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杭上商初字第949号

裁判日期: 2012-01-11

公开日期: 2014-04-16

案件名称

汤雪梅与劳永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

法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汤雪梅;劳永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一百三十条

全文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1)杭上商初字第949号原告:汤雪梅。被告:劳永林。原告汤雪梅为与被告劳永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1年8月2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1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汤雪梅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劳永林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汤雪梅起诉称:2011年1月30日,被告向原告借款共计1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后,原告立即向被告支付了10万元整。双方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还款期限。三个月后,原告急需用钱,要求被告偿还借款,但被告迟迟不还。因此原告只能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12000元(0.03*10万*4个月=12000元),共计112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为证明其主张,原告向本院提交了借款合同及收条各一份,用以证明原、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及被告收到借款的事实。被告劳永林未作答辩,亦未提供证据,视为其放弃抗辩权。经庭审质证,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真实、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故对其证据效力予以认定。被告劳永林未到庭,视为其放弃质证权利。根据上述有效证据及原告的陈述,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1年1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了被告向原告借款10万元,借款方如发生逾期归还,除按借款金额支付年百分之二十五利率外,每天另需支付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违约金给予出借方。双方对借款期限未作约定。同时,被告向原告出具收条一份,确认收到原告10万元。三个月后,因原告急需用钱,要求被告归还借款,但被告至今未还,故原告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经原告催讨后至今未归还借款,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0万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逾期利息,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因双方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过高,本院依法予以调整。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抗辩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劳永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汤雪梅借款本金1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5.81%的四倍支付原告汤雪梅自起诉之日起至2011年12月22日止的利逾期利息7767.89元。二、驳回原告汤雪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40元,由原告汤雪梅负担96元,由被告劳永林负担2444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劳永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540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202024409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审 判 长  周 蓓人民陪审员  徐新樵人民陪审员  韩思源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书 记 员  程佳佳(另设附页)附页: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更多数据:

返回顶部