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中法刑二初字第16号

裁判日期: 2012-01-12

公开日期: 2015-11-16

案件名称

黄楚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事判决书16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2)深中法刑二初字第16号公诉机关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某某,男。因本案于2011年9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王某某,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深检公二刑诉(2011)30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11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及其辩护人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9月2日21时55分,被告人黄某某驾驶“粤XX**港”货车,向皇岗海关申报空车入境。经海关现场查验,发现该车左侧油箱处有暗格,藏匿有U盘和内存条一批,未向海关申报。经深圳海关计核,上述涉嫌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67554.13元。公诉机关宣读并出示了查获经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等物证、书证,被告人黄某某的供述,检验证书、海关核税证明书,查验记录单、现场照片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67554.13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诉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某表示认罪,对指控的基本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犯罪数额不大,认罪态度好;庭前已通过其亲属预缴罚金人民币2万元,有悔罪表现,建议予以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2日21时55分,被告人黄某某驾驶“粤XX**港”货车,向皇岗海关申报空车入境。经海关现场查验,发现该车左侧油箱处有暗格,藏匿有U盘和内存条一批,未向海关申报。经深圳海关计核,上述涉嫌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67554.13元。上述事实,有下列由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证据证实:1、身份证明材料,证实被告人黄某某的身份情况。2、查获经过、到案经过,证实2011年9月2日,被告人黄某某被皇岗海关现场查获,当日被行政拘留。9月3日,皇岗海关将该案移送皇岗海关缉私分局,同日黄某某被刑事拘留。3、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证实皇岗海关缉私分局依法对黄某某持有的涉嫌走私的货物、运输用货车予以扣押。4、海关陆路进出载货清单、来往港澳汽车进出境签证簿,证实被告人黄某某驾驶粤XX**车从皇岗海关申报空车入境。5、涉案车辆及驾驶员登记材料,证实涉案货车于2011年7月20日登记车主为黄某某;前任车主有4人。6、被告人黄某某供述:2011年9月2日22时左右,我驾驶车牌为粤XX**港货柜车从皇岗海关货车道以空车方式入境,在车辆油缸处特制的暗格内藏匿的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好的内存条66包以及用包装盒包装好的U盘4盒被海关现场查获。货主是香港陈生,带工费为人民币1000元。货柜车的车主是我,是陈生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我的。他卖车给我就是让我帮他走私货物。车上的暗格是陈生卖车给我时就改好的,叫我把货藏到油箱的暗格处。7、检验证书(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出具),证明涉案KINGSTON牌U盘等,经抽样检验货物为全新,品名包括KINGSTON的USB闪速型存储器及ADATA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用内存条,上述货物产地有些标称中国、台湾或产地不详。8、海关核税证明书,证实涉嫌走私的货物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67554.13元。9、检查记录表、查验记录单、现场照片,证实现场查验情况。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藏匿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67554.13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鉴于被告人黄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且通过家属向本院缴纳了罚金人民币2万元,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其适用缓刑。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已交纳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其余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二、缴获的走私工具“粤XX**港”货车一辆、走私物品U盘和内存条一批(详见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王  育  平审判员 林  福  星审判员 张    宇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徐雪霞(兼) 更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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