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粤高法立民终字第451号

裁判日期: 2015-08-06

公开日期: 2016-08-03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博罗县时尚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博罗县时尚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案由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粤高法立民终字第45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博罗县时尚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法定代表人:梁学鹏。委托代理人:王超,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王化鹏,总干事。委托代理人:张有楷,广东协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博罗县时尚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惠中法知民初字第1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之规定,本案博罗县时尚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虽住所地为惠州××××镇,但博罗县人民法院目前尚未获得审理该类案件的授权,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博罗县时尚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博罗县时尚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不服原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博罗县人民法院审理。主要事实和理由是:上诉人的住所地为惠州××××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拥有本案管辖权的法院应当为博罗县人民法院。被上诉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本院认为:本案系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被诉涉嫌侵权的博罗县时尚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惠州××××镇,鉴于本院未确定博罗县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有管辖权,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博罗县时尚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并将本案移送博罗县人民法院审理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审裁定驳回博罗县时尚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江 萍审 判 员  何晓敏代理审判员  张 锐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书 记 员  田 青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来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