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6月9日参考消息 第3版

    【合众国际社香港六月七日电】《亚洲周刊》杂志今天报道,阿富汗反对亲莫斯科政府的穆斯林部族的叛乱活动非常广泛非常有力,致使塔拉基总统逃离了首都。
    这家香港周刊报道游击队人士的话说,叛乱运动威胁着首都,塔拉基和他的高级部长们已逃到喀布尔以北十二英里的一个军事基地。
    这些消息还说,塔拉基已让他的一些亲密同事(包括军官和行政官员)送家属去莫斯科。他的家属已经送去一些时候了。
    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已经实行了从早到晚的戒严。政府说,有些违令者已中枪身亡。
    在巴基斯坦的一些人士说,有五千多名阿富汗军人已反叛政府,加入了叛乱分子的队伍。这预兆着塔拉基政府的末日已经来临了。
    保守的穆斯林部族人,由于对无神论的苏联日益增长的影响和新政权的现代化政策感到担心而发动了叛乱,还有许多人逃到了毗邻的巴基斯坦。这些部族人是从巴基斯坦采取越境袭击的方式开始叛乱的。从那时以来,叛乱已严重地威胁着喀布尔政府。
    游击队人士对《亚洲周刊》记者说,阿富汗政府在国内的处境已经恶化到使六千名俄国顾问把妻子儿女送回苏联的地步。
    今天来自巴阿边界的一条消息说,喀布尔政府正在认真地考虑关闭边界的问题,以便阻止难民逃往巴基斯坦的潮流。拉瓦尔品第的两家乌尔都文报纸报道,阿富汗政府正面临着日益恶化的军事形势,并详细报道了叛乱分子在同苏联接壤的一些落后的偏僻乡村取得的胜利。


    【本刊讯】美国《巴尔的摩太阳报》六月五日刊登该报记者迈克尔·帕克斯发自马来西亚的一篇报道,题为《抵抗部队正在南越形成》,摘译如下:
    一个反共的抵抗运动正在南越迅速形成,其长远目标是推翻河内政府,或者至少迫使它撤出南部。
    在这里的和在泰国的越南难民说,复国军现在正在设法把在城市和农村活动的日益发展的地下力量同小股小股的前南越军人结合起来,这批前南越军人在四年前西贡失陷以来一直在进行游击活动。
    这些难民说,现在,人口稠密的湄公河三角洲大部分地区以及胡志明市(过去的西贡)周围地区都有基层小组,而且扩展到了通向岘港和顺化的越南海岸。这些难民说,现在还没有全国性的领导来加强抵抗运动的组织和给它以有力的引导,但是各地区小组的代表过去六个月里已经开了几次会,讨论战略和拟定总的目标。
    万幸大学——胡志明市的一所,佛教大学
    ——的一位前教授在泰国的一个难民收容所说:“人人都非常明白,这是一场可能要持续二、三十年的斗争。但是,南越各阶层人民对于我们必须打这一仗,而且一定要打赢的这个信念与日俱增。”
    据这些难民说,各地区代表最近商定,抵抗运动在一开始必须集中力量建设强大的地方部队,顶住政府愈来愈大的压力。以后,或许是明年,将努力把地区小组合并成一个比较紧密的组织,并组成一个全国性的领导班子。
    这些难民说,有相当人数的知识分子出于反对政府对公民自由的限制和它的教育政策,正在参加到抵抗运动中去。在农村,抵抗运动正在招募那些土地已被并入新的农业合作社的农民和饲养家禽的农民和菜农参加,因为国家收购家禽和蔬菜的价格低廉,使他们的收入大大减少。据几个难民说,过去的一些越共分子因对共产党政权在越南南方的政策感到失望,或者因反对由北方人控制政府,也参加了这个新的地下组织,但是,他们遇到了某种敌视和猜疑。
    西方情报界人士的确证实了难民所说的这些情况:前南越军人在近四年来发动了一些游击进攻。
    一位前南越陆军上校说:“这些抵抗组织并不构成真正威胁,因为它们规模太小而且又分散,同时也没有广泛的政治组织的支持。然而,他们在进攻中给对方造成了严重伤亡,同时也牵制了共产党本来可以用到其他地方去的大量部队。”
    在越南中部林同省的一个八十人的反共游击队组织的前领导人在香港说,他们使用战争中遗留下来的武器经常向政府军队发起进攻。他现在在香港是一个难民。他估计在林同省这种游击队员总数为三百人。但是原南越一个空降师的上尉连长陈孟琼说,他的组织因得不到补给而感到沮丧。他说:“我们弹药不多,新的枪支也很少,粮食也极少。”他说:“我们对前途感到渺茫。”
    另一个曾在大叻驻守过的前南越军人阮越清说,他在林同省一直负责反共运动的宣传工作,散发秘密印刷的谴责政府政策的传单和原西贡政权的黄红旗。


    【德新社开罗六月六日电】埃及总理哈利勒今天在同以色列外长达扬举行了第二轮会谈以后在这里宣布,埃及同以色列之间的旅游可能在几周内开始,虽然只是通过空中、海上或第三国来进行。
    埃以之间的陆上联系问题将由阿里什长官同以色列主管当局之间在当地进行解决。


    例如,在新加坡独立初期,工业化的首要任务是解决就业和取代进口,被鼓励投资并能享受新兴工业地位的便包括有很多部门;六十年代新、马分家后,工业化的内容已改变成“出口推进式”,不以外国为市场的工业便失去了作为新兴工业的资格;而从七十年代起,新加坡致力于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的工业,因此,食品、纺织、木材等劳工密集和技术水平较低的行业不仅被取消新兴工业的地位,而且投资也受到限制。(二)要求外资企业传授管理经验并转让生产技术新加坡虽然允许外资拥有企业的全部股权,但却更欢迎设立联营企业。在一九七六年底,新加坡有三百一十二家完全由外资拥有的制造业公司。对这些企业,新加坡没有硬性规定让当地人参与管理,但官方及舆论却对不信任新加坡人的企业(主要是日资企业)施加一定的压力,使得新加坡人也能在企业中学到管理知识。
    为了避免外资企业采用落伍或过时设备,新加坡在批准设厂及减免税时都设有关卡。例如,负责批准投资申请的经济发展局,配备有对各工业部门较熟悉的人员,规定只有购买全新机器设备的企业才能列为新兴工业,原有企业扩展若购买使用过的二手设备,则必须事先得到财政部长的批准。
    在工业技术训练方面,新加坡对外国投资者的要求则包括:要求投资额较大的跨国公司选派新加坡青年到母公司受训。据估计,大约有七十多家公司接受新加坡的这种“海外训练”条件,到一九七五年受训练的约有四千人次;要求外资企业设立厂内技术训练;要求外资企业为新加坡的技术训练提供机器及器材。新加坡政府对上述训练提供资助,如对参加海外训练者提供旅费,为参加厂内训练的每名工人提供资助等。但外国投资者亦要承担训练方面的财政责任。(三)在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劳工福利方面的管制在开发工业用地时,新加坡划分出轻型工业、中型工业和重型工业区的界线,投资者设厂时必须“对号入座”。至于炼油业,则只能设立在毛广岛、万利茂岛等新加坡本土以外的岛上。一九七二年,新加坡还公布了清洁空气(标准)条例,规定工商屋宇排出的不洁气体的标准,一九七八年又提高了标准。据说,制造业界已花费许多时间和金钱用于防止污染。
    在新加坡的外资企业,必须遵守当局颁布的工厂法令,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在这法令下,工厂的蒸汽炉、起重设备等必须定期检查,所有机器设备均应有合格证明书方能使用。法令还规定,工厂的动力传动设备要设围护设施,要为工人提供安全设备以及设立防火、急救、通风等设备,并为工人购买工伤赔偿保险。此外,外资企业也必须遵守工伤赔偿法令。(四)按新加坡的税务制度征收税收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令规定,有限公司必须缴纳税率为百分之四十的公司所得税,这是新兴工业免税期已满及未获新兴工业地位的外资企业必须承担的义务。为了防止逃税,新加坡规定所得税的确定原则。
    根据新加坡的所得税法令,外国投资者及其聘用人员均有向新加坡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在新加坡的外资企业,也要缴纳薪金税和产业税等税项。(五)行政机构的监督与审查为防止外资企业违法,新加坡政府有关部门都拥有对外资企业检查与监督的权利。例如,企业每年帐目印就的一个月内,必须呈交一份给经济发展局;企业必须如实反映政府所要求了解的该企业的详情,企业不得拒绝有关政府人员的检查和视察;企业不能拒绝新加坡规格及工业研究所对其产品标准的检验。经验与教训
    新加坡官方和经济学界肯定外国投资对新加坡的作用。他们认为,外国投资者带来资金、技术及市场,使得新加坡原来经营商业和服务业的人士学到现代化工业的管理知识,使新加坡入学到工业生产技术并为新加坡开拓了市场,从而使新加坡经济迅速发展。李光耀总理曾表示:“要是我们尝试自己搞工业而从头做起,是决不会成功的。”
    新加坡也从吸引外国投资所产生的问题得出一些经验教训。
    新加坡副总理(推行工业化计划早期负责人)吴庆瑞认为,新加坡六十年代渴望发展工业过急,对产品内销工业的优待办法过宽。他认为,国内市场如果可以通过关税保护,应规定产品内销工业所有权完全归本国人,如果产品较复杂,也应坚持本国人占大部份股权。一位新加坡留英美的经济学家在考察新加坡的跨国公司后强调,传授科技问题是很值得同外资企业讨价还价的。她指出,跨国公司投资时带来了先进设备,带来了科技人员,如果新加坡不能掌握较关键的技术,便将出现科技随资本而来、又随资本而去的状况。新加坡大学经济系一位讲师则认为,应注意外资企业和本国经济联系的问题。她说,很多外资企业从其国外联号运进原料,又从新加坡运出零件或半成品,这样的市场实际上是跨国公司的市场,而不是新加坡的市场,这种情况的存在将加深新加坡对跨国公司的依赖(为保留市场而不得不挽回外资)。
    新加坡官方最近也特别强调外资来源多元化的问题。据说,今后吸引外资将从以个别国家为对象变为以行业为对象。这看来是针对新加坡的外资目前仍以美国、日本及欧洲为主的情况的,而目的则是更好地维护主权以及避免经济遭到某一国家的严重影响。但是,对于如何缓和外资企业和当地中小企业的矛盾(最明显的是外资企业垄断了出口限额)、如何杜绝跨国公司的逃税(主要通过向母公司高价购买原料、低价出售半制成品)、如何解决就业不稳定(外资企业在经济不景时停产裁员)等问题,新加坡现在似乎仍拿不出什么办法来。(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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