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1月6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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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党的生活

  中共石家庄市委拟定计划
  加强产业工人的政治教育
  将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
中共石家庄市委,为有计划地在工人群众中进行政治教育,于九月十三日发出“加强产业工人政治教育计划”。计划中首先指出:石家庄市解放初期,市委等领导机关曾在工人群众中进行了启蒙的政治教育。随后,又在一部分工人中进行了唯物史观教育。这些教育,启发了工人群众的阶级觉悟,使工人群众开始树立了主人翁思想与新的劳动观点,并使工人正确地认识了共产党。因此工人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普遍提高。但自领导上提出加强工人文化教育后,各厂矿即放松了对工人的政治教育;因此在工人中发生了单纯学习技术和文化而轻视政治、甚至不问政治的偏向。在抗美援朝运动中,这种情况有了很大改变,各厂矿均在工人群众中进行了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但还不经常,也不深刻,特别是缺乏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由于工人的政治教育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致使工人的政治觉悟,远远落后于国家建设的要求。工人中的积极分子虽然生产热情很高,但因不注意政治学习,对事物的看法多半停留在朴素的阶级观点上。不少工人还存在着单纯经济观点、单纯技术观点及保守思想。甚至有些工人还轻视劳动、相信命运。这种情况必须改变,所以石家庄市委在加强工人政治教育计划中详细规定了:对产业工人进行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当前的具体内容是进行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教育。这项教育将从明年元月开始,在条件好的厂矿,要求在一年半到两年内完成;条件差的厂矿,教育时间可适当延长。正式开始这项教育以前,在今年十二月份,各厂矿要先进行中国职工运动史的教育。在进行这项教育时,可选取本地解放前工人运动与解放后工人备战、生产竞赛中各种典型材料结合进行教育,以使职工认识到中国工人阶级光荣伟大的革命传统、中国共产党与工人阶级血肉不可分的关系,打下进行系统的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教育的基础。
进行以上两种教育时,都必须联系工人群众的思想、联系工厂的生产活动,批判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如单纯经济观点和单纯技术观点等),提高工人政治热情,推动当前生产。要改变过去老一套的“教员讲,学员听”的注入式的教学方法。政治教员首先要熟悉本部门的生产活动,了解工人生活、思想情况,并分析这些情况,紧密结合教材,作生动活泼的讲授。
计划中提出:在五百人左右的厂矿,可设一专职政治教员。这些教员,要从产业工人中选拔有一定文化程度、有讲授能力和有培养前途的党员来担任。工人数量少的厂矿,可从厂矿干部中调剂,或从文化教员里边选拔符合上述条件的兼任。计划指出:政治教员的能否称职,是政治教育能否搞好的首要环节,各厂矿应从工人的长远利益着眼,十分认真地作好政治教员的配调工作。关于政治学习时间的规定是:凡工作十小时以下的单位,每周上一小时的政治课;工作时间在十小时以上的厂矿,每两周进行一小时半的政治课。坚决纠正乱挤学习时间的不良现象。学习时间的具体分配:各厂矿可考虑建立“政治月”的教育方法,把一学期分为六段(每段相当一个月),一个“政治月”专门进行一班或若干班的政治教育,这样可进行若干个单元,能集中地解决几个问题。目前实行这种方法还没经验,各单位可研究创造新的方法。计划中又指出:党委必须加强对工人政治教育的领导。市委及厂矿党委会、总支应建立每月研究一次工人政治教育的制度,以便及时研究情况、布置工作、解决问题。并要大力克服工人群众及厂矿干部忽视与轻视政治教育的错误观点。同时在进行教育中,必须有效地克服部分领导干部及政治教员使政治教育脱离当前生产及各项工作任务的错误观点;也要反对只注意日常生产和工作的就事论事的经验主义的偏向。
石家庄市委的加强产业工人政治教育计划,对如何加强与组织职工业余学校的领导机关等问题也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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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从妇女被杀案件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编者按:山东省苍山县潘氏被虐杀案发表于九月一日本报第三版。十月十一日,读者萧子华、王静在本报发表意见,提出潘氏被杀案及其他类似案件的有关干部应做检讨,公开发表。中共苍山县委书记等的检讨,已于九月十二、十六两日发表于山东大众日报,现略加修改,转载于后。
中共苍山县委书记及苍山县正副县长的检讨
我县一区杨家庄青年妇女潘氏,因要求婚姻自由而惨遭杀害的惊人事件,显然是残存的封建思想和制度向一个争取自由解放的妇女血腥镇压的结果。这样的一个严重问题,严格地说:在一个有了多年的工作基础,经过土地改革等斗争的地区里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为什么竟然发生了呢?检查起来,主要是因为:
一、残存的封建思想、制度,时时刻刻向我们人民民主的新思想新制度进行剧烈的反抗,而在土地改革不彻底、群众发动不充分的地方,这种反抗则更加凶恶残暴与肆无忌惮。一年以来,我县经过土地改革,地主阶级虽已被打倒,但是我们却忽视了更进一步地发动群众,去摧毁残存的封建制度及其思想;相反的,采取了容忍、放任或草率处理的错误态度,实际上纵容了这种反动封建制度。一年以来,除潘氏被害案件外,本县妇女因婚姻不自由而致死的事件,就有五十余起之多,我们多未能及时适当地处理。
二、我们严重地忽视妇女工作,对婚姻法执行不力。不了解妇女解放是社会解放的重要标志,不了解实行婚姻法是一项重大的社会改革工作。我们对妇女群众的切身痛苦与要求缺乏足够的关心与支持,对执行婚姻法缺乏经常的全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抗拒婚姻法的非法行为没有严肃对待,客观上纵容了野蛮的封建婚姻制度的继续存在,因而许多惨痛事件仍不断发生。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自由主义态度,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错误。
三、各级党、政组织和干部的任务是保证贯彻执行政策、法令。没有正确的思想作风的干部,必然不能正确地执行政策。我们常常谅解或满足于干部的埋头苦干,工作繁忙,满足于所谓一般的“完成任务”,但缺乏对他们进行经常的思想教育与政策教育。对犯有错误的干部,往往迁就姑息。因而,婚姻法虽已颁布了一年之久,而我们县有相当数量的干部还不了解婚姻法的精神。不少的同志还存在着严重的封建思想,自觉与不自觉地对抗着婚姻法的贯彻执行,客观上作了维护封建婚姻制度的帮凶与应声虫。我们采取迁就姑息的错误态度,就纵容了某些思想作风恶劣的干部胡作妄为、违法乱纪、祸害人民,给党与政府造成极坏的影响。
总之,我们不仅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领导作风,且表现了政治上的严重的自由主义态度,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这就是造成潘氏事件以及其他妇女自杀被害事件的主要原因。我们除决心接受这一沉痛教训,诚恳接受各方面的批评以外,愿作好如下工作,以保证此类事件的不再发生:
一、以潘氏案件处理为起点,大张旗鼓地展开对婚姻法的宣传,务期家喻户晓。组织讨论,进行新旧婚姻制度的对比教育,批判封建婚姻制度,启发群众执行婚姻法的自觉性。
二、有领导地组织区、乡、村干部学习婚姻法,以保证对婚姻法坚决贯彻与执行。严格规定干部责任,实行按级负责制,切实解决妇女要求政府解决的婚姻问题,力求停止妇女自杀被害事件的继续发生。
三、有计划地组织对封建婚姻制度(如童养媳、重婚、买卖婚姻)的检查,采取坚决主动的措施,分别情况加以处理;对明目张胆地违犯婚姻法的,分别予以应得的处分;对干涉婚姻自由,违法失职的干部,将严明法纪,给以适当的制裁。
四、建立健全的乡调解委员会,对目前急待解决的婚姻纠纷主动调解,对虐待妇女现象主动予以干涉,并负责监督婚姻法的执行。
中共苍山县委书记 刘耀华
苍山县人民政府 县长 李光明
副县长 张作臣
苍山县人民法院院长的检讨
我们对于潘氏被害案件的处理,开始是极为草率与不负责任的。四月十七日我们受理此案后,便轻信一区区长走马观花的勘验,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因此,我们仅逮捕了郭玉山、齐宋氏二犯(齐守德逃走,当时未归案),对于其他干涉者即未加追究。在第一次审理中,也只听信了郭、宋二犯的口供,即草率判刑。当时,对于村干部陈永茂、梁富明和潘氏族兄潘敬章的间接杀人罪恶,毫无所知。即对郭玉山是杀人正凶这一点也不了解。五月十七日,我们将该案的第一次判决送呈省人民法院临沂分院复核以后,各地群众纷纷要求追究村干部及其他干涉者的责任,经过了解,我们始将村干部陈永茂、梁富明及潘氏族兄潘敬章逮捕。六月四日齐守德亦被逮捕归案。此时,该案的第一次判决被省人民法院临沂分院驳回,并作了具体指示。在此情况下,又经过省级领导机关及专区有关部门的帮助,我们才详细了解了该案情况,明确认识了该案件的严重意义,于六月十三日重新判决。
以上对该案的处理过程,充分说明我们是高高在上,严重地不关心群众疾苦的。对这一残杀妇女的严重案件不进行调查研究,草率判决,这是极为严重的官僚主义。
我们在处理这一案件中所犯的错误,不是偶然的。过去,我们在处理有关婚姻问题的案件中,也曾发生了一些错误。例如:一九五○年七月,一区斜沟村青年妇女解洪兰与孟庆玉恋爱成熟要求结婚,被村长兼中共支部书记杜洪昌吊打干涉。但我们对此抗拒婚姻法、妨害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却轻轻放过,只批准原告结婚,对被告只予批评,令其回村反省了事。事后,群众认为对主要村干部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此轻易处理,太不严肃,建议重新处理。但我们却没有接受这一正确建议。又如:同年十二月,十三区东大埠村中共支部书记邓文贤,干涉寡妇邓张氏再嫁自由,私立法庭,吊打介绍人赵永生。我们也只拘押邓文贤四天,令其悔过,释放了事,未予严肃处理。另外,各区人民政府处理婚姻纠纷颇多偏差,我们也听之任之。对于反对残余的封建主义思想及婚姻制度,贯彻执行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斗争经验、工作方法,也从未作过调查、研究、总结和提高;也从未想过如何结合婚姻案件的处理,采取群众路线的方法,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对于群众自觉地贯彻执行婚姻法及干涉、违法的典型事例,更从未予以适当的表扬与批判。
为什么我们在处理潘氏案件以及其他有关婚姻问题案件中屡犯错误并且不努力贯彻执行婚姻法呢?我们认为:这是我们学习不够和残存的封建思想所造成的结果。由于学习不够,我们就不理解反封建残余斗争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就不理解婚姻自由与妇女解放对于国家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就不理解司法工作者对于占人类二分之一的妇女的解放事业应负的严重责任,更使我们残存的封建思想不可能得到彻底肃清。由于残存着封建思想,我们许多同志还没有树立起新民主主义的婚姻观点,对于反动的封建主义思想、制度、习俗仇视不够,对于新的思想、制度爱护更差,对于妇女痛苦则是漠不关心,甚至歧视妇女解放。因此,往往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站到封建落后的一方面,而作了残余封建思想、制度的维护者。
我们初步认识了我们所以发生错误的思想根源以后,我们讨论了改进办法。首先是今后决心加强理论、政策、法令的学习,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肃清残存的封建思想,并在实际处理当前已有的婚姻案件中学习、锻炼,根除不正确的思想观点。其次,我们将总结这次在处理潘氏案件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以进一步运用公审大会、检查贯彻婚姻法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婚姻法的宣传,推动婚姻法的贯彻。再次,我们将切实地建立乡村中的调解工作,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领导调解员加强学习,并通过他们对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其真正成为我们的有力助手。另外,我们将建立与健全各种制度,密切上下左右的联系,重视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以改进工作。
苍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心一
苍山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的检讨
当婚姻法颁布一年以后的今天,我县还发生了潘氏因不堪虐待请求离婚而惨遭杀害的案件,这与县民主妇女联合会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作风和对婚姻法宣传贯彻不够是分不开的。
一年以来,由于我们的阶级觉悟不高,对妇女的痛苦体贴关怀与重视不够,对婚姻法的宣传便产生了先紧后松,放任自流的偏向。不但没有经常宣传婚姻法,主动向封建婚姻制度的维护者开展斗争,且在许多妇女被虐待自杀事件发生后,也没有及时地建议与协助政府严肃处理,教育妇女群众认识集体的力量,指出争取解放的道路。因之,许多被压迫虐待的妇女,还不相信民主妇女联合会是妇女争取解放的组织,积极地依靠自己的组织。以致许多受压迫的妇女,有的继续容忍不敢斗争,有的则在忍无可忍之后,因得不到支持而自杀。
早在去年秋天,我县一区斜沟村即曾发生党支部书记杜洪昌干涉本村青年婚姻自由,吊打青年妇女的案件。当时政府仅令杜洪昌回村反省了事。显然,这一案件的处理,是极不严肃、极不正确的。民主妇女联合会理应为广大妇女群众负责,提出意见,据理力争,以严肃法纪,教育群众。但我们却漠然视之,采取不了了之的态度,轻易放了过去。这就给新的婚姻制度的树立增加了阻力。这对以后潘氏的被害,是存在着因果关系的。
我们对于干部的教育也非常不够。许多妇女工作干部对婚姻法认识模糊,甚至存有落后封建思想。例如五、六区今年曾发生对一般离婚妇女不给财产的偏向,该区的妇女工作干部不仅没有过问,而且同意这种违法举动。
以上这些,就是我们官僚主义作风的一些主要表现。因为这样,就造成了潘氏以及其他姊妹的自杀或被害。
为了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正确贯彻婚姻法,争取不再发生妇女被虐杀或自杀的事件,我们已对过去的工作进行了检查,制订了今后改进工作的计划。首先要加强妇女干部的政策教育与阶级教育,使大家自觉地高度地关怀妇女的痛苦。明确认识从动员组织妇女参加生产劳动中有意识地贯彻保护妇女特殊利益、争取从封建残余的束缚下解放广大妇女的方针。要在各种工作中坚持经常地有系统地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妇女群众了解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发挥妇女组织力量,具体帮助受虐待压迫的妇女争取解放,帮助妇女争取婚姻自由,以具体斗争胜利的事实教育妇女群众,使大家相信自己的力量,依靠自己的组织,树立斗争胜利的信心。同时要利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处理,扩大影响教育群众,克服单纯向妇女宣传教育的偏向。
苍山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中共苍山县一区区委的检讨
我区沙窝乡杨家庄潘氏被残杀的事件初发生时,我们对此事件的认识还是极端模糊的,没有认识到该事件的严重性,更没有认识到该案之所以发生与我们的领导作风有密切关系,因而没有引起警惕。所以继潘氏案件之后,又有卞庄朱姓妇女自杀,大官庄王香亭遭丈夫毒打后自杀未遂等事件发生。
大众日报与农村大众报发表了潘氏被害事件的报道,并连续发表了各地读者意见和省妇联的控诉以后,我们又惊慌起来。但还没有从思想上取得正确的认识,只是消极地怕自己要负责任。如区委书记李子平对卞庄齐氏自杀与南芙蓉军属密大嫂自杀两事件,都不敢向报社投稿报道,这暴露了怕自己负责的思想,表现了对党的政治影响置之不顾的自由主义。后来经过省人民检查署检察长起诉,与人民法院对潘氏案件的最后处理和地委通报,才使我们提高了认识。现在检查起来,我们有以下错误:
一、对婚姻法贯彻不力。自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婚姻法以来,区委从未认真地向干部进行传达、布置执行婚姻法的工作,也未向群众进行普遍宣传。因此,造成了不少村干部违犯婚姻法的现象。如大官庄村党支部委员赵嘉彬,当本村王香亭要求离婚时,便说她作风不好,竟支持男方对她进行吊打。又如刘围子村党支部书记宋朝堂,阻本村朱止憨子的妻子要求离婚。乡支部书记马西祐竟使其不足法定结婚年龄的儿子结婚。以上问题,证明我区对婚姻法的贯彻非常不够,这主要是由于我们领导无力所造成的。
二、区委平日对婚姻法的贯彻执行采取了自由主义态度,如从未督促区政府党组对婚姻问题的处理总结汇报,也未主动地到区政府搜集婚姻问题的材料。同时区委对平时婚姻问题的处理,也认为无关紧要,无形中助长了政府干部处理婚姻问题时的敷衍塞责的态度。因此,潘氏四次到区离婚未被批准,最后造成潘氏被害。对区妇联的领导,我们也一贯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如妇女干部(只一人)刘庆桂,一贯工作消极,再加上因生育前后休养七个多月,妇女工作无法贯彻,而区委并未指定专人代理,使我区妇女工作长期无人过问。
潘氏之死深刻地教育了我们。这一血的教训确实提高了我们的政治警惕性。为了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我们今后对贯彻婚姻法工作准备或已经采取如下措施:
一、为了坚决贯彻婚姻法,现将全区受虐待的妇女、童养媳等进行详细统计,以便掌握具体材料,确定办法。同时各乡已普遍地召开了代表会议(妇女代表会在内),详细讲解与宣传了婚姻法,教育男农民根除封建思想,支持妇女解放;对妇女则说明要自己积极去斗争,争取解放。并强调婚姻法的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区乡村三级干部(特别是党员)学习婚姻法,并建立学习测验制度。同时利用小学、民校、宣传员,普遍进行宣传工作。
三、加强妇女部门的领导,健全各级妇女组织,建立定期的会议制度,按时汇报。同时向妇女组织布置工作,解决妇女问题。坚决支持妇女的正义要求与行动。
四、为了保证婚姻法的贯彻执行,区委要及时检查推动这一工作,如发现破坏婚姻政策、干涉婚姻自由者,及时处理,以使婚姻法正确地贯彻到群众中去。
中国共产党苍山县一区委员会
苍山县一区区长的检讨
关于杨家庄潘氏因要求离婚致遭其婆母齐宋氏等杀死一案,我要负重大的责任。潘氏来区公所要求离婚四次,因我个人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对妇女痛苦体贴不到,关心不够,未能站稳人民立场,为妇女解放事业切实负责。自受理该案后虽派通信员传被告四次,但均被村干部欺骗所阻,也未加深究;最后,还是图省事,怕麻烦,便推给乡政府去处理。以致潘氏离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终于被害。想起以上情节,实在感到对不起潘氏,对不起人民,对不起中国共产党。我诚恳接受上级给予的行政上记大过两次的处分。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婚姻法,切实地贯彻执行,对妇女的解放问题加倍关心。如再遇离婚案件,一定注意调查了解情况,妥为处理;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苍山县一区区长 曹继彩
苍山县沙窝乡乡长的检讨
潘氏被害事件所以发生,与我的官僚主义作风是分不开的。我除了诚恳地接受上级给予我的行政上记大过一次的处分以外,并作以下检讨:
一区区公所将潘氏要求离婚事件交到乡政府,并责成乡政府传送齐玉(即齐守德)到案,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乡干部接受这个任务不够坚决,马虎敷衍,只到杨家庄与村干部陈永茂、梁富明商议一下,叫齐玉到区政府办理离婚手续。该村村干部陈永茂,梁富明说:“齐玉没在家去修路去了。”我就采取了轻信的态度,也没有到齐玉家,详细查看,以致使潘氏提出的正当的离婚要求,得不到圆满答复,终于被害。这说明我对受苦受虐待的妇女同胞很不关心,表现了我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非常缺乏。我今后一定警惕起来,不再犯这种大错误,保证坚决克服官僚作风和不关心妇女疾苦的观点,很好地来贯彻执行婚姻法,使我乡不再有迫害妇女的现象发生。
苍山县沙窝乡乡长 宋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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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改造自己更好地服务祖国而学习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钱端升
从解放到现在,时间过得不算短,但是我的进步是很小很慢的。我现在体会到,这是由于我对学习不够重视,而且还采取了不正确不虚心的态度。
我有一般小资产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的思想意识。至于资产阶级的教育的影响,对于我可能比一般旧知识分子更要大些。但在不久以前,我是麻痹的。我自以为在七八年前,我已经抛弃了旧民主主义和个人主义。解放以后,我自以为一心一意地在跟着毛主席、共产党走。我所需要的只是多读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书籍,多了解共产党的政策,多学习共产党员的作风而已。于是解放之初,我单单想读新书,以后工作影响了我的读书时,则单单想从工作中求进步。我满以为这样做便可稳步前进地自我改造。
可是我错了,我大大地错了。像我这样一个旧知识分子决不是这样的容易改造得过来的。旧的不先除掉,新的是进不来的。而什么是旧的、坏的,自己往往是模糊不清的。在土地改革的革命实践中作了比较深刻的反省后,我才比较深刻地认识了解放以前我犯过的错误,和解放以后仍然遗留着的缺点。这种错误是不应当以“环境使然”或“动机良好”等等没出息的理由来自宥的;这种缺点也是不应当被自以为正在进步的错觉所蒙蔽,而不及时发掘并迅速纠正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尽管我愈勤反省,愈多发觉,愈增惭愧,但对于很多缺点,我自己是常常感觉不到的。到了土地改革工作将要结束,在批评自我批评中,我才开始认识到这种缺点。举一个例子:我向来自以为是一个责任心很重而并不主观的人,但很多土地改革工作的同志们公开地批评了我的主观时,我就感觉到我有好坚持己见的严重毛病。我体验到批评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的锐利后,我懊悔我未能及早地学会使用这一武器,我更恍然大悟,不但单单读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书籍是学院式的,脱离实际的;单单想从工作中改善作风也是不能成功的,两者都不是正确的学习态度和有效的学习方法。必须读书而能联系自己,联系实际,又采用了批评自我批评的方法,以求暴露缺点,才能真正分辨新旧,分辨是非,分辨好歹,方能真正改造自己,取得进步。
我是在这样一个可说是初步觉悟的基础之上来欢迎高等学校教师的学习运动的。我衷心地接受了周总理给我们所作报告中的一切指示,尤其是关于批评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的使用。
应当承认,不但在解放以前我的教学工作基本上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的,是遵循着资产阶级的思想道路的,客观上是为反动统治阶级服务的;那在解放以后,因为我的旧思想意识仍然存在,我在北京大学的工作,在很多的方面,仍充分表现了旧知识分子的思想和作风。
作为人民教师的最起码条件之一是认真教课,但我没有认真将功课教好。解放以来,我教过“新民主主义论”(政治课),“中国政府”(应当正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和“资本主义国家”等课。我没有尽我的能力以使教材充实,没有以大力帮助学生自学,也没有严格地执行预定的教学计划。我是不够对学生、对人民负责的。
我没有好好地联系群众。我和同学同仁间的联系都是很不够的;对于他们的思想情况,我的了解是间接的,也往往是片面的。同学们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上的要求,我是不够了解的;同事们对工作上的需要,无论在图书设备方面,或和政府业务部门的联系方面,我或者是不了解,即使有些了解,也从没有积极地、贯彻地为他们解决问题。既然脱离了群众,也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严重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作风。
我没有好好地团结同仁。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三个系——法律、政治、经济——个个系内部闹不团结,系与系之间也缺乏联系和互相照顾。我经常觉得这些不团结对于我是一种麻烦,因此对于团结的工作,总是采取一曝十寒的态度,缺乏耐心,更不坚持。有时我内心上还会自高自大,不但不去解决问题,反而瞧不起人家的闹不团结。在有一个时期,我自己和经济系樊弘主任之间也闹意见。我认为他的固执和本位主义是不和洽的原因,我从不反躬自省,问一问我自己是否也有态度不好或者主张不合理的地方。而且即使我是处处合理(当然决不能是这样),我也从没有耐心地去说服樊弘主任。
我对法学院院长一职坚持辞去不干也近一年之久。尽管我当时提出种种自以为是充分的理由,要求学校和教育部允许我辞职,但在参加土地改革工作以前,我从没有问过自己,是不是个人的兴趣这一老家伙又在作祟。我自以为自从前年夏天有一位朋友严正地批评了我的“退让”后,我已经能够不考虑兴趣而接受上级所交给我的或是人民团体所要我担任的一切职务了。但是,在土地改革期中我既已发觉我有着许许多多思想上虽然坚决要改掉而行动上又往往表现仍然存在的缺点,我就不能不连想到个人兴趣问题可能就是我要辞去法学院院长的真实原因。关于这一点,我自己至今尚不能分辨清楚,我要求我的同事们对我提出严正的批评。不管我的动机是怎样,因为我坚持辞职,在一年中,即使是在京的时候,也不过问院务,忍令法学院招致工作上的损失,是我的不可宽宥的错误。
从我对于北京大学的校务的处理中,我也充分表现了旧知识分子的不良的思想和作风。在今夏以前,校务委员会是负责领导校务的,而我是常务委员之一。我不是一阵热,便是一阵冷;不是急躁,便是消极。我暴露了典型的小资产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的弱点。我不联系群众,我不坚持真理,以致对校务的稳步改进没有起应起的作用。
在这里,也应当指出,比我负有更大的责任的是前校务委员会主席汤用彤先生。汤先生向来是明哲保身的,与人不争的,对疑难之事也轻易不表示可否的。在他的领导之下,北京大学长期存在着的自由散漫基本上是没有被纠正的。汤先生自任副校长以来,作风已有些改善,但也还不够。我如果一向真正能对人民负责,我早应当面或公开地批评他,指出他的缺点,要求他加强领导,使得校务的改进可以多些快些。但是为了面子,为了顾虑私人情感,在此以前,我从没有这样做过。这也说明了我是怎样一个旧的知识分子。
北京大学的自由散漫蔡元培先生是要负一部责任的,而将他在北京大学的主要教育思想——所谓“思想自由”和“学术自由”——长期地保留在北京大学之中的老一辈的教师们,包括我自己在内,则应负更大的责任。人民的思想和学术是应当自由的。但是,在蔡先生长校的时候,思想自由的具体表现是“兼容并包”,更具体的表现则是资产阶级的思想占有统治的地位。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的大学中,如果有人企图以当年占着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思想来和工人阶级的思想分庭抗礼,是不是可以的呢?我想是不可以的。至于“学术自由”,不但一开始就和实际脱离,以后更演变为院系各自为政,以及学术与政治对立,技术与政治对立,为学术而学术等种种严重的而且至今还没有肃清的错误思想。
北京大学毕业的人们和在北京大学工作多年的人们容易为北京大学的光荣传统所迷惑。应当问,除了“五四”以外,北京大学的光荣传统究竟在那里?是的,在一二·九、一二·一和一九四六年底的反抗美军暴行运动中,以及在其他由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学生运动中,我们北京大学的同学都是站在战线的前列的。但是,其他一些学校的同学难道不是同样站在前列的么?即以“五四”而说,它诚然是在北京大学首先发动的,北京大学领导或参加的师生也特别多,但要承继“五四”的光荣传统,我们教师们首先应当分清“五四”运动的革命思想和“五四”右翼分子的反动思想。我们除了宣布胡适的思想为敌人的思想外,还应该好好地批判蔡元培的思想和这思想所遗留在我们中间的影响。
从上面所指出的我在解放后在北京大学的工作中所已发现的缺点中,已经可以充分看出我的旧作风是怎样严重地存在着,也可以充分说明我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旧思想是怎样在作祟。当然,这些缺点只是存在着的缺点中的一部分。更深刻的自我检讨和别人的批评将会揭发更多的更严重的缺点。我要不顾面子不断地作自我检讨,不但检讨我在北京大学工作中的缺点,更进而检讨我在解放以前所犯过的严重错误。我应当欢迎别人对我提出无情的尖锐的批评。我并希望能够同样地批评别人。我深信相互批评就是相互帮助,也就是改造思想的唯一有效的方法。
为了求自己的进步,为了改革高等教育,更为了对得起人民,对得起毛主席,让我们高等学校的教师们以最热烈的情绪卷入以批评自我批评方法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运动的高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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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政法工作简评

政法工作简评
  必须从思想深处检查对待妇女的态度
中共山东省苍山县委书记及正副县长等对潘氏被杀事件做了检讨,认识了官僚主义作风与对婚姻法执行不力的错误,订出了改进工作的计划,特别是通过这一典型案件,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这些都是好的。
但是,这些检讨还是不深刻的。这主要表现在没有接触到对待妇女的态度问题、看法问题,而这却正是对婚姻法执行不力的根源,是最根本的问题。
在旧社会里,妇女处于奴隶地位,虐待和打骂妇女被认为是丈夫和婆婆的权利,别人不能干涉。甚至杀死或逼死妇女,法律也是不大过问的。那时候人们对妇女有一种根本看法,那就是“娶到的媳妇买到的马”,妇女等于马。今天虽然不大有人公开这样说了,但这种看法却残存在人们以至若干干部的脑子里。这从苍山县和该县一区对若干妇女受虐待的问题和婚姻问题的处理中看得很明显。村干部不仅对打骂妇女的现象不加干涉、制止,甚至自己“私立法庭”“吊打”要求离婚的妇女,这对人民国家的法律蔑视到了什么程度!为什么县法院可以“轻轻放过”,“只予批评”,“令其回村反省了事”?这里,苍山县的每个同志都可以检查一下自己是不是以完全平等、民主的态度看待妇女。苍山县对许多妇女受压迫、受迫害的事件,处理得不认真,不严肃,以致一年来发生“妇女因婚姻不能自由而致死的事件有五十余起之多”,应该引起该县负责同志们深刻注意,深刻检讨,不要停止在“官僚主义作风”,“学习不够”等一般的检讨上。
只有自己树立了对待妇女的正确看法与态度,深刻地认识了为什么应该采取这种态度,在教育群众时才能有力量;在今后处理事件时才能自觉地坚持正确的原则,使婚姻法真正贯彻执行下去,使痛心的事件再不发生。我们希望苍山县以至其他地区的同志们,都能在对待妇女的根本态度上进行彻底的检查,讨论,并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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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文化生活简评

  文化生活简评
应肃清宣传帝国主义思想的连环图画
根据本报长沙市读者史烈及九月十三日川西日报读者苏文等反映,广州某些书店大量向内地运销宣传帝国主义战争叫嚣与怪诞、淫秽的连环画。其中有什么《飞虎队》、《大战原子党》、《血战迷魂阵》、《美女国》等等。这些连环图画除一部分是广州联益出版社和泰生书局出版的外,大多数来自香港等地。这显然是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有计划进行的反动宣传。各地图书发行机关应该对此加以密切注意。长沙市连环图画摊贩,已召开大会保证不买有害的连环图画,并将此订入爱国公约,这种群众性的运动是十分正当的。


第3版()
专栏:文化零讯

  文化零讯
中苏友好协会、苏联对外文化协会及新电影杂志社联合主办的“苏联电影图片展览”,定于十一月六日上午十时在北京中山公园水榭开幕。展览内容共有十部分。展出的图片共八百余帧。这些图片介绍了苏联的优秀影片五十余部(其中包括未在我国放映的新片十余部),并介绍了三十多位电影工作者及荣获斯大林奖金的中、苏电影工作者,还说明华语配音复制影片的工作情况。展览会预定于十一月十八日闭幕。
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举办的“抗美援朝保卫和平展览会”,自十月二日在北京故宫文华殿开幕以来,观众已超过三万人。展览会的内容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已经成为保卫祖国、保卫世界和平的不可战胜的力量”;第二部分为“揭露美帝国主义的侵略阴谋和侵略本质”;第三部分为“美帝国主义奴役亚洲的计划是可以打败的”,以上三部分是以照片为主,并有漫画、图表等相配合;第四部分是“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从朝鲜前线带回来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战利品和朝鲜人民送给中国人民的礼物”。
十月间,青海各族各界读报组代表会议在西宁举行。出席的代表,代表着全省两千六百余读报组的四万六千多个读报组员。这次会议研究了怎样组织和发展读报组,怎样利用读报组去提高各族人民爱国主义思想,加强抗美援朝运动及推动今冬明春的减租和土地改革运动。会议又讨论了今后如何与报社联系问题及如何帮助报纸办得更群众化和报纸发行的问题。
参加会议的全体代表在十月二十四日致电中共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署长胡乔木及副署长范长江、萨空了,报告这次会议的经过,并保证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完成会议所交付他们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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