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2月2日参考消息 第2版

    【法新社达喀尔一月二十八日电】达喀尔收听到的革命之声电台广播说,几内亚民主党——总书记是杜尔总统——最高权力机构全国革命委员会二十七日在拉贝举行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几内亚党的三十个支部的代表、几内亚全国工人联合会的代表和非洲民主革命青年联盟(几内亚民主党青年支部)的代表。几内亚电台指出,十个政党和几内亚友好国家的代表团出席了会议。杜尔在开幕词中谈到几内亚的经济和政治问题。他没有谈到有关科纳克里电台不久前宣布的帝国主义为了入侵而在几内亚边境聚集雇佣军的问题。观察家们指出,这似乎证实了,几内亚革命之声电台透露这一情况的目的主要在于在全国革命委员会开幕前夕提醒几内亚的公众舆论注意。杜尔在拉贝发表的演说中说,革命的非洲国家元首会议即将在开罗举行。但他没有说明日期和哪些国家参加这次会议。
    【法新社达喀尔一月二十六日电】科纳克里电台今天说:帝国主义者和反革命分子对几内亚人民政权的任何加强都感到害怕,因此他们近日来加紧了颠覆活动,并制定了罪恶的侵略计划。这家电台又说,在我们的边境,一些雇佣兵准备自杀,显然,只要这些雇佣军一踏上几内亚国土,他们就会受到我国人民的迎击和被带往他们罪有应得的方向。
    革命之声电台的广播员还说,在帝国主义从害怕拉贝的全国革命委员会(几内亚民主党最高权力机构)到进行反对几内亚的冒险的地步时,这就明确证明了拉贝会议是在几内亚革命运动决定性时刻召开的。


    【本刊讯】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机关报《民族主义者报》一月二十五日报道,坦桑尼亚地区行政部长兼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总书记坎博纳宣布,坦桑尼亚未来的经济发展计划将更强调自力更生和人民自己的创造力。
    他说,当坦桑尼亚在经济上强大起来时,坦桑尼亚可以在解放全非洲的事业中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他宣布,一项将称之为“阿鲁沙宣言”的政治文件,预计将被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全国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将制订今年坦桑尼亚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步骤的总路线。”
    他说,“阿鲁沙宣言”是自一九五八年塔波拉宣言以来,坦桑尼亚政治发展的第二个里程碑。他援引尼雷尔总统的话说,坦桑尼亚人民准备在坦桑尼亚建设社会主义,并且对其目的有充分的理解。
    他说,尼雷尔总统已呼吁所有党的领导人,以他们的行动表明他们接受社会主义——公开否认占有生产资料或其他财富来源。领导人必须自食其力,放弃所有不正当的“生财之道”。
    他说,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党员的资格将只给予那些献身于社会主义的民族事业的人。他又说,“我们将警惕那些钻进党内,企图改变国家社会主义目标的人。”


    【本刊讯】桑给巴尔消息:坦桑尼亚桑给巴尔政府一月二十二日宣布了桑给巴尔和奔巴岛一九六七年的发展计划,这个计划的支出费用为一百四十二万一千二百五十英镑。这个计划将同大陆目前执行的五年发展计划一起执行。
    这个计划是由每一个桑给巴尔部长二十二日在这个城市的群众集会上一部分一部分加以阐述的。参加这次集会的有数以万计的人。根据这个计划,发展的开支主要将用于农业、贸易和工业,同时计划规定,在这两个岛上修建一些旨在使粮食实现自给自足的工厂。
    第一副总统卡鲁姆号召岛上的坦桑尼亚人,特别是青年们,努力完成这个计划。他说,现在是停止玩耍,努力工作来改进和发展我国的时候了,他要求那些把时间都花在体育运动方面的人“卷起他们的袖子干”。
    他还宣布将建立一个机构,调查在殖民时代被非法没收的财产并把这些财产归还给各自的主人。
    同时,据报道,桑给巴尔和奔巴青年大队的二十名青年人于周末乘船前往古巴学习农业。
    目前在桑给巴尔有大约十六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青年专家,教桑给巴尔青年学习建筑、机械和缝纫。


    【本刊讯】达累斯萨拉姆一月二十六日消息:据此间报纸今天报道,坦桑尼亚政府在过去几天下令驱逐了在这个国家里的一百六十多名外国人,其中大多数是印度商人,也有一些阿拉伯商人。
    在这些人中,很多人都没有合法的入境许可证。有一些人是其工作可以由非洲人代替的。报纸报道说,在这些天中,政府移民官员在警察的陪同下在达累斯萨拉姆对每一家商店进行检查,其他大城市也在发动类似的运动。
    官方报纸《民族主义者报》在社论中欢呼这个行动。它说,「坦桑尼亚的经济最终将由人民自己来控制。「人民」就是指这个国家的公民。」


    【新华社香港一月二十九日电】澳葡“总督”嘉乐庇今天当着十三位澳门同胞各界代表的面,低头签具了认罪书。认罪书的全文如下:
    澳门政府对澳门中国居民各界代表所提出抗议书的答复
    澳门政府郑重宣告:对于凼仔地区的“——·一五”血案和澳门市区的“一二·三”惨案,澳门政府决定承担全部责任。澳门政府由于阻挠凼仔中国居民改建校舍,于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出动警察,对当地中国居民进行镇压,以致有人被打伤和被捕,激起了澳门中国居民的愤慨。十二月三日,当澳门中国师生前往总督府抗议时,澳门政府又出动警察进行镇压。紧接着,实施戒严,加派武装军警,枪杀中国居民。在此次事件中,不幸共打死八人,打伤二百一十二人,逮捕六十二人,澳门政府承认这是主要肇事者的严重罪行。现在,澳门政府谨向此次事件的死难者家属、受伤者、被捕者和遭受各种损失的受害者,以及全体澳门中国居民认罪和赔礼,并表示深切的歉意。
    澳门政府决定全部接受澳门中国居民代表所提出的六项要求,并即付诸实施。澳门政府已将该事件的肇事者撤职查办,计已先后公布和依法撤销陆军司令施维纳、警察厅长傅基利、警察第二厅长颜端尼和代理海岛市行政局长晏德地等四人的一切职务,已将该四名肇事者驱逐出澳门,着令他们回葡京听候审判治罪。
    澳门政府又决定承担死难者的全部丧葬费和抚恤费;承担受伤者的全部医药费及有关损失;承担因伤残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由此事件而引起的其他受害者的一切损失;所有上述赔偿费共计葡币二百零五万八千四百二十四圆,由澳门政府以现金支付,恳请澳门中国居民各界代表指定的机构代为分送。
    澳门政府现已撤销戒严令;全部释放在此次事件中的被捕者,并撤销其有关全部档案;对于凼仔事件中被捕的中国居民的无理判决及有关全部档案,亦予以撤销;承认凼仔中国居民改建校舍的正当要求,该项工程可即进行。
    澳门政府并接受《澳门日报》关于凼仔事件采访的抗议,保证今后不再有同样事情发生。
    澳门政府再一次对全体澳门中国居民表示歉意,切实保证澳门中国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维护其正当权益。为此,除其他措施外,再次切实保证今后决不允许蒋帮组织在澳门地区进行任何活动。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于澳门
    澳门总督嘉乐庇(签字)
    【新华社香港一月二十九日电】澳葡当局今天向我广东省外事处代表低头认罪,递交了一份答复书,全文如下:
    澳门政府对于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处长声明所提四项条件的实施条款
    澳门政府已全部接受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处长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九日声明所提四项条件,并经于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告周知。
    澳门政府为阻挠凼仔中国居民改建校舍,于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出动警察,对当地中国居民进行镇压,以致有人被打伤和被捕,激起了澳门中国居民的愤慨。十二月三日,当澳门中国师生前往总督府抗议时,澳门政府又出动警察进行镇压。紧接着,实施戒严,加派武装军警,枪杀中国居民。在此次事件中,不幸共打死八人,打伤二百一十二人,逮捕六十二人,澳门政府承认这是主要肇事者的严重罪行。
    基于上述,兹将实施外事处四项条件的条款分述如下:
    一、澳门政府对于凼仔地区的“一一·一五”血案和澳门市区的“一二·三”惨案,决定承担全部责任。
    二、澳门政府即将向此次事件的死难者家属、受伤者、被捕者和遭受各种损失的受害者,以及全体澳门中国居民认罪和赔礼,并表示深切的歉意。
    三、澳门政府今后切实保证澳门中国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维护其正当权益。
    四、澳门政府已将此次事件的肇事者撤职查办,计已先后公开和依法撤销陆军司令施维纳、警察厅长傅基利、警察第二厅长颜端尼和代理海岛市行政局长晏德地等四人的一切职务,已将该四名肇事者分别驱逐出澳门(包括凼仔和路环,以下同),并已着令他们回葡京听候审判治罪。
    五、澳门政府又决定承担死难者的全部丧葬费和抚恤费;承担受伤者的全部医药费及有关损失;承担因伤残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由此事件而引起的其他受害者的一切损失;所有上述赔偿费共计葡币二百零五万八千四百二十四圆,由澳门政府以现金支付,并恳请澳门中国居民各界代表指定的机构代为分送。
    六、澳门政府现已撤销戒严令;已全部释放在此次事件中的被捕者,并撤销其有关全部档案;对于凼仔事件中被捕的中国居民的无理判决及有关全部档案,亦予撤销。
    七、澳门政府承认凼仔中国居民改建校舍的正当要求,该项工程可即进行。
    八、澳门政府现在固不容许,将来也不容许蒋帮特务,无论个人或是利用公开或秘密的组织,以任何方式在澳门进行任何活动;并保证对该等组织及人员予以完全与彻底肃清。澳门政府保证履行上述诺言,并对此承担责任。
    因此,决定:
    (一)驱逐所有在澳门的蒋帮特务出境。
    (二)彻底肃清蒋帮的团体、组织、机构和人员。
    (三)禁止任何组织、机构、团体或个人悬挂或使用蒋帮旗帜、徽志、称号和招牌。
    (四)禁止蒋帮特务进入澳门。
    (五)今后如再有蒋帮特务利用澳门进行任何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活动时,澳门政府将根据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八日的公告或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有关部门提出,即将之逮捕并移交广东省人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处理。
    (六)无论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有关部门提出或澳门政府通知,凡由中国内地偷渡进入澳门的人,应加逮捕送交广东省人民委员会有关部门。
    根据上述(一)、(二)、(三)条决定:
    (1)澳门政府立即将下列蒋帮人员驱逐出澳门:
    陈祖(属澳门中华自由教师联合会);
    容海襟(属流亡澳门难胞总会);
    邓晴隆(属流亡澳门难胞总会);
    黎义海(属澳门工团总会);
    郑逸雄(属澳门工团总会);
    马景泉(属广东省流澳难胞同乡联谊会):
    冯汉树(属澳门中华自由教师联合会);
    黄兆鸿(属流亡澳门难胞总会)。
    (2)立即肃清下列蒋帮团体和机构:
    国民党澳门支部;
    中央社驻澳门机构;
    澳门工团总会;
    澳门中华自由教师联合会;
    流亡澳门难胞总会;
    广东省流澳难胞同乡联谊会;
    华侨救国总会澳门办事处。
    (3)关于上述第(三)条的实施已经开始,澳
    政府现正采取措施,以便迅速彻底实现。
    九、七名蒋帮特务已于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凌晨交还广东省人民委员会有关部门。
    ×××
    本条款于递交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代表之次日公布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于澳门
    澳门总督嘉乐庇(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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