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1月24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若干问题的商榷
华北行政委员会农林水利局农政处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在各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华北区已经建立了一千七百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下简称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分布在二百多个县的四百多个村庄内。它已成为广大农民所喜爱的劳动组织形式,对互助合作运动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了解决若干有关合作社建设的问题,以利于合作社的发展和巩固,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各地同志进行商榷。
(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类型
今年华北各地试办的合作社,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有的是适合当前的经济条件,而有发展前途的;有的是不适合当前的经济条件,没有发展前途的。因此,我们对前者必须加以肯定,对后者必须加以改造,以引导合作社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起来。
华北区现有的合作社的类型,大体可分为五种:
1、以完全按劳分红为特点的合作社。这种合作社的土地大部是国有的,小部是私有的。它在国家农场扶持下,租用国家的水利灌溉设备。收获物扣除生产投资后,完全按劳分红。这是合作社中较高级的形式,它能充分发挥社员的劳动积极性。这种形式因有其特定的条件,目前还不能推广;但应切实把已有的办好,以便取得经验,教育农民。
2、国营农场和农民合办的合作社。这种合作社虽可暂时试办,但因它会影响和减弱国营农场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因此不宜推广。国家农场仍应独立经营,以便发挥社会主义经济的示范作用。
3、以土地入股为主要特点的合作社。这种形式的合作社又分为两种。一种实行土地、劳力兼顾的比例分红制,即相当于活租制;一种实行土地固定地租,收获物扣除投资、地租后,按劳分红,即相当于定租制。这两种形式适合目前社会经济条件,且数量最多,可以普遍推广。后一种较前一种更能激发社员的劳动热情,但遇歉收或灾荒时,地租应适当降低,以照顾劳力的收入。
4、劳力得工资,收获物扣除投资、工资后,完全按土地分红的合作社。
5、土地、劳力、牲口、农具、种籽、肥料等统一入股,按股分红的合作社。
第四、五两种合作社有资本主义经营倾向。它不能发挥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且易形成一部分占有较多的土地及其他生产手段的社员,对其他占有较少的土地及其他生产手段的社员的剥削,因此不宜采用,已有者应该加以教育改造。
(二)收获物的分配原则
合作社收获物的分配是否合理,是决定合作社的性质及发展前途的根本问题。合作社是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谓合理分配,就是一方面要照顾私有财产,另一方面又要逐步实现以按劳分红为主的分配原则,并能积累一定数量的公积金,逐渐增加集体主义因素。
目前合作社的分配办法是多种多样的。这是应该允许的。但有几个原则性的问题,需要把它明确和统一起来。
第一,土地与劳力的分红比例,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土地分红多于劳力分红,一种是劳力分红多于土地分红。在开始建社时,这两种分红比例都可采用,但应肯定劳力分红多于土地分红的原则是更加合理的。因为这种分红原则可以大大发挥劳动积极性。当然,实行这个原则,必须根据社内各种成员的自愿,并照顾当地经济发展的条件,以便使劳力较多土地较少和土地较多劳力较少的社员,都能够获得合理的利益。然后,在生产发展和土地由于加工而增产的过程中,教育农民认识劳动创造一切的道理,逐渐提高劳力分红的比例。
第二,牲口、农具、肥料、种籽等生产资料,以不分红为原则,但应付给所有者以公平合理的代价。因为生产资料若按资本分红,极易给少数占有较多的生产资料的人造成剥削合作社的机会,这对发挥社员的劳动积极性是不利的;但若不给以合理的代价,则侵犯了社员的私有权也是错误的。为了付给合理的代价,可以采用租借、收买、定期还本付息等形式,但开始建社时以租借办法为宜。当然,在社内缺乏资金时,在一定时期内,对这些生产资料也可以采取一定的分红办法。但应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渐扩大集体投资,以防止合作社内资本主义倾向的产生。
第三,公积金、公益金的征积和使用。公积金和公益金是合作社内的社会主义因素。它加强了社员之间的经济联系,是巩固和发展合作社的重要因素之一。公积金的用途是扩大再生产,公益金则用于举办社员的公益福利事业,并防备天灾人祸。公积金、公益金的积累,必须根据社员的自愿,从增产部分中逐年抽积。抽积的数目,应根据社的生产的情况和收入的多少,民主确定。开始抽积的数目不可过多,过多了就会影响社员的个人收入。在收成不好时,可以不积。
第四,农业税。目前有两种缴纳农业税的办法:1、由地户负担。有的是由地户直接缴纳,有的是从地户收入中扣出应缴数,集中由社缴纳。2、统一由社负担。前一种办法是合理的,后一种办法则不妥当。因为土地还是个人所有,而农业税是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土地依率计征的。
(三)土地入股问题
合作社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的生产组织,社员入股的土地,必须分得一定的收获物。如何给予入股土地以公平合理的报酬,是开始建社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目前入股土地的分配方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按土地的常年产量折成标准亩,或以负担亩为标准,以亩为单位,计算分红数或确定租额。这一办法简单易行,可以采用。
第二,实行土地评产。先按土质好坏、肥瘦,并适当照顾土地远近,评定常年产量,以石为单位计算分红数或确定租额。这一办法亦可采用。
第三,社员带麦地入社,一般应是谁种谁收。但麦茬地作物要比春地一季作物的产量小,若麦地仍按一般土地分红,则有麦地的户占便宜,无麦地的户吃亏。因此,有的合作社规定:抽出一部分小麦归合作社,以补偿合作社的损失。抽多少由社员民主议定。若社员所有麦地都差不多,不抽亦可。有的合作社规定麦收归社,付给有麦地的户以适当代价,这办法亦可采用。
第四,有的社员自愿把果园、菜园等特殊土地入社。这种土地应按常年收益折成一定产量入股,按股分红或确定租额,其特殊用工部分之代价,应从常年收益中扣除。这样双方都不吃亏。
关于社员退社问题。社员退社是自由的,但为便于清账,并且不影响生产,以秋收结账后退社为宜。社员退社可带走土地。但退社者的土地因合作社加工而变好者,退社者应偿付公平代价。退社时的麦地,亦应本谁种谁收的原则处理。
(四)评工计工问题
劳力的合理评工、计工,是具体体现等价互利和奖励劳动政策、巩固发展合作社的基本环节。
目前评工计工办法有如下几种:
第一,定工、定质、定时、定产的包工包产制。把土地划分为若干耕作区,并确定每个耕作区所需的工数(定工)、工作的质量标准(定质)、完成工作的时间(定时)及本年的产量(定产)。再把全社劳动力适当地分为若干小组或小队。然后把一定的耕作区包给一定的生产小组或小队经营。各小组或小队内部再实行分工。各种作物的产量标准,是根据原来地力的情况、土地投资情况和提高技术的要求而规定的。秋收总结时,超过规定产量的给予奖励,未完成任务的给予处分。奖励和处分的办法由社员大会民主议定。这是进步的办法,但实行起来比较复杂。华北实行这种办法的合作社还很少,应选择较好较大的合作社先试行,然后逐步推广。
第二,按件计工。即按各个时期的农事活动,定出所需工数和质量标准,然后根据这一工数和标准,分配工作和记工。在确定工数时,土地质量、远近、费工多少等条件应计算进去。这种办法也是比较科学的,进步的,可以发挥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创造性。但若全部农事活动均按此计算,则较为复杂,目前尚难推广。个别农活如摘棉花、送粪、锄地、犁地、割麦子等则可采用。
第三,按活评分。即按每人每日(或晌)的劳动质量评工记账。在评工计分上比较有经验的合作社可以采用这种办法,一般的合作社则较困难,因事先无一定标准,每人每日评工计工,容易由于意见分歧而浪费时间,且不易做到公平合理。
第四,死分活计。即按每个社员的劳力强弱、技术高低,评出每人的预定工分,再按每日劳动实效评计实际工数。劳动实效超过预定工分者加分,不足者扣分。这种办法,既有了评工计工的标准,使每日评工计工时简单易办,又能奖励劳动。初建合作社时可以普遍采用这种办法,但应逐渐把它提高为前几种。
第五,固定工分。即按每个社员的劳力强弱、技术高低评定工分,作一天工,按固定工分记一次分。这种办法不能发挥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用这种办法的应设法改变为第四种。
第六,妇女、老人、儿童等辅助劳力,应坚决贯彻同工同酬的原则。
(五)生产投资
应根据生产需要及社员的经济条件,在等价互利原则下,奖励个人投资。其原则是:既要照顾中农利益,又要避免可能产生的富农剥削。现将农业与副业主要投资的处理办法,分别介绍如下:
一、农业投资
第一、牲口
1、伙有伙用伙喂。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合作社从公积金或总收入中抽出资金,购买社外的或社员的牲口。社员的牲口一般都是作价归社,由合作社分期付价,按银行利息付给利息。一种是由社员按地亩或劳力均摊资金,购买牲畜。这两种办法可以解决私有牲口和集体经营的矛盾。但在建立合作社初期,社员觉悟程度不高,或社员和合作社的经济条件不充足时,不应急于采用。否则就会使合作社负债太多,影响社员的收入。
2、私有私喂,合作社使用时付给工资。这种办法群众易于接受,又可以解决合作社经济条件不足时使用牲口的困难。刚刚建立合作社时,可以普遍采用这种办法。但应注意解决个人使用和集体使用的矛盾。
3、社员牲口作价存入合作社,由合作社使用,付给一定利息。这个办法亦可暂时采用。
4、社员牲口作价入股,按股分红。这种办法暂时可以采用,但易使有牲口户利用牲口入股的机会剥削其他社员,故应逐渐把它改变为前几种办法。
5、私有伙用伙喂。社员私有牲口无代价由合作社使用,由社员轮流喂养或私人喂养,合作社供给草料。这种办法损害养牲口户的利益,也容易把牲口喂坏了。这对合作社的巩固发展是不利的,不宜采用。
第二、肥料
细肥料大部是由合作社统一购买,或由集体的副业生产(如油坊、粉坊)供给。粗肥料有以下几个解决办法:
1、由合作社统一计划养猪积肥。养猪采取固定专人喂养或分户喂养的办法,规定分红制度。
2、按地摊肥。由合作社统一规定需要的各种肥料的质量、数量,按照各个社员入股土地的数量,分配给各个社员。超过分配数的给以报酬。
3、评价购买。按议定的规格、质量,评价购买社员的肥料。
4、社员所积肥料无代价交合作社使用。
前三种办法都可采用,后一种办法损害积肥户的利益,不宜采用。
第三、农具
大农具有的折价归社公有,有的私有伙用伙修,或付给一定折旧费。建立合作社初期,采用后两种办法较妥,不应急于折价归公,以免加重社员负担。小农具一般私有借用,由合作社负责修理、赔偿。新式农具一般由合作社统一购买。
二、副业投资
发展副业必须从生产出发,为农业生产服务。有些合作社把副业变成商业,甚至进行投机倒把;有些合作社用副业去剥削社外劳动力,或者重副业轻农业。这些作法都是错误的。这样会使农业生产合作社变质,走向资本主义道路,或者由于赔累而垮台。这些偏向必须纠正。
副业的投资和分红大体可分四种:
1、由合作社统一投资,收益扣除投资后,统一按全社劳动力分红。
2、社员按劳力投资,按劳分红。社员投资的数量超过其应投资数量者超过部分付以利息。
3、资金行息,保本保值,纯收益按劳分红。
4、按资本、劳力实行比例分红。
以上几种办法都可采用。实行第四种办法时,不应使资本分红过多,最好逐渐把它提高为前三种,以免有劳力者吃亏,或产生社员只愿意扩大个人资本,不愿意积极劳动的资本主义倾向。
(六)组织机构和制度
合作社的组织原则应该是民主集中制。应该按照生产的需要,建立各种制度。这样才能发挥社员的积极性,并便于实行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
第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为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选举主任、副主任、社务委员会委员,决定社的全年生产计划,批准新社员入社,决定公积金的用途和其他重大开支的用途,议定社的奖励制度、劳动纪律,通过社员的奖励、处分等等。社员大会以按农事季节召开为宜,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社务委员会为执行日常工作的机关,由社员大会选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若干人组成。社务委员会下设生产小组。正、副组长由社员民主选举,负责领工记工,指导本组生产。小组是生产的基本单位。合作社应定期检查小组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加强对组员的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
第二,选举制度。主任、副主任、社务委员会委员及小组长,每年选举一次,连选得连任。一般以年终结账后选举为宜,以免新旧交替影响生产。但特殊情况可例外。
第三,学习制度。阅读和讲解报纸应成为制度。社员应积极参加农民业余学校,提高政治认识。应该有计划地消灭社员中的文盲,以便提高社员的文化程度和掌握农业科学技术。社员中学习成绩优良者,应予以奖励。提高社员的思想、政治、文化水平。这是发展和提高合作社的重要保证。
第四,财务制度。账目要日清月结。管理财务的部门或社的会计应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财产情况和记工账目,每年年终要总结账目。要使社员都能了解社的财务情况,在民主监督下,防止贪污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五,奖惩制度。应定期评选劳动模范。凡是积极劳动或有新的创造因而显著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者,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通过,应给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凡是劳动怠惰,或不服从社的章程、决议,或违反政府法令者,应按情节轻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给予教育、批评或适当处分,直至开除出社。
合作社的组织和分工制度,应由社员民主规定,并应随着生产的发展,社员觉悟的提高和集体观念增强的程度,逐步加以改进。
(七)革命烈士、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家属入社后的代耕问题
革命烈士、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家属入社后的代耕问题,应从两方面解决:一方面应加强社员的政治教育,提高社员的政治认识,吸收烈属、军属、工属入社,解决其生产困难。拒绝吸收烈属、军属、工属入社是不对的。另一方面,应合理解决他们入社后的代耕问题。代耕办法有以下几种:第一,受代耕户自己掌握、支配代耕工票,或将工票米存社生息。他们自己如果参加劳动,则和其他社员一样记工分红。第二,代耕工票米统一交社折成工数,作为享受代耕者的劳动日数。享受代耕者可按工票劳动日和亲身参加的劳动日一并分红。第三,有代耕义务的户和受代耕户均入社者,由有代耕义务的社员劳动工数内拨出应出工数,作为受代耕户的工数。第四,受代耕户将地交与合作社代耕,工票米也全部交给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保证其产量。受代耕户参加劳动时,亦按劳分红。这些办法都可采用。有个别地方,烈属、军属、工属参加合作社以后,村政府即不再给予代耕,这是不妥当的。不应把优军代耕负担加在合作社身上。
(八)劳动保险
社员的疾病死伤问题怎样解决?这是社员十分关心的。大部合作社对此尚无经验,需要逐步规定一些办法。有个别合作社规定:凡社员在一定时间内(三天或五天)请病假者,仍照常记工,超过此规定时间者,按“三一保险制”或“二一保险制”记工,即三天记一天工或两天记一天工。另一种办法是:凡在规定时间内请病假者,不以旷工论,超过此规定时间者,以旷工论。两种办法都不完全妥当,经初步研究,或可规定为:在规定时间内请病假者不以旷工论,超过规定时间可按“三一保险制”或“二一保险制”等办法记工。社员因病有困难者,可根据社内经济条件,予以适当补助。亦可发动社员互助互济,解决一部分问题。因社务生病、受伤者,应照常记工,医药治疗费由合作社负担或予适当补助。
(九)干部误工问题
合作社干部、技术员等因经营社务而误工者,应计算劳动日。因为他们是为合作社进行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是应该计算劳动日的,其份量且不应低于体力劳动。
现在有的合作社已扩大到五十户、一百户甚至一百五十户以上(目前农业生产合作社还处在试办阶段,此种大社不宜盲目发展。)这样的大社事务繁多,必须设立专责干部。这种专责干部可试行如下办法计算劳动日:五十户以上的大社,可有一至三人脱离生产,专责经营管理社务,其劳动日按社员平均劳动日计算。这些专责干部在完成本身任务外如果还能抽出时间参加生产劳动,其参加劳动部分仍应照常计算劳动日。这样就解决了干部因经营社务误工而减少收入的问题,使他们能专心经营管理社务,同时也能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劳动生产。脱离生产之干部一般以正、副社长或会计为宜。
(十)和供销合作社结合问题
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应密切结合,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适应国家需要,逐渐增强生产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这样才能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不断提高而获得广阔的发展前途。同时也可使供销社逐渐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供应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生活资料,使国营经济发挥对农村经济的领导作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供销社结合的最好形式是普遍推行“结合合同”。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孤立地搞生产,或是自己进行商业活动,不和供销社结合,这是不对的。有的供销社不予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有力的支持,也是不对的。
(十一)国家对合作社的扶持问题
国家对合作社应有适当扶持。如优先贷给现金、农具、肥料、优良品种等。尤其应大量供给新式步犁,逐步做到合作社都能用新式步犁耕作。但贷款不宜过多,过多了就会使互助组和个体农民不满意,影响团结,使合作社孤立,且易助长社员依赖贷款的思想,并使合作社负债太重,影响社员收入。
合作社应和国营农场取得密切联系。国营农场应给合作社以技术上的援助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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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联“一列式拖带法”替长江航运开辟了新道路
新华社记者 林耀
苏联内河航运先进经验“一列式拖带法”,在我国水上运输大动脉——长江中推行以后,长江上的拖驳运输效率大大提高。美丽雄伟的长江,将为祖国的运输事业贡献出更大的力量。
“一列式拖带法”是苏联内河航运事业中,先进的拖驳运输方法。这个方法是根据航行方向(上水或下水)、水流速度、航道和船只性能等情况,把几只驳船编成一长列各种不同的队形,利用拖轮拖带。它的优点是可以减少江水阻力,充分发挥拖轮的牵引效率,做到“拖得多、行得快、成本低、效率高”,航行也很安全。过去,长江上的拖驳运输大多采用英美的“并列法”,将驳船绑附拖轮的两侧,或将驳船并排尾随拖轮。采用这种办法,船只遭受江水阻力很大,速度低,拖运量小。每只拖轮只能拖两只驳船,每匹马力只能拖两吨到三吨货物。现在运用“一列式拖带法”,每只拖轮最多可以拖六只驳船,每匹马力的拖带量提高到十吨到十二吨。
拖驳运输是内河航运中最普遍、最经济的运输方式,“一列式拖带法”在长江航运上普遍采用,对发展内河航运有极大意义。从去年十月起,长江航务管理局的海员和技术人员就在苏联内河航运专家罗曼诺夫和水利专家布可夫的指导下,掀起了学习“一列式拖带法”的热潮,取得了很大成绩。一年多来,长江航务管理局已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拖轮实行了“一列式拖带法”,运输效率普遍提高一倍以上。现在,你随便和长江航务管理局的那一位海员、水手们闲谈,他都会滔滔不绝地把“一列式拖带法”的好处告诉你。我曾经和一只不大的“国运”号轮船的船员们在一起座谈;他们说在没有实行一列式拖带法以前,十多年来,这只三百二十匹马力的拖轮,从石灰窑到汉口的拖载量最多没有超过六百吨,可是实行一列式拖带法以后,他们第一次拖了九百六十吨、第二次拖了一千零五十吨、第五次竟拖到一千四百三十一吨,而航行时间却由四十一小时缩短到三十一小时。船员们兴奋地说:
“一次比一次装得多、跑得快,现在我真说不出这只船到底能拖多少?能跑多快?苏联老大哥的办法真是好极了!”
在“一列式拖带法”开始在长江推广的时候,遇到了各式各样保守思想的抵抗。有的老海员说:
“我在河下干了十多年,从没有看见过这种‘一条龙’的拖船法,这办法很危险!”有的技术人员说:
“一列式拖带法只能在狭小的天津内港拖运,长江江面宽,水流急,不能用这种拖带法。”有的竟把英美式的腐旧的“航行规章”捧出来说:“‘一列式拖带法’不合航行规章,不能行!”针对以上各种保守思想,长江航务管理局一方面对海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一方面进行实地试验,用事实来证明苏联先进经验的优越性。去年十月十日,长江航务局上海分局领导方面决定以“国青”轮在长江首次试行一列式拖带法,同时又派“国山”轮仍用英美式的“并列法”同时自南京上驶至裕溪口。试航结果,“国青”轮较过去用“并列法”提早三个小时平安地到达了目的地,节省了一吨半燃料和三十六两调水油。“国山”轮虽然比平时速度增加,但仍在国青轮到达一小时后,才到达目的地。“国青”轮试航成功,有力地打击了保守思想,并教育了长江航务管理局的海员和技术人员。接着长江下游的国都轮、国康轮、国海轮等等都普遍学习与采用了这一先进的拖带法。今年四月,长江中游参加荆江分洪工程的拖轮,在苏联水利专家布可夫指导下,也开始实行了一列式拖带法。当时为了完成荆江分洪的紧迫运输任务,布可夫把一列式拖带法的经验传授给海员,运输效率立即提高了百分之一百五十。内河航运专家罗曼诺夫并在汉口附近的航线上亲自试验。由于苏联专家真诚的帮助,“一列式拖带法”终于在长江的中、下游全部推广。在长江的支流,如弯曲、狭窄、多滩的湘江,也运用了一列式拖带法。现在,在优美的扬子江畔,会不时地看到一只拖轮拖着一长列的驳船就像机车牵引着一长列的车厢一样在大江中往返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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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经济生活简评

积极领导农民进行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准备工作
今年全国已经试办了三千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绝大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得到了优异的收获。因此,在合作社影响所及的地方,广大农民群众纷纷要求办社。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我们应该十分重视农民群众这种向合作化方向前进的热情。
但伴随着群众这种热情而来的,有不少地方已发现了盲目办社的现象。这种盲目办社的现象,是由于一部分农村干部和群众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缺乏具体了解而产生的。他们把办社看作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他们以为只要把地界打破,把各家的牲口牵在一起,就可以办社了。这当然是不对的。今天本报所发表的关于山西川底村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文章,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郭玉恩合作社是试办最早也很有成绩的一个合作社,但这个社是在解决了许许多多的问题的过程中发展巩固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建立在私有基础上的集体生产组织,它虽然解决了互助组所不能解决的分散经营和集体劳动的矛盾,能满足农民扩大再生产的要求,但它本身又产生了一连串个人与集体的新的矛盾。这些新的矛盾,对于我们许多干部和广大农民说来都还是新的问题。这些新的问题,必须在群众有了生产上的需要、有了互助合作的经验、有了较强的领导骨干而又真正在自觉自愿办社的条件下才易于解决。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许多问题之所以能够一一获得解决,就是由于它已具备了这些条件。假如没有这些条件,只凭一股热情,急躁冒进,是不能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好的。
目前正是整顿互助组和准备办社的时期。各地领导机关应该深入检查、了解群众的要求和思想情况,很好地总结一年来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使自己心中有数,以便加强对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目前我们亟须做好以下工作:对那些已经办好的社,要切实帮助它们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使它们能够进一步地向前发展;对那些已具备建社条件而群众又真正自愿要求办社的互助组,要向他们介绍经验,积极地领导他们建社;对那些办起来了,但问题很多,生产成绩很坏,也就是尚未具备建社条件的社,要对他们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让他们根据现有条件改为互助组,首先把互助组搞好,积极创造建社条件。
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针是积极地、稳步地发展的方针。不积极设法去满足群众的办社要求是不对的;一任群众自流发展而不加以控制也是错误的。我们应该采取领导控制与群众热情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领导群众进行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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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问题篓子”里的问题是怎样解决的
——记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长
赵宪斌
山西平顺川底村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去年四月成立的时候,有些没有参加的农民就说:“弟兄三个两个还有个合不来的,那么多人在一起生产分粮,等着看他们打架吧!”但是,两年以来这个合作社内部并没有打过一次架,相反的,它竟巩固起来并且发展了——由去年的十八户发展到了今年的四十六户。在它的影响之下,今年春天,川底村又组织起了一个二十四户的申冬玉农业生产合作社。而且,去年预言合作社必然打架的郭来富等人,亲眼看到合作社力量大,产量高,也在今年春天入社了。
当然,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在建立、发展的过程中,确曾遇到过许多问题。群众也曾把它叫作“问题篓子”。郭玉恩说:“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真可能打起架来”。可是他们都把它一一解决了。现在我们就来看看“问题篓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问题,他们又是怎样解决的。
合作社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土地入社问题。入多少呢?有人提出全部入,说“这样干净利落”。有人提出入一大部,自己留一小部种菜、种杂粮。大家觉得第二种意见还比较合适,就民主议定了入社地最少不得少于自己所有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七十,自留地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比例确定后,就由大家自报入那块地。结果,除郭玉恩、郭宗奎、郭计好三个党员干部多报了一些好地外,其余的人多是自报了坏地。有些党员也报了坏地。在大家自报的八十多亩地中,坏地、远地、小块地就占了三分之二。这怎么能行呢?支部书记郭玉恩召开了支部大会,号召入社党员多入好地、近地、大块地。会后郭得交、郭银子等八个党员,都起了带头作用。郭玉恩又和大家民主讨论规定:入社地无论远近好坏,都必须尽大块地,能连在一起合成大块的小块地也可以入;入多少好地、坏地,要和自留地的比例相当。大家根据以上原则进行自报公议。这就解决了入地问题。
跟着来的是土地和劳力怎样分红的问题。劳力少的提出“土地劳力对半分红”,劳力多的提出“劳力应该多分一点”。社的领导干部根据这两种情况,向社员们进行了“劳动创造价值”的教育,同意了劳动力多分一些的意见,同时指出要适当照顾土地多劳力少的社员的利益。经过民主讨论,最后决定土地分红百分之四十,劳力分红百分之五十二,公积金留百分之八。
分配方案确定了,大家又讨论具体执行这个方案的办法。过去对土地加工少、经营得不好的人提出:“入一亩顶一亩分”,而经营得好的人提出
“要按实产量成比例分”。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同意按产量比例分。但每块入社地的实产量是多少,又成了问题。过去评农业税产量时,有些人尽量把产量报得低些,土地入社后按实产量分红,他又尽量把自己的土地的产量说得高些。土地评产的问题争论了好久,还解决不了。社的领导干部和大家反覆研究,最后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根据上一年的实产量,找出几种标准地的产量,让每个社员把自己要入社的土地,和标准地相比,自己确定等级,然后由大家选出的评判委员会来评判。评判委员会评出初步意见,再由全体社员进行讨论。这叫做初评。经过初评,有些社员仍有意见,再由评判委员会进行复评。一直评到大家没意见时,才算解决了问题。劳力分红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因为所有社员过去都是互助组的组员,每个人有几分劳动力,过去都已评定过。当时就确定了按每个劳动力所做劳动日多少的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则。
劳动开始了,又产生了计发工票问题。原来社的工票是由会计印制,发给各小组长,小组长根据每个人的劳动日计发工票。开始发工票时,有些社员发生了怀疑。他们怀疑小组长会给他自己和他家里参加劳动的人多发工票。又怀疑会计可能由于职务的方便而贪污工票,或者会给自己家里人冒发工票。社的领导干部领导大家讨论了防范这些可能发生的偏向的办法,最后规定:组长做的工,由副组长签字发给工票。尽可能不使一个家庭的成员在同
一个组内劳动。规定会计“动笔做账不动章”。图章由主任亲自掌握。会计发的工票必须要经过社长盖章。没有盖章的工票算废票。这样社员的怀疑解除了,弊病也避免了。
在耕种当中,又发生了耕种社的土地和耕种自留地的矛盾。因为社的土地和自留地都必须在同一个季节内种完,如果组织得不好,不是影响了社的生产计划,就会误了自留地的活。郭银子组的社员就常常因为耕作自己的土地而影响了社的生产计划。这个问题经过大家讨论,规定:无论社地或自留地,都由社统一耕作;社员们在谁家的自留地上做了活,就由谁付给工票。社地和自留地耕作时间的矛盾就这样解决了。
到施追肥的时候,社里还没有肥料(因社刚成立,没有公共的肥料)。大家决定购买社员们积下的肥料,但只笼统地规定每斗玉茭买十担。这时,有好肥料的人提出了意见:“粪有好坏,不能一样作价”。社领导干部觉得这意见很有道理,就到各家粪堆去察看。果然各家的肥料的质量相差很远。于是又决定把肥料分成三等九级,按级给价。肥料的等级由评判委员会评判决定。肥料问题就这样解决了。
在使用牲口方面,也发生了不少问题。去年使用的牲口是由社向各个社员雇的。最初,只笼统地规定了每耕一亩地,给七斤半米。这样,在合犋时,养大牲畜的都愿和养大牲畜的合在一起,怕自己的大牲畜和小牲畜合在一起,费力多,耕地少,吃了亏。结果就把小牲畜留下了。耕地时,谁都争着耕近地和大块地,都不愿耕远地和小块地。后来,大家决定把大、小牲畜评成不同的劳动分、再按每个牲口每天耕地的数量计算工资;又把远、近、大、小不同的土地具体计算出每天所用的工数,根据每块地耗费的劳力调整工资。这个问题也解决了。今年春天,合作社在经济力量、生产发展的要求、社员的觉悟程度都提高了的情况下,开始实行牲口作价入社。在开始作价的时候,又发生了问题。无牲畜户说今年牲畜价不高(今年的牲畜价格的确较去年低了些);要把好牲畜入社的社员却说:“赖的落价了,好的并没有落价”;把赖牲畜入社的社员说:“我这牲畜是多少钱买的,让我赔钱不合适”。有牲畜的和无牲畜的争论不休,干部也很难决定价格。后来,干部特别到平顺牲畜市上,请来了几个牙纪,再到兽医站请了兽医,检查牲口有无毛病,并根据牲畜好坏和当时的市价适当作价,有牲畜户和无牲畜户都没了意见。但牲畜作好价钱,就要入社的时候,有牲畜户的妇女又有了意见。她们感到牲畜入了社,碾米、磨面、串亲戚都不方便了。大家又讨论规定:谁家有事时可以使用牲畜,使一天牲畜,出三斤半料。但在使用当中又发生了问题:谁家也愿使大牲畜,套大碾磨,因为大牲畜磨的快,可以少出工资。结果造成大牲口忙,小牲口闲的现象。这样大家又讨论决定:用大碾磨的使用大牲畜,每天三斤半料,用中等碾磨的用中等的牲畜,每天三斤料,用小碾磨的用小牲畜,每天二斤半料。并规定使用户不得自己挑牲畜,必须由管理牲畜的人调配。这样又解决了牲畜忙闲不均与付价不公的问题。
由于计工方法不科学,今年春天在社内发生了“磨洋工”的现象。社里原规定打锣上地、下地,但郭银子组打了锣还上不了地,休息时比别的组不少休息,得到的工票和别的组却是一样的。因此,劳动好的组就提出了意见。干部领导大家研究了好多次,最后一致决定实行定工、定员、定量、定时的“四定包工制度”,废除了简单的只按劳动日记工的制度。并由各组选出检查员,组成检查小组,检查各组所包的工是否合乎“四定”的要求。做工做得不够好的由检查组议定扣工,做得实在不像话的让他重新做,做坏了的(如锄苗伤了苗子)由包工的组负责赔偿,做得够标准或提前完成的,按预定工发给工票。这一制度实行后,大大鼓舞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过去“磨洋工”的积极起来了,过去到远地做活的下工都要回家吃饭,现在怕回来吃饭耽误时间,都要家里人去送饭了。实行“四定包工制”以来,社员的劳动效率普遍提高了。
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产生和解决的问题,还有许多。现在他们已不是遇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了,他们已经逐渐摸着合作社的各种问题的规律性,已经可以预见到今后可能产生的问题了。今年合作社买了五百六十只羊,三年后即可发展到一千只。根据本村的牧草和饮水条件,羊群发展到一千只以后就不能再养活了。显然,今后繁殖的羊群必须出卖。但卖羊的钱如何分配会成为问题,因各户入社时间不同,每户的积累也不相同。现在他们正在考虑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又如,入社牲畜的代价,原规定三年至五年还清,但因他们所订的三年建设计划中,基本建设需要的开支很大,届时牲畜价可能归还不了。那就会引起把牲畜入社的社员的反对。现在他们正在考虑用平衡入股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从以上发生的问题,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个所谓“问题篓子”里的问题都是社员的个人利益和社的整体利益所发生的矛盾。这是在私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集体劳动生产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所不可避免的。但他们在社员的个人利益服从社的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公私两利的原则,采取由干部密切结合群众,进行民主讨论的方法,把它一一解决了。我想这就是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两年来不但未打起架来,而且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发展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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