司法改革运动的彻底胜利
司法改革运动是反对旧法观点和改革整个司法机关的运动。这个运动的目的是要彻底改造和整顿各级人民法院,清除一切堕落蜕化和恶习甚深不堪改造的坏分子,加强司法机关的组织和领导,并揭露和批判国民党的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的影响,教育司法工作人员划清新旧法律观点的原则界限,明确地树立人民的革命法律观点和革命工作作风,以便保持各级人民法院在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作风上的纯洁性,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今后大规模国家建设事业的顺利开展。因此,这一运动是继“三反”斗争的胜利后,在巩固和加强政权工作上的又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政法机关的共产党组织及所有在人民司法机关工作的共产党员,必须充分认识这一运动的重要意义,必须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行动起来,首先要求彻底清算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在党内的影响,为保证司法改革运动的彻底胜利而斗争!
各地正在开展着的司法改革运动,已经揭露了许多材料,说明旧法观点的本质是从地主、资产阶级立场出发的法律观点。一切旧法是为国民党反动统治利益服务的。在我们推翻和废除了一切旧法以后,如仍保持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则同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本不能相容。对于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如果保持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则和共产党员的标准更是不能相容的。正因为旧法观点及旧司法作风不只是一般的思想作风问题,而是阶级立场问题,所以它对人民司法机关的腐蚀和危害也就特别大。在此次司法改革运动中,必须结合司法机关的组织整顿予以彻底批判;尤其是司法机关中的共产党员,在此次整党中必须彻底清查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的影响。
根据此次中央政法合署办公五机关的党组织的整党情况来看,在中央人民司法机关中工作的共产党员,多数是能站稳立场,在党和行政方面的正确领导下,以正确的观点和正确的方法来处理问题的;但也有一些同志严重地存在着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的残余。在他们当中,有一种人是出身于剥削阶级,原来学过或做过旧法工作,入党后思想立场基本未变,保有明显的浓厚的旧法观点。一种是受了旧法观点的严重影响,在若干问题上表现立场不稳,往往以旧法观点观察和处理问题,而且他们的旧法观点还和他们的经验主义或教条主义相联系。再一种人是对法律的本质及人民司法建设路线认识不清,而对业务政策和理论的学习又不积极,因而在不同程度上,受了旧法观点的影响,有些甚至作了旧法观点的俘虏。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是反动统治阶级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法思想和旧道德、习惯的残余影响;一是资产阶级法学家们多年来对旧法观点的传播;再就是一些留用的未经改造的旧司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对于某些人的或多或少的影响和腐蚀。此外,也由于解放后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对旧法观点进行系统的批判和斗争,因而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在不少司法干部中的影响,至今仍相当严重地存在着。从中央司法部门此次整党所揭露的旧法观点来看,可以设想到,此种情况,不仅在新区人民司法机关中存在着,就是华北等老区也大体存在,这不能不严重地危害着党和人民的事业。
因此,司法机关的共产党组织和党员,应把司法改革运动看作是继“三反”运动之后的又一次民主改革运动,要把司法改革运动和整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把反对旧法观点作为整党的主要内容之一。这样作,是完全符合我们今天总的整党任务的。我们今天总的整党任务“主要是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腐蚀和危害,提高党员的标准,加强党的战斗力,以便率领全国人民为国家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前途而斗争”。所有在司法机关中工作的共产党员,应站在司法改革运动的最前列,发挥带头作用和模范作用,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同一切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进行坚决的斗争。那些至今仍存有浓厚的旧法观点或受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影响的党员,必须在此次运动中首先进行彻底的检讨,改正自己的错误。对于那些堕落蜕化和坚持旧法观点不改的分子,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予以党纪处分,以教育全党。那些身负领导责任而有旧法观点的党员,更必须首先带头检讨,决不能对此次运动抱对抗或冷淡轻视的态度而成为运动中的障碍。各级人民司法机关中的每一个党的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按照党和政府关于此次司法改革运动的正确的方针政策,发动群众,推动这一运动的深入开展。对这一运动的态度和表现,将是检验司法机关中每一个党员的党性的一个重要尺度。经过这一运动,我们可以进一步弄清党和非党意识,划清新旧法律观点、新旧司法工作作风的原则界限,把自己的阶级觉悟提高一步。在这一运动中,我们还应该教育和提高群众,推动一切司法工作人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国家观和法律观,提高大家的业务水平。这将是进一步开展今后人民司法工作建设的重要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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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热情战士
——纪念捷尔任斯基诞生七十五周年苏联阿·朱巴烈夫
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一日是布尔什维克党和苏维埃国家的卓越活动家、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热情战士费利克斯·爱德蒙多维奇·捷尔任斯基诞生七十五周年纪念日。
捷尔任斯基在一八七七年九月十一日诞生于维林斯克省奥式木扬斯基郡的一个数理教员爱德蒙多—卢芬·约瑟夫维奇·捷尔任斯基的十口人的大家庭里。捷尔任斯基从一八八七年在维林斯克(维尔诺)第一中学读书。
在一八九四年,捷尔任斯基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他就参加了社会民主主义小组,并开始热心学习政治知识,深入地研究马克思主义文献。一八九五年秋,他加入了立陶宛社会民主党,他和革命的左派开始接近。
捷尔任斯基是在具有历史意义的时期中加入社会民主党的。当时列宁在彼得格勒把所有的马克思主义小组统一成为“工人阶级解放斗争协会”,准备建立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工人政党,并开始把工人的经济斗争与反对沙皇制度的政治斗争联系起来,把社会主义与工人运动结合起来。在这时期,斯大林同志已开始了革命活动。
一八九六年四月,捷尔任斯基离开了维林斯克中学,成为职业革命家,把自己的生命整个地献给工人阶级的解放事业和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事业,赋有鼓动家、宣传家和组织家的卓越天才,表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家独特的自我牺牲精神和英雄气概的捷尔任斯基,很快地就在工人中间获得威信。
捷尔任斯基在沙皇专制制度的极端困难的条件下,顽强地、不知疲倦地、英勇地、奋不顾身地把波兰和立陶宛的工人群众组织起来,用革命精神来培养他们,指导他们的斗争,准备革命的未来胜利。他不断地向波兰和立陶宛工人解释,为了向共同的敌人——俄罗斯的专制制度和资本主义进行共同的斗争,必须和俄国工人阶级建立紧密的联盟。捷尔任斯基说:“波兰和俄国的无产阶级利益之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捷尔任斯基在一九一一年间,在布尔什维克的“星”报上写过这样的话:“现在‘星’报是这样光辉鲜明,我们应该经常地读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著作,列宁的“火星”报,布尔什维克的“星”报,和列宁、斯大林的“真理报”,决定了捷尔任斯基的革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
作为职业革命家和地下工作者的捷尔任斯基的生涯和事业,要求他身受不可思议的困苦和英勇的努力。沙皇专制政府感到捷尔任斯基是最大的革命活动家之一,因此不断地迫害他。逮捕、牢狱、流放和苦役,接踵而来。自一八九七年到一九一二年间,捷尔任斯基被捕六次,流放三次,但每次都逃脱了。沙皇警察还来不及把捷尔任斯基安置到新的流放地,他就又逃脱了,并重新培养群众的革命力量。最后一次,第六次,捷尔任斯基是在一九一二年九月一日被捕的,他被关进华沙要塞的第十号监房。一九一四年五月,华沙法庭判处捷尔任斯基三年苦役,但满了三年时,莫斯科法庭又给他加判了六年苦役。一九一七年二月革命把捷尔任斯基从苦役中解放出来了。在他的革命活动的二十二年中,到二月革命时止,捷尔任斯基在牢狱、流放和苦役中度过了十一年。可是无论什么也不能摧毁他的意志和革命精神。在一九○八年——一九○九年间,捷尔任斯基在华沙要塞第十号监房所写的日记中写道:“在监狱里,在孤独生活的苦闷中,在愁着世界又愁着人生的苦闷中,我成熟了。但是,不管怎样,在我的心中,从未发生过对事业的怀疑。……在这里,在监狱中,经常是艰苦的,有时候,甚至是可怕的……然而,如果需要我重新开始生活,我将一如过去,从头生活起。”
捷尔任斯基深信列宁、斯大林伟大事业的正义性,坚信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的凯旋。在一九一五年三月他从奥勒尔中央监狱寄出的信中写道:“当我想到现时所发生的,似乎到处一切希望都在破灭的时候,我达到一个结论,即生活将比现时这一破灭更有力和更迅速地趋于繁盛。”一九一六年,捷尔任斯基在布特尔监狱中坚定地说:“我相信,不超过一年,革命就要胜利。”一九一七年二月,工人和穿着士兵外套的农民以摧毁性的打击,推翻了俄国的沙皇专制制度。以布尔什维克党为领导的俄国工人阶级和贫农结成了联盟,在士兵和水兵的拥护下推翻了资产阶级政权,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创立了崭新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夺取了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的生产工具,并把工厂、制造厂、土地、铁路和银行一律归全民所有。所有这些事实都证实了捷尔任斯基的预言。
一九一七年三月一日,捷尔任斯基被莫斯科工人从布特尔监狱中搭救出来,他立刻参加了莫斯科布尔什维克党组织的炽烈活动,成为列宁和斯大林在准备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工作中的忠实助手。他积极地参加了布尔什维克党的四月代表会议和第六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他积极地参加了中央委员会和彼得格勒党委员会的工作,他被选为彼得格勒苏维埃代表和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一九一七年八月,捷尔任斯基和斯大林、斯维尔德洛夫同志一起,领导了反对科尔尼洛夫叛乱的工人和革命士兵的斗争。在十月,他被选入领导武装起义的党总部,并参加了彼得格勒苏维埃革命军事委员会。在武装起义的时候,负责党总部的斯大林同志,委托捷尔任斯基以最重大的任务。他被委托保证对彼得格勒苏维埃和布尔什维克党中央委员会所在地的斯莫尔尼的妥善保卫和联络工作,从那里发出指令,命令和实行武装起义的战斗命令。在这些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日子里,捷尔任斯基把自己的全部智慧和意志的力量贡献给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事业。斯大林同志称捷尔任斯基是“十月的英雄”不是无因的。
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捷尔任斯基在建设崭新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作中,成为列宁、斯大林的忠实战友,成为十月革命果实的机警的捍卫者。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人民委员会按照列宁的提议,通过了关于在人民委员会下建立全俄非常委员会以负责肃清反革命及怠工行为的法令。党委派了捷尔任斯基去担任全俄非常委员会的领导者的重任。全俄非常委员会在捷尔任斯基的领导下,保卫着十月革命的胜利果实,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强有力的武器,光荣地完成了它所负的艰巨任务。在年轻的苏维埃共和国的艰苦日子里,即当美、英、法、日以及许多其他国家,像一群强盗似地、不宣而战地开始对苏维埃共和国实行武装干涉的时候,由捷尔任斯基负责主持的全俄非常委员会,在列宁、斯大林的领导下和在工人、农民的积极帮助下,给红军保证了坚固的后方,无情地镇压了苏维埃人民的敌人所有一切袭击,整饬了前线和后方的革命秩序。捷尔任斯基在给他的妻子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们是在战斗岗位上的战士。我是生活在这样情况之中,为了获得胜利,需要极端的注意和警惕性。我的意志就是获得胜利,虽然极少在我的面容上能看到微笑,但是我确信,我赖以生活和工作的那种思想和活动必然获得胜利。”
捷尔任斯基是苏维埃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他是全俄非常委员会主席兼内务人民委员,他领导了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家保卫部队,他曾担任西南战线后方司令,莫斯科保卫委员会主席。捷尔任斯基对加强红军和保卫苏维埃国家寄予了不断的关心。清除红军和红海军中白党叛乱者和间谍的工作,就是捷尔任斯基的巨大功绩。
结束了战争,接连地击溃了协约国的傀儡,并把外国干涉者的军队驱逐以后,苏维埃共和国转到和平建设上去。布尔什维克党动员工人和农民努力来消除经济的破坏现象,来恢复国内的国民经济。在捷尔任斯基领导下的全俄非常委员会,不停地、机警地注视着帝国主义间谍的一切阴谋;根绝他们组织新的阴谋、破坏和特务活动的一切企图。在这些年份,它对于为消灭投机、蓄意破坏劳动纪律的斗争,寄予非常的重视,在恢复国内国民经济的事业上,在保卫和改善儿童生活的事业上,它给予经济和社会机关以多方面的帮助。
捷尔任斯基是儿童的伟大朋友。还在地下工作时期,他在给他姐姐的一封信中说:“我比任何人都爱小孩子。……我常常觉得,甚至母亲也不像我这样热爱小孩的。”按照捷尔任斯基的创议,在破坏的困难年月里,年轻的苏维埃国家创立了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为处理流浪儿童而斗争。担负着繁重的巨大的国家工作的捷尔任斯基,又担任了这个委员会的主席。
在苏维埃共和国过渡到恢复国民经济的和平工作时期,布尔什维克党和苏维埃政府委派捷尔任斯基担任最重要的职务。一九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按照列宁的提议,他被任为交通人民委员,并兼任全俄非常委员会主席和内务人民委员。捷尔任斯基以其素有的革命精力和创造热情,为整顿被破坏的运输业而奋斗,他热爱着这个工作。捷尔任斯基的坚强毅力和组织天才及其动员群众的本领,在恢复与发展苏联运输业上,起了巨大的作用。
一九二四年二月二日,按照斯大林同志的提议,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捷尔任斯基为苏联最高国民经济会议主席,并保留国家政治保卫局主席的职位。斯大林同志写道,捷尔任斯基领导了最高国民经济会议,“他炽热于建设我们的工业的工作。不知道休息,不避开任何烦难的工作,勇敢地和困难作斗争,克服它们,将自己的全部力量、全部精力贡献于党所委托给他的事业。”捷尔任斯基执行了列宁、斯大林的国家工业化的政策。他严格地整理了国家资金的开支,实行了严格的节约制度,努力使工业工作人员严格地保护国家的利益,爱惜人民的每一个戈比,为发展重工业积累资金。他在恢复工业到战前水平的工作中,在建立苏联现代工业的第一批大工厂的工作中,起了不可计量的作用。捷尔任斯基在自己的全部活动中表现了党性的高度范例,表现了对缺点的不可调和性,他号召工业工作人员大胆地展开布尔什维克的批评,教导生产领导者们“要善于看出真理,并且要从群众和所有参加生产工作者那里来领会真理。”
捷尔任斯基直到生命的终结,始终是列宁、斯大林党的忠实儿子,是党的统一和威力的建设者,是反对党的敌人的不屈不挠的战士。
捷尔任斯基直到他那令人惊叹的伟大生命的最后一分钟,始终站在战斗的岗位上。在自己死前的三小时,他在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席会议上作了一次热烈激动的演说。在这次演说中,他以布尔什维克的不可调和性攻击了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叛徒们,彻底地揭穿了他们的破坏活动。捷尔任斯基保卫着党的总路线和党的思想与组织的统一,他以愤怒的、不可反驳的非难当面叱责了人民的敌人。同时,他热烈地号召大会的参加者要巩固党的统一和团结,尽力扩展苏维埃国家的力量和威力。在描写捷尔任斯基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者和老的列宁的近卫战士时,斯大林同志写道:“……他为无产阶级的利益,为共产主义的胜利而心力交瘁。”
自费利克斯·爱德蒙多维奇·捷尔任斯基逝世
(一九二六年七月二十日)以来,迄今已经二十六年了。在这时期,苏联人民在布尔什维克党和斯大林同志的领导下,获得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社会主义胜利,并满怀信心地向着共产主义迈进。
对于列宁、斯大林的忠实学生和战友、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热情战士捷尔任斯基的不可磨灭的记忆,将永远活在苏联人民和全世界进步人类的心里。(附图片)
捷尔任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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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文化简讯

文化简讯
罗马尼亚部队歌舞团抵上海
应邀来我国访问演出的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队歌舞团全体人员二百多人,六日下午抵上海。到车站欢迎的有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部长陈望道、副部长金仲华,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化局局长夏衍、副局长刘思慕,以及上海市文艺工作者代表等二千多人。车站上曾举行热烈的欢迎会。当晚,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及上海市文化局设宴欢迎歌舞团。该团四日抵达南京后,当晚曾举行了演出会,并接受了观众的献花、献礼、献旗。
西南高等学校毕业生走上建设工作岗位
西南区四川、云南、贵州、西康等省今年暑期毕业的各高等学校学生二千八百八十二人,经过暑期短期学习后,现已愉快地走上祖国各种建设工作的岗位。四川成都市五个高等学校的毕业学生在写给毛主席的信中说:“我们以兴奋和愉快的心情向您报告:我们成都市一千多毕业同学已完成校内学习,即将经过人民政府的统一分配,踏上祖国最需要的各项建设工作岗位。”在这次西南区各地高等学校的毕业学生中,有六十名医科学生将被分配到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和原川陕边老根据地开展卫生医疗工作。
“人民画报”八月号内容介绍
“人民画报”八月号已经出版。这期画报刊登了“八一”体育运动大会的照片,这些照片显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群众性的体育运动和文艺活动的高度水平。
这期画报以大量的篇幅介绍我们伟大祖国正在进行的一些基本建设工程,计有:“兴建中的永定河官厅水库”“新港”和“新建的新疆‘七一’棉纺织厂”三组照片。
这一期的“培养优良种畜”照片,全面地介绍了国营第三号马场的面貌。
这一期还刊登了以“伟大的关怀”为题的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的照片,这些照片反映了宋庆龄先生致力于和平事业和妇女儿童福利事业的成就。
此外,本期还刊登了“曹杨新村的主人”、“青岛海滨”、“洞庭湖”、“天坛”等照片。更正九月十日本报三版尤金作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译文第五栏第二十五行至二十八行引用语:“‘……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各阶层人民的利益的。人民共和国的政府以工农为主体,同时容纳其他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阶级。’(第一五七页)”应改为:“‘……人民共和国去掉帝国主义的压迫,使中国自由独立,去掉地主的压迫,使中国离开半封建制度,这些事情就不但使工农得了利益,也使其他人民得了利益。’(第一五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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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参观“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展览会”后
工业劳动模范 刘德珍
我在九月二日参观了“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展览会”。在这个展览会上,我深深地体会到中匈两国人民的深厚友谊。
很久以来,中国人民就渴望知道正在建设中的匈牙利的面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展览会满足了我们的要求。这个展览会虽然只表现了匈牙利解放后全部建设事业中的一部分,但是在这一部分当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匈牙利人民解放七年多来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成就,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方面的巨大成就。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展览会,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匈牙利人民在工业生产上的辉煌成绩。在展览会中,我看到了匈牙利工人所生产的各种机器。有一种高大的自动钻床,它本身就有十七吨重,它的臂有三公尺长,可以自由转动和升降,操作起来非常灵活,它每分钟的速度是从转十五次到一千九百次。我亲眼看到,应用这种钻床在一块四五吋厚的铁板上钻一个直径八十糎的孔,只用了三四分钟的时间。我还看到了照金属的X光机。我是一个修理透平发电机的工人,最近我们正在大修一台巨大的透平发电机,我们在检查金属零件的内部成分时,我们的照金属的X光机出了毛病,这使我们费了很大的力量,利用镭来克服这个困难。当我看到匈牙利精美的照金属的X光机时,我感到特别高兴。我把我们检查金属内部成分的困难告诉了一个匈牙利专家,他立刻就说:“我们一定帮助你们。”他说这话时是那么诚恳。
在展览会上,我还看到了匈牙利很多斯塔哈诺夫工作者的照片。其中有杰出的刨床工人伊格那斯·比欧克、镟床工人伊斯脱凡·少雷斯夫人,还有科舒特奖金获得者伊斯脱凡·西蒙。匈牙利国家企业局的拉萨尔同志告诉我:得到科舒特奖金是不容易的,但是在匈牙利得到这种奖金的人很多。这说明匈牙利人民是热爱劳动的,而且显示了匈牙利工人阶级的无穷智慧。在展览会上,我还看到了各式各样的日用品,有漂亮的花布,精美的家具和瓷器,从这些日用品的质量上,我们可以知道匈牙利人民美好的物质生活。在各种图片上也说明了匈牙利人民正在享受他们自己的劳动成果。
在展览会的照片里我看到了匈牙利人民热烈参加各种和平集会;工人们把一列一列火车的医药用品等运送到朝鲜去,支持反抗美国侵略者的朝鲜人民。拉萨尔同志还对我说:“匈牙利的工人还在星期日从事义务劳动来支援朝鲜人民。”亲爱的匈牙利工人同志们,你们保卫和平的意志和国际主义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现在我们中国工人正在响应毛泽东主席“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号召,同时为了迎接就要召开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和我们的国庆节,正在加倍努力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祖国、为和平创造更多的财富,增加更多的力量。亲爱的匈牙利工人同志们,让我们更紧密地携起手来,团结在坚强的和平堡垒——苏联的周围,为保卫世界和平而继续奋斗!(附图片)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展览会”会场大门
在展览会场前面展出的农业机械和新式客运汽车
展览会中的重工业部分。左为十五吨重的立式车塘床,右为十七吨重的旋臂钻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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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彻底肃清伪民法“亲属编”的影响
保障新中国妇女的合法权益
王汝琪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六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可是,具有旧法观点的司法人员,尤其是那些过去长期在国民党法院任职而留用后又未经改造的旧司法人员,却有意无意地按照国民党“民法”的“亲属编”中维护封建、压迫妇女的规定,处理婚姻案件和有关妇女的案件。他们把妇女看作奴隶或廉价的商品,任意剥夺妇女的合法权益,侮辱妇女的人格,不仅压抑了妇女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积极性,而且直接间接地迫使不少妇女丧失了生命。一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者为了维护其封建宗法社会的秩序,除以封建的政权、族权和神权压制妇女外,并以封建的夫权蹂躏妇女。父母视子女为自己的财产,强迫、包办、买卖的婚姻制度由此产生。男女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违者便加以“妨碍风化”、“拐骗”、“通奸”等罪名。
国民党“民法”的“亲属编”继承了中国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这种吃人的“礼教”,而目前具有旧法观点的司法人员却奉之为金科玉律。只要是所谓“明媒正娶”的婚姻,即使结婚双方都不同意,也一概认为“合法”;反之,如果未经父母同意,则纵令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也一概认为“不合法”,不予承认,甚至强制拆散。尤其对于结婚前发生了性关系的男女,尽管他们都没有结过婚,或者现在都没有对象,或者正在遭受着封建婚姻的迫害,也一概不许结婚;已经结了婚的,就要强迫拆散,并判处“通奸”罪。南京市劳动市民万云寿因与邻居受虐待的童养媳王素珍(十八岁)恋爱,准备结婚,南京市北区人民法院竟以“诱拐”为罪名判以八个月徒刑。根据是“第三者若与已订婚的男女之一方来往恋爱就是妨害他人”。这不是明显地在维护封建的童养媳制度吗?(此案后经南京市人民法院纠正)
在离婚问题上,国民党“民法”的“亲属编”表面上承认男女双方都有离婚自由,但却规定了十个苛刻的条款,把妇女的离婚自由实际上剥夺殆尽。它规定男女一方受了另一方不堪同居的虐待为离婚理由之一,但在实际判决中,则按反动的北洋政府大理院判例或解释例(注),认为“先期强娶”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妇女既然可以像东西一样被人抢夺而不算“虐待”,不许离婚,还有什么可以算作“不堪同居”呢?“亲属编”规定妇女受公婆虐待到不堪同居的程度为离婚理由之一,但按伪大理院的解释例,妇女被公婆虐待“非至折伤或废笃疾”(即被打断手足或打成残废重病)不得请求离婚;而且如果丈夫只知道公婆对妻有虐待行为而自己未曾参与,也不能构成离婚理由。这样,公婆殴打媳妇是受到反动法律保护的。重婚虽可构成离婚的理由,但按伪最高法院的解释,“娶妾并非婚姻,不能为离婚之原因”。于是娶妾的只要不用“公开仪式”,就不算作“重婚”。这一连串的事例,充分暴露了伪法中的所谓“离婚自由”的虚伪性。
在我们的人民法院中,那些具有旧法观点的人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实际也是引用着这些条款。他们对于妇女所遭受的封建压迫熟视无睹,向离婚妇女要这个条件,那个条件,有的甚至自订“法条”至二、三十条之多。他们辱骂要求离婚的妇女,强行“调解”,以致有的妇女被迫随夫回家后,遭到丈夫的残杀。安徽省全椒县妇女余章英不堪丈夫和婆婆的虐待,提出离婚。该县人民法院某工作人员竟以所谓“原告余章英不守闺业”为理由,认为应该“严惩此妇,毋容离异,以继宗支”。这不是明目张胆地站在封建婚姻制度的立场上了吗?
此外,对妇女遭受封建虐害的事件采取“不告不理”、“无诉状不受理”、以及受理后拖延不判的也很多。这种情形,使不少妇女因绝望而自杀,或被虐杀。尤其严重的,是有些未经改造的旧司法人员竟公然保障反革命分子的“夫权”而不许女方离婚。二在封建社会里,夫妻关系实际是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的所谓“文明的”法制下,婚姻实际被认为是一种买卖性质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又因妇女在经济上的从属地位而不可能是平等的。正如恩格斯所说,当大量财富集中到男子手中的时候,为了保持以男子为中心的财产权,就要求妇女片面地守贞操,而男子却可以任意玩弄妇女。(参考恩格斯:“家族、私有财产及国家的起源”第二章)因之,一夫多妻制实际是被容许并受到反动法律的保护的。在国民党时期,地主、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中的男子,可以援用伪大理院的判例以妻犯“七出”(即所谓不孝父母、无子、淫佚、妒嫉、恶疾、多言、窃盗)为离婚理由,或以支付“赡养费”的形式离掉“玩”厌了的妇女。也可以援用伪法“亲属编”而随便宿娼、纳妾(“亲属编”实际承认妾为同居之“家属”),只要妻在一定期限内不予举发,即不算犯罪。事实上,妇女既无经济地位,又受封建思想的束缚,碰到这样的事,不得不忍气吞声;即令告到伪法院,也是徒然。因为伪法院在处理蹂躏妇女人权的案件时,对凶手处刑极轻,甚至不予处刑。
在我们人民法院中,有一些人就是按这种反动的旧法观点判案的。长沙商人张寿梅以妻不生男孩为藉口,与另一妇女叶梦萍结婚。婚后感情不好,叶提出离婚。长沙市人民法院旧司法人员梅忠桃不仅不以男方犯重婚罪论处,反责备女方“与有妇之夫同居,是破坏别人的家庭”。山西省文水县和来锁以石灰、砒信塞入妻子阴户,将妻害死,而山西省人民法院却认为是“过失杀人”,予以轻判。请问这些司法人员和国民党时代的法官有何实际的分别?此外,有些司法人员还纵容逼妻为娼或贩卖妇女的罪犯,任他们逍遥法外。北京市有连续将妻卖到妓院三次而人民法院不予处罚者。三在反动统治时代,所谓妇女“财产权”实际只是一句空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法则是坚决保护妇女独立的财产权的。但有一部分司法人员,却一直把家庭财产看作男方独有的财产,否定夫妻在家庭中有平等的财产权。他们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对于那些唯恐不能离婚或不知妇女有财产权而未提出财产要求的妇女,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妇女在离婚后又依法要求带产时,则以“一事不再理”为藉口,推出了事。即或判给妇女少量财产,也是当作男方对女方的“恩赐”或当做国民党“亲属编“所规定的“赡养费”来付予。平原省温县人民法院在判决妇女王翠英离婚案时,方针是“尽量动员女方不带财产”。最后判给女方和孩子二亩地和三间破房,粮食财物一概不给。女方没有吃的,被迫把孩子卖掉,第二天自己也死去了。当温县妇联质问法院时,处理此案的干部还理直气壮地说,女方没有提出带粮食,法院就不能判她带。
总之,在我们人民法院的一部分司法人员中,剥夺妇女合法权益的旧法观点是非常严重的。他们在处理许多案件中,完全违背了“共同纲领”及“婚姻法”中所规定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利益的精神。为了全中国妇女的解放,为了增加国家建设的力量,我们必须在当前的司法改革运动中彻底揭发和肃清一切蹂躏妇女合法权益的旧法观点,并给那些严重地迫害妇女的罪犯以法律的制裁。
〔注〕本文所引伪大理院及伪最高法院的判例与解释例均载郭卫、周定枚编辑的“六法理由、判解汇编”第二册(会文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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