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18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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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重要更正
十五日本报第三版“莫洛托夫报告全文”内“关于社会主义竞赛”一节第二十六行“格。这个决定帮助了迅速消除货币流通量”应移至上一节“国民经济的新任务”第二段第四行之后,第五行之前。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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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克宿县歼一四八师
徐东歼敌五千及另两军一部 生俘敌一百军军长周志道等
【新华社淮海前线十六日电】徐州南线我军今晨攻克津浦南段重要据点宿县城。全歼守敌二十五军一四八师及其他地方部队。我军于十一日在宿县以北的夹沟、符离集地区击溃敌孙元良兵团,俘敌三千余名后,即于同日将宿县包围。十五日晚开始总攻,今晨四时战斗即告结束。据初步统计,生俘敌达七千余名,缴获弹药、粮食甚多。宿县攻克后,由蚌埠以北之固镇车站至徐州以南之三堡车站,全长约一百九十里的铁路线已全为我控制。
【新华社淮海前线十六日电】徐州以东我军围歼碾庄地区敌黄伯韬兵团,继续获得重要进展,生俘敌一百军军长周志道,歼敌一百军五千余人,及六十四军、二十五军等各一部。我军十四日晚攻入碾庄西六里的彭庄,守敌一百军军部、六十三师师部及其两个团向碾庄逃窜,十五日晨在碾庄西三里的黄滩被我捕捉,大部就歼,毙伤俘及击散敌五千余人,其中生俘敌一百军军长周志道,副军长(姓名待查)等以下三千余名。缴获野炮五门,山炮八门,化学炮二门。另部我军十四日晚攻占碾庄东北的大兴庄及以东的秦家楼两个据点,歼灭敌六十四军一百五十六师之四六七团全部及二十五军一零八师的一个营及四十师的一个连。
又讯:碾庄前线我军于十三日击落敌机两架(昨报为一架),两机中驾驶员当场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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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黎城各区召开英模大会
 总结丰收经验 布置冬季生产
【太行电】黎城全县人民,在共庆丰收的欣喜下,二、三、四、五、六等区,均以区为单位,于上月二十八日至本月二日先后召开劳动英雄、纺织英雄、合作英雄、模范干部等劳模大会,总结全年生产成绩,交流经验,评选英雄、模范,讨论布置冬季生产。五个区共计到会男女英雄、模范五百八十人,专署及该县均派专人亲赴各区参加指导。会议在总结今年生产时,首先肯定了今年的生产成绩。指出:今年生产成绩的获得,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了相当于平均数的土地,并经过纠偏、结束土改,直接稳定了各阶层思想情绪,我党的政策更进一步为群众所认识和掌握,普遍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热忱。并在各地干部与到会的五百位英雄、模范领导带头下,贯彻执行了自愿、等价、民主的组织原则,发动与组织了最大批的妇女劳力与辅助劳力,克服了劳畜力不足的困难,而按时的完成了各种农业活动。二区,在干部、英雄领导带头下,今年组织起来的户数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力在百分之八十以上;进一步克服了某些形式主义及强迫命令编组现象。全区的农业生产,除麦子、玉茭部分黄疸炮霉外,其余均告丰收。会议采用小组座谈、典型报告的方法,将选种、施肥、植树、防除病害等各方面的农业技术,以及组织领导上的经验,作了交流与介绍,并批判了某些缺点。经过详尽的传播经验后,此次与会英雄、模范,对明年开展大生产运动更增添了百倍信心与力量。在冬季生产的布置中,各区均强调了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进行,以合作社为组织领导冬季生产的核心;以运输、纺织及作坊、@作等各种手工业为主,修理与改造纺织工具,提高纺织业的技术。准备农具注意积肥,打柴准备燃烧,给明年大生产运动作好准备。为使冬季生产搞的更好,各区又提出:通过冬学,对群众继续进行政策教育与时事教育。让群众明确认识:结束土改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克服群众的“冬闲”思想与其他顾虑。领导上并应设法解决群众的资金与销路等困难。大会在总结与布置工作后,即评选英雄与模范。依据劳动好、成绩大、组织互助起带头、服从组织、完成任务、作风民主、群众拥护等条件,选出石寸金、王同会、杨礼成、申玉芹、王聚财、武全喜、杨秋苗、李引香、张步香等四百七十四名为区的英雄模范(五区未计),进行了物质奖励。经过这次会议,各英雄、模范思想与认识均有提高,对领导冬季生产信心倍增,都说:“咱们了解了胜利形势,明确了思想,交流了经验,学上了本事,回去一定要把今冬生产搞好,为明年大生产运动作准备,争取明年来个更大的丰收,支援前线彻底打倒蒋介石反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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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屯留二区许多村干部
 深入农户推动秋耕
【太岳电】屯留二区许多村干部,深入各家户进行动员,帮群众出主意,解除困难推动了秋耕。如老军庄村有三十余户没有畜力,又因过去互助帐目不清,有人拖欠工资,所以拿上草也换不到牲口犁地。有些有牲口户说:“宁叫牲口卧到圈里,也不在本村犁地。”村长听到了,就分别召开会议,适当批评了拖欠工资的现象,并提出“今年一定不能再伤着有牲口户,要确实执行等价交换”,养牲口户觉得有了保障,开始愿意卖牛晌耕地。接着就订出洼地、平地换工出来办法,及妇女变工办法。做鞋一双,犁地三亩四分;做衣服一身,犁地一亩。大家对这个办法都很满意,两天就犁了一百多亩。路村农会主席秦三德,发现村里有十九户没有秋耕,就把他们召集起来开小会研究,内有十一户老弱无力,便组织他们与有牲口户变工。经过动员,取得牛户同意,由他们做零活换牛工犁地。二流子杨进昌的父母亲以前是在灾荒年饿死的,但他现在种着二十一亩好地,还是不去收秋,也不犁地。村干部便去劝说他:“你父母是怎样死的?你今天不动弹,还想饿死吗?”杨进昌听到伤心处就哭起来,开始和杨偏孩自愿互助,积极犁完地。常文礼不好好劳动,村干部去动员他老婆说:“你和人家尹实全的地在一块,人家种八亩谷打了二十四布袋,你家种九亩才打了八布袋。人哄了地皮,它就哄你肚皮。”她就马上把常文礼找回来叫他犁地。王庄农会主席董凤魁为克服畜力困难,动员互助刨地,组织起十四个人的刨地组。现全区十一万一千九百七十六亩秋地,除一部水淹地外,据不完全统计,已犁四万五千余亩,将近一半。但有些村干部仍忽视秋耕领导:如曲庄干部刘来法在区上订了计划,回去仍带头搞运输,前苏村到上月二十八日还未开始秋耕等,急待督促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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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共中央电贺收复承德
【新华社陕北十六日电】中共中央顷电贺收复承德。电文如下:
程子华、黄克诚两同志及冀察热辽人民解放军全体同志们:
庆祝你们收复承德解放热河全境的大胜利。
         中共中央委员会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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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国内一周

  淮海战役的发动和顺利进展 将使中国革命形势飞速前进
人民解放军完全解决了国民党在北线的主要战场即东北战场之后,在本月七日发动淮海战役,以解决国民党在南线的主要战场和国民党在全国的最主要战场——徐州战场。这个战役的发动和它的顺利进展,将使中国革命形势继续飞速前进。中国离着革命的最后胜利的日子已经十分迫近了。中国共产党中央负责人在十四日发表极其重要的评论,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不但早已在质量上,而且现在也已在数量上,取得了对于敌人的优势。这个评论根据双方力量对比的根本变化,宣布中国革命战争在今后一年左右的时间以内就有可能达到根本上打倒国民党反动统治。这个适合时宜的文告,将给全国人民民主力量和人民解放军以伟大的鼓舞。国民党反动统治内部现在无论在军事上、经济上、政治上都已经更加混乱。蒋介石在本月八日发表演说,告诉南京国民党内那些要他下台的人们说他决不下台。但是无论蒋介石也好,在某种时机可能取而代之的其他反动分子也好,或是他们的共同主人美国帝国主义者自己也好,他们都已经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中国革命的迅速胜利。
国民党在济南解放后不久,就先后将菏泽、郑州、开封等地的兵力收缩于徐州地区,主要地是以徐州为中心摆在沿津浦与陇海两条铁路相交的十字架上。在这个狭窄地区所集结的兵力,有邱清泉、李弥、黄伯韬、孙元良四个兵团,以及刘汝明、冯治安、李延年三个绥区的部队,共达二十一个军五十个师。但是自从本月七日人民解放军发起攻击以后,不过几天时间,敌人的防御体系就被打得稀乱。由山东南下和由河南东下的解放军,各路进展迅速。徐州东北面冯治安部一个军(两个师)和另一个军的一个多师在冯的副司令张克侠、何基沣两将军领导下举行起义(冯部残部已被歼),使解放军迅速截断了敌人的徐州总部和徐州以东的黄伯韬兵团的联络,并完成了对于黄部五个军的包围。国民党徐州总部急调徐州以西的邱清泉兵团和徐州的李弥兵团向东救援,又调集徐州以南的孙元良兵团防守徐州。同时蒋介石又从豫南急调黄维兵团来加强徐州地区的兵力。而原在徐州以西的、与冯治安部全属旧西北军系的刘汝明部,则被调开到徐州以南的蚌埠方面。截至记者执笔时止,在徐州以东,黄伯韬兵团的六十三军两个师全部,一百军的四十四师全部和六十三师的大部,四十四军两个师的大部,二十五军和六十四军的一部,都已歼灭,余部日内即可肃清。在徐州以西和以南,刘汝明部五十五军一八一师,在由商邱东逃途中被歼灭;孙元良兵团四十一军军部和一二二师一部三千余人,在由宿县北上途中被歼灭。在徐州东南,孙良诚部一零七军军部及其所属的二六一师全部,二六二师大部,也在逃向徐州的途中被歼灭。因此,在过去一周中,蒋介石在徐州战场上已经丧失了九个整师。徐州外围的郯城、东海、灌云、峄县、邳县、鱼台、丰县、虞城,砀山、箫县等城,和海港连云港,矿区枣庄、贾汪,都已解放。
过去一周其他有关军事的重要事件,还有辽宁最西端锦西、葫芦岛(十日)和热河省会承德(十二日)的解放,以及绥远伊克昭盟准噶尔旗保安师师长奇致中和太原阎锡山军第八总队司令赵瑞的起义。在辽西全军覆没化装潜逃的兵团司令官廖耀湘已被俘获,廖是蒋介石及其美国主人的著名宠儿之一。蒋介石曾于八日宣称廖已“壮烈成仁”,他是仅仅根据我方过去尚未发布廖耀湘的下落一点而自己觉得慰情聊胜的。在十月初被俘也被国民党宣布“壮烈成仁”的王耀武,则在华东广播电台劝告蒋介石无条件投降。在腐败透顶的国民党反动王朝接近灭亡时,希望它的文武官员替它的首领死节,企图借此激励士气,不过是一个可笑的空想。
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惩处战争罪犯的命令,在中国革命战争的迅速发展中有重要的意义。关于人民解放军的宽待俘虏政策,人们已经知道得很多;这是解放军对待国民党反动派人员的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是它的全部。它的全部是“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国民党反动派在战争中正在日益依靠于疯狂的恐怖和破坏办法,包括施放毒气,残杀无辜人民,撤退时抓走驻地壮丁和学生,破坏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破坏武器弹药,以及对于和平居民的疯狂轰炸等。人民解放军总部严重地警告国民党军勿犯这些罪行。一切犯这些罪行的首恶都属于战争罪犯之列,“必须追寻他们到天涯海角,务使归案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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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
【新华社哈尔滨十四日电】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二条 本会宗旨为团结全国职工保护职工利益,争取中国工人阶级的解放,联合全国一切被压迫人民,争取中国人民的解放,联合全世界工人,为保卫世界和平与民主而奋斗。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本会以团体会员为基础,中国境内之职工团体凡赞成本会章程者,不分产业工会、职业工会、地方工会,均得加入本会为会员,凡同一产业、职业之职工,已有全国性之组织者,或在一特别市、一省与一边区之各种职工,已联合组成地方性之组织者,均由该组织直接加入本会为会员,如无总组织之各单独工人团体,要求直接加入本会为会员者,须经本会之特许。
第四条 凡在各种企业各机关学校中工作,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依法取得职工成份之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赞成本会章程自愿入会者,均得加入本会所属之各种工会为会员。
第五条 本会团体会员及本会所属各种工会之个人会员,其入会与退会均依自愿原则,既入会后,必须遵守本会章程。
第六条 本会会员之权利如下:
甲、对于本会之一切主张之设施,有根据本会之宗旨进行讨论、建议和批评之权。
乙、有在会内选举与被选举之权。
丙、有享受本会所举办之各种文化教育及福利事业之优先权。
第七条 本会会员之义务如下:
甲、有遵守本会宗旨、章程及执行本会一切决议之义务。
乙、有向本会经常报告团体会务及个人工作之义务。
丙、有向本会按期缴纳会费之义务。
第三章 组织
第八条 本会之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即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本会所属各工会服从本会一切决议和指导。
第九条 全国职工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利机关,其职权与召集方法如下:
甲、全国职工代表大会之职权为决定和修改章程,决定职工运动之方针,审查本会执行委员之报告,选举执行委员会。
乙、全国职工代表大会每二年举行一次,由执行委员会召集之,遇有特殊情况或有代表本会所属工会会员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之要求时,执行委员会得决定提前或延期召集之。
丙、出席全国职工代表大会之代表额数及选举方法由执行委员会执行之。
丁、全国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代表本会所属各工会会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为有效。
第十条 由全国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及候补委员若干人组织本会执行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为本会最高权力机关。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之,但须有半数以上执行委员之出席方为有效。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之执行委员请求时,得提前或延期召集。
第十一条 由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领导会务。
第十二条 由正副主席及执行委员会选举之常务委员若干人,组织常务委员会,对执行委员会负责,驻会办理一切会务。
第十三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经常务委员会选任,在正副主席领导下处理本会经常行政。
第十四条 本会得设下列各部处会:
甲、组织部:管理本会所属各工会之组织事项,并帮助各地无工会组织之职工群众组织工会。
乙、文教部:管理宣传文化教育工作,并指导各工会之文教方针。
丙、生产部:指导解放区职工会参加工厂企业管理,实行劳动竞赛与劳动英雄运动,研究工资问题,生产计划,技术经验,及其他有关生产之工作。
丁、劳动保护部:管理并指导劳动保险事宜,审查劳动契约及各工会之福利工作,并协助政府进行工厂内卫生及安全设备之检查。
戊、青工部:管理并指导各级工会之有关青工、童工工作。
己、女工部:管理并指导各级工会之有关女工工作。
庚、国际联络部:管理本会对外宣传及与国际职工组织和各国职工组织之联络工作。
辛、秘书处:管理总务、文书、会计等工作。
壬、私营企业委员会:管理私营企业中之职工运动工作。
癸、国民党统治区工作委员会:研究和指导有关国民党统治区职工运动之工作。
第十五条 各部设部长一人,秘书处设处长一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均得设副职,由常务委员兼任或由常务委员会另行选任之。各部、处、会得设干事若干人,由常委会委任之。
第十六条 本会为工作便利起见,得于相当地点设立办事处,各办事处设主任一人,办事员若干人,由常委会决定之。
第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设立各种特种委员会。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八条 本会所属各工会应按其所收会费百分之三十缴纳本会,为经常费,每三个月缴纳一次,如有特别困难时,得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减免。
第十九条 本会所属各工会之会员须按月缴纳所得工资百分之一为会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全国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之。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不适合时,由全国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修改之。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之解释权属于本会执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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