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4月23日参考消息 第3版

    【时事社东京四月二十一日电】题:政府同意中国方面的解释,侵犯尖阁事件作为“偶发事件”来处理
    二十一日,在北京举行了第二次堂胁和王晓云会谈,在会谈中提出了中国方面许诺的“事实调查结果”。因此,中国渔船侵犯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等岛屿,下同——本刊注)领海事件,作为侵犯事件已大体结束。
    中国方面解释说:“这次事件是在例行的捕鱼活动中偶然发生的。”并且表明了中国政府的基本方针:今后也将从大局出发重视日中关系。
    对此,政府的方针是,考虑到对包括缔结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在内的整个日中关系的影响,要避免深究。
    园田外相当天晚上也表示了下述意向:“作为领海事件,至此就解决了。”日中间的外交问题,这样就大体结束了。但是,以此事件为开端,在自民党内出现了主张应该明确主权的强烈意见。可以预料,对这种“政治解决”,今后也将强烈反对。因此,重开日中和平友好条约谈判的困难局面仍未改变。
    【时事社东京四月二十日电】题:安倍长官就实际统治尖阁列岛问题说,要修复尖阁列岛的避难港
    二十日上午,在自民党总部召开了自民党众院首次当选的议员和党领导的坐谈会。安倍官房长官出席了这次坐谈会,说明了政府对中国渔船侵犯尖阁列岛领海事件等当前问题的方针。
    据与会者说,安倍长官在谈到渔船侵犯事件时说:“在尖阁列岛上,战前冲绳人曾居住过,而且建有避难港。冲绳县提出了要求,虽然不能马上动工,但要修复。”
    作为实际统治尖阁列岛的措施,他表示在事态收拾后准备建设避难港。
    作为表明对尖阁列岛拥有领有权的方式,自民党总务会要求政府建立灯塔等,冲绳县方面十九日向安倍长官提出建立第四类渔港(避难港)等要求。安倍根据这些要求阐明了政府的想法。
    安倍长官说:“是现在修建还是将来修建,必须从战略上来考虑。想修复避难港。”


    【本刊讯】日本《东京新闻》四月二十一日刊登一条消息,标题是《长崎的渔船船员说,中国渔船的目的是捕鱼,证实了侵犯尖阁列岛偶发论》,摘要如下:
    中国渔船侵犯尖阁群岛是“偶发事件”,还是“有政治外交意图”的行动呢?就在引起这种议论当中,二十日,在现场海域同中国渔船一起捕鱼的长崎市的以西拖网渔船的负责人透露了下述引人注目的事实,即:(1)中国大型船队从东海中央追捕鱼群南下;(2)尖阁列岛附近鱼一直丰收,中国渔船继续在夜间捕鱼。同日,回到长崎港的日本水产长崎支社所属的“濑户丸”的有关人士作证说,该船的船员说:“中国渔船的目的始终是为了捕鱼,侵犯(尖阁列岛)可能是‘偶发的’。”
    据“濑户丸”船长户摩胜透露,该船于三月十二日从长崎港出发,十三日南下时,途中,在农业渔区同大约一百艘中国渔船相遇。“濑户丸”在这以后,以农林渔区四六二号海域为中心捕了十天鱼,中国渔船一直在其北侧一起捕鱼。
    “濑户丸”于三月二十五日左右变更了渔场,进一步南下,移动到尖阁群岛海域,当时,中国渔船也一起南下,中国渔船停留在所谓钓鱼岛周围。
    四月五日清晨,“濑户丸”撒网几乎同中国渔船起网碰到一起了。
    尖阁列岛周围海域处于今年十二月到期的日中渔业协定规定的适用海域之外,那里是黄鲷鱼、竹荚鱼、鲷鱼等鱼的好渔场。
    据说,日本方面的渔船专门捕黄鲷鱼和竹荚鱼,由于食用习惯的不同,中国方面的渔船主要是捕魨鱼。特别是从去年开始,该海域的魨鱼增多,相应的中国的渔船的活动也就频繁起来了。日本水产公司的有关人士一致证实说:“大约有八十艘中国渔船与去年同期(四月上旬)在钓鱼岛以西约一百公里的海域捕鱼。”“濑户丸”和长崎的以西拖网渔业的有关人士认为中国渔船队侵犯领海是“偶发”事件。其根据,除了同样证明中国渔船队追捕鱼群南下这一事实以外,还列举了下述几点:(1)迄今为止,常常同中国渔船相遇,一部分渔船上配备机枪,这在渔民看来是“常识”;(2)以前,日本渔船同中国渔船经常发生小的纠纷,而每次都通过在纸上写字——“笔谈”来谋求疏通意志,象这次的侵犯领海时的情况并不希奇;(3)据认为中国渔船在白天“漂泊”是为夜间捕鱼作准备,等等。
    从这一情况来看,日本水产公司和喜久丸渔业公司的有关人士认为:
    “中国渔船在追捕鱼南下时,可能是偶发性地侵入尖阁列岛海域。”
    户摩胜船长说:在尖阁列岛海域看到的中国渔船,确实是与在东海中部捕鱼的渔船相同,由于是亲眼看到的,所以是不会错的。(这些渔船)可能是追捕鱼群而移动的。
    在尖阁列岛周围,日本的以西拖网渔船在那里捕鱼,台湾、八重山的个体经营的渔民打鱼,而且,同中国渔船捕鱼配合的很好,不存在任何紧张关系。
    【本刊讯】日本《东京新闻》四月二十一日以《园田外相说他也有同感》为题,发表如下一条消息:
    关于长崎县的以西拖网渔船船长证实中国渔船侵犯尖阁事件是“偶发性的”这一说法,园田外相二十日说:“事件发生后,我也是那样认为的。打个比方说,就象对方错把脚踏进去了那种情况。任意把(这一问题)搞成政治问题,使对方陷入绝境,这对于日中两国的将来不是上策。中国渔船已经远离日本领海,事态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并且表明了要用冷静沉着的方法去确认中国的真意的方针。


    【本刊讯】日本《工农战报》四月十五日发行的号外发表一篇文章,题为《通过战争掠夺来的尖阁列岛,要通过缔结和平友好条约友好地解决》,全文如下:
    福田内阁和自民党主张“尖阁列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扇动排外主义。但是,事实是这些岛屿自古以来便是中国领土,是日本帝国主义通过“日清”战争非法从中国掠夺来的。
    第一,历史记载证明,这些岛屿在四百几十年前就处于中国的统治之下。
    明朝嘉靖十三年(一五三四年),明朝的官吏陈侃作为琉球册封使出使琉球时的记录,作为最早的记录,记述了很多关于钓鱼岛及其它“尖阁列岛”的情况。而且明确地记录了与琉球古米山(现在的久米岛)之间的界线。另外,明朝政府一五五六年任命胡宗宪为讨伐倭寇总督,负责警备沿岸时,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都包括在中国的海上防卫范围之内。
    然而,日本直到一八七○年代的末期才开始表示对“尖阁列岛”的领土有意思,一八八五年政府第一次进行调查,一八九五年通过内阁会议决定将其编入日本领土和建立国家标记。在究竟日中两国谁拥有“尖阁列岛”的领土权问题上,历史的根据是清楚的。
    第二,日本的“有实效的统治”的历史经过是怎么样的呢?
    在一八九五年内阁会议作出决定之前,冲绳县知事曾三次向政府提出,要求(政府)决定把“尖阁列岛”由冲绳县管辖,并要求建立国家标记。但是,明治政府三次都没有接受这一要求。这是因为,政府知道“尖阁列岛”是中国的领土,考虑到(如果那样作)会遭到中国(清朝)的反驳。这一点在当时的外相井上馨和内相山县有朋交换的公文里是清楚的。
    那么,明治政府为什么于一八九五年决定把“尖阁列岛”编入日本领土之中呢?
    一八九四年对清国开始进行战争的日本帝国主义,九月在平壤附近的陆战和黄海的海战中打败了清军,十月入侵攻击中国东北地方,占领了旅顺和大连,而且,于第二年的一八九五年把进攻的矛头指向了北京和天津。同年四月十七日,以缔结下关条约(马关条约)而结束了战争,日本从清国掠夺了台湾和其所有的附属岛屿以及澎湖岛,获得了赔偿金,抓到了各种特权。日本政府决定把“尖阁列岛”编入日本领土是大约在签署“讲和条约”三个月之前,在确定了日本帝国主义胜利的一八九五年一月十四日。由于战争的胜利,日本政府就不需要考虑清政府的意向了。以上的经过说明,日本所谓的对“尖阁列岛”的“有实效的统治”,实际上是同台湾和澎湖岛一样,是通过“日清战争”从中国掠夺来的。
    第三,从地形上来看,“尖阁列岛”也是属于台湾的附属岛屿。
    “尖阁列岛”离台湾约有一百九十公里,位于水深二百米以内的中国大陆架的东端。“尖阁列岛”的东侧突然加深,通过二千至四千米的海沟同琉球列岛相隔离。从地理学上来看,“尖阁列岛”是中国大陆架的一部分,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如上所述,从历史的经过来看,“尖阁列岛”显然属于中国的领土。现在,对日中两国人民的利益来说,具有最优先重要性的是,明确反对霸权主义的立场,缔结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使两国的友好关系在坚实的基础上得到发展。
    根据这一宗旨,在一九七二年签订日中联合声明的时候,两国首脑约定在关于“尖阁列岛”的领有问题上,双方都不要提出要求,待将来友好地加以解决。
    日本人民应当坚决遵守联合声明的精神,绝不允许自民党反动派企图把“尖阁列岛”问题作为借口来进行破坏日中和平友好条约谈判的阴谋活动。


    【美联社卡拉奇四月十四日电】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今天宣布,在旁遮普省德拉加齐汗县的一个长二百四十公里、宽十六公里的地区发现了大铀矿。
    官员们说,原子能委员会的工程师们正忙于设计一个铀加工厂,生产的铀将供巴基斯坦的核反应堆作燃料。


    【美联社新德里四月十七日电】奥里萨邦政府今天估计,在昨晚印度东部发生的陆龙卷中,有一百三十五人死亡。
    在新德里的奥里萨邦官员拉马钱德兰说,在受灾最重的凯翁贾尔铁矿区,有一百二十七人死亡,二百五十人受伤。现正在赶派医疗队和救济工作队前往奥里萨邦的各灾区。奥里萨邦在一九七一年的旋风中死了一万人。


    【法新社雅加达四月十七日电】据这里今天报道,过去两个月,在印度尼西亚东部的罗塔岛至少有一百人死于霍乱。
    印尼报纸《希望之光报》说,霍乱袭击这个拥有大约七万人口岛屿的五个行政区。当局把霍乱病的流行归咎于这个岛的卫生条件差和对这种流行病普遍无知。(转载香港《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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