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闵民五(民)初字第4号

裁判日期: 2015-08-24

公开日期: 2016-03-16

案件名称

上海富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峰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上海富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峰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军区政治部文化工作和网络宣传教育中心,上海思曼室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二百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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