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日期: 2012-01-06
公开日期: 2020-05-08
田某1、陈某抚养费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辽宁省北镇市
执行案件
执行实施
田某1;陈某
抚养费纠纷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辽0782执6号申请执行人:田某1,女,2008年1月19日出生,满族,学生,住辽宁省。法定代理人:田某2,男,1979年6月19日出生,满族,职员,住辽宁省。(系原告父亲)被执行人:陈某,女,1980年10月24日出生,满族,职员,住辽宁省。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田某1及法定代理人田某2与被执行人陈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某已经全部给付申请人田某1及法定代理人田某2抚养费,故申请执行人田某1及法定代理人田某2于2020年1月6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回对本院(2020)辽0782执6号执行案件的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2020)辽0782执6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季文元审判员 卜义利审判员 佟大志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书记员 胡冬雪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