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在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黎锦熙
今天承蒙海外华侨代表光临,中国文字改革运动和国语统一运动,向来是互相联系的。在三十年前,海外华侨,只举南洋为例,广东福建的人居多。广东福建是邻省,见面谈话如同外国人;潮州和广州更是同乡,两处的人听一个北方人演说,就要用两个翻译。彼此懂得英语,就用英语来代替国语;彼此都是读书人,就用笔谈来代口说。这种情形到了一九一九年后,华侨中小学大都学习国语注音字母,渐渐大都能说或听懂祖国普通话了。海外侨胞和祖国,把语言搞通了,所以更增加了团结的力量。尤其是台湾,光复以来,政治方面虽然至今还在国民党反动派势力之下,但是社会方面,曾经热烈地欢迎国语注音字母,认为克服汉字困难的唯一的利器。国语注音字母就是中国文字改革的第一阶段的工具,今后希望海外的同胞们交换语文教育的情报,并提出更好的意见到本会来。
今天又承蒙国内少数民族的代表光临,咱们的语言文字各不相同,彼此如果要迅速地沟通起来,只有仿照苏联的有效办法,就是把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一律都“拉丁化”,因为拉丁罗马字母的发音统一规定,是彼此一样的。拉丁化的拼音文字,只要照着念出来,就可以互相了解的。过去的国语运动没有照顾到这一方面。直到十年前,一九四○年,我们曾经建议一种“突击式”的边疆语文沟通政策,就是编印某种边语和汉语对照注音的“四行课本”,在甘肃兰州的西北师范学院曾经出过一册样本,是就青海西宁一带通行的西藏语阿木杂方言试办的。这种建议,国民党政府方面表示反对。今后全国人民大团结,咱们首先要把各不相同自由发展的语言文字沟通起来,“突击式”的沟通,“拉丁化”的沟通,本会保证一定可以办到。
本来我们想邀请国际友人苏联代表,因为他们太忙恐不能到会,所以未请,苏联的学者们对于我们这个文字改革运动,向来是很关心的。记得是一九二九年,莫斯科大学有几位教授来到中国,到了北京,住在北京饭店,和我,还有钱玄同先生,曾经有过一次接洽,因为那时我们已经把“国语罗马字”的拼音法式制定公布,他们很注意这件事。可惜时间匆促,那时候只送给他们全部刊物,并没有详细的商量讨论。又过了两年,一九三一年,“拉丁化的中国字母”也就制定公布出来了。这是说明苏联的学者们二十多年来一直关心我们的文字改革运动。
这个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是本年五月二十九日,在主席吴老玉章领导之下,我和他两人邀请在北京的语文学者八九位共同发起,在师大开了一个发起人会议,以后继续在华大开会商讨筹备,发起人也增加了十几位,经过四个多月,到今天才开这个成立大会。本会是一个纯粹的学术研究团体,会名就是“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好好的中国文字,为什么还要改革呢?目标就是为人民大众,为人民大众的教育,为人民大众教育的普及,为人民大众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在五月二十九开第一次发起人会议时,大家把这文字改革的各种待讨论解决的问题,归纳为四方面:第一是字母问题;第二是汉字问题;第三是方言标准统一化问题;第四是文艺大众化教育化问题。本来是打算在八月里开大会的,我因为自己经手办理关于这些问题的事项经过了四十来年,预备写一点儿报告,写多了,差不多十万字,只好印成一本书,名“国语新文字论”,奉赠各位,请求指教。今天因为时间关系,不能多讲。因为怕长,诸位看不完,所以卷头又安上两个半篇子的“纲目”,务请各位抽点儿工夫一览,予以批评。这个“纲目”很简单,但还有更简单的几句说明,就是全书之中,包含了三种重要文件,做全书的骨干:第一是一九二六年的“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宣言”,分配在第十页,二十七页,三十三页,第二是一九三八年拉丁化论者和国语罗马字论者的“汉口协商”的总结五条,在第四十八页;第三是一九四○年延安“新文字协会”缘起宣言,在第二十五页。这三种文件,都可作为本会今后工作上的重要参考;因为它们都是综合的意见,协议的精神。请各位先生注意,本会定名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我们就是要充分地做好这个“协”字!就以第一方面字母方案问题为例,我们虽然主张以拉丁罗马字母为主,而且主张就把“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做个底子,但会员之中如有新的方案,都可以尽量提出,送交本会,由理事会组成专门委员会来研究,研究的结果,就是大家认为不便推行的方案,也当陈列为本会的文献,决不埋没创作者一番心血。我本人是强调在汉字还不能废,新文字还未健全的过渡时期,除初学的新文字课本外,各机关公告各学校各科课本,都应该把新文字和汉字结合起来印刷的,所以也拟了一个新方案配合汉字印刷,现在印了一张启事,随书送呈各位,也请予以批评。并且正在设计中的这种“新注音汉字”的印刷品,还没有具备物质的经济的条件,还不能大量地生产,在这以前,现行的旧注音汉字,是二十年来好容易才逐渐完成的物质供献,还应该设法恢复,发展,让它暂行代理,所以又附赠两种注音汉字印刷的读物,希望教育界予以考虑。这样的赠品似乎有点儿商业化的嫌疑,但这个印刷工厂不是私人办的,是国营的。
总而言之,本会的目标是为人民大众,本会的工作要“实事求是”,大家遵守着“科学的态度与负责的精神”,共同研究讨论,自然可以得出“正确”而“适合我们民族”的结论来。我们的希望是“国际化,大众化,科学化的国语新文字,将要以革命的姿态出现,目前它还要与旧文字组成‘统一战线’,即用新注音汉字,来广播、推动、并加快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建设;这种新文字,它将逐渐普及于全国各区域,它将逐渐通用于社会各阶层,然后和旧文字实行禅代,跟着毛泽东主席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一同推进到社会主义的新阶段去。”我们应该举起手来迎接它!


第5版()
专栏:

  文字改革的几个问题
Boxan
读过黎锦熙先生“国语新文字论”(小册子)及唐兰先生“中国文字改革的基本问题”(载十月九日人民日报)以后,今天又在报纸上看见文字改革协会通过研究拼音字的消息。我对新文字运动有一些感想。首先是感到高兴,因为许多专家学者都具有文字改革的热忱,而且大体上都赞同了拼音制的新文字。其次是感到某些原则上的问题,还得加深讨论,求得一致的了解,然后才能得到共同的结论;否则各人的具体方案相差太远,不容易弄出一个头绪来,结果会推延了这个运动。
新文字和旧文字
在推行新文字的初期,旧文字是不能废除的,因为新文字一下子不会十分完备,新文字读物一下子也不会有很多,还需要老汉字帮助,补充新汉字的缺陷。可是我们新文字运动者也不能过分迁就旧文字,把新文字的独立性一笔勾消。现在唐兰先生认为中国语言同音字特别多,用纯粹的拼音文字,不容易了解和表达;而黎锦熙先生则认为中国语方言太复杂,在汉字读音未达到完全统一以前,新文字不可能脱离老汉字而独立。他们的结论,都否定了新文字的独立性(我们说的是相对的独立性)。这个思想,我以为对新文字运动是有些儿妨碍的。我们新文字工作者根据过去新文字运动的经验,认为新文字的独立使用完全是可能的,虽然新文字还不很周密,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克服这个缺点。所谓同音字的问题,并不是十分严重的。任何国的语言,都有许多同音字。别人处理同音字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至于南北方言不同,同时可能产生几种新文字,在阅读与写作上,这些新文字是不是一定要经过汉字的媒介呢?这是从我们知识分子头脑想出来的问题。一个完全不识方块字的人,学习由自己熟习的方言书面化而来的新文字,无论阅读或写作,都是很容易的。学了这一种以后,进一步学习共通语(国语)新文字,也不甚难,因为同属汉族语,语法和语汇大体是相同的。少数不相同的方言土语,在书面化以后,也容易交流而相互了解,如北方的“别扭”,广州的“亨巴郎”之类便是。如果说口头语的语汇还不够,还得靠旧汉字文章的帮助,这在原则上我们是赞同的,我们可以吸收许多知识分子的语汇到新文字读物里面去,依靠新文字读物的帮助使得它们流传到多数人民的口语中去。我们不相信,知识分子的语汇就一定要用旧汉字写而不能用新汉字(我以为汉语新文字可称为新汉字,但并非由旧汉字逐字拼音的意思)写。问题是知识分子是不是肯放弃本位思想,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如果肯的话,我们可以奉劝他们都学习新文字去教育文盲,并用新文字写作通俗读物,使文盲学了新文字,有充分的书报可读。将来大众自己都能用新文字写作,新文字读物是不会缺乏的。
另一方面,文盲学了新文字之后,通过新文字这个工具再学旧汉字,这也是我们所赞同的。同时,在这个方块字还不能不用的时期,我们也赞同黎先生所主张的“新注音汉字”(新文字和方块字对照)读物和唐兰先生所主张的“综合文字”(少数基本汉字和拼音文字混合)读物,不过唐兰所主张的“民族形式”字母还值得商讨。我们认为,在目前,纯粹新文字,新旧文字对照,新旧文字混合,三种方式可以并行,不能专采一种而抹煞其余的两种。我们最注重的应当是纯粹新文字,其次是新旧混合,再其次才是新旧文字对照。唐兰先生所主张的综合文字只用数百旧汉字,这对于文盲的学习减轻了许多担负,所以比较新注音汉字更容易学习。(这一点黎先生也讲到了,他称那少数汉字为核心字。)再则注音汉字花费印刷成本较大,除少数书籍外,不能广泛应用。黎先生所想象的以词为单位而在字模上把新旧文字连在一块的办法,创始的麻烦更多,恐怕无法办到。即便办到,受过文言教育的知识分子恐怕也不会恰好依照我们选定的词儿来写作。还有,黎先生说,工农兵写作可以用纯粹拼音写土话,知识分子写作利用方块字写国语,而靠新注音汉字(加上所谓三轨制)来和工农兵结合,这中间也有问题。国语和方言之间,不但读音不同,语汇也有差别。例如“提起庄稼活,三天唠不完”,这儿的“活”“唠”,无论用拼音字或方块字写,南方人是不能了解的,但东北人则能了解。所以和工农兵结合,主要的是学习各地人民的语言,如果能适当地运用语言,知识分子就可以和他们结合,单单在注音上想办法是没有用的。如果用文言来写,注了音也会完全不懂。
民族形式和国际化
拼音新文字的字母,过去主张用日本“假名”式的已经有很多家,直到注音字母为止,这都属于唐兰先生所谓民族形式。五四运动以后,很多人主张用罗马字母即拉丁字母,因为这套字母是英法德意等许多国家通用的,用这套字母拼汉语,使我们学习欧洲文字也容易些,又便于吸收国际上的科学名词,同时外国人学习中文也容易,这就使中外文化容易沟通。而且这套字母,在数理化等科目已经局部地应用,它们在印刷上美观,在书写上也便利,我们为什么不用它们呢?注音字母那一类的形式,的确没有这些优点,我们用不着“抱残守阙”似的来珍惜这种民族形式。如果认为外来的形式绝对不可用,老习惯不可能变更,那么火车轮船电灯电话之类,哪一件不是外来的?哪一件合于老习惯?
不过另一方面,我们也当知道,采用拉丁字母只是拿来拼写中国的语言,一切都得顾及我们语言的特质,使我们自己用起来方便,尤其要使工农大众用起来方便。有些学好了外国语的知识分子,把国际化强调得过分,喜欢把英文之类照原样子搬到我们的新文字里来,例如“可可”就写Coco,“咖啡”就写Coffe,使得多数读者又要伤脑筋来学习另一种拼音方式。这是“喧宾夺主”,不是正确的国际化。我们吸收国际语言,在拼写方式上还得服从我们自己的规律,如“可可”“咖啡”中的C一定要改成K才对。但我们又必须反对另一个偏向,就是把外国的人名地名按照方块字的译名来拼音。日前在某处看见有人把斯达林写成Sydahlin,这是依照林汉达先生的方案,在“斯”字后面加了母音,“达”字用了入声变体字,加上H。这种写法,真是太不科学了。假使有人把这个名字翻译为史大林,那不又会写成Shdalin吗?同一个Stalin,依照方块汉字的不同翻译而分化成许多样子,这还成吗?所以外来语一定要照原来的音素书写,只有代表某一音素的字母与我们的方案不符合的时候,才应该改变它。比方俄文斯达林是以C表“斯”音,我们必须改成S,其余的可以类推。
精密化和简单化
拉丁化新汉字的好处是拼法简单,不采取国语罗马字的声调拼法,使大众容易学习。可是过去拉丁化课本只教人们学会拼音,并没有教人们认识一套新的文字,似乎是叫人们学会拼音以后,自由去创造文字一样。这样地过分简单,对文盲并没有多大的好处,而只有坏处。第一、各地口语发音纷歧,相隔数十里就有差别,甚至同一地区内各个人的发音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任意书写,完全没有标准,这种文字就在一个方言区之内也不能获得充分的相互的了解。用在契约公文上,更不足为凭。第二、词儿连写要根据文法,但文盲是不懂文法的。词儿连写的规则虽然订的明白,但文盲也搞不清楚。因此文盲不会连写。我们知道,新文字如果不实行以词为单位的连写,或者连写不正确,意思就会弄不清楚或者使人误会。所以完全靠文盲去创造新文字,新文字就不能迅速地建立起来。因此词儿定型化是必要的。所谓词儿定型化,并不是一定要照林汉达式的定型字(或叫变体字)来书写,而只是把它们连写固定起来,有些声音不明显的词儿则加以淘汰,当然有极少数的字,在字形上还不得不采用特别形式。这样一来,文盲学习新文字,也和学习旧文字一样,是一个字一个字来学习的。这虽然比光学拼音要困难一点,但是比较学习旧文字不知容易多少倍了!一则因为所有的字都是由二十几个字母拼合起来的,拼合又有一定的规律。二则因为是用普通的口语做基础,并不高深。——当然用这个方法学习,是要逐渐学习一些重要的新语汇的,这就是由普及到提高。我以为,词儿定型化只要把基本的常用字和学术名词定一定就够了,至于旁的口头话,尽管自由拼写到文章里去,我们并不必预先给它定型化。再则这种定型化是各方言区分途去做的,并不是规定全国范围内唯一的标准。所以决不会妨害大众在新文字上面的自由发展。我们知识分子,根据群众的语言,把它们的写法定型化,再交给群众,作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这是应尽的责任。如果只是根据一份方案和一个检字表来教学新文字,对于知识分子虽然勉强可以,对于文盲是绝对要不得的。有些人或者会说,文盲学会了拼音之后,去读用本地口语写的新文字读物就能了解,用不着再教。这固然不错。但另一方面还有写作的问题,为了这,只有在初级课本把基本的常用语汇都编进去,让学习者全部接触,他才会照样写。试问英国人法国人等等使用拼音文字的,对于本国文字难道不是一个一个字学起来的吗?只要学了拼音就可以毕业,世界上哪有这样容易学习的语文?我们新文字运动者决不可再存过分简单化的草率心理。作为一种文字,是不能不相当精密化的。
不过精密化也不要过分,只要勉强能够应用,就够了。我们必须暂时放任新文字的某些缺点,让它们在群众的使用过程中去逐渐克服。为的是恐怕某些不必要的规定,反而拘束了新文字的自然的正当的发展。林汉达先生说得好:“凡是一种事物在初创的时候,如果计划得太周密,反而会阻碍这种事物的进化。换一句话说,中国拼音文字的缺点,只要可以随时改进,倒是中国语文演进的动机。如果早熟地把缺点完全弥补好,反会斫伤语文的自然发展。”因此过分地注意字形上的分别,如唐兰先生的“安全形式”,采用旧汉字的“形符”,显然是违反拼音文字的常规,而林汉达先生的“变体字”,也似乎数量太多。我以为特别形式的采用,必须象瞿秋白同志所主张的逐字审查,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才采用。凡是一个词儿有几个意义的,在应用时,从上下文可以决定意义,就不必分化。如果从上下文不能决定意义,那就必须分化。分化的方法,首先是采用别的同义词。如果没有别的同义词可以采用,我们就采用字形上的特别形式。这样一来,林式变体字还可以减少许多。(不过象初期拉丁化新文字那样少的特别形式,就显然不够。因为那时新文字读物虽然各方面都有,究竟所涉及的内容很有限,尤其是在商业上及契约公文方面没有应用过,许多问题还无从知道。今天以后,新文字一定要广泛地应用起来,在初步实验的过程中一定要使它相当精密化。)至于主张普遍加声调符号,或者全部单音字加声调符号的办法,我们也不赞成,因为在同音字分化上没有这个必要。
标准语和方言
标准语和方言的问题,过去曾经为国语派与拉丁化派争论之点。但现在拉丁化工作者承认全国共通语的需要,并且拿北方话新文字做共通语,而国语专家似乎也承认各方言区可以有它自己的“国语”,双方见解已经很接近了。不过“国语”这个名称并不妥当,照黎先生最近的解释,意义尤其纷歧含糊。(他说有五种意义,比方,可以解释为中华全境的各种语文,包括汉语的各种方言和各少数民族的语言,也可以解释为北京标准语和国音,等等。)我以为汉族语言应该称为汉语,犹之俄罗斯人的语言叫做俄语,并不叫做苏联国语(虽然苏联各民族学校都得学俄语)。各少数民族的语言各从族名来叫,用不着混称为国语。北京话就是北京话,更不必叫做国语。至于共通语(或标准语)是不是要从北方话拉丁化原来的音系改用北京音系,是不是要把北京的方言语汇规定为标准语汇,这就是待考虑的问题。
主张采用北京音系并规定北京话语汇为标准语的人,第一个理由是必须指定一种较有普遍性的方言做标准,这才是具体的标准,第二个理由是北京话过去是标准官话,为广大地区所知道。但是“北拉”所采的标准也很具体(山东音系),而且比北京话更具备普遍性(歌韵字读音符合传统及南方音,国语家所谓卷舌韵很少,南方人容易学),音素也比较精密(保持了尖团音分化的传统),实在适合于共同语的条件。具有教授国语的多年经验(在广州、香港)的乔砚农先生,在他所著的“基本国语”里面,也主张“避免那些不通用的北京方言”,好象“晌午”(中午)“取灯儿”(火柴)之类,他认为“那直接会使学者见了国语就怕起来,间接会妨碍我们中国的国语统一。”他又主张“少用北京话里的卷舌韵”以减少学习上的困难,他认为,“你不板起舌头来说卷舌韵,也不见得不漂亮”。可见拿北京话做共通语的基础是可以,但必须参考北拉,加以适当的修改和整理。尖团音的分化,我以为也应列为整理北京话的一个条件。在共通语之外,我觉得建立一种纯粹北京方言的拉丁化新文字是应当的。这种纯粹北京方言的新文字是北方工农所需要的,又可以作为共通语新文字的主要基础,但共通语不一定完全依照它。共通语新文字可以多带一点人为的成分,由知识分子吸收南北方言的较好的语汇及国际的语汇来丰富它。完全否认人为的因素之重要性,纯任自然,我以为也是文字改革工作中一种思想上的偏向。
有人认为工农大众只需要方言,不需要共通语,只需要日常语汇,不需要知识分子的语汇,这种看法并不符合新时代的事实。凡是解放了的区域,许多政治术语就传到农村,为农民所接受;工人更不用说,他们不但要学新的语汇,而且要学普通话。(南方的工人对北方话的学习很热心,因为他们感到要和全国劳动兄弟聚会一堂,团结奋斗,非掌握普通话这个工具不可。)所以发展方言和建立共通语可以同时进行,不相冲突。文字改革工作者应该发挥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把这两方面的工作认真做好,但不要做群众的尾巴。


第5版()
专栏:政治经济学教程绪论(12)

  政治经济学教程绪论(12)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及其特点
王学文
第一章 生产方式
第三节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方式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结合统一成为生产方式。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就叫做生产方式。如果我们说人类历史划分时代的标志,是生产关系,那末这个生产关系必须是以一定的生产力为内容,即依据一定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也就是生产方式了。从来没有没有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也从来没有没有生产关系的生产力。也就是说一定的生产关系是以一定的生产力为内容为基础的生产关系,而一定的生产力又是以一定的生产关系为形式,或具有一定的生产关系形式的生产力。生产力是生产关系的内容、生产关系的基础。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的形式,生产力的外涵。一定的生产力总是与一定的生产关系结合着,统一着,形成着一定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便是两者结合的统一体,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乃成为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犹如斯大林同志所说:“生产,生产方式是把社会的生产力和人们底生产关系两者都包括在内,而体现着两者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统一。”(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因此在历史上,人类社会有哪几种不同的生产力,便有哪几种不同的生产关系,从而也就有哪几种不同的生产力与不同的生产关系相结合统一的哪几种不同的生产方式。
生产方式—人们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的谋得方式。
生产方式,一般的说来就是劳动力与生产手段的结合方式,人们生产活动所进行的方式,人类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照斯大林同志的说法:“就是人们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谋得方式”。(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它同时是一切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精神生活的基础。人们要继续生活,就必须要有物质生活资料,要有物质生活资料,人们就必须从事生产,人们要从事生产,就一方面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就必须在生产过程中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才能进行生产,即人们必须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才能进行生产。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曾这样说过:“在生产中,人类不仅对自然发生关系,并且他们相互动作。他们只有在一定的方式下共同动作,并互相交换他们的活动,才能生产。为着生产,他们相互间发生一定的联系与关系,而且只有在这种社会的联系与关系的范围内,他们才能对自然发生关系,才能进行生产。”故一定的生产方式可以说就是人们在一定的生产力状态之下和一定的生产关系之内,即人们与生产手段结合形成一定的生产关系,来进行生产,以谋得人们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
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首先基于生产力的发展变化。
“社会发展史,首先就是生产发展史,就是在数千百年来新陈代谢的生产方式的发展史,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史。”(同上)社会历史上各时代经济的发展变化,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历史,因此也是生产方式发展变化的历史。生产方式在历史上是不断地发展变化着的。但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首先是基于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在生产力的发展变化中,劳动手段的发展变化又演着重大的作用的。(详见第二篇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生产力是决定的因素。
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来看,“生产力不仅是生产底最活动的和最革命的因素,”“同时又是生产发展过程底决定的因素。”(同上)生产力对于生产、对于生产关系,是具有决定的意义与作用的。一定的生产关系不但是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才能成立存在,并且它是随着生产力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的。但是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也具有能动的作用,它可以容纳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它也可以束缚与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即一定的生产关系当它开始形成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它就能够容纳生产力,并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例如:在各个时代生产关系成立发展初期,劳动手段不断地得到创造改善和发展,人们的劳动技能与生产经验也不断地发展提高,人们的经济也由低级走向较高级的发展。但是当生产关系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就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但生产力乃是不断发展的最革命的因素,它总是要继续不断向前发展的,即使在被生产关系束缚的状况下,暂时在短期内它的发展可能受到阻碍,可是在较长期内,生产力却就要突破旧有的束缚阻碍它前进发展的生产关系,而向前发展,并建立新的适合于新的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来代替旧的生产关系。例如:由于铁器的发明并在农业上的使用,使用奴隶劳动的家庭生产破坏了原始氏族的生产关系。又如由于铁器农具在农业中的普及使用,半奴隶劳动的农奴生产便代替了奴隶主的经济。再如:由于机器的发明及其普及,资本家雇佣劳动的生产,便代替了封建地主的经济。
所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在阶级社会里是矛盾的,对立的但又是统一的,是矛盾的统一的关系。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便成为阶级社会发展的原动力。这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冲突与斗争,又具体地表现为阶级矛盾、阶级冲突与阶级斗争,因此我们又说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由于生产力是社会与社会生产中最基本、最积极、最前进、最革命的因素,故我们又说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阶级社会里生产关系的变更发展是要经过斗争经过革命的。
但是在阶级社会里从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到新社会的生产关系的变更发展,并不是和平安静地进行的,而是要经过残酷的斗争,要经过革命的。当新生的阶级觉悟到旧的没落的生产关系对自己,对新的进步的生产力的束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时,就要起来组织自己的力量,用革命的暴力行动来推翻旧有的生产关系,建立适合自己阶级发展即适合新的进步的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生产关系。这就是马克思社会革命理论的基础,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明确的说明,他说:“社会物质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它就与从来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的生产关系,或仅为其法律的表现的财产关系冲突起来。这些关系由生产力的发展形态变为生产力的桎梏。于是社会革命的时代到来。”同时他阐述暴力促进新社会产生的伟大作用,认为“暴力是孕育着一个新社会的一切旧社会的助产婆,它自己本身就是一种经济的能力。”(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第二十四章)(详见第二篇资本主义以前的经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