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6月11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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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们伟大的祖国
  为了保卫祖国,建设现代化的强大的国防力量,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粉碎美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在展开大练兵运动。这是某部一班的战士们正在拟定练兵立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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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
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本院第八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业经报请主席批准,特令公布施行。
此令。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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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严格保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密,防止国内外间谍分子、反革命分子和破坏分子侦察、偷窃或盗卖国家机密,防止各种人员泄露或遗失国家机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机密包括下列基本范围:
一、一切国防及军事的计划和建设措施;
二、一切武装部队的编制、番号、实力、装备、驻防、调动、部署及后勤兵工建设等机密事项;
三、外交机密事项;
四、公安机密事项;
五、国家财政计划,国家概算、预算、决算及各种财务机密事项;
六、国家金融计划,贸易计划,海关计划及金融、贸易、海关事务之机密事项;
七、铁路、交通、邮政、电信之机密事项;
八、国家的各种经济建设计划及经济建设事业之机密事项;
九、资源调查,地质勘察,气象测报,地理测绘等机密事项;
十、科学发明发现,文化教育及卫生医药之机密事项;
十一、立法、司法、检察和监察事务之机密事项;
十二、民族事务和华侨事务之机密事项;
十三、内务和人事之机密事项;
十四、档案、密码、印信及一切有关国家机密的文件、电报、函件、资料、统计、数字、图表、书刊等;
十五、一切有关国家机密的机构、编制、仓库、场所等;
十六、一切未经决定或虽经决定尚未公布的国家事务;
十七、其他一切应该保守秘密的国家事务。
第三条:国家机密的各种具体事项和范围,属于政务方面者,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颁布;属于国防和军事方面者,由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规定颁布。地方如有特殊需要保守机密者,得作补充规定报告上级机关备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武装部队均须成立保密组织,负责领导保密工作。其组织通则另定之。
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机关、学校、工厂、企业、矿山、仓库等,得视其需要建立保守国家机密的制度及保密组织。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各武装部队、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机关、学校、工厂、企业、矿山、仓库等人员,对于国家机密均须严格保守,不得泄露。各单位应注意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守国家机密的教育,加强其严格保守国家机密的自觉性和纪律性。各单位须根据具体情况,将保守国家机密随时向人民群众进行必要的宣传与教育;对需要严格保密的场所,得由当地政府组织人民保密,并得订立保密公约,互相监督执行。
第六条:经管及承办国家机密的工作人员须经过人事部门切实严格审查,选拔确属可靠者担任。
第七条:有关国家机密的电报、文件、资料、统计之缮校、印刷、监印、收发、传递、阅读、保管、销毁、档案,须建立严密的管理、检查制度,并供给其必要的物质设备。
第八条:凡重要会议,须依据工作需要确定出席列席人员,并须经一定机关审查批准。对协助会议工作的人员亦须严格审查并进行保密教育。会议场所须严密布置警卫。会议文件须由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始得印发,非经允许应于会后缴回;非经允许不得摘抄;不需收回的文件亦须登记清楚。非经允许,个人不得记录。会议情况,不准对外泄露。会议内容需要传达时,须指定专人负责传达,并须确定传达内容与传达对象。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使用之密码,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的机要部门统一制定和批准使用;各级武装部队使用之密码,由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一级军区、野战军司令部的机要部门统一制定和批准使用。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武装部队必须设置无线电台者,政府系统须按级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或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批准,军事系统须按级报经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或一级军区、野战军司令部批准。
第十一条:凡有关国家政策的新闻、论文、资料的公布或报道,属于政务范围者,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统一规定发布办法;属于军事范围者,由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规定发布办法。
凡报刊公布、电台广播的新闻、论文、资料等,内容均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各通讯社、报馆、广播电台、出版机关均应订定发布新闻、论文、资料的保密审查办法。
第十二条:凡政府系统所属单位出版刊物,须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或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分别批准;凡军事系统所属单位出版刊物,须经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及一级军区或野战军司令部、政治部分别批准。上述刊物不得登载国家的机密文件,泄露国家的机密,于付印前,须由主管首长作保密审查。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反革命论罪,依惩治反革命条例惩处:
一、出卖国家机密于国内外敌人者;
二、故意泄露国家机密于国内外敌人者;
三、出卖国家机密于国内外奸商者。
第十四条:凡利用国家机密进行投机取利者,送司法机关或军事法庭依法惩处。
第十五条:凡因疏忽泄露国家机密或遗失国家机密材料者,应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成绩之一者,给以表扬或奖励:
一、在敌人面前英勇不屈,能坚守国家机密者;
二、在任何危急情况下,不顾艰险能保守国家机密者;
三、对非法利用、出卖、盗窃国家机密分子和案件能及时检举破获者;
四、发现遗失、泄露机密事件能及时补救者;
五、一贯遵守保密制度并能推动他人保护国家机密有显著成绩者。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须将保护国家机密的监督工作,列为经常任务之一。
第十八条:各单位得根据本条例规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本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通过呈请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条:本条例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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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
指示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号召
【新华社十日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于六月八日致电各省、市协商委员会,指示各省、市协商委员会积极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六月一日的号召。电文要求各省、市协商委员会从速邀集当地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其他无党派的爱国人士,协商具体办法,协助各地抗美援朝分会积极推行抗美援朝总会所号召的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优待烈属军属三项运动,以便更有力地支援前线,争取抗美援朝战争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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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华北抗美援朝总分会举行扩大常委会
响应与执行总会三大爱国号召
要求各县市尽快召开抗美援朝代表会保证具体实现
【本报讯】华北抗美援朝总分会,为响应和贯彻总会“六一”号召,于八、九两日举行了扩大的常务委员会议。
会议首由该会主席聂真同志作了关于贯彻总会六一号召的报告。他首先叙述了华北各地“五一”示威后的抗美援朝运动已经普及起来,已取得伟大成就:爱国公约在城市中、农村中已相当普遍地订立,截至五月底止,捐献总额已达一百五十亿元。而在“六一”后,各地捐献飞机大炮运动正迅速展开。目前各地提出捐献的飞机已达五十二架,大炮、高射炮二十一门,坦克一辆。在优抚工作方面,华北创造了固定代耕制,工票制等办法。同时,又强调指出:我们过去的工作还作的不够,还有很多缺点,根据总会的号召,特提出贯彻执行总会号召的指示,请讨论修正。希望经过此次会议讨论出具体执行总会三大爱国号召的办法,把华北抗美援朝运动向深入方面大大推进一步。
在讨论中大家热烈拥护总会号召并通过了聂真主席的报告及所提出的贯彻总会号召的指示。在讨论具体推行爱国公约时,董鲁安、贾心斋、李乐光、刘少白等,根据五省二市推行爱国公约的情况和问题,一致认为应通过捐献飞机大炮运动和优抚工作来修订充实爱国公约,克服形式主义的现象。在推行爱国公约时必须注意深入宣传爱国公约的意义和作用;订约时要经过充分的酝酿和民主讨论,使其真正成为群众自己的行动纲领。公约内容要切实具体,避免空泛或琐碎;要定期检查执行公约的情形,适时充实新内容并作必要的修正。
捐献武器的讨论极为热烈。大家纷纷反映各地工人、农民、工商界以及各界人民,在听了志愿军归国代表报告后,已自发地掀起了捐献运动。仅据华北人民革命大学荀昌五在会上谈,该校学员自动捐献现金、物资、房屋、地皮,约值十五亿元,当可买一架战斗机。刘英源、张致祥、田秀娟、朱继圣、刘少白、贾心斋、资耀华、郭耀挺、李超等普遍发言,提供意见。会议广泛地研究了城市、农村、山区、灾区及较富庶区的不同情况,根据群众高度的爱国热忱,一致认为要掀起捐献运动的热潮并做好宣传工作,完成总会增产捐献号召的任务。但捐献运动必须贯彻从实际出发、自觉自愿原则。
讨论优抚工作时,资耀华、张致祥、白坚等先后提供了好多问题和经验。大家一致认为志愿军在前线浴血抗战,我们在后方应将优抚代耕工作作好。应通过抗美援朝运动,高度发扬群众对祖国对人民军队的热爱,发动群众经常的拥军优属运动。并须加强各级领导对优抚工作的重视和检查,推广固定代耕制、工票制的经验。要切实解决烈属军属就业、就学的困难。
赴朝慰问团第五分团(华北区代表团)长张明河同志向会议报告了工作。该团日内分赴华北各省市向广大人民报告朝鲜前线人民志愿军英雄事迹及前方将士对祖国人民的期望。
最后,会议提出:各县市应尽快召开抗美援朝代表会议,大力贯彻总会号召,将全区的捐献运动大力地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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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热烈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号召
首都工商界捐献飞机二十七架
【本报讯】首都工商界热烈响应抗美援朝总会的号召,已确定捐献飞机二十七架(一大队)。连日来北京市工商界各行业、各户在北京市工商联筹委会统一领导下,经过普遍深入的讨论与酝酿,正积极制订捐献计划。十日上午,工商联筹委会在中和戏院召开了捐献武器动员大会。到会的有各行业代表、郊区工商界代表和摊贩代表等一千三百余人。北京市工商联筹委会主任委员傅华亭在会上报告了北京工商界这次捐献武器的重要意义及办法。他指出:这次捐献运动要和增加生产相结合,在发展业务、改善经营、精简节约的原则下有计划地捐献;今后北京市工商界要作好四项工作:(一)组织捐献委员会领导捐献工作。(二)普遍进行宣传动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捐献。(三)每户每人要订出增产节余捐献计划。(四)订立捐献计划时一定要透过劳资双方协商,加强团结,完成任务。
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北京市分会李乐光秘书长在会上讲话。他说:为了继续发扬首都工商界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所表现的爱国主义精神,希望全市工商业者在这次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的三大号召中取得更大、更光辉的成就。他并号召全市工商界展开订立爱国公约运动,做好优待烈属军属工作,以加强我人民志愿军的战斗意志。
部分行业代表和工商户代表,在会上报告了他们发动捐献的情况和经验。除新药业代表报告他们已决定捐献飞机一架,营造业表示已捐飞机一架大炮一门外,五金业主任委员刘仁泽报告他们损献飞机一架,大炮一门。东安市场稻香春食品店经理许晋卿说:我们经过劳资协商,在增产节约中,尽所有力量,捐献一亿元,保证提前交齐。荣昌号经理唐荣安说:我夫妻二人的小营业,先捐献八百万元,以后每月按印花税额捐献,直到打垮美帝国主义侵略军为止。还有许多工商户也报告了他们的损献数字。大会最后确定北京市工商界捐献飞机二十七架,(一大队),争取超额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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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州人民捐献飞机大炮
工商界决捐献百亿元
广州市各界人民已展开捐献飞机、大炮的热潮。截至本月八日止,全市各界人民已初步发起捐献的飞机,计有:“广州工人号”、“广州妇女号”、“广州学生号”、“广东学生号”、“广东银行号”等多架。广州市农民协会也决定动员胜利完成了土地改革的郊区十八万翻身农民,为捐献一架飞机而努力。全市工商界一百五十多个行业的四百多名代表,曾于本月八日集会,会上一致决定工商界捐献一百亿元购买飞机。
广州市各界人民在捐献运动中,情绪十分热烈。广州市电业管理处的职工,听到广州市总工会筹备会提出:“志愿军需要什么,我们就应该献给他们什么”的号召后,立即就捐献了一千五百多万元。该处许多生产小组,正在研究增产节约的办法,准备长期献捐。珠江区船户除已捐款九百多万元外,许多艇民还将今年端午节码头福利会发给每艇的猪肉等礼物代金全部献出。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捐献的现金已达一亿元。该市工农速成中学师生,在一次大会上即捐献了一千六百余万元。珠江中学师生捐献了八百八十七万元。民主建国会广州分会的会员,在一次大会上即捐献四千三百五十万元。新近返抵广州的十二个留美中国学生,也合捐了二百万元。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七日举行捐献运动大会时,海光街家庭妇女李爵平,当场从手臂上脱下她母亲的遗物——金鈪,捐献出来,购买飞机。七十八岁的老太太张沅也捐出她仅有的积蓄十万元,并写信给南方日报,向全市姐妹们提出要求:大家尽每个人的能力,捐款购买飞机大炮,支援前线,争取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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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南各界盛大庆祝和平解放西藏协议
邓小平副主席号召坚决执行协议
班禅离上海阿沛由重庆赴成都
【新华社重庆十日电】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全权代表土登列门等一行,已于九日由重庆乘机飞往成都。他们在成都稍事勾留,即将经雅安、康定、昌都等地返回拉萨。
阿沛等于七日到达重庆后,西南各界人民代表五百余人曾于八日晚举行盛大庆祝会,庆祝西藏和平解放协议的签订,阿沛等应邀参加。西南军政委员会邓小平副主席在会上致欢迎词。他说:“西南军政委员会和西南军区将在毛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坚决地贯彻执行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加紧准备并动员西南全体人民支援和平入藏部队,以巩固国防;并严格教育和平进入西藏地区的部队及一切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协议,和西藏人民共同建立新西藏。”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之一、人民解放军入藏部队指挥员张国华亦在会上讲话。他要求西藏的一切爱国分子和西藏地方政府应随时警惕帝国主义可能进行的阻挠和破坏。他说:不管怎样,我军一定在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彻底实现协议,做好民族工作,团结西藏人民,在全国人民的支援下,完成西藏人民的解放事业。
在此盛会上,阿沛代表达赖喇嘛向刘伯承主席敬献哈达、达赖的像片和沙金氆氇、藏哔叽等名贵赠品。他表示回藏之后,一定要把中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和毛主席对西藏人民的关怀,传达给西藏全体僧俗人民,并为彻底实现协议而努力。在会上讲话的还有西南各民主党派代表楚图南及各界人民代表胡子昂等。会后,由西南军区战斗文工团表演西藏人民的舞蹈。
【新华社上海十日电】班禅额尔德尼及其随员等,于十日上午十时乘专车离上海。赴车站欢送者有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饶漱石、副主席曾山,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潘汉年、盛丕华及各界人民代表等五百余人。
班禅在上海逗留期间,曾参观了上海市土产展览交流大会的预展、上海工人文化宫、章华毛纺厂及交通大学,出席了上海市佛教界代表的欢迎大会,并在会上领导到会的佛教徒及居士在拥护缔结和平公约的宣言上签名。九日晚,上海市第二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酒会欢送班禅。会上,班禅发表参观天津、上海等地后的感想说:各界同胞对我的热烈欢迎,使我真正体会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今后希望大家帮助西藏人民,建设我们人民的新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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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
嘉奖敦煌文物研究所全体工作人员
【本报讯】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以敦煌文物研究所全体工作人员,八年以来在艰苦困难的条件之下,从事敦煌莫高窟壁画的摹绘和研究工作,成绩很大,对我国自北魏隋唐以来千余年间劳动人民辉煌灿烂的文化遗产,尽了宣扬和保护之功,特呈请政务院批准,发给该所全体工作人员奖状及奖金,以示鼓励。给奖典礼于七日在中国科学院举行,参加者有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郭沫若、副主任马叙伦、沈雁冰、副秘书长阳翰笙,文化部副部长丁燮林,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李四光、陶孟和、吴有训,文物局副局长王冶秋,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敦煌文物研究所所长常书鸿和李承仙、常沙娜、潘絜兹,及有关机关负责人、大学教授等多人。郭主任、马、沈两副主任相继致词之后,常所长于热烈掌声中从郭主任手中接受了奖状和奖金,并代表敦煌文物研究所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今后要进一步做好保护与发扬敦煌艺术遗产的工作,以报答政府和人民。典礼完毕后,郭主任并设宴庆贺。
又讯,为改进对于敦煌壁画和其他艺术品的保护和研究工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已批准文化部的请求,增加敦煌文物研究所的经费和设备,扩充该所的编制,并令文化部文物局负责会同该所作出保护莫高窟的通盘计划。文物局所聘请的古建筑专家赵正之及工程师余鸣谦已同常书鸿所长于本月八日飞往敦煌进行勘测工作。正在北京举行之敦煌文物展览预定于本月十五日闭幕,闭幕后,展览品将摘要印刷出版,并摄制电影,以便在各地放映,使广大人民均有欣赏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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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论

  为保守国家机密而斗争
严格地保守国家机密,是对敌斗争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全国人民最大利益的问题之一。一九五○年二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保守国家机密的指示,去冬今春各大行政区、各省市进行了保密工作的检查,发现许多严重泄露、遗失国家机密的现象,使某些地区某些领导机关与领导干部大吃一惊,引起严重警惕,开始检讨了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和干部中的麻痹思想,对保密工作业已重视,但还有许多地区许多领导人员对于保密工作的检查不够普遍,特别是不够深入,对保密工作也没有应有的重视,直到现在,遗失与泄露国家机密的现象还没有停止,轻敌的麻痹思想还没有彻底纠正。因此,今年四月间举行的全国秘书长会议,把保密工作列为主要议程,并制定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草案》。这一草案已由政务院第八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并经主席批准公布施行。这是我们国家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件之一,应该引起全国人民的严重注意。
正确执行《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的首要一环,是在全国人民中,首先在各级人民政府、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机关、学校、工厂、企业、矿山、仓库等全体人员中,结合爱国主义的思想教育,建立爱国的而又是国家规模的保守机密观念。这是我国历史情况与当前国内外政治环境所决定的,因而是全国人民必须重视的任务。
历史上的旧中国,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它的国家机密从来是暴露在帝国主义面前的,甚至有许多国家机密,例如国防计划、重要资源情况和很多统计数字,基本上直接掌握在某一个或某几个帝国主义手里,而旧中国的统治阶级从来不可能真正地保护国家机密,甚至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国家机密。因此旧的中国是谈不到保守国家机密的,因此也不可能有全国规模的人民的保密教育。这是旧中国的反动政府与帝国主义勾结的必然结果。现在,人民已经成为国家的主人,而失败了的国内外敌人则时时刻刻使用各种手段,以窃取我们的国家机密,以破坏我们国家的各种建设事业。在这种情形下,保护国家机密和窃取国家机密,就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的敌人之间的一个尖锐的斗争。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在创立自己的政党、军队和政权的过程中,从来就是注意保密工作的。这种优良的保密传统,在历史上各种复杂的斗争中,成为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一个重要条件。但在全国胜利以后,我们过去的保密经验,已不足适应今天的需要,因而,依靠这些经验在若干方面已经建立起来的保密工作,也是零碎的、局部的,还没有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建立起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从整个国家的范围来说,我们今天的保密工作存在着严重的无政府状态。尤其严重的是,许多国家工作人员,由于全国胜利而发生了相当严重的麻痹思想。他们以为:“一切都公开了,还要什么秘密!现在又不是做地下工作。”他们不懂得,正因为我们已由秘密转为公开,敌人已从公开转入隐蔽,才更须要我们提高警惕,严守机密。他们不了解在国家已属于人民的情形下,任何失密或泄密的现象,都将直接或间接危害着四亿七千五百万人民的利益。现在已有的失密泄密现象已经充分地证明了在对敌斗争中存在着任何麻痹思想,将会招致对人民对祖国巨大的损失!因此,扫除这种思想障碍,并把零碎的、局部的保密工作,发展成为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乃是当前极其迫切的政治任务。
所谓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就是建立全面的、系统的、人人负责的、严格的、经常的保密工作。
这就是说,国家工作的任何方面,任何部门,必须无例外地把保密工作建立起来。那种认为只是这一部分有机密,那一部分没有机密,或只是机要部门有机密,其他部门没有机密的观点是不对的。国家工作的每一个方面都有机密。要建立这种全面的保密工作,最重要的问题是划清保密的范围和界限。《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的第二条,已对国家机密的基本范围作了规定,至于各个方面的具体范围,则必须由各个业务部门经过细密的研究,划分清楚。这是一项复杂、繁难而迫切的工作,必须经过各种方法,首先必须是首长负责、亲自动手把它做好;不然,人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机密,什么不是机密,领导上也即无从向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大家保守国家机密的具体认识,使能认真保守国家机密。
同时,必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建立一套严密的切合实际的保密制度,并在必要的地方建立保密组织。鉴于目前若干地方虽有保密制度的规定,但因为没有保密组织去贯彻执行,致使制度成为具文,因此这次政务院会议又通过了《各级人民政府保密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并对于保密委员会的任务和职权等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在首长负责、亲自动手的原则下,切实执行,以便充分发挥这种组织的效能。
全面的系统的保密工作,必须依靠人人负责才能做好。本来,保守国家机密是全体人民的义务,不是一部分人的事情;但是有许多人还不了解这一点。有人认为保密只是共产党员的事情,错误地认为“只有共产党员才接触国家机密”。这是不对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我们的国家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不论那一民主党派、那一民主阶层,对于关系国家安危因而也是关系全国人民祸福的保密工作,当然同有责任。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有各民主党派、各民主阶层的人员担负着重要工作。他们依照一定的职责或多或少地参预或接触国家机密,并不因党派不同而有区别。当然,共产党员应该而且必须在保密工作中起模范作用,以推动全体人民把这一工作做好,但不能认为只有共产党员才有保密的责任。其次,有人认为只有机要人员才有保密责任,并且把机要人员只看成是几个管理电报的人员。这种把保密工作狭隘化的看法是不对的。事实上,除了管理电报的机要人员以外,还有许多工作人员要承办机密事项;即令一般工作人员,也有不少机会接触国家机密事项。因此,一切工作人员均必须切实保守国家机密。再次,有人认为保密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事情,与一般人民无关,这就把保密工作的群众性否定了。这种把保密工作狭隘化的看法也是不对的。实际上,在过去长久的革命战争的年代里,革命根据地的许多群众,都能很好地保守对敌斗争的一切机密。他们为了严守机密,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甚至牺牲了生命,表现了中国人民的高尚气节。因此,必须教育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全国人民认识保守国家机密乃是自己的神圣义务,逐渐使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养成良好的爱国的保密习惯。也只有人人负责,才能真正地彻底地保护国家机密。
由于保密工作是一个对敌斗争的问题,它不仅应该是经常的细致的工作,而且在制度上纪律上也必须是十分严格的。为此,《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在第七条到第十二条的规定中,从各方面防止失密与泄密的可能,杜塞目前失密泄密的若干较大的漏洞;从第十三条到第十六条,又根据不同情况,明确规定了奖惩办法。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失密状态共有四种:第一种是国内外间谍分子、反革命分子和破坏分子的侦察、偷窃或盗卖;第二种是泄密的人虽非反革命分子,但他所做的事情则是反革命性质的,例如利用国家机密投机取利等;第三种是工作人员有疏忽、自由主义、“小广播”和粗枝大叶的不良作风,把国家机密遗失或遗漏了;第四种是一部分人的“无知”,缺乏保密知识,不懂得什么是机密,因而泄漏机密。对于这四种情况,应分别加以处理。特别是过去已经发生的重大失密或泄密案件,应该进行必要的追查和清理。只强调教育,不实行严明的奖惩制度也是不对的。
但这决不是放弃教育,恰恰相反,因为保守国家机密是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责任,而且失密与泄密现象的存在,不仅因为反革命分子的有意窃取,也因为有些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人民群众对于保密工作的疏忽与无知,以致给反革命分子以可乘之机。所以各地应该依据《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选择适当时机,展开一个大规模的保密教育运动。在进行保密教育时,要联系当前的政治形势与斗争任务;目前则应与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密切结合起来。首先要使全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例外地受到这种教育,使他们懂得保守国家机密的重要性,提高政治觉悟,自觉地遵守保密制度,养成保密习惯,并成为保守国家机密的模范。为此,各部门应在这一运动中,从思想上、制度上、工作上进行彻底的、普遍的保密检查,借以总结经验教训,教育工作人员。对于广大群众,也应该适当地进行保守国家机密的宣传教育,使全体人民都了解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人民的义务,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环境,在爱国公约中订立保密条款,使保密工作成为广泛群众性的工作。经过这样的运动之后,即可将这一工作转向经常化,并不断进行认真的细致的检查,使国家机密,能够确保无失。
保守国家机密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历史性的任务,也是全国人民思想建设上的巨大工程。《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的制定,已经给这一工作指明了方向,但这还只是事情的开端,此后还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工作。希望全国人民,首先是全体国家工作人员一致动员起来,为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为确保国家机密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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