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28日参考消息 第4版

    【本刊讯】加拿大《环球邮报》五月二十四日刊登一篇文章,题为《敦促私人企业组成一个贸易公司以促进同中国做生意》,摘译如下:
    加拿大的一位高级商人说,“如果我们要证明我们重视同中国的贸易”,那么私营企业就应组成一个加中贸易公司。多伦多斯特罗纳特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斯特朗,在一项讨论会上就加中贸易的可能性发表讲话时说,加拿大人将不得不采取比我们目前更加灵活和更加富有创新精神的态度,不然就会在争取同中国做生意的竞争中落在后面。
    斯特朗对这个小组说,对加拿大特别有利的蜜月已经结束。他说,日本人和欧洲人在“大规模地”组织起来,以便在中国使它的经济实现现代化的今后二十年中,在预期要使用的数以十亿计的资金中做成它们那部分生意。“但是加拿大就做得不够”。
    斯特朗预见,中加贸易公司将是一个私人创办的机构,但得到政府有力的支持。
    斯特朗先生长期担任公职和经营私人企业,他是加拿大动力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加拿大石油公司的董事长、联合国环境问题专家、加中贸易委员会的两主席之一。这个委员会是在一九七七年建立的,他同设在蒙特利尔的动力公司的董事长戴马雷一道担任该委员会主席,现在它已有八十个公司作为它的成员,它们都有兴趣同中国做生意。斯特朗说,尽管加拿大在中国似乎着重发展的一些方面确有技术专长,但是这个国家要成为中国的贸易伙伴还有两个不利的基本条件:贸易顺差大和销售市场小。他说,例如,中国现在想要通过补偿贸易的办法为购买工厂成套设备提供资金、为销售和生产安排一揽子计划。加拿大必须有足够的力量把全部一揽子计划凑在一起,并为最后的产品寻找足够大的市场,因为按照这种协议,要通过出售商品来作为偿还。
    他说,贸易公司在协调加拿大的进出口商以寻找不仅可向中国出售而且也可购买的东西方面是一个重要的工具。尽管中国说过它理解目前贸易不平衡的状况,主要是由于粮食交易造成的,但是它仍然希望五比一的比例逐渐减小。


    【法新社巴黎七月二十三日电】题:《在吉罗访问之后的法中贸易前景》,摘译如下:
    法国工业部长安德烈·吉罗七月二十三日从北京回来时认为,法中贸易今年可能达到三十亿法郎(约合六亿六千万美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百分之五十。
    在中国正式访问一星期后归来的吉罗还说,在中国的法国工业家的计划“没有遇到特别的困难”。法国官方专家们希望,法国能出口十五亿法郎货物,这将使中国进入法国一般顾客之列。
    法国工业界人士认为,取消中国向法美原子能设备公司的两个核电站的订货,反映了中国未赚得八十亿到一百亿法郎的外汇。


    【本刊讯】美国《商业日报》七月二十三日刊登一篇文章,题目是《分析中国的合资法;美国企业家们表现出谨慎的满意》,译载如下:
    对于中国在将近两周前颁布的第一个合资法,美国企业家们表现出谨慎的满意。
    通用汽车公司负责太平洋地区事务的副总经理奎克认为,这项法律“相当笼统”,但是它的十五个条款是“好的”。他还告诫人们说,“制订行政手续还需要一些时候”,并且说,时间和实际的经验将对这项法律的有效性作出实际的判断。
    当这项法律在七月八日通过时,奎克正在中国。据他说,这一合资概念是去年十月通用汽车公司董事长墨菲向中国人提出来的,今年一月,奎克本人又去中国作进一步的讨论;今年三月,通用汽车公司同中国当局就在中国生产机车、卡车和客车等问题签署了一些议定书。奎克说,谈判还在继续进行。
    普尔曼公司的普尔曼—凯洛格厂的一位发言人说,他自己对这项新法律感到“高兴”,但是又说,中国人仍然“走得不够远”。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活动的副总经理伯林认为,“大多数有关的公司都欢迎这项法律”,但是他又说;这项法律还“不够具体”,特别是在纳税方面。自一九七五年以来,普尔曼—凯洛格厂就在北京设有联络处,并且参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几个化肥厂和一座石油化工厂提供工程设备。
    伯利恒钢铁公司的一位发言人说,正在对这项法律进行研究,但是这家公司还没有什么评论要发表。这家钢铁公司去年十一月同中国人签署了一项合同,规定到一九八三年把中国的首都钢铁公司的铁矿砂产量提高两倍。
    洲际旅馆业公司董事长希兰的一位女发言人说,希兰“还没有看过这些条例,因此目前还不愿意发表意见。”这家公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一项帮助在全国扩建旅游设施和旅馆建筑的协议。
    美国钢铁公司的一位发言人说,该公司在“谈判一项采矿计划,因此觉得由我们来发表评论不合适”。
    上星期三、四,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接到“各公司打来的十五次至二十次电话,索取”这项法律的“副本”。这个委员会的副理事长斯坦利·扬说,在同律师谈话之后,“总的看来这项法律是我们可以按照办理的”,但是他不知道如何估价中国人对合资企业作出的贡献的价值。
    美国商务部的一些人士说,这项法律“似乎”向外国企业提供了他们希望得到的东西的大部分,但是它“在很多方面是模糊的”,因此将要靠实际的合同谈判来澄清细节。
    就纳税而言,纳税后的收入可根据中国的外汇法汇回国去,而中国的外汇法还需要澄清。此外,这些人士指出,虽然对外国股份规定了最低限度,却没有提到最高限度。他们说:“我们听说可能是百分之五十一——或甚至百分之九十九。”
    合资企业将根据合同经营,但是人们不知道合同期限有多长。商务部人士也不知道如何挑选一家合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因此也不知道外国合资者有多大的管理控制权。据这项法律说,董事长将从中国方面挑选,副董事长从外国投资者方面挑选,经理从双方选。
    但是,总的来说,这些人士认为,这个合资法同现在东欧实行的一些合资法比较,是“相当灵活和开放的”。


    【本刊讯】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七月十九日刊载该报记者萨瑟兰发自华盛顿的一篇报道,题为《展望苏中会谈:争吵不会停止》,摘译如下:
    美国分析家认为,中苏两国可望即将在八周后举行的会谈,也许会缓和这两个共产党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但是,大多数分析家都估计这种会谈不会使两个巨大的、激烈地对立的敌对者取得任何和解。
    美国分析家和其他官员认为,北京政府同莫斯科政府之间的紧张关系如果缓和的话,未必会对美国不利。然而,如果两者取得和解,显然会对美国不利。首先是,这种和解可能使苏联目前驻扎在中国边境一带的几十万军队最终调驻欧洲。
    中国人似乎并没有
    对这种会谈提出任何先决条件。在不久以前,中国人只同苏联人会谈边境争端问题。
    美国分析家认为中国人所以希望同苏联人举行会谈可能有这样一些原因:
    中国人由于注意到,他们将终止中国同莫斯科缔结的为期三十年的友好合作条约,而感到有必要以一项新的、但也许较为温和的文件来替代这项条约。
    中国人可能认为,他们要实现最近替自己规定的非常雄心勃勃的经济现代化目标,必须同苏联人保持较为和好的关系。
    中国人还可能感到他们在所谓美、中、苏三角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
    中国人同苏联政府展开谈判一事,也会给他们一个向美国发出警告的机会,警告美国不要把它同中国人迅速发展的关系当作理所当然的。
    最后,中国人可能认为同苏联人的会谈是解决他们同越南的问题的一个办法。
    然而,美国分析家衡量以上这些情况时,认为有一些强有力的因素正结合起来反对苏联人同中国人和解。这两个共产主义国家之间在领土和意识形态方面的争端已经激烈地持续了一二十年。由于情绪激动和偏见而产生的互相仇视的心理也许是同样重要的。
    此刻,美国也将高兴地看到两个共产主义大国之间的紧张关系有所缓和。这两个国家发生的武装冲突将给全世界带来巨大的危险。美国官员认为,这样的冲突大概会升级而成为核战争。其他国家将很难不卷入其中。


【本刊讯】日本《东京新闻》七月十九日发表该报记者浅川健愕写的一篇评述,题目是《中苏会谈由于双方的主张对立,将要长期化》,摘要如下:
    引人注目的中苏关系正常化的会谈,由于中国正式回答同意在九月中旬举行之后,由于围绕会谈内容以及开始会谈的前提条件等问题,还会有些曲折,但是在今秋以后在莫斯科举行会谈是确实的。但是,接近中国的人士说:“中苏会谈是中越会谈的重演,很可能发生双方主张的对立”,预料到中苏会谈的长期化。中国方面开始中苏谈判的准备工作,于二月通知不延长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以来,似乎在四月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慎重的内部讨论。其结论性的方针都汇集在华国锋主席在五届人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谈到,中苏谈判的前途如何,决定于“苏联政府的立场有无实质性的变化”这一部份里。这就是说中国的态度是逼迫苏联表示在“霸权”方面是否有所退缩。而苏联方面向中国提出的备忘录中也说:“任何国家的特权或是霸权都不应予以承认。”用以对付中国的“反霸权”。
    中国把中苏会谈的日期从七、八月推到九月中旬,似乎是它考虑到中苏会谈在讨论苏联从中苏边境和蒙古撤兵以及贸易、科学技术、文化交流等实质性问题时,迅速进展的可能性很小。还要考虑到,随着秋天进入旱季后,柬埔寨的波尔布特政权和韩桑林政权间的军事冲突将要激化。根据越南的态度如何,也有可能出现中国再次惩罚越南的局面。在这样的场合,开始中苏会谈是防备苏联的保险阀。
    但是中国同意中苏谈判还隐藏着长期战略,华主席在五届人大的报告中把中国要人经常提出的“战争不可避免论”而改变为“可以推迟战争的爆发”。
    最近也传出中国指导部认为“对苏联也要根据事实来判断”的方针,中国最近对苏联的经济体制和经营管理进行研究。
    从这个背景看来,中苏谈判表面上虽然是围绕“霸权”原则进行争论,但是中国似乎以勃列日涅夫转移政权后的时期为焦点,进行探听或加以动摇,这一点有很大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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