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8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华北合作事业迅速发展
 半年建立万余供销社
推动城乡生产稳定物价保障人民生活
【本报讯】自本年一月华北合作会议确定了以发展供销合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并由上而下建立领导机构后,华北各地一方面有重点的建立新社,另方面努力改造旧社,截至七月底,全区已成立省总社四个(绥远省正在筹建中),市总社十二个,专区社九个(专区督导处五个未包括在内),县合作社一八八个,区分社四六九个,共干部人员九七二四人,资金折米六四、一三一、五六七斤。并在全区建立起基层社(即县市以下的合作社,包括城市工厂、机关、学校的消费社、生产社与农村新建的集镇社和旧有社),根据六个市、一五六个县不完全统计,共基层社九五八五个,社员达到二、二三一、八二九人,共有资金折米一四、四四七、○七二斤,社员人数占全区总人口百分之三·二八。
半年多来的主要成绩,在城市方面。
保障工人生活
 安定生产情绪
(一)组织消费合作社:京、津、唐山、石家庄、太原、张家口六大城市公营工厂及大的私营工厂,都有了职工消费合作社的组织,共计职工消费社二○四个,社员四三一、○一一人;机关消费合作社九十二个,社员一○三、四五七人;市民消费合作社二○五个,社员三○○、三五四人。各类消费合作社中,市民社成份复杂,问题较多。消费社一方面依靠国营企业和贸易公司的支持(如京津贸易公司供给大批食粮,允许合作社先取货后交款;北京合作银行代办各社出纳,并与合作社订透支办法,融通资金等);另方面合作社自己也实行联合采购,在减轻中间剥削,保证工资不受物价影响上起了一定作用。截止到七月底止的五个月中京津两市共经售细粮四千九百万斤,日用品百余种共值四亿两千六百万元。这两项为社员节省了三亿六千一百万元。石家庄经售生产资料价值八、一○二、七一六元,平均低于市价百分之三,经售生活资料价值三、三二五、三五○元,平均低于市价百分之七。张家口市社自三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售货总额一二四、一九七、七五三元,共为社员省钱四、四二九、三○九元。自消费社成立,大多数职工及职工家属在生活供给上给了一定的保证,减少了物价波动的损失,对安定工人生产情绪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二)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主要是织布、针织、纺毛、地毯、建筑、制鞋、缝纫等。如京津两市,均通过市社以贷、换、购三种方式,低于市价供给原料,并设法帮助推销产品,替他们解决资金困难,解决社员生产问题。石家庄市组织土木瓦工人合作社,统筹原料,包揽工程,按劳分红,打破了过去修房班中工头剥削工人的不合理现象。
农民进城方便城乡关系改善
(三)成立合作货栈与农民招待所。京、津、保、石共建立合作货栈及农民服务所十处,对建立新的城乡关系与加强城乡物资交流,解决农民买卖货物与食宿困难起了一定作用。据京、张、石三个月统计,农民招待所共住旅客二二,二二九人,大车五,六二四辆,牲口八,七一九个(只张市统计),小车六,九九一辆(只石门统计),服务所低价招待农民食宿,代农民保管、运输、买卖货物,农民进城再不是乡下“老憨”了,有的农民反映:城市有了农民服务所,就等于在城市安了个家。
合作货栈经营对象,主要是各地区合作社(包括村、区社)。如天津合作货栈,从五月二十一日成立到七月底,各地来津合作社即有五十六个单位,七月份交易总额为二十一亿四千二百三十八万余元。
在农村,半年来各级社业务总括有如下几方面:
扶植农村生产
 订立产销合同
(一)结合农贷,供给农业生产资料。此为各社主要业务,收到成绩也较大,只冀中十个县一至七月份不完整统计,共贷卖棉籽、花生籽种五,六九五,七四七斤,买卖肥料一,九九七,一五三斤,结合水利推进社贷卖水车千余辆,并帮助农民造新井,修旧井,开渠,以恢复与发展水利;同时调剂修造大批农具,设有种畜站繁殖牲畜,解决农民不少困难。
(二)供给原料、收购产品及供给日用必需品。各社在新的试验中多采取此种业务,如冀东林南仓,供苇收席;重灾区的献县四十八村供应棉、粮、煤和日用品,收购土布。此外,以粮食肥料预购棉花等业务,都直接组织了生产,解决了群众生活困难。
(三)关于城乡及地区之间交换,主要是靠合作货栈结合贸易公司进行,最近才开始采取订合同办法,实行订货换货。这样就比较容易计划工作,可以将零星交易组织成批发贸易,减少物价波动影响,并可有步骤的将合作社扶持起来。今秋收购棉花与贷换麦种均将主要通过合同来执行。最近察省县、省社主任联席会上,县与县立了三十二个合同,以解决产销困难,这是组织与开展合作业务的新经营方式。
半年建社主要缺点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
目前,还存在几个重要缺点:
一、组社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方法不够。一般的犯包办代替毛病,不敢放手发动群众与依靠群众大家动手去办。有的县不敢发展社员,怕发展多了供给不上;有的县及市区干部,认为发动职工自己办社麻烦,不易办好,愿从行政方面包办。合作社干部与资金则完全不靠社员而单纯依靠公家,“官办”气很大。如某县建立二村社,一个投资八百万,一个九百万元,而社员入股很少。结果社员认为合作社是“公家买卖”,当然更不会认成自己是合作社的主人了。
二、缺乏民主制度。一般县社与部分市合作社,忽视社员的组织教育,未能及时组织社员小组、社员代表会,贯彻全体社员管理与监督精神,使社员处于分散零乱状态。
三、业务经营中仍存在单纯盈利、单纯商业观点。有的县社单纯办理贷款,或直接在市场购销物品,发展业务未曾与组社相结合,结果四个多月,一个村社也未发展。有的工厂职工消费社,不顾社员需要,进行市场经营,囤积倒把,以达盈利目的;有的在物价波动时,怕赔本,不敢经营。这种作法须迅速纠正。
四、大部地区对改造旧社不够重视,因此收到成绩较小;个别地方改造旧社,因急于求成而失败,如天津县曾要求四天之内改造一个旧社。
五、组织领导不健全,干部质量低,缺乏经营技术;而且冗员太多,开支大。某些县社工作方法仍存在“一揽子”作风,经常为配合中心工作而放弃本身经济工作,大部分干部仍不懂得怎样去作经济工作,以行政工作方法代替经济工作方法,结果使合作工作搞不好,得不到群众拥护。因此加强干部训练,提高干部质量是迫切需要的。
六、各地领导方针尚不一致。有的地区对基层社不分红,不做非社员交易的方针,认为“暂难执行”;有的地区开始建社,即普遍发展;有的对农村合作社不加重视;这些都是与华北一月会议精神不符合的。
七、合作社与国营经济机关的关系,虽有进步,但某些地区仍存在不调协现象。如有的合作社企图占公家便宜,欠款长久不还;有的贸易公司不能保证低于市价售货;个别公营商店不愿扶助合作社,认为“两方都是经营买卖,为什么低价?”暗中仍以高价售货,都是急需纠正的。


第2版()
专栏:

  真诚的帮助
 大连通讯之一
本报驻大连记者 田流
大连铁路工厂一位年青的女工,告诉了我一个动人的故事。那时她在工业展览会铁路交通陈列馆担任说明员。
“这是中长路大连机务段段长里索夫同志和他亲手培养的火车女司机。”她指着墙上一张像片说。那是一位苏联同志和八个女工在机车上的合影。“他去年来大连工作后,已经培养出四十个女工,成了模范的旋盘手、轻油车司机、女木匠,压缩室里也有妇女修理机车了。”她又指给我看那聚精会神的,脸上满是笑容的,在车床上紧张生产的女工许多照片。而后回过头来:“里索夫同志说:‘我从苏联来到这里,就负着培养新中国技术人材的使命,不但要培养男技术工人,也要培养女技术工人。我们苏联有许多妇女成了社会主义劳动英雄,在国家工业建设中担负着各种重要职务,新中国的妇女为什么不能呢?’今年六月,他开始培养女司机,他动员男司机给她们讲经验,他让她们到机车上去熟习机车情形,里索夫同志自己亲自给她们讲机车构造和性能,仅仅两、三个月,她们已经升为正式司炉,明年‘三八’节,咱们新中国第一批女火车司机,就要驾着火车在中长路上行驰了……”
当我进一步了解大连工业建设情况后,我愈加感觉到这故事的意义和力量。
一九四五年八月,旅大刚解放时,工业状况是很困难的,这不只因为日寇将它能破坏、来得及破坏的工业都破坏得一塌糊涂,还因为旅大当时没有自己的技术工人,没有能够管理工业生产的干部。在过去,日寇是不允许中国工人学习技术的。那时船渠造船厂有三千多中国工人,但只能作些修补船只的粗杂活;铁路工厂工人不能接近主要的机器;一个在火车上烧了二十多年火的老司炉工人,看了看蒸汽表,便被日寇打得头破血流;远东电业公司、大连炼钢厂等重要的工业里,日寇根本不用一个中国人;在码头电气通讯部,中国人只能作杂役。苏军解放旅大后,遣送日侨回国时,他们也象今天的反动派和帝国主义者一样,狂妄地说:“中国人不懂技术,没有我们,你们什么也干不成。”“你们没有航海知识,大连港还得我们日本人掌握。”
苏联同志以极大热情和忘我的努力,帮助旅大解决了这个困难。苏联同志亲自教授中国工人各种科学技术,用带徒弟、设副职、办技术学校等办法,培养中国的技术工人。仍以码头电气通讯部为例,一九四六年十月开始,苏联港长亲手举办着三个训练班,他动员全部苏联技师讲课,三年来,一五○个中国工人,由杂役升任部长、技术科长、技师和技术员,掌握起全部工作。船渠造船在同样的情形下,培养出五十八名中国技师,一一一名工人作了副厂长,十七名工人作了厂长,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人获得了独挡一面的专门技能;中苏合营的远东电业局系统,苏联同志亲自任讲师,举办了两期大的训练班。培养出专门技术人材九百多名,其中选出十五名优秀的工人,拿出大批的物资要培养他们成为新中国的技师。带徒弟的方法被运用得最广泛,各个较大的企业里,都普遍设副职,和动员技术好的工人带领新工人。这里带徒弟的办法,和华北或其他解放区不同。在华北,据记者了解的一些工厂里,总要规定学徒年限,有的三、二年,最少也得一年。学徒期间这也学学,那也干干,甚至很长时间,根本不让学他应学的东西,总叫他干些杂七杂八的勤务事情。这里,学徒一入厂就学他要学的东西,而且学习很专一,学徒期限也不那样长,那样呆板,复杂的车床工人,学徒期限才规定三个月,学会了马上便可升为正式工人,因此,学徒都用心的努力学习,都争取缩短自己的学徒时间。这里,师傅不但在政治上受着普遍的尊敬和很高的荣誉,厂方还和师傅订合同,徒弟升到四级工人(熟练工人),师傅便得到厂方一定数量的奖金。旅大工业特等模范戚桂芝(铁路工厂女旋盘工)就是不久前由徒弟升为技术工人,现在又光荣的成为三个徒弟的师傅了。苏联同志将技术教给中国工人,先学会的又教给学徒,就是这样,三年来,旅大涌现了成千上万的专门技术人材。各大工厂都办有自己的技术学校和训练班,培养着较高级的技术人员,中苏合营的企业,在苏联同志直接帮助下,成绩最好;中长铁路、远东电业公司和船渠造船厂的技术学校,规模都相当大。三处有一九三九名学生。铁路工厂的青年技术学校最有名,它是按照工厂的设备建立的,学校就是工厂的缩小,主要的设备都有,学什么马上就能实习和试验什么。学习和实际完全熔接在一起,学生进步很快。三年来已有两期毕业,第三期五百多青年正在紧张的学习,从展览室陈列着他们制造的各种精密的机车零件、工具上,就知道他们的技术已经达到了使人满意的程度。机务段三期司机训练班,已经培养出三百多名中国司机和司炉。
三年来,苏联同志帮助旅大培养了一万四千多技术工人;一一五名工人,被培养成为管理着巨大企业的厂长。现在旅大不但解决了基本的技术工人和干部问题,有了自己的厂长、技师、旋盘手、女司机……更有了自己的技术创造。日寇不能制造的机器,现在工友们也创造和仿造成功了;“远东电业公司”送电技术部,日寇时代要人工按着图表送电停电,现在工人创造了自动送电器,用科学代替了人工,管理着旅大电气上的各线路。其他如公差不超过○·○二毫米的精密车床,一五○和二○○马力的高压唧筒和水压机、全国尚属首创的供一万二千吨大船使用的钢铸大锁链、硬度仅次于金钢石半度的“硬质合金”、全国只有上海能造的载重三○吨的冷钢轮……都在大连工人积极向苏联学习和努力研究下,创造出来并源源生产了。苏联同志对于解放了的中国工人阶级,在党领导下所高度发挥出来的创造才能,非常兴奋,常以“爱好劳动的中国人民,能够建造现代工业所建造的一切”来鼓励着旅大工人阶级迅速前进,更加勤奋的永不疲倦的传播着苏联先进的科学技术,殷切的满怀热望的提醒着:“应该好好的学习新技术,建设你们伟大的祖国!”


第2版()
专栏:

  讨论在进行经济建设时期的新任务
 东北总结财政工作经验
今年上半年财政工作保证了经济、文化建设的稳步向前发展
【新华社北京十七日电】沈阳讯: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曾于上月召开东北各省财政厅长、市财政局长联席会议。此次会议着重讨论了东北财政工作在全力进行经济建设时期的新任务,总结了三年来财政工作的经验,并检查了上半年度的财政收支状况。
会议的总结指出:三年来东北的财政工作有三个基本经验:(一)财政工作应有明确的目的性。过去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支援革命战争,今后的财政工作除了继续支援全国的革命战争外,还要大力服务于经济建设。(二)财政基础应建立在发展生产上。只有把生产搞好,社会财富才能增加,财政也才有出路。(三)财政工作是推动经济建设的有力武器。
国家财政预算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集中表现,财政工作是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分配与再分配中起调节作用的杠杆。因此,一切有关财政的政策、条例、法令等都带有鼓励与限制的两个方面。那种认为财政工作只是单纯起消极的限制作用的看法是错误的。
会议在检查了一九四九年上半年财政收支状况之后指出:半年来的财政工作,基本上保证了原定的财政计划的实施,增加了工矿、铁路建设的投资,保证了农林、交通及社会文化事业的费用,使东北的经济建设及文化建设得以稳步向前发展。但由于城市财政工作的经验不足,以致税收工作等虽有改进,但仍很不够;公营企业特别是轻工业的利润收入,也未达到应有的程度。因此,今后就要正确地执行工商业税收政策,以便增加国家收入,稳定金融物价,并促进正当的工商业之发展。对于国营、公营企业,则要促使其建立与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加强对企业财政之监督与管理。
会议还详细讨论了城市财政的建设问题,认为城市财政方针必须适合城市的复杂和集中这样两个特点,应有精密的计划和健全合理的制度。目前城市经济尚在恢复中,城市的消费人口尚多,因而城市财政工作的任务,首先就是正确地研究城市人民收入及其纳税能力;其次是加强对市营生产企业及公用事业经济核算的监督和管理;其他如房地产的租税、契税、屠宰税等的整理也很重要。
此外,会议并草拟了“东北区公粮征收暂行条例”和制定了“东北区村财政管理条例”。前者是依据培养民力,逐步提高农民生活的原则而草拟的,对负担政策、灾区减免办法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后者具体规定了村行政费教育费的标准及公田、公产的管理办法,以减轻农民负担,节约财力物力,培养民力,发展生产。


第2版()
专栏:

  武汉航业界
 减低输出运价
奖励土产外销
【新华社汉口十五日电】武汉市航业协进会为鼓励土产外销,决定自十五日起,减低由长江输出的土产品的运费价格。计豆类、烟叶、鸡蛋等二十种土产品,运费价格分别减低百分之二十到四十四不等。按:集中武汉的华中土产品,一向大部运销长江下游各地。目前以运价较高,沪汉两地价格相差无几,客商无利可图,对运销多不积极。航业界为发挥长江航运的作用,以配合华中经济建设,繁荣大武汉和更有效的支援上海,特作上项规定。


第2版()
专栏:

  河北供销总社
 总结重点建社经验
抓住群众迫切要求、打破思想顾虑、经营业务和发展社员结合
【保定电】河北省供销总社总结原冀中区三个半月重点建社工作。自今年四月原冀中合作会议以后,各地贯彻了新的合作方针与政策,作了重点示范。掌握了安新、定县、沧县三个重点县,以远途运销当地特产(席、土布、草帽辫)为主要业务,进行重点建社。一般县份也以此条件选择了交通要道,农、副业产品集散的一、二个集镇作为重点试验。五十一个县普遍将原来的县推进社,改为供销社。建立了集镇重点供销社一三零处,区分社二二个,吸收社员十万余人,社股十万余个。连同旧社,全区有社的村约占十分之一,社员占全区人口百分之三点三强。仅据十四县供销社不完整的统计,低于市价贷卖棉种二百九十余万斤。花生种二百七十余万斤,肥料一百九十余万斤,水车千余辆。为扶植灾区副业生产,先后建立了土布、草帽辫、苇席等专业社。据十二个县的统计:推销土布二十四万余匹,口袋四万余条,草帽一千六百打,席六万余片,皮硝四百余万斤,及杈子、布匹、鞋等。根据群众需要,供给了生活资料。据二十七个县两个月的统计,售贷总值三万万二千一百七十四万元,低于市价总额为一千三百余万元。为了加强城乡物资交流与友邻区的有无调剂,以布、棉换回粮食七百二十万斤,以粮食换回中纺洋纱两万捆,供给了灾区和缺粮地区的社员。总计在业务中使群众共得利折米四百余万斤。
这段重点建社工作中,除获得上述成绩外,并获得了几点主要经验:(一)重点的选择,必须是有销路有前途特产区的重要集镇,首先要了解当地的经济特点,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新合作政策,打破其顾虑,提高对社的认识,抓着群众的迫切要求进行建社。(二)经营业务与吸收社员必须紧密结合,先稍低于市价,普遍的交易一两次,使群众在实际中看到好处,然后社员与非社员在分别价格进行交易。赵县结合以粗粮换麦种的业务,很快的发展了四百个社员,影响一百零五人自动组织起来入股。(三)以支部为核心,是发展社员的有效办法。发动党员宣传酝酿,带头入社。
在重点建社中还存在几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有的县供销社怕社员多供给不上,不积极发展。(二)有的还残存着恩赐观点,不缴股金也不催要,货物过低于市价等。如青县供销社供给社员货物低于市价百分之二十五,致社内受损失。(三)有的社和国营经济部门关系不密切、不正常,存在占小便宜思想,不守贸易信用长期拖欠;国营贸易部门有些干部怕麻烦不愿与合作社多打交道。其他如忽视对旧社的改造,不注意对社员进行组织教育,只是单纯作商业等不正确现象,今后都应注意纠正。


第2版()
专栏:

  鹤冈煤矿
 认真学习苏联经验 订出改进生产计划
【本报东北专讯】记者赵纯报导:鹤冈煤矿自今年六月以来,开始认真学习苏联经验,发现矿内存在着严重的农村式的分散落后经营办法,阻碍着生产的发展。经多方研究。已拟具将采掘、搬运与机械使用进一步集中合理的计划,以提高生产效率与克服严重的浪费现象。该矿现有三十一个坑口,每个坑口内采掘掌子均很分散,一个坑口内掌子多达数十个。由于掘进分散,很多掌子没有掘到头,用炮也不集中,非常浪费。照苏联现代化工作的说法,这是“农民矿”而不是工业化的矿山。该矿机械使用也相当分散,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不能充分发挥效能。该矿现有的机械化采煤设备最主要的是电镐(截煤机)和电溜子亦未能按煤质软硬与倾斜度的不同作适当的配备。在认真学习苏联经验之后,现计划将现有三十一个坑口中三百八十个掌子减至一百五十个,以集中用炮,提高掘进速度,并与采煤密切配合,掘好一个跟着就采,免得掘早了放着不采,徒增维持费用。由于掘进集中,可抽调不少掘进工人采煤,加强了采煤人力。运搬工作也因采掘集中而便捷了,效率亦可提高。在机械使用上,计划按煤质软硬、倾斜度多少配备,煤质软的不给截煤机,以集中于硬质煤上,倾斜度在三十度以下者给电溜子,三十度以上者则用笨溜子。(当然,这只是根据现有机械条件决定的。)这一计划,今年年末四个月内为试作时期,明年一月即可正式实行。如此集中采煤可提高生产效率,克服很大浪费。但实行起来,在干部中分散主义思想尚未彻底纠正的情况下,仍可能受到阻碍,因而该矿局月前即曾组织检查组,分赴各矿坑检查分散主义,以期从思想上作好准备工作。


第2版()
专栏:

  华北区屠宰税暂行条例
 华北人民政府公布
【本报讯】华北人民政府于十月十四日发布华北区屠宰税暂行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条 凡在本区内,以营利为目的屠宰之猪、羊、牛、马、骡、驴、骆驼等牲畜,均依本条例就地征收屠宰税。自宰自用者免税,自用一部出售一部者。出售部分,仍应照章纳税。
第二条 屠宰税税率为百分之十,按标准从价计征。其标准量规定如左:
一、猪每头八十斤
二、绵羊每头二十五斤,山羊十五斤(察绥两省山绵羊每头均按二十五斤)
三、驴每头一百二十斤
四、马、骡每头一百五十斤
五、牛、骆驼每头二百斤
第三条 征税肉价,由县(市)税局按月公告。(但遇肉价涨落超过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者得随时调整)并报告上级局备案。
第四条 屠宰牲畜前,须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纳税,由征收机关发给完税证,并于肉上加盖验讫戳记,始准销售,否则以私宰论处。其经验查有碍卫生者,不征税,并禁止出售。自宰自用者,须有当地街(村)政府之证明,方得免税。
第五条 耕畜(包括运输牲畜)、种畜、胎畜严禁宰杀。老弱残废者,须报告当地税务机关查验批准后,方得屠宰。
第六条 为保护城市卫生,在较大城市得设屠宰场,派专人管理征税,屠宰牲畜者一律到场屠宰。(回民得许另设屠场),屠宰场管理办法由省(市)税务局具体规定。
第七条 凡专营或兼营屠宰业之肉锅、肉馆、及饭馆等,均须于开业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登记。
第八条 凡违犯左列规定之一者,得分别予以处罚:
一、不依规定申请登记者,处以二千元至二万元之罚金。
二、私宰及运销未税肉类者,除照章补税外,并按其漏税额处以一倍至五倍之罚金。
三、伪造税证戳记及私宰耕畜种畜胎畜或制造牲畜残废屠宰者,送司法机关惩办。
第九条 前条违法行为,任何人均得告发,查获后,按其罚款及没收额百分之三十给予奖励,其分配办法另订之。
第十条 本条例公布后,各地有关屠宰单行税则,一律废止。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华府新闻室)


第2版()
专栏:

  华北区农业税暂行税则施行细则
 华北人民政府公布
【本报讯】华北人民政府于十月十六日发布华北区农业税暂行税则施行细则,全文如下:
第一条 本细则依照“华北区农业税暂行税则”(以下简称税则)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税则第三条所称“凡有农业收入之土地”系指地权不论属公、属私、或代管性质、以直接经营或出租之土地收入而言,除税则另有规定者外,均由其所有人缴纳农业税。
一、“典当地”系指收受典价或当价,将地权暂时转移他人者,其农业税由承典人、承当人、缴纳之。
二、“租佃地”系指土地出租,出佃或伴种(分种)于人,而收取定额、或比例之地租者而言,其农业税由业佃双方协议,有约定者,依其约定执行。前项租佃地之农业税,政府统一向出租人登记征收之。
三、公家购妥尚未修筑之公路基地,及河渠改道属于公家之河身、河渠、荒场已能耕种并有收入已满三年者,其农业税由承种人缴纳。
四、土改中所留军田、代管地及未分配之土地谁种谁收谁负担。
以上三、四两项之农业税,如系租佃关系者即以租佃论。
第三条 税则第四条所称之:
“房院地基”系指已建筑或确定建筑房院不耕作之土地而言。但筑有围墙(即@@地)耕作之土地不得以房院地基论。
“场用地”系指常年固定不耕种之场地而言,如种植之土地临时作为场用者不得以场地论。
“荒地”系指未开垦之土地,或因故停止耕作三年以上之土地而言,因怠于耕作而致荒芜者不得以荒地论。受灾特重之地区,为迅速扑灭荒地,恢复生产,垦种荒芜未满三年之土地,经省政府批准,依下列规定,免纳农业税。
垦种荒芜一年以上之土地减半征税。垦种荒芜二年以上之土地,免征一年。
平毁敌人碉堡、炮楼、封锁沟濠,以垦种生荒论。但政府动员民力平毁者不在此限。
“一般林木地”系指不能耕作仅能栽培林木之土地而言,如河滩、河堤、沟渠、山坡、坟场、防风林等一般林木地,免纳农业税。以“耕地改植林木者”应按耕地种植主要粮谷之常年应产量三成计算标准亩。私人或合作经营之耕地种植苗圃者,自有收入之年起,亦以耕地改植林木论。 “耕地改植林木”之负担,以税则公布后改植者为限。
第四条 栽种柳杆,柳杈,红荆,桑条自有收入之年起,按种植当地主要粮谷作物,登产征税,如不能根据主要粮谷登产,即按其常年收益之三成折谷计算标准亩。
第五条 税则第五条所称之“轮耕地”,系指耕地因自然条件之限制与当地习惯,耕种一年或数年,即须休息一年或数年始能再行耕种之土地而言。
轮耕地,按耕作年之常年应产量,评定标准亩,不耕作之年,免纳农业税。
第六条 税则第六条所称之:
“市斗”即指公斗(万国度量衡制),一市斗小米合旧称(旧营造库秤制)十三斤半,合新秤(即市秤)十六斤(此数因米之好坏不等略有差别,一般均以此为准)
“粮谷作物”系指谷、稻、高粱、玉茭(棒子)豆类、麦等习惯所称五谷杂粮而言。谷以外之粮食与谷之折合比例另行规定之。
第七条 税则第七条所称之:
“相同之土地”系指同一地段内,地板、土质、水利、风向、阳光等自然条件相同及经营属于一般情况之土地而言。
“精耕细作”系指当地一般农户在相同土地上多施肥多加工,提高技术,改良种籽之经营情况而言。
“特种作物”系指棉花、烟叶、花生、芝麻、大麻、蓝靛、瓜类、蔬菜、山药等粮谷以外之作物言。
第八条 税则第八条第一款所称之:
“土地改良费”系指耕地开渠、凿井、变旱田为水田,所需用之工(工资、工时)料(砖石木等)费用而言。
第九条 税则第八条第二款所称之“废渠废井”,系指因淤塞坍毁不能灌溉之废渠废井而言。
第十条 税则第九条所称之:
“果木”系指梨、桃、杏、果、李、梅、葡萄、苹果等水果类而言。“山货”系指柿子、栗子、核桃、花椒、胡椒、山楂、红黑枣等干果类而言;凡庭院场边零星种植之果木、山货免纳农业税。种植药材之土地负担与山货计算同。
税则第九条称“果木园、桑园、竹园、山货、藕池”等地其标准亩折算之公式及程序如下:
(一)常年应产量(斤或其他单位)×收获间出卖之一般批发市价(斤或其他单位)=总收入。
(二)总收入×50%或总收入÷2=总收入的五成。
(三)总收入的五成÷谷每市石的价格=标准亩
前项产物价格,得由县政府,召集有关区村有经验之干部,老农,牙行座谈商定一统一价格或常年折谷比例,报省政府核准后公布执行。
第十一条 种植蒲、苇、荻子得按其收益八成,折款计算标准亩,如在村头壕边零星种植,收入极微者,经村民主评议,可免纳农业税。
“藕”之种植,属于临时倒茬性质者,不以藕池论。
税则第二章第六条至第九条:关于耕地常年应产量之订定标准,除按本细则规定者外,悉依“华北人民政府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二日颁发关于农业税土地亩数,及常年应产量订定标准的规定”办理之。
第十二条 税则第十条所称“农业人口”系指直接经营农业,并以农业收入为生活之主要来源者而言,半农半商户之人口,应分别计算,依工商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之人口,不得在农业收入内扣除免税点。
第十三条 税则第十一条第二款所称之:
“烈士、革命军人、及革命工作人员家属”系指其父、母、妻(或夫)、子、女等直系亲属、或依赖本人生活之十六岁以下之弟、妹、或本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本人生活者而言。
第十四条 税则第十二条所列各项应扣除免税点规定如左:
(1)薪金制之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不能在其家扣除免税点。
(2)“依轮养生活”得由轮养者协商,任便在一家或数家扣除之。
(3)“常年寄居”得在寄居家扣除免税点,但独自立户有家可归者不在此限。
(4)“雇工”系指农业雇工而言,雇工在八个月以上者,在雇主家除一个免税点,不足八个月者,在雇主、雇工家各扣除半个免税点,不足四个月者均以短工论。
第十五条 税则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之:“常年在外,其生活并不由家中供给,不扣除免税点”系指常年在外,其生活不由家庭供给在八个月以上者而言,包括:
(1)烈、军、工之直系亲属常年受公家供给者。
(2)店员、学徒、工匠及公费生。但半公费生在家仍扣除半个免税点。
(3)工商业者,脱离生产之合作社人员,但合作社享受供给制度之行政干部,仍在家照除一个免税点。
(4)已判或未判徒刑之罪犯,由政府供给囚粮者。
第十六条 税则第十四条称“耕畜”,系指以经营农业为主之牲畜而言,合伙饲养耕畜消耗扣除,得由伙养户协商统一或分别扣除之,如主要用于运输运销,或专供贩卖之牲畜(包括所生之幼畜在内),及山地牧畜地区,畜养之牲畜及幼畜,不扣除消耗。
第十七条 税则第十九条:凡遭受水旱、虫、雹及其他灾害,歉收成灾者,依华北人民政府一九四九年九月六日颁布之“华北区农业税灾情减免暂行办法”办理之。
第十八条 税则第二十条所称:“土地亩数”系指习惯亩而言。土地常年应产量得以当地习惯亩评定之;但村政府汇订该村农业税登记清册时,必须将当地习用之尺丈(丈地尺子如丈杆、弓尺)及亩数内是否扣除坟头、道路、扣除多少等情况,详具说明,并以“营造亩”(所谓官亩)折算填入农业税登记清册之说明栏内。前所称“营造亩”系指以营造尺(即木斤尺,折米突尺三十二公分合市尺○、九六尺)六十方丈(即二百四十方步)为一亩而言。
村政府之农业税调查评议委员会与农业税联合勘查委员会之组织规程,评议规程,由各省依据税则精神与当地具体情况拟定报华府批准试行。
第十九条 税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农业税每年调查改算一次,关于人口增减,耕畜变动,土地之合法转移,标准亩之合法改订,悉以此时办理之。调查改算时间应于旧历正月至清明前进行之。各户填造农业税登记表时,均按调查改算时之实有人口、土地、耕畜数目,填写改算,填表后一般不得变动;但有特殊情形者,得依下列各款之规定办理之。
(1)常年饲养牲畜之农户,其牲畜于调查改算前一月内死亡或倒换,经本人之申请保证在短期内添购者,得依其原有耕畜扣除消耗。
(2)逃荒户于农业税调查后,征收前,返回家乡者,得请求当地政府改算照除免税点。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所有以前各级政府颁布之农业税税则与农业负担办法施行细则一律废止。“华北区农业税暂行税则问答”之解释如与本细则有抵触时,应按本细则规定执行之。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有未尽事宜,得由华北人民政府随时修改之。
                         (华府新闻室)


第2版()
专栏:

  华北煤铁公司与京、津等供销社
 订立合同保证社员烧煤
长城煤矿产煤将运销上海
【本报记者天津专讯】华北煤铁公司于日前与北京、天津及河北盛市合作供销总社订立冬季供煤合同。以陆续供煤、分批付款的方式,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难,保证广大社员冬季燃料供给。合同包括供给北京合作总社门头沟煤两万吨,合作社随取煤随付款,价格按取煤日之前一星期的市场牌价平均数付给,且低于市价百分之四。该公司与保定河北省供销总社订合同办法亦与京市相同;但其供应对象主要为河北广大农村。现该社已开始将煤铁公司存在保定的三千二百余吨煤分别运向农村。今后煤铁公司拟继续通过合作社大量向河北供煤。该公司供给天津合作社冬用煤斤为一万一千吨;合同中规定其全部供给数于明年元月份运完,煤款每隔十日付一次,每次照付全部款数的九分之一,至明年二月十五日全部偿清;且煤价低于市场价百分之三。
【又讯】华北长城煤矿所产煤斤,一向畅销华东,今年该矿遭受水淹,生产减少,现有存煤二万余吨,因资金不足,无法运出推销。华北煤铁公司日前已与该矿签订合同,以合作方式,运输存煤到上海销售。其办法是矿方出煤,煤铁公司出运费,煤斤运沪售出后,如有盈余,则双方按所出资力多寡分红;如亏累,则由矿方单独负责。第一批煤斤九百余吨,不日即开始启运。
           (伟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