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4月29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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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
  政财字第六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业经本院第六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此令。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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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
  (一九五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政务院第六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国矿藏,均为国有,如无须公营或划作国家保留区时,准许并鼓励私人经营。
第二条 煤矿、石油矿、油页岩矿、天然气矿,由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主管,其他各矿,由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主管。
第三条 探矿或采矿申请案,经中央主管矿业机关审查核定后,如属公营者,发给探矿或采矿许可执照,如属私营者,发给探矿或采矿租用执照。
公私合营矿业,由政府主持者视同公营,由私人主持者视同私营。
第四条 探矿或采矿申请案,无论公营或私营,经中央主管矿业机关审查,认为有左列情事之一时,均得划作国家保留区:
一、国内储量不丰,须留备国防紧急时之需要者;
二、有国防秘密性之矿质,必须留待指定机构经营者;
三、现时生产能力已经超过需要量甚多,最近数年内无需开采新矿者;
四、按照矿床构造应大规模开采,而不宜分散经营者。
第五条 就地面以直线划定界线,沿界线直下探矿或采矿之地段为矿区。
第六条 矿区面积,煤矿在十五公顷以上,其他各矿在二公顷以上,砂矿沿河身长度在一公里以上者为大矿区。不足上述最低限度之面积或长度者,均为小矿区,小矿区之划定,以交通不便,或不适于大规模经营者为限。
第七条 矿区探采期限,探矿以二年为限,采矿以三十年为限,小矿区限于采矿,以十年为限。期满后,均得申请展开继续探采。
第八条 左列各地非经有关主管机关之许可,不得划作矿区:
一、炮台、要塞、军港及飞机场等圈定地区以内;
二、重要工业区、商业区及重要水库工程附近五百公尺以内;
三、重要运输路两侧一百五十公尺以内;
四、重要河流及防洪堤两侧五百公尺以内;
五、在文化上具有保存价值而不能移动之著名古迹所在地。
第九条 鼓励私人开发新矿及继续经营旧矿,但于处理左列私人矿业申请案时,得因事实上之必要,收回公营或划作国家保留区:
一、以旧矿照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换发采矿执照者;
二、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探采新矿区者;
三、大矿区采矿满三十年及小矿区采矿满十年者。
在收回公营或划作国家保留区时,对于申请人留存矿区可资利用之设备,由政府作价收购。对于申请探采新矿区者,由政府按该矿价值之大小,给与原申请人适当之报酬,原申请人如愿参加经营时,经中央主管矿业机关许可,得容纳其投资。
第十条 凡属国防及国家基本工业所必需之矿产品,于必要时得由中央主管机关统一收购及销售。
第十一条 规模较大与经营有显著成绩之私营矿,因扩充生产能力,必须添置设备与兴建新工程,其所需增加之资金,如自行筹措尚感不足时,得拟具基本建设计划,申请政府参加投资。
第十二条 公营及私营各矿,必须遵守一切与矿场及工厂有关之劳动法令,切实保护工人。
第十三条 土法开采之零星小矿,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者,不受本条例之限制。但地方政府应另拟简单管理办法,报请大行政区主管矿业机关核转中央主管矿业机关核定施行。
一、所采矿物为附近居民日用必需者;
二、矿区地处偏远,矿量不丰,无申请小矿区经营之价值者;
三、当地人民恃为副业者;
四、采掘不深远,无水、火及土石崩塌之危险者;
五、对于公共财产,无妨害及破坏性者。
各大行政区或省(市)主管矿业机关,对于上述区域内矿藏及采掘情况,应定期报请中央主管矿业机关备案。如经采掘而发现有价值之矿藏时,并应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请中央主管矿业机关核定。
第二章 整理旧矿区
第十四条 凡依照一九三零年旧矿业法领有采矿执照之矿,无论公营或私营,其采矿权限期未满,且有工程设备者,应于本条例公布施行六个月内,依照原领执照所载矿区面积及未满之年限,申请继续开采,报由大行政区或省(市)主管矿业机关,查明实际情况,转请中央主管矿业机关核定,并依照本条例第三条之规定发给执照。
第十五条 申请继续采矿人,应于申请时附缴下列各件:
一、原领采矿执照及矿区图,并添绘原矿区图五份;
二、矿床说明书五份;
三、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经历表五份,并具合办人连署申请书五份;
四、工程设备及生产概况说明书五份;
五、最近一年施工及生产计划书五份;
六、矿场安全及矿工卫生设施办法五份;
七、公费人民币三十万元。
第十六条 凡依照一九三零年旧矿业法,领有采矿执照之矿,于本条例公布时,尚无工程设备者,须依照本条例第三章探采新矿区之规定办理。
第三章 探采新矿区
第十七条 凡申请探矿或采矿者,无论公营或私营,均应报由大行政区或省(市)主管矿业机关派员实地查勘,如与已依合法程序探采之矿区或已划定之国家保留区不相重复,并无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之情事时,应即转报中央主管矿业机关核定,依照本条例第三条之规定发给执照。
第十八条 申请探矿或采矿人,应于申请时附缴下列各件:
一、大矿区探矿申请者须附缴:
(一)矿区图五份;
(二)矿石样品(每份二公斤)或政府化验机关所出之矿质分析表五份;
(三)探矿计划书五份;
(四)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经历表五份;
(五)备用资金证明书或器材存储表五份;
(六)公费人民币十五万元。
二、大矿区采矿申请者须附缴:
(一)矿区图五份;
(二)矿石样品(每份二公斤)或政府化验机关所出之矿质分析表五份;
(三)矿床说明书五份;
(四)采矿计划书五份;
(五)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经历表五份,并具合办人连署呈文五份;
(六)备用资金证明书或器材存储表五份;
(七)投资概算表五份;
(八)分期生产预计表五份;
(九)公费人民币三十万元。
三、小矿区采矿申请者须附缴:
(一)矿区图五份;
(二)矿石样品(每份二公斤)或政府化验机关所出之矿质分析表五份;
(三)采矿计划书五份;
(四)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经历表五份,并具合办人连署呈文五份;
(五)备用资金证明书或器材存储表五份;
(六)分期生产预计表五份;
(七)公费人民币十五万元。
第十九条 私人申请探采之矿区,如同一地点有二人以上申请时,以申请在先并具备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者,有承租探采矿区之优先权。
第二十条 大矿区之申请探采,如与现存之小矿区相重复时,除中央主管矿业机关认为不宜由小矿区经营或小矿区采矿人愿将矿区转让与大矿区申请人者外,应听由小矿区采矿人在核准期内继续开采,至期满为止。
前款与小矿区相重复之大矿区,其面积或长度至少须大于原有小矿区之十倍。
第二十一条 凡最初发现有价值之矿,而不愿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探采者,经报请大行政区或省(市)主管矿业机关查明,确系其人最先发现,并将审查结果连同原送文件,报经中央主管矿业机关核定后,应按照该矿价值之大小,给予该最先发现人适当之奖金。但地质调查、矿产探勘及办理矿业之机关,不得请领奖金。
第二十二条 探矿期满,或探矿告一段落时,探矿人应即将探矿结果,报告大行政区或省(市)主管矿业机关转报中央主管矿业机关备案,非因特殊情形,工程确难如期完成,并经事前申明者,不得请求展期。
第四章 探矿及采矿人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探矿或采矿人,对于所领之矿区,以自行探采为限,不得转租。
第二十四条 探矿或采矿人,如有正当理由,不能继续探采,必须改由他人经营时,应报经大行政区或省(市)主管矿业机关转报中央主管矿业机关核准,换发探矿或采矿执照;但于出让其财产时,不得以矿藏或执照,作价交易。
第二十五条 探矿或采矿人之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由中央主管矿业机关或其授权之机关定期予以考核,如其投资额、器材设备、工程进度或生产量,均能达到或超过计划标准者,准予依照原有矿区面积或增加矿区面积继续探采;其不能达到计划标准者,得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核减其矿区面积。
第二十六条 探矿或采矿人,除因不可抗力之故障外,应于领到执照后半年内,按照原定计划施工,并不得于施工后中途停工半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探矿或采矿人,应配合矿床构造及矿物岩石之特性,采用最适当之工程设备与探采方法,并尽力避免损害矿藏,或减低矿产收获率,同时应顾及矿区之未来发展。
第二十八条 探矿或采矿人,应依照有关矿场安全、矿工卫生等各项规定,妥为预防各种灾害、病疫、危险及责任事故之发生,并注意组织与训练救护队,设置医疗与卫生机构,备置与检查救济设备,遇有事故发生,并应妥慎处理善后事宜,其详细办法另定之。
第二十九条 探矿或采矿人,因矿业需要,经地方主管矿业机关及有关机关之许可,使用他人土地时,该土地所有人或原使用人,应尽量给予使用之便利。该探矿人或采矿人,对土地所有人或原使用人应给予适当之报偿,其详细办法另定之。
第三十条 探矿或采矿人,有缴纳矿区费及矿产税之义务,其详细办法另定之。
第三十一条 探矿或采矿人,如有违背本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三十各条规定情事时,中央主管矿业机关得视其情节之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或收回其矿区之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之规定不适用于有外国资本关系之矿。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细则另定之。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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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大部地区喜降春雨
自本月二十四日下午八时至二十六日下午八时三日内,全国大部地区降落春雨。兹将各地雨量情况报道如下:
北京:○·七毫米 保定:○·二毫米
石家庄:○·四毫米 新乡:三·○毫米
太原:六·○毫米 济南:五·四毫米
上海:九九·三毫米 汉口:四·二毫米
郑州:七·四毫米 重庆:一一·○毫米
附注:一毫米等于○·○三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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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
  上海工人积极生产筹备大示威
  哈尔滨市先进生产者集体响应沈阳劳动模范竞赛号召
上海市工人正加紧生产,积极筹备大示威的各种活动,以迎接“五一”劳动节。上海三十八家公私营钢铁机器厂工人,为支援淮河两岸人民做好夏季防汛工作,正以忘我的劳动热情制造着淮河中游防洪水闸的闸门和各种机件。中国纺织机械公司第一厂的模型工人接到制造油压活塞筒的任务后,已在二天半内完成原定六天的生产任务。上海制车厂、上海炼油厂等数十个工厂并以提前及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来作为“五一”节的献礼。国营上海第一棉纺厂保全部改进劳动组织后,平车时间由六十小时减至五十小时、四十小时,最后又以二十八小时创造了丰田式自动织布机大平车的全国新纪录。私营安达纱厂为迎接“五一”节展开劳动竞赛后,一月来不但保持了二十支纱甲级的品质,并将一般认为根据现有原料无法提高的三十二支纱的品质,从乙级提高到甲级。
为迎接“五一”大示威游行,各工厂工人正在赶制用以说明各该厂工人创造生产新纪录,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料等情况的标语牌、漫画牌及各种图表。南京路、淮海路等全市最热闹街道上的公司、商店的职员,正在连夜整顿和布置宣传橱窗。各工厂工人纠察队正加强护卫工厂安全,并积极进行参加“五一”大示威游行的准备工作。 (新华社)
哈尔滨市先进生产者为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集体响应沈阳市劳动模范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时事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的号召,并向该市及松江省全体劳动模范挑战。沈阳市劳动模范的上述号召,是在三月二十九日东北日报社召集的劳动模范座谈会上提出的。哈尔滨市参加这一竞赛的先进生产者,有哈市公营企业中的著名劳动模范、先进的生产小组组长、工厂厂长和模范工会主席,还有私营工厂中的著名劳动模范。
在各先进生产者的竞赛条件中,都贯串着一个中心思想:就是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动力,以改进技术和制度为主要方法,推动哈尔滨市和松江省各企业中的劳动竞赛向经常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各先进生产者一方面都把努力学习时事、政治,普及抗美援朝的爱国主义宣传,迎接“五一”大示威,列为竞赛条件的第一项,另一方面都提出要从学习先进经验、改进技术和制度中,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的目的。满树山、田玉璞、迟桂珍、金国珠等先进生产小组都提出了学习先进经验的计划。满树山小组采取的办法是:开展互助小组之间的竞赛,提前十分钟上班,检查工具,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前后工序的交接检查制,以保证在七十二道工序中每道工序的制品质量合格率都达到百分之百。这样,这些竞赛计划的内容,就和当地五、六月份即将展开的产品质量大检查密切结合起来。在提高产量方面,各先进生产者也都提出了保证按时或提前完成第二季度生产任务的计划。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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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提高小麦单位面积产量
  华东区广大农民积极加工施肥
华东各产麦地区,麦苗旺盛。目前广大翻身农民正在为争取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而积极进行加工和施追肥。
有锄麦和施追肥习惯的地区,小麦已大多锄过一遍到两遍。个别地区的已锄过三至四遍,并争取再锄一遍到两遍。过去没有锄麦和施追肥习惯的地区,农民受到爱国主义教育和生产政策、生产技术教育后,也纷纷锄麦和追加肥料。如山东各地,清明前大多锄过一遍,目前正在锄第二遍,个别地区已开始锄三遍。苏北、皖北、皖南地区,大多已锄过二遍,正在锄三遍和四遍。苏南、浙江地区,大多已锄过三遍以上。各地大都已追施泥肥和粪肥,目前正在追施灰肥、粉浆、尿和肥田粉等肥料。追肥数量,一般皆超过往年,有的并超过或达到抗日战争以前的水平。
有浇麦田条件的地区,大多准备灌水。苏北、皖北北部灾区,麦苗现已长到半尺多高,当地政府正大力领导广大农民积极修治河道沟洫,保护麦田。福建省小麦成熟期较早,部分地区已开始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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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爱国主义生产竞赛准备条件
  各地积极进行增补旧式农具工作
全国若干地区积极进行旧式农具的增补工作,为正在各地普遍展开的爱国主义生产竞赛运动准备条件。据热河省农林厅通报,全省各地正在普遍组织公私营铁匠炉制造旧式农具。青龙县已添新铧一万四千二百五十八件,朝阳新添耘锄三百五十台,赤峰新造锄、锨、铧子共六万九千件。据五十个县的合作社统计,已制备农具九万四千九百零九件。平原省安阳专署,曾召开手工业者座谈会和准备农具座谈会,使生产、消费、供销社三者见面,订立订购农具合同。会上计通过合同三百四十一件,共订购农具一万零六百十五件。该专署并准备推动各县按组、按户、按村订立增补旧农具计划,以便在实现计划的基础上,开展生产竞赛运动。浙江金华、湖南邵阳、东北长春等地人民政府均与合作社、贸易公司、信托公司配合进行农具增补工作。各地银行已及时发放贷款,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此外,东北承德、平原淇县等地,许多农民已自动组织铁木匠下乡,修制农具。
但目前有些地区的农具修补工作还没有很好的开展起来,具体表现在没有将旧式农具贷款发放到农具缺乏而新式农具推广力量不及的地区,因而不能满足农民对农具的迫切需要。如山东海阳县利用旧农具贷款,购买了三十台新式步犁,河北衡水县准备将旧式农具贷款全部用于新式农具,唐山县以一亿多旧式农具贷款买了新犁。河南尉氏、太康两县亦有类似现象发生。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为了完成本年增补旧农具一千万件以上的任务,及纠正某些地区不能正确运用旧式农具贷款的偏向,曾派员分赴河北、山东、山西等省检查工作。并已派员分赴河南黄汛区,苏北灾区进行重点检查,协助当地开展旧式农具增补工作。该部并已与全国合作总社研究增补农具的具体办法,俾使各级农林机构与各级合作社密切合作,开展这一工作。现全国合作总社已发布指示,要求各地合作社通过本身业务大力开展增补农具的工作。
(陈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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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农业生产

  重视旧农具增补工作
孙景鲁
中央农业部一月间召开了农具工作会议,决定了今年农具工作方针,以增补旧式农具为主,同时重点示范推广新式农具。这个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全国农具工作会议后,各地区一般地都已将这项工作布置下去。特别是今年新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农民对农具的需要非常迫切,这一工作也就开展得比较迅速。如湘西行署发动各地贸易公司主动联系各县、区政府和农会,调查农民缺乏农具数量、种类、式样,确定湘西今年需要添置的农具有十六种,共一、二四九、九○○件,接着即与各地铁匠炉订立合同,并予以原料及贷款的帮助,大力满足农民对农具的需要。又如浙江金华专区供销合作总社,在鞋塘、孝顺等农村七○二○个社员中进行调查,发现共须增补犁头一七八○件,犁臂二五○件,原料毛铁一五八担十二两,钢六八六斤。该社当即与各私营农具锅炉厂举行座谈会,鼓励多生产农具,并在原料采购成品推销等方面给以帮助,使今年的农具生产量比一九五○年增加了百分之五十。
为什么我们要重视旧农具增补工作呢?这主要是从解决农民当前的迫切需要出发。全国各地农村经过长期的封建剥削和敌伪的摧残,缺乏农具的情况非常严重,另一方面今年农林增产的任务非常重大,农民需要农具非常迫切,但目前我们国家工业生产条件还很差,所以暂时不能以大量的新式农具满足广大农民要求,因而只能努力增补旧式农具。
但是目前有些地区的有关部门对增补旧农具还未予以应有的重视,有的认为增补旧式农具太琐碎了,反正下面有人搞;有的把农具贷款全部用在购买新式农具上面,以致不能解决缺乏农具问题。这些思想都使农具增补工作受到阻碍,应该引起我们注意。
根据目前各地区给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的不完整的汇报,我们今年依靠贷款增补旧式农具,为数达四百万件。但各地如能贯彻农具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各地合作社、贸易公司、土产公司,并组织农村游资,那么增补旧农具的任务,还可增加一到二倍。因此我们今年总的目标,要争取完成增补旧农具一千万件以上。在基础较好的老区,我们应该组织城乡交流,广泛运用群众资金,增补更多的生产工具,要求一般作到农具够用。在刚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应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实行必要的增补。对于尚未进行土地改革地区,应注意保护农具,防止地主破坏。此外,对于灾区和缺乏农具较多的地区,亦应有计划地有步骤地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如能作到以上几点,便能给今后推广新农具工作铺平道路。
在目前开展增补旧农具工作中,我们必须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旧农具增补工作的领导,实行专人专责和专款专用,组织检修队,发动群众并协助群众开展工作。
第二,各地合作社、贸易公司、土产公司应主动地与县区政府和农会联系,研究增补农具的具体办法,发动和组织铁木匠下乡,进行农具增补工作,必要时应给以贷款扶助。
第三,各地银行应与合作社、贸易公司、土产公司联系,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信用贷款工作,大量吸收农村游资,尽力解决群众资金与原料缺乏等困难,同时在“城乡交流”的原则下,与农具制造业订立代销及预购赊购合同,作好农具的产销工作。
第四、各地贸易公司、土产公司应与合作社建立业务关系,规定一定价格,通过合同手续,使农民可以用土产交换农具。
第五、各区乡工作干部应结合爱国生产竞赛运动,注意培养大量生产农具的劳动模范,对积极增补农具的劳动模范,并予以奖励和表扬。
为了做好这件工作,我们必须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当地农民需要农具的种类、数量、使用习惯和农具规格,再根据当地公私营铁木匠铺的生产能力,作出统一的生产计划,然后才能作到供求相应,产销平衡。对贷款的运用上,要及时有效地投到最重要的地区,最需要的农具上去。这样才能使成千成万的农民,得到必需的农具,才能够恢复和提高农村的生产力,完成农业丰产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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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郭裴氏跋涉千里抓住特务编辑同志:
平原省浚县五区郭庄妇女郭裴氏,到郑州来回两次,跋涉千里,帮助政府抓捕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并替她被害的儿子报了仇。她这种积极行为,已经受到浚县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郭裴氏是一个贫农。一九四七年,八路军到了她的家乡郭庄,她儿子在村里当了民兵,她也积极参加了革命工作。一九四八年,郭庄恶霸地主秦书芳,利用封建会门组织反动武装,杀害我干部及群众数十人;她儿子也被秦书芳杀死。解放后,秦书芳想逃避人民的审判,藏匿得不知去向。阶级的仇恨埋在郭裴氏心里。她相信这血仇终有一天会报的。她四出探听仇人的下落,终于得知了秦书芳躲藏在河南省郑州市。她就决定到郑州去找寻仇人。她家里生活相当困难,把家里剩余的一些粮卖了当路费,又带了一些红薯当干粮,独自到二百余里外的郑州去。在郑州住了半个多月,她才打听清楚秦书芳的住址。她用手巾遮盖住脸,亲自去看准了反革命罪犯秦书芳。她本想立即到郑州市公安局去报告,但因没有带本县人民政府的介绍信,怕人家不接受。他又回浚县开了介绍信,再到郑州,由郑州市公安局将秦书芳逮捕。
三月二十日,在浚县五区人民公审反革命罪犯大会上,李炳源县长表扬了郭裴氏积极协助政府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正义行动,并补发给她二十五万元路费。郭裴氏向群众说:“我孩子死了三年了,我一直要为孩子报仇。现在我帮助政府抓住特务,也就给孩子报了仇。”受过秦书芳毒害的群众都夸奖郭裴氏。
郭庄的妇女们说:“谁说妇女不办事?咱们一定得向郭大娘学习,做好镇压反革命工作。”四月四日,浚县人民政府并通报全县,号召大家学习郭裴氏的榜样,协助政府逮捕反革命分子,保卫人民的利益。
中共平原省浚县委员会 王子乾 郭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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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李淑英串亲戚不忘捉特务编辑同志:
只要咱们人民的眼睛亮起来,反革命分子就无处存身。妇女李淑英串亲戚捉特务这件事,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李淑英现住在京郊十六区门头沟,她丈夫周珍曾受过特务分子的迫害。四月一日,李淑英到赵家台村去看她姐姐。吃过饭,姐姐领她到邻近孙家去串门子。她们和孙老太太闲谈起来。孙老太太谈起她的三个女儿,谈着,谈着,她提起自己有一个女儿,嫁给圭石村的何连贵。
李淑英一听到何连贵的名子,心里吃了一惊。何连贵就是制造“圭石村血案”迫害她丈夫的主犯之一。一九四六年,圭石村曾被当时的八路军解放,并建立了人民政权。同年八月十七日夜里,国民党特务何连贵、何连芝勾结门头沟国民党反动武装摸进圭石村,杀死村长周俊、民兵队长周信,绑走村干部及民兵八、九人,并抢去所有枪枝武器。李淑英的丈夫周珍被抓去后,打的死去活来,后来幸亏逃脱。
解放后,经过群众控诉,何连芝已经被政府逮捕枪毙了,但何连贵却一直隐藏起来,未得发现。
李淑英知道了孙老太太就是何连贵的岳母,她就装作没事人,和孙老太太谈扯她女婿何连贵家的情形,最后终于探听出何连贵现时就住在孙家。李淑英打孙家出来,就赶紧跑到圭石村所在的杨坡园行政村,报告了民兵队部。当夜,即由杨坡园行政村派出民兵,到赵家台村逮捕了罪大恶极的特务何连贵。四月二日,李淑英随同民兵一起,把特务罪犯何连贵五花大绑送到门头沟公安局。当地人民都称赞李淑英抓特务的模范行为。
门头沟文化馆 李希昌、孟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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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福建莆田县少年儿童队员
盘查放哨捉特务受到表扬编辑同志:
福建省莆田县城厢凤山街少年儿童队队长魏光元领导队员捉特务,是一件值得表扬的爱国行为。凤山街的一百多个少年儿童队员,因为接受了爱国主义的教育,对站岗放哨、检查路条的事,向来很认真。
二月二十七日,轮到儿童队队长魏光元和男队员郑匡忠、女队员李玉珍、郑玉姑、陈梅玉、李琼、黄云鸾、黄金珠等,在东门外放哨。十点钟左右,他们看见一个挑着筐篓的人和另外一个从堤南边匆忙走过来的人在一起交头接耳地谈话。队长魏光元看见他们形迹可疑,就上前盘查。发现那两人的路条(通行证)上的印章模糊,所说名字和年龄和路条上所写的也不符合。队员们要检查他篓里的东西,那人慌张地躲闪。但儿童们动作很快,上去就翻出藏在篓底的一把拆散的手枪和五粒子弹。那人还以为小孩子好欺骗,硬说这是铁块。队长魏光元马上吹起哨子,发出集合的信号,散在附近的六个队员立刻围拢来。这两个坏家伙看情势不对,转身想跑;但已被十几个儿童队员包围起来,前推后拥地把他们押送到镇公所。
对少年儿童队这样的爱国行为,莆田县人民政府和凤山街街政府都给予表扬和奖励。福建省立莆田中学在抗美援朝运动的大会上,授予该队奖旗一面。当地学生联合会也号召同学们向凤山街少年儿童队学习。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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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皋兰县存在违犯婚姻法现象
当地干部竟置之不理编辑同志:
婚姻法公布施行已经一年了,但在甘肃省皋兰县乡村里,群众和干部对此还很不重视。该县祁家坡乡祁家坡村,村民史克勤强迫他十三岁的女儿结婚。婚后四十天,他女儿就死了。该村徐德忠为了要早抱孙子,就让他十三岁的男孩和一个十八岁的妇女结婚。婚后家庭关系闹得很不好。该乡党家山村杨道有,由家长包办结了婚。但是女方有神经病,整天在家里胡打乱闹。杨道有很不满意,弄的家庭不和,全家无心生产。
在这些事情发生时,中共甘肃省委会工作团正在该乡工作。工作团的同志听到群众反映后,也不向群众进行教育;个别同志甚至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乡干部对此也采取“不闻不问,不报不理”的不负责态度。对此,希望他们检讨改正。
读者 王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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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平原莘县董杜庄开了棉籽展览会
家家都要用优良棉种
编辑同志:
平原省莘县五区董杜庄的农民,在清明节那天,开了一个棉籽展览会。全村一百二十八户,有一百一十二户参加展览。大家挨次把棉籽摆好,由劳动模范曾广福领头检查了一遍,结果有六十七户的棉籽不是纯斯字棉。曾广福就给大家说明斯字棉的优点,他并用具体的例子向大家证明斯字棉绒好,收的多,可以多换小米。很多农民说:原来咱们以为是棉花籽都会结花,也不知道斯字棉有这大的好处。很多农民们听讲以后,就决定把杂棉籽留下,要到区里领斯字棉回来种。
平原省莘县董杜庄农民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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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河北通县人民政府答复:
穆天佑家中土地问题已解决编辑同志:
四月十一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专页发表了革命军人穆天佑同志对他家土地问题的来信,现在答复如下:
穆天佑同志的老母亲程辅仁,在本县小圣庙村任小学教员,每月薪资米一百九十五斤。一九四九年土地改革时未分给她土地。
一九五○年十月,穆天佑同志见其母年老,恐将来生活无着,因此提出了土地要求。当时因为在秋收期间,不能马上调济,即答应在秋收后给解决这个问题。以后又因为小圣庙由六区改划到城关区管辖,所以又把这件事搁置了一个时期,直到今年一月间才决定分给她土地五亩,房子问题尚在研究解决办法。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解决的不够及时,对穆天佑同志的来信(一次)又未及时答复,这确实是不对的。检查原因,这是由于我们对优待革命军人家属的工作重视不够,我们看到穆老大娘一月有一百多斤小米收入,生活不成问题,所以就没有看重这件事。现在我们除了作了一番检讨以外,并向穆天佑同志和他的母亲表示歉意。
通县县长 李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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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国盐业公司接受读者建议
拟改进迁安等地食盐供应编辑同志:
贵报三月二十八日读者来信专页载唐山专署工商科建议扩大唐山专区销盐机构的意见及编者按语,我们认为是很宝贵的。据本公司直属天津盐业公司来信报告:“唐山专区售盐机构除现有唐山支公司、遵化、滦县、鸦红桥三个小组及秦皇岛代销店外,最近拟在秦皇岛成立正式销盐机构,供给昌黎、抚宁等县的民需。至于迁安等山地,我们确实照顾得不够。因为河北省准备在这里设立一揽子性质的售货公司,所以我们就没有计划另立机构。俟一揽子公司成立,与我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后,即可解决山区人民的食盐问题。”现本公司已指示天津公司,根据读者建议,派人与唐山专署接洽,考虑在迁安、遵化等山区建立销盐机构问题。
中国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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