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5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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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贪污分子李祥庭奸商卢惠民相互勾结
三年来窃取国家资财近十亿元
两犯在京商订“攻守同盟”时一起被捕获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贪污分子李祥庭等和天津奸商卢惠民、马坤生等经过长时期的巧取豪夺,共窃取了国家资财近十亿元。奸商卢惠民在潜来北京和李祥庭商订攻守同盟时一起被北京人民法院逮捕起来。
贪污分子李祥庭一九三九年参加地方部队,一九四五年脱离工作回家经商,一九四七年再度参加工作,担任冀南银行第二印刷局的采购员。同年他在天津采购印刷材料时,曾和卢惠民(以前是第二印刷局采购员,一九四九年脱离工作回家经商)、魏书田(以前是第二印刷局采购员,被天津人民法院逮捕以前任天津人民印刷厂采购员)、耿吉孟(以前是第二印刷局采购员,现在人民银行中南区行工作)等通统作弊,假报丢失,侵吞了为公家采购的油墨八百磅。一九四九年天津解放后,李祥庭和卢惠民等为了长期盗窃国家的资财,设立隐蔽他们的巢穴,就用这批侵吞国家的资财为基础,一九四九年三月在天津开设冀鲁印刷材料行。他们为了扩张范围,随后在上海增设分号一处。卢惠民担任天津总号的副经理,马坤生担任天津总号经理兼上海分号负责人。李祥庭表面上和他们没有什么关系,实际上他是冀鲁印刷材料行的股东之一,同时也是负责人之一。
贪污分子和奸商们建立了向国家银行进攻的据点——冀鲁印刷材料行以后,用种种恶毒的手段,长期不断地盗取国家的资财。
他们的恶毒的手段之一,是在国家银行印制部门中布置“内应”,以垄断印制部门的采购业务。如冀鲁印刷材料行的六个重要组成分子中就有三个在国家银行担任工作(李祥庭在北京总行印制管理局,魏书田在天津人民印刷厂,蔡志康在西安人民印刷厂)。此外,他们还用行贿的办法勾引人民银行中南区行驻上海采办处主任廖和长,通过他盗用国家的资金。上述各国家银行印刷机构的采购业务,在李祥庭等贪污分子控制下,很多生意,特别是得利多的生意,都由冀鲁印刷材料行包了下来。
他们的另一恶毒手段是在出售给国家或为国家代购物资中任意加价,攫取暴利。如一九四九年冀鲁印刷材料行为人民银行总行印制管理局代购的一千六百个号码机时,这些无耻之徒除在正常利润之外还另加上约值一万四千斤大米的非法利润。同年又在代购大裁纸刀片五十片中另加约值二十八万斤大米的非法利润。
他们盗窃国家资财的又一个恶毒手段是勾引国家银行的干部,盗用国家的资金投机倒把。卢惠民、马坤生等在冀鲁印刷材料行开设初期,通过廖和长盗用了国家资金五十万元(当时约合五万斤小米)。一九四九年六月马坤生趁物价波动在上海捣卖大米时,又通过廖和长盗用了国家资金两千万元(当时约折合大米二十八万多斤,现合五亿多元)。马坤生用这笔资金反复投机倒卖大米数次,使国家蒙受无法计算的损失。
用侵吞国家的资财(八百磅油墨)起家的冀鲁印刷材料行,由贪污分子、奸商通过垄断、加价等手段不断向国家窃取资财增加资本,到这一案件被揭发时止,已是一个拥有近十亿元资金的印刷材料行了。
贪污分子李祥庭等在三年前就开始盗窃国家资财,为什么长时期没有被察觉呢?主要的原因是有关领导干部有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另外,贪污分子李祥庭有一个特点,就是长期伪装“生活朴素”,来麻痹他周围的人。在反贪污斗争以前,他曾被所属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是“生活艰苦”的干部之一。然而,他终于逃不脱群众性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天罗地网;贪污分子伪装得再严密也是不行的。 (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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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上海市税务局会同公安局
破获“钨丝大王”偷税漏税操纵市场案
奸商夏盈奎及其他不法商人已被逮捕法办
上海市人民政府税务局会同公安局最近破获号称“钨丝大王”的奸商夏盈奎巨大欺诈、偷税漏税的案件。夏盈奎是上海厦门路“大中华电器材料行”负责人,投机倒把,私自囤积大批无税钨丝,勾结部分不法座商行商掮客居间人作为爪牙,有组织地进行操纵市场、攫取暴利、偷漏税收等罪恶活动。
钨丝是制造电灯泡的主要原料,市场上的需要量很大,而货物的来源需国外进口。夏盈奎认为将来钨丝价格一定可以大涨,而且钨丝面积微小,进行黑市交易时不易发觉,于是就趁机囤积起大量无税钨丝作为攫取暴利的资本,同时即着手广泛勾结掮客褚昌美、郭雨霖、孙济忠、邹孟卿、李宗岱等及上海“可大进口贸易行”负责人王承祥,在香港设立“清可公司”,假借“可大”名义,陆续私运大批钨丝进口,共同计划操纵市场价格。
夏盈奎在掌握了市场上占压倒优势的钨丝、网罗了一批狼狈为奸的爪牙后,就开始进行他的非法活动。他用他弟弟夏盈德的名字和“可大进口贸易行”订合同,合同上规定由夏盈德(实际上也就是他自己)主持业务,并规定自己应得净利百分之五十。他用这样的方法来攫取暴利的交易先后已达二十四亿多元。另外,他平时自己做钨丝买卖时,也都是利用掮客行商的化名,向市场抛售。
他用这些方法,两年来获取的暴利数字是惊人的。举一两个例子来说,如他在去年四月份,先行将“可大进口贸易行”大号钨丝以低价虚假销给掮客褚昌美、杨熊,算价计六千万元,假借褚、杨名义高价售给“奇异灯泡厂”,得五亿多元,获取暴利几达十倍。又如去年九月份,以同样方式将钨丝低价虚售给掮客李宗岱、孙济忠、郭雨霖等计八千万元,再以高价售给国营“交通器材公司”获得暴利达一亿元以上。
夏盈奎囤积了大批钨丝,又勾结了大批掮客作为爪牙,自己在幕后布置,于是整个上海市场钨丝价格就被他一手操纵。据一般灯泡厂商反映,要想购买钨丝,就必须通过他们这样的一个集团,价格也必须遵照他们的“市面”,于是大家都叫他为“钨丝大王”。他将大量钨丝分别藏到他的亲友和弟弟家中,并且在自己家里的楼梯旁,设计了一个暗房,作为他囤积非法物资的场所。但是上海市每一个灯泡厂都有他的罪证。市税务局稽查大队最近即根据这个情况,对全市灯泡厂作了一次全面调查,收集他们的进货资料,加以研究分析。结果在一家灯泡厂八十张进货发票中,就发现有六十四张行商发票,经深入追究,全是夏盈奎一人化名的。于是税务局就对夏盈奎进行启发教育,促他坦白悔过自新,但他不仅不低头认罪,而且反以为他的钨丝隐藏巧妙无法破获,而当面讽刺政府干部,当晚并又连夜召集他的爪牙开会商讨对策,有计划地进行布置,暗地把所有钨丝更加分散隐藏以逃避检查。并向他的爪牙表示决不能吐露真情,若政府追逼太紧,宁把全部钨丝抛于黄浦江中。
市税务局掌握了各种具体情况和资料后,即会同市公安局将上述不法奸商逮捕法办。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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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大连市百货公司
被私商打入内部
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大连市百货公司由于领导方面的官僚主义,被奸商打入公司内部,里应外合,恣意盗卖国家财物,贪污或挪用公款,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进行投机倒把活动,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个公司的营业人员,百分之九十二是奸商有计划地用各种方法直接或间接介绍来的。其中有职业小偷、被管制的国民党员、妓女、流氓、奸商等等,成份极为复杂。公司领导方面对这些人不经过深刻的了解和审查,就随便录用。三年来,公司几个主要的商品小组一直被奸商掌握着。如:钟表组的组长赵同政是一个私营表店的掌柜。公司领导方面认为他有“技术”,不仅吸收他参加工作,竟还同意他提出的两个条件:(一)不参加任何会议;(二)不参加学习。赵同政来到大连百货公司后,首先就将他自己店中的旧表修理一番,卖给公司或盗换公司的新表,有一次,公司到了一批新表,没有订价,他便将价格订的很低,并通知同行尽先去买,然后拿到旅顺出卖,转手之间,每只表赢利百分之五十。他一方面操纵着大连市场的表价,一方面把在公司里面了解的物价动态随时通知同行。由于公司内部有了私商派进来的奸细,国家调整物价的消息经常事先泄露出去。如一九五一年八月调整卫生衣的价格时,寄给金县的价格表却被带到旅顺去,因此,金县卫生衣的价格晚调整三天,私商饱钻空子,使国家损失人民币一千六百万元。又如手表涨价的消息被泄露了,在涨价前夕,手表就被争购一空。
这些奸商为了盗窃国家财产、操纵市场物价,他们还用卑鄙手段拉拢、腐蚀革命干部。除了送礼、请客外,他们更恶毒地拉拢干部入股。大连百货公司科长以上的干部十一人,竟有八人与私商勾结,堕入贪污腐化的泥坑。如公司经理彭世傑和储运科副科长薛义仁就成了私营三省行代理店的股东。
现在,大连有关部门正在整顿这个公司,彻底清洗内部,以便将潜入国营经济部门的奸商赶出去,以纯洁国营商业的内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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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靠盗骗国家资财起家的德记贸易行的罪恶活动
林洪
在北京私营德记贸易行的办事室里,贴着一张红纸上写着黑字的“爱国公约”,上面有一条写的是:“学习税法及纳税手续,做到不漏税,不欠税,并提前纳税。”对于德记贸易行来说,这是一个虚假的幌子,也是一个讽刺。事实上,这个商行自北京解放以来不但偷漏了巨额的税款,而且用尽各种卑鄙无耻的手段,来引诱、拉拢和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并和钻进公营企业的奸商共同舞弊,盗骗了大量的国家资财。
德记贸易行是在一九四七年开业的,据这个商行的总经理奸商乔可均自己供认,他在北京解放的初期已经没有什么资金,只有一些零星的物资;实际上“德记贸易行”已经成为一块空招牌了。奸商乔可均在东北日伪统治时期作过职员,和一些私商有过往来;这些私商有的在东北解放后混进了公营企业。乔可均就认为有了发财的机会。一九四九年四月,他就假冒行商名义,通过他和东北公营制材厂某些干部的不正当关系,从沈阳运来两车木材。后又以行贿的方式收买拉拢石景山钢铁厂和公营华北建筑公司的干部,用高价把这批木材出售,获得大量非法利润。于是,在一九四九年底,德记贸易行便重新开张,专门经营木材生意。到一九五○年初,资本总额便增加到五亿元。乔可均占有资本的百分之六十,由他担任总经理;他为了共同营私舞弊,并把张之闻(当过东北大特务头子王洽民的秘书)提升为经理,用张云峰(乔可均的妹夫,解放前曾长期在天津伪警察局充任便衣特务)为副经理。这几个奸商,多次到东北,利用一些蜕化分子或混进国营企业的“坐探”,盗用国家车皮,替他们运输木材。根据北京市节约检查委员会检查组已查明的和这些奸商所承认的,三年来他们非法盗用了一百四十三个车皮,运输了大批木材,获得非法利润二十九亿元以上。
早在一九四九年十一、二月,北京北华企业公司的私商,到东北替京郊某国营被服厂仓库购运木材。德记贸易行便和这个私营公司的袁世伟共同作弊,用极其恶劣的欺诈手段,在这个仓库的介绍信中所写的木材板尺数字的后面加上了一个“O”,这样就多要了车皮来运输他们自己的木材。德记贸易行的副经理张云峰,还冒充北华企业公司职员的名义,到东北铁路总局交涉车皮。实际上国营某被服厂仓库仅用了三个车皮,而北华企业公司就盗用了七、八个车皮,德记贸易行盗用了十八个车皮。这两家奸商都因此得到大量非法利润。
德记贸易行的这些奸商,除了利用这种欺诈的手段以外,还想尽各种办法来收买和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东北有好几家公营制材厂的经理、厂长和几个企业单位的干部三十七人,在他们的利诱腐蚀下,被拖下了水;其中有些人就是资产阶级派进来的“坐探”。这些人直接间接受贿的款项计达六亿多元。
奸商乔可均、张云峰和张之闻等人,引诱、收买和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办法是多种多样的。他为了能够先期取得货款作投机活动,而延期不交货,便勾引了石景山钢铁厂的职员史东鲁。德记贸易行的经理探知史东鲁的母亲病死,便马上送给他五十万元。最毒辣的是,这些奸商们常常寻找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的弱点,向他们展开猛烈的进攻。例如华北建筑公司的职员徐振启喜好喝酒,德记贸易行的奸商便特别请他喝酒,两次把他灌醉了,共同去嫖妓女。在奸商们的糖衣炮弹之前,这些意志薄弱的国家工作人员便陷入了泥坑。乔可均曾请中央公安部的大贪污犯宋德贵和萧顺和等人,到“雨花台”吃饭,一起逛公园、照相,晚上还一起看戏。这些奸商把干部拉下水以后,便大胆地利用各种“关系”干着盗骗国家资财的罪恶活动。他们非法盗用国家车皮最多的一次,就是勾结这些贪污分子一起干出来的。
这件大量盗用国家车皮的事件发生在一九五一年初。当时德记贸易行在东北购买了一批木材,用私商名义无法运进关内。于是德记的奸商便和公营东北五一制材厂的经理于锡河互相串通,请他设法代找车皮。于锡河是一个贪污分子,早已和德记的张云峰等有勾结,接受过贿赂,并且还一起去逛过妓院。因此他便接受了这个请求。办法是德记将他在东北所购得的八百立方公尺木材,按原价每立方公尺六十万元卖给五一制材厂。当时按沈阳市木材市价出售,于锡河便可以从这八百立方公尺木材中取得非法利润四亿八千多万元。德记的这一行为实际上是对于锡河的一种变相行贿。因此,于锡河以五一制材厂的名义,打电话到北京,和中央公安部的贪污分子勾结,并替德记等商行的奸商非法盗用了中央公安干部学校和衡阳铁路管理局等单位的车皮六十个,替他们运木材进关。其中有四十八个车皮都是装的德记的木材,使这个商行获得非法利润九亿七千多万元。这些奸商就是这样和贪污分子串通进行着盗窃国家资财的罪恶勾当。
德记贸易行这些奸商,还以行贿的方法,勾结了混进公营东工制材厂作经理的奸商李德庆,以某工兵学校的名义替德记要车皮十九个,同时给李德庆的弟弟要了十七个,来运输他们的木材。
德记贸易行三年来,还屡次非法进行行商活动,虚报开支,伪造单据,偷漏了大量国家税款;并私自贩运黄金。据现已查明的,这个商行共漏报所得额和营业额二十一亿多元,私自从东北等地购得黄金三百多两。奸商乔可均等为了拉拢和收买职工,还吸收某些和他们较接近的人参加了这些违法活动,而且赚了钱以后,给每一个职工也多少分一些“堵嘴钱”。
北京市各机关和各界人民大张旗鼓地展开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后,奸商乔可均、张云峰等做贼心虚,一面在职工中积极布置,一面毁灭证据,和受贿干部订立“攻守同盟”,妄图破坏坦白检举运动。他们积极压制店员检举,十天之内召开了四次全体职工会议,来摸职工的“底”。有的职工到工会开会时,他们也派人跟上监视。他们除上述办法外,还采取了分散财产的办法,把黄金九十多两存在几个股东和行商的家中。当检查组去检查时,这几个奸商都拒不坦白,职工们也推说不知道。这些奸商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会被检查出来,起初都满不在乎。特别是主持盗用车皮等违法活动最多的副经理张云峰,更是假装正经。但是由于检查组早已掌握了材料,而且耐心地向这个商行的职工讲明了政策,提高了他们的阶级觉悟,因而有些职工便揭发了他们的罪行。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这几个奸商才不得不低头认罪,承认了自己的一些犯法事实。北京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已决定根据这几个奸商的犯罪事实和他们坦白的程度,建议市人民政府给予他们以应得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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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建议报纸发动广大读者检举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
编辑同志:我建议报纸发动广大读者,对一切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勇敢地进行检举。我认为报纸应具体地要求读者积极地写信给报社,检举一切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行为,反映周围群众对增产节约及反贪污运动的意见和感想,介绍机关团体所揭发出来的事例及发生此类现象的根源等。并希报社对这一类的材料负责处理,交代清楚,坚决地支持检举者。 唐星魁
编者按:唐星魁同志的意见很好。本报欢迎广大读者踊跃地写信检举一切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并负责在报上发表或转有关机关处理。过去我们已经这样做了,并正继续加强这个工作。本报过去收到的此种来信,都已负责地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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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郑州市市长宋致和
不该限制反官僚主义的范围
编辑同志:郑州市市长宋致和在一月十四日郑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说:“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的反官僚主义斗争,不是反对一般的官僚主义;而是反对支持、包庇贪污、浪费行为,或是因为官僚主义造成严重贪污、浪费行为的官僚主义。”他说,代表们应该抓住这个中心。我觉得这和中央人民政府所指示的精神是不符合的。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薄一波主任在中央、华北和北京、天津两市干部大会上说:各单位的领导同志不应该主观地限制群众运动的范围。并且指出,有些单位明明官僚主义最严重,但领导干部却只许群众反贪污、反浪费是错误的。宋致和同志把反官僚主义划了一个范围,这就限制了群众运动。从郑州市的具体情况来看,也不应该这样作。比如郑州市群众对市公安局派出所户籍警的官僚主义作风意见最多。市公安局十九派出所户籍警刘吉增,平时欺压群众,群众叫他“土皇帝”,“言不二价”,(有严重的强迫命令作风的意思)。但是刘吉增贪污、浪费的事实并不严重,假如不首先反对刘吉增的作风,那一区的群众就不敢提意见(刘已被撤职查办,是在代表们要求下办理的)。
一月十五日,我把上列意见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办法向宋致和同志提出,他不接受。从现在郑州市运动的发展情况看,有些机关就因为按照他的指示,限制了反官僚主义的范围,影响了运动的开展。我觉得这是应该迅速纠正的。
郑州日报记者 徐进
编者按:徐进同志的意见是对的。各单位的领导同志不应该主观地限制群众运动的范围。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群众对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表现的官僚主义都可以提出意见。但是,现时这个运动的中心一环是集中力量穷追贪污分子,特别是捉捕大贪污犯。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在主要问题上做了深刻的检讨之后,就应该把领导和群众的主要力量转到围剿大贪污犯的斗争中去。在领导干部还没有做深刻检讨的地方,应在适当时机补行检讨,但不能因此拖延对于大贪污犯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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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前太原铁路管理局领导方面
应该检查专款不专用的现象
前太原铁路管理局领导方面非法动用有关铁路沿线公安人员盖房子和筑碉堡的款项。一九五零年十二月铁道部拨给前太原铁路管理局公安处建筑沿线公安人员用的房子和碉堡的款项七百万斤小米。这笔款拨到后,管理局财务处挪用一百三十万斤小米给工程队买了工具。快到一九五零年年底结账的时候了,为了逃避余款上缴的规定,财务处才督促公安处赶快购买建筑材料。经过管理局副局长王效斌、秘书主任郎涛南和公安处处长温宗学、财务处处长傅少情等的“研究”后,给公安处盖了两所大楼、高级干部宿舍和五、六间禁闭室。其次,又提了一百多万斤小米为管理局盖了大礼堂;并且造了假的决算向铁道部报了账。其实,到底用了多少,还剩多少,现在也还弄不清。据了解,给有关铁路沿线公安人员也盖了一部分房子,用费是一百六十万多斤小米。但是,沿线的公安同志们还是感到房子不够用。对这种专款不专用的现象,同志们意见很多。另外,前太原铁路管理局内的浪费现象也很严重。在太原北站东边的赛马场盖宿舍时,由于计划不周,曾经停工待料,造成浪费。在太原大东门盖铁路医院时,盖好后又把三合土地刨开再安装水管。在这个医院门前,还用三十万斤小米修了一座假山。职工们说:“太原有多少山,都看厌了。医院门前还修山,真没用!”
最近,我因事到太原,太原铁路分局的许多同志们又对上面那些情况提了很多意见,并请求有关领导方面好好检查。 
铁道部公安局 李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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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山西平遥等县某些合作社
非法挪用贸易专款六亿多元
山西榆次专署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的工作组,去年十二月在平遥、汾阳、文水、太谷等县进行了近半个月的清理棉花财产等工作。工作中,发现这几个县的某些合作社挪用贸易专款达六亿五千多万元的犯法行为。他们挪用国家资金,有的缴县社肥料贷款,有的还银行贷款,有的存入银行生息,有的支付轧花工资,还有的用来购买粮食、百货、开办油房,有的是伙食借用、干部借用等等。特别是平遥县杜家庄村社把预购棉付实粮挪用了一部(折款二千二百多万元),作为社内业务费用达五个月之久。合作社是人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成为国营经济的有力助手,积极地帮助国家贸易完成购销任务,满足国家和人民的要求。但这些县有上述现象的合作社的负责干部,光看见本部门和少数人的眼前利益,随便挪用国家专款,造成国家资金的积压和浪费。同时,掌握资金的国营贸易部门,也疏于检查,这种官僚主义作风是造成挪用专款和浪费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关合作社和有关国营花纱布公司领导方面应作深刻检讨。
中国花纱布公司榆次分公司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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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石家庄地区评模委员会
评选模范时表现官僚主义
编辑同志: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读者对石家庄花纱布分公司委托厂商织布计算标准发生错误一事提出批评,我认为这一批评是非常正确的。这个公司在以前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石家庄市工商行政部门曾检查过这个公司的工作,公司的经理也曾在“石家庄日报”上作过检讨。
但令人奇怪的是,在去年评选模范时,石家庄地区评模委员会竟把这个公司的经理赵庆春同志评选为“三等模范”。这种所谓“模范”从何说起?这种模范对工作能起什么积极作用?我认为这种“奖励”实际上只能助长这个公司领导干部的不负责任作风。 柳冈勃
编辑同志:石家庄花纱布分公司在去年委托厂商织布时,计算标准发生错误,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但石家庄地区评模委员会却评这个公司的经理和公司为模范和模范单位,我认为这是很不应当的。
我不知道石家庄地区评模委员会究竟根据什么条件评选他为模范?根据什么评选这个公司为模范单位? 一职工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石家庄地区评模委员会的答复
编辑同志:石家庄花纱布分公司委托公、私厂商加工星球布,确定的供纱量是有错误的。我们组成专门检查小组,经过细密深入地检查和计算,知道公司在加工当中,多供纱五百一十七捆,因厂商偷工减料损失纱四百一十五捆,给国家资财造成了很大损失。造成以上错误的主要原因,是这个公司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忽视加工业务,平时对干部疏于政治领导,因而下级干部思想麻痹,作风粗枝大叶、计算不精、检验成品不严,以致多付了纱。我们已指定公司负责同志进行深刻检讨,并积极设法改进工作。
这次评选模范工作,经理级的干部主要是以掌握政策、开展业务和完成任务的程度为根据。在具体进行中,评模委员会只根据书面材料,草率地通过,没有详细深入地了解和认真地评选,表现了严重的官僚主义,这是应当深刻检讨的。自问题发生后,我们对这个公司又作了慎重的检查,我们认为这个公司在执行政策、开展业务方面还是有一定成绩的。如公司在收棉工作上能够按期完成任务;在纱布供应上满足了农民的要求;掌握政策(如价格政策)也较稳。
但就加工中算错供纱量这一具体问题来看,公司的领导干部确实有不可容忍的官僚主义。应该引为教训,以免今后重蹈复辙。
石家庄地区评模委员会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石家庄市财政经济委员会
对违反统一采购政策的单位正作彻底检查
编辑同志:去年十二月九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发表张维德同志的信,批评石家庄市华丰生产管理处和石家庄市企业公司外出采购人员,有违反统一采购物资政策和货币管理政策的现象。经过我们检查,证明张同志指出的事实都是正确的。张同志的批评,使我们认识到我们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和粗枝大叶作风是很严重的;我们表示十分感谢。
目前石家庄市正在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展开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运动,各公营企业已普遍进入检查阶段。华丰生产管理处和企业公司等机关生产单位严重违犯政策的事情还有很多,正在彻底检查。查明后当即严格处理,并再作答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


第2版()
专栏:

天津不法木商是怎样劫夺国家财产的
韩友勤 林沫
从天津某些不法木商诈骗、抢劫国家财产的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到资产阶级是怎样猖狂地向国家和人民进攻的。天津是东北的木材向关内进销的集中地。华北、中南、西南等地区的一部分木材,也运到天津来销售。关内很多地方在基本建设和国防建设中所需要的大批木材,有很多是购自天津。天津一些不法木商看准了这一点,就可恶地操纵市场,破坏国家建设,疯狂地以种种欺诈手段套取暴利。对国家,他们已经不只是欺骗和盗窃,简直是像强盗一样地公开进行劫夺了。
天津市现有大、小木商三百多家。其中大木商有三十五家,中等木商七十八家,小木商二百二十二家。这些木商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大部分赔累不堪。所存的一些木料,在天津解放前被国民党匪军抢去修筑了碉堡和战壕。天津刚解放时,很多木商既没有存货,又没有资金。如新华木行在解放三个月后还没钱给职工发薪金。经人民政府贷款扶助,随着国家建设的进展,他们的营业有了相当的发展。就是在正当经营情况下,也都有厚利可图。但很多木商却忘恩负义,凶恶地、贪婪地用种种办法大量盗窃国家财产。
一些不法木商是怎样盗窃和抢劫国家财产的呢?总括起来,有以下几种办法:
派遣坐探,勾结干部,盗窃经济情报,垄断木材市场
操纵天津木材交易的主要有大来、新华、同庆、恒裕、祥森等九家大木商。在木商业中被称为“九大家”。一九五○年,他们曾派李峰砚(原为大来木行职员)以投考方式钻入天津市信托公司,掌管了木材交易业务,成了他们得力的坐探。信托公司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木材,价格如何,都由李峰砚事先报告给木商。这些奸商得知后,就把市场上为信托公司所急需的木材搜购一空,囤积起来,迫使国家出高价收买。如一九五○年天津市信托公司购买了八千棵通材,原来市价每棵四万元,经奸商操纵,提高价格一倍半,奸商获暴利近五亿元。李峰砚被政府查知逮捕后,奸商们就改变了办法,分别直接包围中央重工业部、轻工业部、铁路、军事等部门在天津的采购单位,拉拢和腐化这些单位的采购人员,探听内情。恒裕木行的经理说他们是:“生意做到那里,行贿走到那里。”他们进攻干部的办法,是疯狂地包围上去,请吃喝、请看戏、送钱、勾引干部嫖妓女、吸食毒品,直到使干部完全堕落腐化,陷入他们的迷魂阵。仅新华木行,就贿赂了六十三个机关的一百零四个干部。中央重工业部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的采购人员王增寿,曾被一群木商包围起来。王增寿最初不敢接受贿赂,奸商们就把他拉到饭馆里,把他灌醉,然后把钱塞在他的口袋里。当奸商们知道他还没有结婚,就先拉他去玩“女招待”,进一步,林记木行的经理就拉他公开嫖妓女。大来木行的经理黄子明说:“咱们是好朋友,我把我的侄女儿介绍给你。”同兴木行的经理王长禄说:“我有两个太太,到我家来玩吧!”于是,奸商们交了不好的木材,王增寿说通上级收下了;投标的底价,王增寿泄露给奸商了。王增寿一天昏昏沉沉,奸商们说什么是什么。
这些不法木商俘掳了不少像王增寿这样的工作人员。奸商们就利用他们俘掳的这些蜕化了的工作人员,进行种种非法活动。如一九五○年重工业部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购买杉木时,祥森等八家木行在投标前从“内线”知道了“标底”,暗中议定:只让林记木行一家标价稍低,林记木行和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成交后,生意由四家分作,利润由八家分吞。其中四家一钱未出,每家也分利二千五百多万元。暴利之大,可想而知。
订了合同拖延交货,骗取国家大量资金,进行种种投机活动
天津市的不法木商在解放后数年来,曾和国家某些经济、军事部门订过数百份合同。这些部门在订立合同后,就预付给奸商百分之六十、七十甚至百分之百的定金。很多奸商在订立合同后,往往藉口要不到车皮,拖延半年、一年不交货,并且通过受贿的干部逃避应受的处罚,实际上他们是拿着大量定金做投机生意。一些不法木商认为订合同、拿定金,等于白使国家钱来做自己的生意。有时店员提醒资方说,合同快到期了。经理则说:“什么合同不合同?他们(指政府工作人员)懂得什么!”
据调查,仅中央重工业部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
一个单位,自一九五○年三月到十二月,即采购木材四十批,总值近一百二十亿元。他们和二十一家木商订立了五十份合同,共预付定金七十一亿六千多万元。在这五十份合同中,只有十份在履行中发生问题较少。其余四十份,都没有按期实现。有的甚至拖延十四个月之久。
有很多奸商,订合同的时候就存心欺骗国家。如利华贸易公司在订合同时说自己有大批存货,实际上一根木材也没有,他们带领采购人员去看的是别家的木材,就这样以“指山卖磨”的办法骗取了国家五亿元以上的定金。合同规定利华应在一九五○年六月、七月份两批把货交完,而到九月底才交了一半。在履行合同期间,利华曾百般抵赖,处处钻空子,用坏货顶好货,把空心朽木塞上木棍,把有裂缝和凹坑的木材,用锯末、泥土糊上,和验收人员百般纠缠。最严重的时期,四、五个验收人员每天只能验收几根到二、三十根木材。更可恶的是:利华资方不但这样来坑骗国家,在一九五○年八月反向法院控告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拖延验收,使他们不能如期交货!资本家已经猖狂到了这种地步,而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的领导干部却还在怯懦地向资本家让步、低头,向他们哀求和解了案。天津市人民法院也就有那样糊涂的裁判人员,把资本家坑害国家的大骗案“和解”处理了。
骗取国家证明文件,冒名要车皮,买低价配售货高价出卖
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已经挨了打,吃了亏,看清了利华资方凶恶、无赖的面目,而在案件了结前半个月,却又应利华资方的要求,给他们开了从东北运回木材的证明文件;在案件了结后也不把证明文件收回,使他们继续使用了八个月之久,以钢铁工业局的名义骗到了二十来个车皮,运回木材,获取暴利。天津的很多不法木商,大多是这样骗到了国家资金,然后又冒名要到车皮,低价从东北买回木材,然后在天津兴风作浪,投机倒把,私自出售。大来、祥森等木行和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签订合同并获得五亿八千多万元的定金后,定妥东北林务总局一批木材。然后他们两头进行欺骗。一面向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说:东北缺乏车皮,木材运不来。一面向东北林务总局说:钢铁工业局不要木材了,要退回现款。东北林务总局没有办法退回现款,就被迫从天津拨付给大来、祥森以木材。奸商拿到木材后,不交钢铁工业局天津事务所,却私自在市场高利出售。
木商如果拿到国家机关的证明文件,到东北买到配售货,运到天津出卖,往往可以得到百分之六、七十到百分之百的利润。
“吃尺寸”,以坏充好,偷税漏税,攫取重重暴利
木商们在东北购买木材时,尺寸一般大出十分之一。这一部分长余,他们在转卖时就私吃了。木商在出卖大批木料时,又往往以腐朽的或较次的木料顶替好木料。因木料不像其他货物那样易于精确计算,所以一些不法木商们往往欺骗和拉拢采购、验收人员,在木材的曲直、粗细、厚薄及质量的好坏上打马虎,使买主吃亏。因为在交易中有这些弊端,木商们就可以获得重重暴利。据一些不法木商自供,一批货从买到卖,往往可以得到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七十的暴利。
至于偷税,被检举的不法木商没有一个不偷的。一般偷税的私商有一本假账,而这些暴发起来的不法木商们,有的却有三本、五本:一本是捣卖木材的,一本是捣卖黄金的,一本是放高利贷的,有人还有一本隐藏敌产的。因为他们抢劫国家财产的方法太多了,账本少了记不清。
粉碎他们的疯狂进攻
天津的不法木商们三年来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向国家和人民猖狂进攻,使国家建设工作遭受了难以计算的损失。当一九五一年八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统一管理木材的法令后,他们还曾百般抵抗,不认真执行。有一个时期,他们甚至联合起来操纵天津木材市场,以不卖给国家木材来进行威胁。他们完全以敌对的态度对待人民政府。当这次天津市工商界反行贿、反偷税、反对诈骗国家财产的运动开展以后,虽经政府和人民多次向他们说服教育,他们却毫无悔过之心。以大来木行经理王伟生为首的不法木商们,更把持着同业公会,联合同业拒不坦白,破坏职工的检举。天津市广大职工、市民及机关干部对他们的这些不法行为极为愤慨,要求政府给他们以严厉制裁。一月二十二日,天津市人民法院把王伟生等十五个不法木商逮捕法办。对此,天津市某些资产阶级的大人先生们还大叫所谓“不要斗争得太过火”。试问,对于这样一些穷凶极恶、贪婪无耻的奸商,人民能和他们和平共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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